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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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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9版)

传真:025-84691339

联系人:陆飞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4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报告文号:XYZH/2021NJAA10119),2020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65,206,654.52元(母公司数,下同),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8,685,989.07元。加上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339,717,208.48元,扣减2019年度已分配股利112,121,659.6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86,281,537.95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2,242,433,1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78,485,161.72元,尚余可分配利润1,207,796,376.23元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0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董事会前期作出的现金分红承诺,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等方面的因素,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同时兼顾股东的整体诉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7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较小,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因采购商品、销售商品、租出资产、接受或提供劳务等形成的日常性交易。经预计,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为16,948.1万元。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陈述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对公司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各方都保留自由与第三方交易的权利,以确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以市场条件和价格实施,因而交易的存在并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未发现日常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对公司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各方都保留自由与第三方交易的权利,以确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以市场条件和价格实施,因而交易的存在并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未发现日常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预计2021年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6,948.10万元。公司的关联交易以公平市价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本议案提交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预计,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为32,398.38万元。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江苏开元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食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40652696A

注册资本:人民币4110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开发区花园路198号

经营范围:水果、蔬菜产品的研究、种植,保健食品的研究,日用化学品的研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水果、蔬菜及其制品的制售。罐头(其他罐、果蔬罐头)、调味料(半固态)的生产及销售自产产品(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江苏开元国际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机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744310509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汪礼平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00号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商品类别以食品流通许可通知书为准),初级农产品销售,国内外品牌机械、电器、仪表、仪器的销售及其相关服务,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社会经济咨询及其他业务咨询,工程设备的设计咨询,安装,维修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燃料油、钢材,汽车销售,化肥销售,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华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华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68752P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永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路91号8楼

经营范围:针纺织品、百货、农副产品、五金、交电、石油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汽车及零部件、摩托及零部件、普通机械、家用电器、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仓储,物业管理,商品信息咨询,卷烟、雪茄烟的零售,制售中餐。电气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房地产中介服务,建筑物和其他清洁服务,市场调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句容边城汇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景房地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76587245XB

注册资本:人民币1936万元;

法定代表人:董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句容市边城镇仑山湖区;

经营范围:国家禁止和限制开发建设除外的仑山湖地区的房地产开发;租赁销售本公司开发的房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房地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92349146J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路87-91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江苏汇鸿国际集团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食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040401906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庭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路91号

经营范围:其他危险化学品:2类、3类、4类、5类1项、6类1项、8类(所有类项不得储存)批发,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与零售,煤炭批发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仓储,货运代理,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实业投资,房屋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初级农产品销售、纺织品、汽车、摩托车销售;农药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江苏莱茵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达物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75435229U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金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湖南路181号;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室内装饰,家用电器维修,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外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外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8532009XX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蔡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700号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国内货运代理,仓储,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销售计算机硬件,软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销售多媒体教学设备与仪器,实验室设备;危险化学品批发(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扬州鸿元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元鞋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46613280701

注册资本:81.4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张亮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地址:高邮市周巷镇工业集中区;

经营范围:鞋类(胶鞋)、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消防员灭火防护靴生产,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汇资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3238683144

注册资本:人民币2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丁海(代)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受托资产管理;投资顾问;股权投资;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策划;财务顾问;委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财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891849616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明耀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3号

经营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江苏惠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恒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913472569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薛文龙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高湖路68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国内贸易,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投资咨询,室内外装饰,建筑材料、初级农产品的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江苏毅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信达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313937910U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包振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26楼层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受托资产管理;投资顾问;股权投资;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策划;财务顾问;委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实业投资。

14.宁波古尚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尚电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31384815XL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立靖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283号3号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具销售;家用电器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5.江苏东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江环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33139399241

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吕江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洋口化学工业园区海滨四路

经营范围:危险废物处置(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燃料油(闪点在61度以上)销售;环保信息咨询服务;废水处理技术咨询服务;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处置;从事与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咨询;化工产品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土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土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6484X3

