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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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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41版)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1-007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十号院15号楼A3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8、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钟竹、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光谷烽火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30。

(二) 登记地点: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十号院15号楼A301)。

(三)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四)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十号院15号楼A301

邮政编码:100095

联系电话:010-57649050

传 真:010-57649056

联 系 人:夏振富、杨帆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1-003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8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13号)的核准,同意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安博通”)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79.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88元。截至2019年9月3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79.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27,779,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7,303,792.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70,475,807.89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9月3日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9】第27-00006号验资报告。

2019年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00.00元,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4,047,687.9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583,452,792.4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19年经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会同保荐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翔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于2019年9月3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公司作为募投项目中“深度网络安全嵌入系统升级与其虚拟资源池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武汉思普崚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中“安全可视化与态势感知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其余项目实施主体不变。

2020年7月2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思普崚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翔支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0年7月2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思普崚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翔支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尚有公司前期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2,186,928.81元仍未置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0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公司作为募投项目中“深度网络安全嵌入系统升级与其虚拟资源池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武汉思普崚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中“安全可视化与态势感知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其余项目实施主体不变。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北京思普崚技术有限公司增资6,311.00万元、向武汉思普崚技术有限公司增资7,663.00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在增资完成后子公司与公司、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暂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规划持续投入募集资金,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为37,273.58万元,2019年使用超募资金1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超募资金余额27,273.58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0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20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安博通《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安博通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认为: 安博通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