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2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 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本次会议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召开本次会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也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龙村委会龙展路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1)《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制定〈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审议〈2020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9)《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第(6)、(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它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龙村委会龙展路3号公司证券部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和身份证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证券帐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1年5月19日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传真:0757-22393561。来信请寄: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龙村委会龙展路3号(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龙村委会龙展路3号
邮政编码:528311
联系电话:0757-22393588
传真:0757-22393561
电子邮箱:hdmcw@highdream.net
联系人:林锦荣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附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委托如下:
■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实际持股数量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的数量为准)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720
2、投票简称:海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 票 时 间:2021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经认真审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2、2020年度公司没有违反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规定实行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目前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及内部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在对子公司管理、资本支出等方面进行有效的控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五、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增加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合计金额为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相关事项。
六、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公司的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内容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的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李 风 陈春明 关天鹉
日期: 2021年 4 月 26 日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定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都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 风 陈春明 关天鹉
日期: 2021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6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
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0年度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2020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532,651.70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
二、本次计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2020年度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公司2020年度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1,092,063.89元,转回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671,657.82元。
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应收款项:
■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
组合中,合并关联方组合不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的计提比例列示如下:
■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
(1)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理由:
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发生减值。
(2)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3)其他说明:
期末对于不适用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和长期应收款均进行单项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如经减值测试未发现减值的,则不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二)2020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说明
2020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440,587.81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8,361,391.23元。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为: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通常按照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或已耗用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 2020 年度利润总额6,532,651.70元,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将增加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9,033,049.05元,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合计将增加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2,500,397.35 元,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审计确认。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1999]13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和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提议,拟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532,651.70元。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1999]13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和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提议,同意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出于对谨慎性原则的考虑,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公司的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六、重要提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8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经审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指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953,629.9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0,052,111.72元,减去2019年度分红21,600,000.00元和提取2020年度盈余公积金5,495,362.99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17,910,378.64元。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拟定如下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08,000,000 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 元(含税),合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2,400,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8股,合共转增股本86,4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94,400,000股。
股东应缴税费按《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执行。
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日后至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而提出,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未来发展前景广阔,成长性持续向好, 2020 年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定,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09.57万元,与同期相比增长64.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828.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4.81%;营业收入21,826.44万元,与同期相比增长24.15%;公司未分配利润与资本公积较为充足,公司股本规模相对较小,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 更好地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以回报全体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议进行 本次送转方案暨利润分配预案。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且上述利润分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审议的《关于制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1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1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事 项。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5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立信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人民币47万元。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三)业务信息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五)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六)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龙湖川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柴喜峰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高军磊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审计工作量,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本期审计收费为47万元,上一期审计费用47万元。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 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决策程序合法,支付的报酬水平公允、合理。
4、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考虑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的长期合作关系,且该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同意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7万元。
5、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7万元。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4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在前述25,0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现金管理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负责人经办具体购买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在前述25,0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现金管理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应当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该等产品应当有保本约定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有效地保本承诺,不得参与风险投资类业务。
4、资金来源
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投资期限及决策期限
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6、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时,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虽然上述投资范围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定期对各项理财产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门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授权下的具体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1、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使用额度至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增加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合计金额为30,000万元的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的事项。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川智能本次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董事会已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的必要审批和决策程序,有利于充分利用闲置资金, 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川智能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3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21年4月27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为了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17:00举办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海川智能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海川智能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海川智能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郑锦康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林锦荣先生、独立董事关天鹉先生和保荐机构代表人秦荣庆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7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8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