注册资本:人民币5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明亮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创智路1号北纬国际中心B栋801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危险化学品批发(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医疗器械销售(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农药、肥料的销售,新型机械的研发和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兼零售(按许可证所列商品类别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仓储,货运代理,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与销售,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房屋租赁,工程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汽车进口销售,初级农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0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或按照协议价。任何一方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每年都会发生一定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该交易是必要的、连续的,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且交易采用市场定价,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采用银行存款结算,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未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8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供应链云平台项目”建设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延长募投项目“供应链云平台项目”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实施建设内容不变。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2015年4月9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公司以锁价发行股份的形式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药圣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博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京道天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2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战略投资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药圣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博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京道天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8,997,55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0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87.68元,扣除本次发行承销保荐费22,000,000.00元、证券登记费488,997.55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7,510,990.13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11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5NJA10055号《验证报告》和XYZH/2015NJA10056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提升公司重组的整合绩效,基于公司提出的“以供应链运营为核心,通过‘整合+并购’的方式,围绕重点产业和商品,打造创新链、延伸产业链、攀升价值链,探索贸易服务、现代物流、供应链金融与产业投资协同的综合运营模式,积极推动公司从传统贸易企业向供应链集成运营企业转型”的总体思路及发展目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完善重组后公司内部资源、业务的整合,优化债务结构,以及作为部分在建转型项目的建设资金投入。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23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特定战略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其中供应链云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为13,504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建设期两年。计划投资总金额为13,504万元,包括应用软件平台费用计划投资总额为8,662万元,硬件平台费用计划投资总额为2,698万元,系统实施费用计划投资总额为1,844万元,基本预备费计划投资总额为300万元。

公司2018年4月18日、2018年5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供应链云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期及结构性调整的议案》,由于行业市场环境和技术趋势发生巨大变化,并且项目集成实施复杂等原因,同意公司优化调整部分研发内容,调整后供应链云平台建设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及地点不变,建设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投资总金额仍为13,504万元。项目结构调整主要为减少部分软件平台费用,增加部分系统实施费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供应链云平台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供应链云平台项目主要围绕数据中心、IT基础设施、数据存储、公共应用服务、集成门户等方面开展工作,项目建设情况:一是基本完成数据中心建设,实现数据中心简化管理、高效复用、策略一致。二是搭建完成基础设施服务中心,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快速有效调度,打造安全、高效、共享的基础运行环境。三是数据存储中心建设,提供更为丰富、安全的数据运营管理手段,在有效IT投资和降低管理成本的同时,挖掘和发挥数据资产价值并增值。四是基本完成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供应链核心ERP系统、财务管理系统、银企直联系统、协同办公管理平台、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投资及资产管理系统、法务系统等,为集团管控及供应链集成服务子公司提供支撑公共应用服务。五是依托主数据管理平台和协同办公平台,形成集成门户建设思路,统一各类应用系统的组织架构和人员信息。

各子项目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软件平台费用

该子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3,728.03万元,资金投入进度为50%。费用主要用于应用信息系统软件产品的采购及部分实施服务的采购,相关的系统包括南北ERP贸易系统(实现进出口贸易业财一体化管理)、协同办公平台(实现办公自动化及人力资源基础管理)、内供电商平台(实现C端电商销售及企业福利采购销售管理)、银企直联系统(实现银行流水数据的自动生成和查询)、财务管理系统(实现并表范围内的财务报表合并及展示)、投资与资产管理系统(实现产权登记管理及投资项目管理)、法务管理系统(实现合同、案件、律师等法务管理),以及“鸿图工程”一期项目(包括主数据系统、中央凭证库系统、BI系统、部分子公司供应链ERP核心系统)软件产品许可及实施等。

2、硬件平台费用

该子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847.66万元,资金投入进度为35%。费用主要用于IT基础设施设备的采购及搭建,主要包括服务器设备、存储设备、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的采购,以及私有云平台、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的搭建。

3、系统实施费用

该子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330.40万元,资金投入进度为37%。费用主要用于信息化规划以及相关应用系统的实施和推广,包括南北ERP项目的覆盖完善和推广、信息化整体规划咨询服务、财务管理系统及投资管理系统的优化完善等。

4、基本预备费用

该子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7.00万元,资金投入进度90%。费用主要用于项目相关的论证咨询服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供应链云平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047.5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7,570.92万元,利息净收入1,476.6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占总募集资金总额的56%。剩余募集资金账户存放于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户,账号为8110501012700191519,该账户余额为9,047.57万元。

三、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期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截至2020年12月底,供应链云平台项目整体资金使用进度为44%,未达到原定使用进度,主要原因如下:

1、数字化转型的需要对项目提出了更高要求

2020年9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明确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基础、方向、重点和举措,引导国有企业在数字经济时代加快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培育发展新动能。根据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公司确立了“全面支撑供应链运营与转型、成为企业‘使能者’”的数字化转型目标,对本项目相关系统的实施提出了优化改进建议,拟对基础数字技术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对产业供应链数字化应用场景进行丰富和深入应用。相关调整对项目实施进度带来一定影响。

2、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受疫情防控影响,项目合作方人员调配受到延误,有效工作时间压缩,项目建设工作不得不暂缓推进。

