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78版)
单位:万元
■
(八)江苏省纸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九)中天江苏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十)开元医药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十一)广东汇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十二)江苏开元船舶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十三)CELES SHIPPING PTE.LTD.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开元船舶为CELES SHIPPING PTE.LTD.担保,开元船舶公司在境内银行以100%保证金的质押形式申请其向境外相关金融机构开具融资性保函,为CELES SHIPPING PTE.LTD.在境外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
(十四)Nordic Brisbane Ltd.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 CELES SHIPPING PTE.LTD.为Nordic Brisbane Ltd(单船公司)担保,按国际新造船及航运市场的操作惯例和运作模式,需有单船公司作为船东公司进行业务操作。因单船公司注册资金有限,境外融资银行以船舶抵押加双方股东担保的形式为航运船提供贷款,CELES SHIPPING PTE.LTD.为该项目的运营及操作方进行的保证,另一股东NHS作为航运管理一方也提供了担保。
(十五) 江苏开元药业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十六) 安徽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十七)江苏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十八)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十九)无锡市真正老陆稿荐肉庄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十)无锡市天鹏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十一)江苏安信农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十二)开元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被担保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等相关方签订担保合同或协议,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并根据实际担保发生金额披露担保进展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8,895万元,具体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等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求,预计发生的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8,895万元,具体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担保数额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6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4.04亿元的25.17%。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9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结祥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李结祥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增补李结祥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简历:
李结祥先生:1964年3月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先后任江苏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综合业务处副科长;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对外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资产财务部总经理,职工董事;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江苏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江苏弘业集团公司总经理;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现任江苏省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
李结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0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披露的担保金额共计1.13亿元,实际提供担保余额13.60亿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被担保人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鸿集团”)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为适应整体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下属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295,315万元担保。上述额度具体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
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宜,并根据集团实际经营需要,具体调整各级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2020年度担保预计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公司近期发生如下对外担保,并签署相关借款及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综合授信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二)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的综合授信4,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三)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同泰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综合授信4,8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四)江苏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为江苏开元药业有限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武支行的流动资金借款5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二)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同泰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江苏开元药业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0.12.30-2021.12.30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二)被担保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
担保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0.12.4-2021.12.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被担保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三)被担保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同泰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金额:4,8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1.2.2-2022.2.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四)被担保人:江苏开元药业有限公司
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武支行
担保金额:5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1.3.12-2022.3.12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被担保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对外担保额度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95,315万元,具体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一)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等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求,预计发生的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95,315万元,具体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三)我们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6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4.04亿元的25.17%。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1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 理实施。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汇鸿集团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及子公司近期与有关机构签署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公司选择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或较低风险型。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产品发行人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并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通过购买适度的较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2021年4月26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总额为人民币251,000万元(含本次)。以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246,000万元。
截至2021年4月26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总额为人民币80,900万元(含本次)。以上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54,900万元。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收益。公司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保本投资理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基于以上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4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晓冲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6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2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另: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详情请见2021年4月27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5、议案6、议案7和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其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登记地点:汇鸿集团办公室
通讯地址:南京市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26楼
邮政编码:210001传真:025-84691339
(三)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异地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于2021年5月17日下午4:30前送达公司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入场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2021年5月18日下午2:30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将所携带的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予会议工作人员及见证律师,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691002
(下转18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