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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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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6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出具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具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具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九牧王国际商务中心28楼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九牧王国际商务中心28楼

邮政编码:361008

联系人:吴徽荣

联系电话:0592-2955789

传真:0592-2955997

(二)出席会议代表交通费、住宿自理。

(三)参会须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在厦门市,请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遵守厦门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有序安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21-013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牧王”、“公司”)拟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时间、金额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51号”文《关于核准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12,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2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4,000.00万元。截至2011年5月24日,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264,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695.0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5,304.99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20077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截至2021年4月21日,公司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03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9,703.2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64,280.05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215,417.58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支出手续费5.63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32,591.24万元,其中,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22,065.75万元,累计收到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10,307.44万元,累计收到延期交房违约金218.0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8,193.0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93.01万元。专户余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差异8,100万元,系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的采购、存货周转、开拓市场等日常经营活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届满前,公司会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如因募集资金项目而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保障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1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的采购、存货周转、开拓市场等日常经营活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受到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的采购、存货周转、开拓市场等日常经营活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发展主营业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受到影响。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也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5.46万元,审计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2,736.14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以库尔勒香梨的种植、加工、销售以及其他果品经营为主业;同时,为了扩大公司主营业务品类,2020年下半年开始,公司发挥新疆农业资源优势,开展棉花经营业务。

2、经营模式

公司一直延用成立之初的“公司→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即公司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公司为农户提供生产管理及技术指导服务,农户按合同约定向公司上缴承包任务;在果品购销方面,为有效控制果品经营风险、提高果品销售利润,公司在综合历年果品市场的供需情况及本地香梨产量、品质、收购价格以及与客户的沟通情况,确定当年的果品购销数额及品种;在棉花经营业务方面,公司根据棉花的销售惯例,与轧花厂、纺织厂、贸易商开展购销活动。业务开展初期,为了控制经营风险并确保资金安全,公司通过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平台,在第三方监管、见证、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开展棉花购销业务。

3、行业情况说明

(1)库尔勒香梨及果品行业分析

新疆独特的自然气候、资源条件,为新疆林果业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特殊的地理环境及气候条件,决定了库尔勒香梨适应在巴州局部地区种植。在库尔勒地区,库尔勒香梨种植面积大、历史悠久,已形成一定规模的香梨生产基地。香梨产业已实现种植栽培、贮藏加工、包装运输、市场销售、品牌创立、基地建设和标准化管理的产业化经营格局,形成较为完善的香梨产业体系。

近年来,由于库尔勒香梨种植受自然灾害、病虫害等不利因素影响,果品品质、产量及销售价格受到一定影响;同时,国内其他果品种植面积和产出持续扩大,果品销售市场中水果品种和数量不断丰富,对库尔勒香梨销售市场产生较大的冲击;此外,因受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库尔勒香梨及其他果品运输受阻、消费市场需求下降,部分果品甚至出现滞销的极端情形。

(2)棉花行业

棉花为国家重要的战略物资,在国民经济和产业安全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中国棉花产量占全球棉花总量的比重约为23%,是仅次于印度的棉花生产大国。同时,中国也是棉纺织服装的出口大国,在世界棉花原料及产成品贸易中占据重要位置。2020年新疆棉花产量达516.1万吨,占全国棉花总产量87.3%,对于中国乃至世界棉花产业链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2020年以来,棉价在新棉种植期间低位运行,全球种植棉花面积下降,并且美国、巴西等部分棉区天气情况和病虫害使得整体单产小幅下降,故全球棉花产量出现明显下降;在消费方面,中国及印度等棉消费大国需求恢复,并随着疫情好转,全球棉纺织业回暖,全球棉花供需缺口扩大。目前国内棉花国储政策从轮出转为轮储,国储库存对供给产生的压力持续减轻;加之国内外下产业复苏,需求回暖,棉价具备较强的支撑力。