3、组织架构优化扩大了实施范围

公司加强内部资源整合,拓展产业链上下游延伸。通过并购、新设子公司等加快供应链专业化运营步伐。随着公司组织架构的进一步优化和调整,项目实施范围比原计划覆盖范围扩大,系统建设周期拉长。

4、详细规划和设计影响建设周期

自2018年初,项目经重新论证并做结构性调整后,明确了项目建设目标和整体框架,为更好的完成项目落地,公司于当年启动了供应链云平台解决方案专题设计。随着规划设计的开展,原定实施计划中的部分工作受到影响,延缓了项目建设期。

5、科学谨慎的投资策略使项目实施周期拉长

公司根据项目规划启动相关系统实施的选型论证工作,以及第三方软件和实施服务的采购工作。为更好的满足公司中长期信息化战略规划发展,公司根据谨慎性、节约性、高质量的基本原则,本着对项目建设精细化的要求,公司开展了论证工作,通过调研、学习和借鉴相关同类型企业的通常做法和成功案例,结合内部的研讨和专家的论证,投入大量时间完成软硬件项目选型。

(二)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调整,项目延期不改变实施主体、项目用途、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生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三、拟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规划

供应链云平台项目实施建设内容不变,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一)项目实施方案

(1)原定供应链云平台建设规划

根据公司总体战略及业务发展要求,建设可扩展的供应链云平台,包括公司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服务、统一存储服务、公共应用服务、统一接入服务,既能满足公司统筹调度IT投入,实现资源共享,提高资源利用率,又能满足公司推行公共业务管理组件,并及时掌握供应链全过程的交易和服务信息,提供覆盖供应链运营全局的决策支持。

图1:云平台总体规划方案

(2)目前项目实施进展

供应链云平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新一代数据中心,建成公司基础设施服务中心,打造统一的数据存储中心,建设公共业务应用服务中心和建设公司统一集成门户。目前项目实施进展如下:

(3)未来项目实施路径

下阶段将围绕集团风险控制塔、管理驾驶舱、统一门户、CRM/SRM项目、征信管理系统、资源管理系统、知识共享平台等系统开展建设。旨在促进集团供应链转型战略的落地,围绕加强集团管控、提升供应链运营和创新能力为目标进行信息化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信息化水平。

(二)为保障募投项目延后能按期完成拟采取的措施

1、加强项目进度管控

根据项目特点和具体情境,通过引入信息化监理工作机制,用先进、科学、合理的项目管理技巧和手段,对项目进行全程监控,对项目的各个阶段及各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精线条、细粒度的管理与协调,以保证项目按期、高质量地完成。

管理项目的时间进度,监控项目计划的制定和执行,预测、识别项目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并跟踪、协调解决各种项目问题和风险,每月进行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每月、季、年度提交各种进度控制监理报告和报表,明确实际进度与计划是否产生偏差,如发生偏差,分析偏差原因,并找到解决方案,总体确保整体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2、强化项目沟通机制

为有效的沟通使项目各方配合完成项目目标,避免产生各自为政和为了局部利益影响项目整体目标的实现,也为及时共享信息,提高沟通效率,协助项目各方共同发现和解决项目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和问题。本项目构建了全面的沟通机制,组合多种沟通渠道和方式一是明确项目分工,尽可能明晰和精简工作流程环节,制定项目沟通流程规范;二是执行项目例会制度,制定项目周例会、月例会、专题会、阶段汇报会、总结会等会议管理制度,并按制度要求严格执行;三是完善项目决策流程,成立项目管理委员会PMO,全面管理项目相关待决策事项;四是借助可视化工具,提高沟通效率,除了传统的集中办公、会议、周报等形式,也可以通过效率提升工具的使用。

3、提升团队能力

以信息化项目为抓手,通过信息化项目的实施培养信息化专业人才和关键用户队伍。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多种形式开展与外部机构的交流和学习,参加专业论坛/交流活动,请外部专业机构开展专业化技能培训。通过与内外部交流互动,拓展信息化团队的视野和思路。

4、健全信息化治理体系

落实大闭环“以信息化战略的闭环管理为主线,覆盖信息化战略规划、信息化工作计划、信息化采购、项目群管理、信息化评价等环节,基于企业的业务战略和运营管控的需求驱动企业的信息化规划和顶层设计,并驱动信息化各级组织的工作计划”和小闭环“以信息化通用工作为主线,覆盖信息化日常工作的需求管理、方案管理、开发管理、测试/交付管理、和运维管理等”的信息化治理体系为主线,从战略层、管控层、执行层完善信息化组织保障体系,以更有效地指导信息化工作。

