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27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于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话方式登记恕不受理。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飞宏路8号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406室
电话:0510-81003285 传真:0510-81003281
联系人:李智吉
(三)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会务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一切费用自理。
(三)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为更好地发挥资金效益,进一步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收益,在保证资金安全且满足实际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一、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闲置自有资金的安排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执行,授权期限从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三)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确保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其他
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购买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2500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21年7月13日;于2021年3月2日购买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000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21年9月7日;于2021年3月20日购买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4,000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21年9月28日。以上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到期日超出了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授权日期,鉴于以上理财产品系公司在股东大会决议生效后的授权有效期内购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审议本次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时对以上理财产品购买结果予以了确认。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7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7.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8,8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36,468,347.92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2,371,652.08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5月10日全部到位,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众会字[2017]第474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执行,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及监事会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3。
公司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6,138,413.52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5,228,676.17元(包含利息收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赎回225,000,000.00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和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
(二)闲置募集资金的安排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30,000万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确保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3、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韩铁林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其中董事张伏波先生和刘榕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展鹏科技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展鹏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展鹏科技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1)分项议案一: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韩铁林回避本次表决;
(2)分项议案二: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金培荣回避本次表决;
(3)分项议案三: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常呈建回避本次表决;
(4)分项议案四: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高杰回避本次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1)分项议案一: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经理金培荣回避本次表决;
(2)分项议案二: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秘书、副经理常呈建回避本次表决;
(3)分项议案三: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分项议案四: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展鹏科技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及《展鹏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6)。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同意于2021年5月17日在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飞宏路8号公司办公楼裙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1),会议资料详见该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关于审核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展鹏科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5日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展鹏科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及《展鹏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6)。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审核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展鹏科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5,222,382.77元。考虑到对股东的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2,517,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503,48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6.3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韩铁林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其中董事张伏波先生和刘榕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调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净损益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的时间
按照前述财政部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目前暂不涉及租赁业务,因此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暂无实际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对涉及的相关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股东权益以及归属于股东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更名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公证天业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是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20 年 11 月,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公证天业成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批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
2. 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张彩斌,截止2020年末,公证天业现有合伙人42人,注册会计师345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32人。
3. 业务规模:最近一年(2020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2,227.2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7,450.8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441.31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3家,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综合,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审计收费总额9,003.55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公证天业具备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经验。
4. 投资者保护能力:公证天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通知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公证天业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近三年公证天业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情况:项目合伙人夏正曙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有大东方(600327)、模塑科技(000700)、展鹏科技(603488)等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姜铭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有亚太科技(002540)、展鹏科技(603488)等年度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微,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亚太科技(002540)、展鹏科技(603488)、中设股份(002883)等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拟聘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在综合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程度及参与审计工作员工级别、经验和投入时间等因素的基础上与公司协商确定。2020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35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收费),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长了17%。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因此,同意将《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公证天业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1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526,96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6.12元/股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一致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国浩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2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附件。
2018年4月11日至2018年4月20日,公司通过内部宣传栏发布了《展鹏科技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并于2018年4月21日披露了《展鹏科技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8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附件。
2018年5月4日,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向符合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授予97.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确定授予日为2018年5月4日,授予价格为9.2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5月5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附件。
2018年6月5日,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认为上述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6月6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附件。
2018年6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941,000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208,941,000股。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6月29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附件。
2019年6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所涉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已全部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9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28.2300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
2020年6月8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208,94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58,503,48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股本83,576,400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因资本公积转股事项每股增加0.4股,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增加到922,180股。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所涉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已全部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9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39.5220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
2021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达成,同意对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17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达成情况如下:
■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达成,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八节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三)业绩考核指标条件”的规定:“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公司应对所有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26,96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的调整说明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208,94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5月28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本次利润分配后回购价格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9.05-0.2=8.85元/股。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208,94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6月8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本次利润分配后回购价格为:P=(P0-V)/(1+n)(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8.85-0.28)/(1+0.4)=6.12元/股。
根据上述公司权益分派情况,本次回购的激励计划全部29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Q=Q0×(1+n)(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Q=376,400×(1+0.4)=526,960股。
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若公司在实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向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申请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3、回购资金来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
4、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92,517,400股变更为291,990,44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29,251.7400万元减少为29,199.0440万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导致的注册资本减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展鹏科技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还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展鹏科技应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因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达成,公司应对所有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26,96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526,96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292,517,400股变更为291,990,440股,注册资本由29,251.7400万元变更为29,199.0440万元,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本公告附件。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下述银行申请授信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整(含本数及等额本外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两年。
2、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整(含本数及等额本外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两年
3、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整(含本数及等额本外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两年。
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以上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品种,该额度可在两年期限内循环使用。上述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