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61 公司简称:天坛生物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以2021年4月增发新股后总股本1,373,174,6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分红总金额137,317,461.50元(含税)。
二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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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是以健康人血浆、经特异免疫的人血浆为原材料和采用基因重组技术研发、生产血液制品,开展血液制品经营业务。在研和在产品种包括白蛋白、免疫球蛋白、凝血因子等血液制品。
(二)公司的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人免疫球蛋白、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冻干静注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pH4)、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等。
1、人血白蛋白:系由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加温灭活病毒后制成。该产品仅供静脉输注,主要用于:(1)治疗失血、创伤和烧伤等引起的休克。(2)治疗脑水肿及损伤引起的颅压升高。(3)治疗肝硬化及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4)预防和治疗低蛋白血症。(5)治疗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6)用于心肺分流术、烧伤及血液透析的辅助治疗和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
2、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系由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去除抗补体活性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制成。主要用于治疗原发性免疫球蛋白G缺乏症,如X联锁低免疫球蛋白G血症,常见变异性免疫缺陷病,免疫球蛋白G亚类缺陷病等;治疗继发性免疫球蛋白G缺陷病,如重症感染,新生儿败血症,婴幼儿毛细支气管炎等;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川崎病等。
3、人免疫球蛋白:系由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制成。主要用于预防麻疹和传染性肝炎。若与抗生素合并使用,可提高对某些严重细菌和病毒感染的干扰。
4、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系由含高效价乙型肝炎表面抗体的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制成。主要用于乙型肝炎的预防。适用于: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的母亲所生的婴儿;意外感染的人群;与乙型肝炎患者和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密切接触者。
5、冻干静注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pH4):系由含高效价乙型肝炎表面抗体的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制成。本品与拉米夫定联合使用,预防乙型肝炎相关肝脏疾病的肝移植术后患者再感染乙型肝炎病毒。
6、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系由含高效价破伤风抗体的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制成。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破伤风,尤其适用于对破伤风抗毒素(TAT)有过敏反应者。
7、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系由含髙效价狂犬病抗体的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或经批准的其他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制成。该产品仅供肌内注射,临床上主要用于被狂犬或其他携带狂犬病毒动物咬伤、抓伤患者的被动免疫。
8、组织胺人免疫球蛋白:系由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的人免疫球蛋白与磷酸组织胺配制、冻干制成。该产品仅供肌内注射,临床上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过敏性皮肤病、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
9、人凝血因子Ⅷ:系由徤康人血浆,经分离、提纯,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冻干制成。本品对缺乏人凝血因子Ⅷ所致的凝血机能障碍具有纠正作用,主要用于防治甲型血友病、获得性因子Ⅷ抑制物增多症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Ⅷ缺乏而致的出血症状及这类病人的手术出血治疗。
10、人纤维蛋白原:系由健康人血浆,经分离、提纯,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冻干制成。该产品仅供静脉输注,临床上主要用于防治先天性或获得性纤维蛋白原减少或缺乏症人群导致的出血症状和凝血障碍。
11、人凝血酶原复合物:系由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冻干制成。该产品仅供静脉输注,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先天性或获得性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的乙型血友病和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导致的出血症状。
(三)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血液制品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原料血浆,由公司所属单采血浆站进行采集。根据《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规定,单采血浆站需取得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单采血浆许可证》,在划定的采浆区域内采浆。公司所属营业单采血浆站(分站)依法取得了《单采血浆许可证》。此外,公司所属单采血浆站均建立了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覆盖血源登记、健康征询及体格检查、血浆检验、血浆采集、血浆贮存、后勤管理等执业全过程,并建立了严格的血浆储存、运输制度,负责对各单采血浆站采集血浆的运输管理。
血浆以外的采购主要以物资需求计划(MRP)采购模式为主,定期订货采购模式为辅。MRP采购模式是利用SAP软件,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确定零配件、原材料等采购计划,满足常规生产及日常工作需要。
生产模式: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血浆进行逐份复检,包括对病毒的核酸、病毒标志物的检测,血浆质量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三部要求。此外,公司对检测合格的血浆实施检疫期管理,以保证用于投料的原料血浆病毒安全性符合要求。每批原料血浆投产使用前,公司均进行质量评价,满足法规要求并且检测、检疫期管理合格的血浆方可投入生产。公司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生产工艺通过血浆投料、组分分离、纯化、病毒灭活、配制及除菌分装等步骤生产相应产品,并通过自检及批签发后方可上市销售,产品质量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三部及药品注册标准要求。
科研模式:公司研发中心统一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的研发工作,采用集中研发、分散注册的科研模式,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开发相结合的方式,整合内外部资源,并在内部进行研发技术和成果的共享。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研发和临床试验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持续推动血源类和基因重组类血液制品的技术进步和产品创新。