在国际政治、经济、市场环境持续波动的大环境下,公司未来将更加坚定不移地持续支持新疆棉花产业发展,为自治区乃至全国棉花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58.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38.3%。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454.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7.94%;其他业务收入为9,404.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49倍。实现营业利润1,117.21万元,主营业务利润109.75万元;利润总额1,119.0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5.46万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陈义斌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06 证券简称:香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22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及变更会计政策已经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及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1 年 4 月 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租赁的识别、分拆及合并等相关原则。

新租赁准则引入了“控制”、“已识别资产”等概念,对租赁的识别以及租赁与服务的区分制定了相关指导原则。此外,新租赁准则对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合同的分拆及合同对价分摊、租赁的合并等作了规定。

2、承租人会计处理由双重模型修改为单一模型。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即采用与原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同时,新租赁准则进一步完善了可变租赁付款额、租赁发生变更等情形的会计处理,并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识别判断及会计处理作了相应规定。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改进出租人的租赁分类原则及相关会计处理。

新租赁准则总体上继承了原准则中有关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规定,即保留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双重模型。在分类方面,新租赁准则强调了要依据交易的实质,而非合同的形式,有关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分类的规定更原则化,并增加了可能导致租赁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其他判断迹象。同时,根据承租人会计处理的变化,调整了转租出租人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和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根据实务需要,增加了对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规定。

4、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新评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新租赁准则明确规定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5、完善与租赁有关的列示和信息披露要求。

承租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当根据会计处理模型的变化披露与租赁有关的信息。出租人方面,基本沿袭了原租赁准则的会计处理规定,但改进了出租人的信息披露,要求出租人披露对其保留的有关租赁资产的权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战略、为降低相关风险所采取的措施等。

(三)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调整 2020 年度可比期间的数据,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及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506 股票简称:香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一20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及文件已于2021年4月16日分别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陈义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1)第211004号)。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5.4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736.14万元。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2020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1)第211003号),认为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测试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二)、(三)、(四)、(五)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需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06 证券简称:香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一21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1年4月16日分别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彦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1)第211004号)。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5.4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736.14万元。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2020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1)第211003号),认为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议案(一)、(二)、(三)、(四)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506 股票简称:香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一23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4月27日停牌1天。

●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4月28日。

●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为“*ST香梨”、股票代码为“600506”、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A股

(二)股票简称由“香梨股份”变更为“*ST香梨”;

(三)股票代码仍为“600506”;

(四)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4月28日。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营业收入”应当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13.3.2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5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4月27日停牌一天,于2021年4月28日复牌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主动采取相关措施,争取早日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主要措施如下:

(一)立足主业,在做好现有果品购销业务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新疆农业资源优势,拓展新疆其他特色果品、干果、棉花等农产品的销售,拓展销售渠道,扩大销售规模,强化竞争能力,实现主业的做优做强。

(二)积极尝试多元化经营,实现业务转型升级。基于公司现有经营范围,一方面,依托公司现有生产基地资源,借助公司历史苗木培育经验,围绕苗木、花卉及林果业进行产业延伸;另一方面,在收益可观、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择机开展农副产品、种子饲料、机械机具等产品的贸易销售,实现公司多元化经营及现有业务的转型升级。

(三)寻求资金支持。公司拟通过实施非公开发行寻求包括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内的资金支持,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提高公司资本实力,做大做强公司主业。上述非公开发行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出资企业审批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报送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四)进一步强化公司内部管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质量管理水平,生产管理水平,安全管理水平。以提高管理水平为抓手使得管理更加精细化,提升企业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2 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13.3.2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13.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未在第13.3.7条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公司因追溯重述或者行政处罚导致相关财务指标触及第13.3.2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指前述财务指标所属会计年度的下一个会计年度。

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六、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阿尔斯兰·阿迪里

(二)联系地址:新疆库尔勒市圣果路圣果名苑

(三)咨询电话:0996-2115936

(四)传真:0996-2115935

(五)电子信箱:xlgf_dmb@163.com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06 公司简称:香梨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