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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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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提供
对外担保的公告

2021-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1版)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公告编号:2021-025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提供

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五星”)、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五星”),以上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2021年度,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洲特纸”)拟直接或通过全资子公司为其他全资子公司合计提供总额预计不超过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不包括在本次董事会之前已执行,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 本事项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涉及2家全资子公司,具体额度分配如下:

注:上述预计担保总金额,公司可直接或通过全资子公司为其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在全资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如在授权期发生新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也可在预计担保总金额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授权期限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五星、江西五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

本事项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

2、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7,385.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4.01%,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1-019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 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定价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赵磊、赵云福、林彩玲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已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交易的进行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在审议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均为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与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皆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持续性交易。相关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开展此类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合理的成本获得正常生产所需的产品。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时,此类交易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1-023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98万元(包含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21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胜任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该项议案内容,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认为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胜任能力,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健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认为续聘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的审核,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披露的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1-020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5,208,434.0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0,003,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45%。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次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1-024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对会计政策的变更主要依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应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标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二、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并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1-018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赵磊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0,003,000.00元(含税)。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45%。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1)。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著名的有资质的财务审计机构,在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此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董事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2021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位的董事,依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薪酬,按月发放;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位的董事,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工作胜任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固定薪资和浮动薪资两部分组成,其中固定薪资按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按月发放;年终根据利润和业绩完成情况发放奖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合理预计。关联董事赵磊、赵云福、林彩玲回避表决此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直接或通过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其中不包括在本次董事会之前已执行,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公司可直接或通过全资子公司为其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在全资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如在授权期发生新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也可在预计担保总金额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提名洪金明先生、顾嘉琪女士、王琰女士等3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提名赵磊先生、赵云福先生、林彩玲女士、赵鑫先生等4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0)。

特此公告。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1-027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因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5月底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赵磊、赵云福、林彩玲、赵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名洪金明、顾嘉琪、王琰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5月底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控股股东赵晨佳提名王晓明、黄晔为第二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附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查,上述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特此公告。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简历

赵磊:中国国籍,塞浦路斯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10月出生。2004年8月至2008年1月,任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副经理,2006年3月至2008年4月,任浙江诚宇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8年1月至2018年6月,任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4年9月至2014年11月,任优安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月至2021年1月,任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4月至2018年12月,任九江诚宇物流有限公司经理,2017年7月至今,任浙江诚宇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衢州森远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衢州五星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宁波云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4月至今,任嘉兴星洲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月至今,任衢州祉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4月至今,任浙江飞物集商贸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6月至今,任杭州归迦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6月至今,任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湖北祉星纸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云福:中国国籍,塞浦路斯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11月出生。1988年6月至1996年3月,任温岭县冠城精工电机厂经理,1994年3月至1996年4月,任温岭市沪光电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1996年11月至2000年7月,任温岭市华南电缆厂副经理,2000年8月至今,任温岭市华南电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3年6月至2021年1月,任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2月至2021年1月,任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经理,2014年5月至2015年1月,任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5年1月至2021年1月,任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4月至今,任九江诚宇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九江诚宇物流有限公司经理,2018年6月至2020年12月,任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月至今,任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林彩玲:中国国籍,塞浦路斯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5月出生。1988年6月至1996年3月,任温岭冠城精工电机厂副经理,1994年3月至1996年4月,任温岭市沪光电缆有限公司监事,1996年11月至2000年7月,任温岭市华南电缆厂经理,2000年8月至今,任温岭市华南电缆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4月至2018年2月,任香港盛源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5月至2017年9月,任衢州森远贸易有限公司经理,2014年5月至2015年1月,任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月至今,任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5年5月至2016年12月,任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4月至今,任九江诚宇物流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6月至今,任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赵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7月出生,硕士。2009年6月至2017年6月,就职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任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副总裁、高级副总裁、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浙江古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7月至今,任上海博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任苏州京浜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简历

洪金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0月出生,博士学位。在《审计研究》、《财政研究》、《财贸经济》等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十余篇学术论文,参加财政部、外交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国家电网、中石油等多项课题研究,并在相关刊物发表研究成果。2011年7月至2014年8月,任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先后从事信贷业务、财务管理工作等工作,2014年9月至2018年5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战略规划部主任科员,从事商业银行信贷管理、财务管理以及风险战略等研究,2018年6月至今,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现任北京用友政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顾嘉琪: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2011年4月至2013年7月,任宁波科元塑胶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7月至2017年11月,任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浙江这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10月至2020年3月,任宁波坤宸智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宁波坤宸智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5月至今,任宁波纳森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宁波伏尔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6月至今,任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3月出生,本科,特许金融分析师。2003年9月至2006年12月,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审计员,2007年1月至2016年2月,任毕德投资BDA Partners投资副总监,2017年4月至今,任先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董事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上海萧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9月至今,任杭州大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晓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2月出生。1998年1月至2003年10月,任湖北拍马纸业有限公司工人、班长、制浆车间主任,2003年10月至2009年12月,任湖北骏马纸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主任,2009年12月至2013年5月,任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14年4月至2018年3月,任衢州速晨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5月至2018年6月,任衢州五洲特种纸业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18年6月至今,任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监事会主席。

黄晔: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1989年9月至2004年7月,任浙江亚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浙江省龙游造纸厂)工人、班组长,2004年8月至2007年9月,任浙江华邦特种纸业有限公司班组长、厂长助理,2007年10月至2008年7月,任安吉大成纸业有限公司厂长,2008年8月至2011年1月,任浙江仙鹤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工段长、厂长助理,2011年2月至2013年8月,任衢州五洲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值班长、车间主任,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任浙江大盛纸业有限公司厂长,2014年2月至2018年6月,任衢州五洲特种纸业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18年6月至今,任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