销售模式:国内市场的销售模式主要是公司将产品通过配送商销往各级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等终端客户。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参与各省、市、地级市的政府采购招标,在招标过程中,确定中标价格,确定区域指定配送商,由配送商承担区域配送职责。
国外市场的销售模式是公司将产品通过经销商销往国外市场的终端客户,签署购销相关合同,并完成结算。
(四)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血液制品业务,进一步巩固血液制品行业领先地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4,559.4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99%;实现净利润94,307.6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900.6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4.57%。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营销力度,使产品销售量有所增加,带来销售收入增加以及利润增加;公司通过加强质量管控,强化生产精细化操作,提高产品收率;通过强化控费降本,深入挖潜增效,有效推进提质增效工作;通过深化集中采购,降低采购成本等一系列措施控制生产成本,降低了由于疫情带来的采浆成本、单位生产成本上升等影响,稳定了产品毛利率。
(五)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血液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处的行业为血液制品行业,血液制品主要指以健康人血液为原料,采用生物学工艺或分离纯化技术制备的生物活性制剂。
1、血液制品行业发展阶段:
最早的血液制品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初,是应反法西斯战争前线抢救伤员的需要而诞生的,被视为重要战略物资。
在血液制品行业发展过程中,世界范围内陆续发生血制品安全事件,各国政府逐渐加强了监管,加上企业的兼并重组,全球血液制品企业从上世纪70年代的102家减少到不足20家(不含中国),其中美国5家,欧洲8家,且产量前五位的企业市场份额占比为80%一85%,基本垄断了世界上血液制品的供应,行业集中度凸显。根据国外血液制品行业的集中过程,可以看出在充分竞争与较强的监管环境下,产业将不断走向集中,预计我国血液制品行业集中度也将持续加强。
我国血液制品生产始于上世纪60年代,至今已有近60年的历史,开始时生产厂家仅2-3家。上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血浆蛋白的分离工艺开始由盐析法逐步过渡到低温乙醇法,分离技术也由离心法过渡到压滤法。进入上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地方血站、各大军区下属血站及一些科研机构单位也开始生产血液制品,生产厂家总数达到70家左右。随着国家卫生部明令淘汰冻干人血浆的生产和禁止盐析法工艺的使用,大部分小型生产厂家被淘汰。至1998年,国家对血液制品行业率先实行GMP认证制度,只有通过GMP认证的企业才能生产经营血液制品。自2001年起,国家未再批准设立新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截至目前,正常经营的企业不足30家,这些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大多生产规模小、产品结构单一,有超过半数的企业不具备新开设浆站的资格。
近年来,大型血液制品公司通过兼并、收购的方式,使我国血液制品行业集中度得到大幅提升。目前已形成以天坛生物、上海莱士、华兰生物、泰邦生物等大型血液制品公司为行业龙头的新局面。由于政府在血制品企业准入上设置了高门槛,血浆综合利用率高的大型公司在设置单采血浆站方面更有优势,因此预计未来行业竞争的关键在于整合和集中,集团化企业在未来竞争中的优势将进一步扩大。
2、血液制品行业的特点:
(1)行业壁垒坚固,市场准入条件较高
政策壁垒:
国家在血液制品行业准入、原料血浆采集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监管和限制措施,具有很高的政策壁垒。
1996年12月发布的《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规定:健康人血浆的采集须通过单采血浆站进行,而单采血浆站需取得由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单采血浆许可证》才能进行采浆活动,且在一个采血区域内只能设置一个单采血浆站。
2012年,卫生部《关于单采血浆站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卫医政发〔2012〕,要求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申请设置新的单采血浆站,其注册的血液制品应当不少于6个品种(承担国家计划免疫任务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不少于5个品种),且同时包含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和凝血因子类制品。确定血液制品生产企业注册血液制品品种时,同种成分不同剂型和规格的血液制品应按一个品种计算,增强了原料血浆采集的源头管理。
2016年,卫计委发布《关于促进单采血浆站健康发展的意见》,严格新增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向研发能力强、血浆综合利用率高、单采血浆站管理规范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倾斜。因此,新设单采血浆站难度明显增加。
技术和资金壁垒:
随着血液制品的创新和升级换代,特别是一个从单采血浆到血浆组分分离乃至最终无菌制剂生产全产业链条的技术密集型制药行业,对多达数十个环节的生产和质量稳定性有日益提高的要求,因而对产品研发、生产技术、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的技术水平、经验积累等综合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血液制品生产的主要成本来自于的原料血浆和产品研发,生产企业如想降低单位成本以提高竞争力就必须提高血浆的综合利用率。这一方面要求需具备强大研发能力,开发新产品,以提高单位血浆提取的产品数量,另一方面,需要不断进行生产工艺优化以提高产品的收率和质量,因此行业存在比较高的技术壁垒。
血液制品行业是高投入行业,从单采血浆站设置、血浆采集、产品研发、临床试验、产品生产到产品实现销售,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设备等资源,同时占用大量流动资金。血液制品生产使用的厂房、设施以及仓库等必须进行专业化设计,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生产使用,而且血液制品生产所需的专用设备较多,重要仪器设备也价格昂贵,因此具有较高的资金壁垒。
品牌和人才壁垒:
由于血液制品是一种以健康人血浆为原料制成的特殊药品,其质量稳定性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安危,与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因此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往往会选择知名度高、质量效果好、品牌声誉好的产品,一旦形成用药习惯,往往会建立起对该品牌的高度信任。由于品牌树立必须经过漫长的市场考验,因此新品牌的竞争性介入较为困难。
血液制品行业也是人才密集型行业,从研究开发、临床试验、生产再到最终的产品销售,需要大量的高素质、高精尖的人才作为支撑,国际大型血制品企业都有强有力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人才队伍,因此血液制品行业人才壁垒相对较高。
(2)监管政策严格,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鉴于血液制品的特殊性和极高安全性要求,国家强制要求血液制品的原料采集、检测、存储、运输、生产、销售等各环节都具有可回溯性的过程记录,实行全链条严格监管。我国的监管部门对行业采取严格的监管手段,出台了一系列的监管措施,以保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必须达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标准,经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才可从事血液制品的生产活动。200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一2005年)的通知》,国家即开始对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实行总量控制。之后,又在2006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一2010年)的通知》中重申将继续实行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的总量控制。