四、风险提示

1、路径偏移风险及对策

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因实施和业务人员经验不足,业务复杂高等因素的影响,造成平台实施路线偏离先前制定规划的演进路线,造成实施的项目和业务实际的发展不匹配,将会对公司的业务运行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策略:首先,公司有一支经验丰富、务实敬业的项目管理和实施团队,保障了公司信息化演进路线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同时也使公司的信息项目实施管理制度能得到有效执行。其次,通过多年努力,公司已建立了一套适合公司发展的科学化现代信息化管理制度,使公司能保持有序、协调发展,而通过科学化的绩效考核体系则能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保证了公司信息化演进路线的正确性。

2、系统集成风险及对策

由于云平台系统集成高度复杂,实施过程中难以避免系统集成环节的错误和缺陷。如果系统集成之间存在缺陷或者错误,将会导致系统运作受到不利的影响,同时给公司的管理带来很大的不便,也将额外增加公司的成本。

应对策略:公司将与优秀的信息化集成解决方案提供商作保持密切合作。公司在系统集成中,将严格按照相关系统集成的流程和相关技术规范,加强测试等环节,以保证项目系统集成的质量。

3、平台推广风险及对策

供应链云平台在向供应链上下游和内部二期上线单位推广的过程中,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公司所在市场容量发生变化、市场竞争格局产生变化、项目产品和服务价格发生变化,将造成供应链云平台服务水平不能满足现实需求等等原因,如项目的运行和推广单位业务发展的要求不匹配,将会对平台推广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策略:公司将组建供应链云平台运营推广团队,密切关注推广单位实际需求,相机抉择地做出调整,满足云平台用户推广单位的需求,充分发挥供应链云平台的优势,做大做强公司的业务。

五、内部决策程序

(一)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供应链云平台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二)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供应链云平台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期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对延长建设期事项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募投项目“供应链云平台项目”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审议的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进行延长。”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限,是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经过充分论证后审慎做出的决定,因此,同意公司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限。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限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的影响。”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核查意见:“1、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限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限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基于以上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关于延长“供应链云平台项目”建设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3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于2021年4月25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陈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定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总额。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5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江苏省国资委《省属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质量管理办法》(苏国资[2018]96号)》的相关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办同一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超过规定年限的,应予以更换。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与信永中和在工作安排、收费、审计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公司已就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信永中和进行了事前沟通,信永中和对此无异议。

●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3号楼2048-62。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以下简称“江苏分所”)承办。江苏分所前身为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03年12月。2009年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原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整体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所;2013年随着事务所合伙制转制,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所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江苏分所负责人乔久华,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6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03025692941,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编号为504545的执业证书。2021年承担了26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

2.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45人,注册会计师920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23人。

江苏分所共有合伙人26人、注册会计师18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18人。

3.业务规模

中兴华2019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2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3亿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承担了68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0.76亿元;2021年承担80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其中江苏分所为26家)。

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住宿和餐饮业,综合业务等。中兴华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汇鸿集团同行业客户共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310.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因涉及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高玉良、高源等9人对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理据不足,应予驳回。2019年二审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2011-2013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中兴华于2018年9月27日收到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8)苏10民初125号]。2019年12月25日收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为(2019)苏1003民初9692号,传唤2020年2月20日开庭,因疫情原因,电话通知开庭取消,案件尚未审理。2021年4月2日开庭,案件各方向法庭提供证据,至今尚未审理结束。

5.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中兴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14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杨宇先生,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14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2007年在江苏众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并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来为天银机电(300342.SH)、赛福天(603028.SH)、华丽家族(600503.SH)、风范股份(601700.SH)等多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江山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22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1年,2000年在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并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为澳柯玛(600336.SH)、赛轮轮胎(601058.SH)、红星发展(600367.SH)、软控股份(002073.SZ)、东软载波(300183.SZ)等多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香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16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4年;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12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来为莱绅通灵(603900.SZ)、美尚生态(300495.SZ)等2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为云海金属(002182.SZ)、天银机电(300342.SZ)、吉鑫风能(601218.SH)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提供复核,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

2.上述相关人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改聘中兴华为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326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下降29.13%,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下降33.33%。

上述费用系经公开招标,由参与投标单位的报价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公司业务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具体承办。信永中和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江苏省国资委《省属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质量管理办法》(苏国资[2018]96号)》的相关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办同一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超过规定年限的,应予以更换。公司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与信永中和在工作安排、收费、审计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公司已就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信永中和进行了沟通,信永中和对此无异议。公司对信永中和及其审计团队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以及辛勤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拟聘请的中兴华的执业资格、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同意聘请中兴华负责本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江苏省国资委关于《省属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质量管理办法》(苏国资〔2018〕96号)文件要求,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安排需要,理由充分恰当,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