2017年12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修订后的《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以加强生物制品监督管理,规范生物制品批签发行为,保证生物制品安全、有效。未通过批签发的产品,不得上市销售或者进口。
2019年12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开始施行,明确了一定条件下,允许网络销售处方药,但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允许药品上市许可人委托其他企业进行药品生产和经营工作,但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不得委托生产。
2020年6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血液制品附录修订稿的公告》(2020年第77号),对血液制品企业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的资质要求有了提升;要求企业定期开展实验室能力评估,确保实验结果准确、可靠和检验过程信息记录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要求企业对所有投料生产用原料血浆留样,至血浆投料生产所有产品有效期届满后1年;要求原料血浆留样量应当满足规定病毒的核酸、病毒标志物检测及复测等的用量要求,原料血浆留样使用的容器应当满足留样期间样品保存、信息标识等的需要。
我国对进口血液制品同样采取严格的管制措施,1985年开始国家禁止除人血白蛋白以外的血液制品的进口,2002年起禁止从疯牛病疫区进口人血白蛋白。为了缓解凝血因子Ⅷ供应紧张的局面和满足血友病患者的用药需求,从2007年11月开始允许进口重组类人凝血因子产品。除此之外,截至目前未开放其它血液制品的进口。
3、公司的行业地位:
2020年,公司充分发挥规模、品牌、技术工艺、质量管理、销售渠道、战略目标、管理团队等各方面优势,通过持续强化生产质量、血源拓展、科技创新、营销队伍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持续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是国内最早开始从事血液制品工业化生产的企业之一,血液制品生产历史可追溯至1966年,目前共计拥有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人凝血因子等三大类产品,14个品种、72个产品生产文号,生产的血液制品在中国血液制品市场中,占有较大市场份额,拥有质量、规模和品牌等综合优势。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司已建立了科学有效的运营管理机制,在血源管理、人才队伍、技术研发、生产质量等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和资源储备。公司下辖成都蓉生、兰州血制、上海血制、武汉血制、贵州血制五家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生产规模持续保持国内领先地位。
公司始终视质量如生命,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加强产品及生产过程生物安全、病毒安全防护与控制,全面实施血浆病毒核酸筛查,保障产品安全;不断加强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开展质量体系标准化建设,坚持严把产品质量关,加强质量控制,开展实验室室间比对,持续开展全员质量管理提升培训,扎实开展质量文化建设活动,推动企业整体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增强企业的市场核心竞争力。公司所属浆站持续深化浆站质量标准化管理有效性,全面推动信息化建设,并进一步提升了硬件设施配备,增加了献浆员人脸识别、全自动体检、全自动检测等设备,有效保障献浆员的健康安全与原料血浆质量。
公司及各所属企业依托国药集团与各地战略合作背景,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及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支持,截至2020年底,在营单采血浆站(含分站)数量达55家,其中:年内新开业浆站3家。公司努力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通过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采、制定实施“一站一策”绩效考核方案、促进血源发展转型升级等一系列措施提高采浆量,全年共计完成血浆采集1713.51吨,采浆规模保持国内领先。
公司始终认为科研创新是推动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公司拥有百余名从事血浆蛋白产品研发的科研人员,拥有完善的科研体系,配备有先进的研发设施和设备。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整合内外部研发资源,加强临床研究团队力量,重点强化临床试验过程的质量控制,全面推进了科研进度和研发质量。公司紧跟国际血液制品消费发展趋势和技术发展趋势,具有明确的品种开发和技术发展规划,充分考虑和优化产品的产业化布局,集中优势资源,通过内部技术共享和外部合作开发相结合的方式加快重点品种的上市进程,同时密切关注前瞻性和创新性的技术研究和潜力品种的储备,提升整体研发水平。
公司坚定不移推进终端医院网络建设,扩大进入终端的数量和比例,根据医院的学术影响力对医院进行分类,加强重点区域核心医院的进入和推广工作。2020年,覆盖终端总数达25,988家,同比增长71.95%,其中药店覆盖8,803家,同比增长75.46%;进入标杆医院35家、重点开发医院44家,已基本覆盖除港澳台地区外的各省市地区主要的重点终端,终端数量持续位居国内领先地位。
公司下辖成都蓉生、兰州血制、上海血制、武汉血制、贵州血制五家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目前生产规模设计产能达2000吨以上,保持国内领先地位。与此同时,公司为实现可健康持续发展,成都蓉生在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园区投资新建永安基地,上海血制在云南省滇中新区投资新建云南基地,兰州血制在兰州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投资新建兰州基地,上述三个血液制品生产基地设计产能均为1200吨,产品包含白蛋白、球蛋白和因子类产品,随着未来逐步建成投产,公司将拥有三个单厂投浆能力超千吨的血液制品生产基地,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并且将通过内部资源的调配和共享,充分发挥协同效应,不断提升血液制品业务的经营质量和效益,打造“中国领先、国际一流”的血液制品专业公司。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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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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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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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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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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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4,559.4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99%;实现净利润94,307.6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900.6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57%。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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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血制公司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不一致,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适应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八届一次会议决议,自2020年6月30日起,统一应收款项账龄组合中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会计估计,改按如下比例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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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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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蓉生)、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兰州兰生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和山阴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等58家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简称:天坛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0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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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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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9.69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报酬125.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43.99万元,审计范围包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一般情况,按照上年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投入时间和公司资产规模变化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力、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1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对其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及董事会相关审议程序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简称:天坛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2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成都蓉生增资暨关联交易以及成都蓉生
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成都蓉生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成都蓉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9,000万元募集资金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蓉生”)进行增资,成都蓉生其他股东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所”)、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所”)、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州所”)放弃此次增资优先认购权;公司对成都蓉生增资完成后,成都蓉生分别使用不超过109,000万元和不超过96,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对其全资子公司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血制”)和兰州兰生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血制”)进行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发布的《关于对成都蓉生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44)和《关于成都蓉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0-045)。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金额的议案》,同意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并结合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建设进度确定的后续建设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向成都蓉生增资金额为25.4亿元,成都蓉生向上海血制、兰州血制增资金额分别为10.9亿元、9.6亿元。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和已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非日常关联交易不做累计计算),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之间亦不存在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本次增资事项不超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批范围,是在原审批范围内进一步明确具体增资金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增资进展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339,999,994.11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承销费用、发行登记费及法定信息披露等,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9,425,997.42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30,573,996.69元。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金额的议案》,同意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并结合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建设进度确定的后续建设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向成都蓉生增资金额为25.4亿元,成都蓉生向上海血制、兰州血制增资金额分别为10.9亿元、9.6亿元。
根据前述确定后的增资金额,成都蓉生、上海血制、兰州血制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1、成都蓉生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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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血制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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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兰州血制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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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关联方武汉所、上海所和兰州所与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制。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武汉所
名称: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路1号
法定代表人:段凯
注册资本:166,400万元
主营业务: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有效期与许可证件核定的期限一致)。普通货运(有效期与许可证件核定的期限一致)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生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武汉所经审计总资产为564,377.52万元,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为288,271.3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4,195.06万元,实现净利润12,231.07万元。
2、上海所
名称: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262号
法定代表人:李秀玲
注册资本:274,907.7751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血液制品、疫苗、生物工程产品、医用实验动物;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生物技术及生物制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海所经审计总资产为550,092.24万元,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为362,526.5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3,146.08万元,实现净利润3,054.43万元。
3、兰州所
名称: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高雪军
注册资本:181,694万元
主营业务:生物制品、血液制品(有效期2021年01月31日)、医疗器械、诊断用品、经营该所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出口业务;经营该所科研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备件的进口业务;承办该所对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微生物学免疫学进展》出版;设计、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微生物学免疫学进展》杂志发布广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兰州所经审计总资产为660,136.02万元,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为544,036.7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4,358.31万元,实现净利润151,841.21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成都蓉生:
(1)公司名称: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成都高新区起步园科园南路7号
(4)法定代表人:余鼎
(5)注册资本:43,653.42万元
(6)主营业务:生物制品的研究、开发及科研成果的转让;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生产血液制品(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批发药品(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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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血制:
(1)公司名称: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上海市长宁区安顺路350号54幢
(4)法定代表人:杜晓
(5)注册资本:500万元
(6)主营业务:药品生产、批发、零售,血液制品的研究、开发及科研成果的转让;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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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兰州血制:
(1)公司名称:兰州兰生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888号
(4)法定代表人:何彦林
(5)注册资本:500万元
(6)主营业务:药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咨询服务(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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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增资具体金额为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并结合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建设进度确定的后续建设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增资相关事项不超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批范围,是在原审批范围内进一步明确具体增资金额。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附条件生效的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发布的《关于对成都蓉生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44)。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后,成都蓉生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血制和兰州血制仍为成都蓉生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简称:天坛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5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10日
(下转132版)
一、重要提示
2.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2.3公司负责人付道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翼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振海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5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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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年同期公司总股本为1,045,366,807股,2020年7月,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9年末总股本1,045,366,8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送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54,440,168股。上述主要财务指标以本报告期末总股本1,254,440,168股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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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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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相关数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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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相关数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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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相关数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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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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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161 公司简称:天坛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