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985号),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17,234.15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1,785,419.88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7,646,880.61元,母公司实际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43,986,636.63元。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转型发展期,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该预案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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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经营范围是: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货运站(场)、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市际非定线旅游客运;客车维修(二类);道路旅客运输站;住宿(限分支机构经营);交通意外保险(航空意外除外);汽车配件、化工产品、橡胶制品、润滑油、钢材、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机电产品、电气设备、五金交电产品、日用品的销售;房屋租赁;非占道停车场服务,货物仓储;旅客票务代理(铁路客票、飞机票);旅游客运;其他资本市场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其他专业咨询与调查;创业指导服务;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国际道路旅客运输、冷藏车道路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汽车租赁;小型车辆维修(二类)资质;汽车音响设备。(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行业划分,公司所处行业属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G54)。
1、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业务包括道路旅客运输和客运汽车站业务,其他业务包括房屋与仓库的租赁、车辆维修、车辆配件销售及道路货运业务。
(1)道路客运服务
公司道路客运服务主要为自治区内各地州市之间的市际班车客运业务,并提供部分班线的省际和国际班车客运服务。公司拥有经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客运线路经营权,通过配置相应的营运车辆为旅客提供人员及随身行李的运输服务,并按照规定收取相应费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国内客运班线93条、国际客运班线11条,各类营运车辆437辆,其中班线客运车辆398辆(含非定线旅游车辆119辆),班线客运客座12,066座(含非定线旅游客座3,872座),货运、冷链运输车辆39辆(其中箱式货车4辆,牵引车18辆,挂车16辆,冷链挂车1辆),城市租赁、小件快运配送服务车辆35辆,平均日发班次23班以上。国内班线涵盖乌鲁木齐至新疆区内主要大中城市和甘肃等其他省市;国际班线涵盖哈萨克斯坦。
(2)客运汽车站业务
公司客运汽车站业务主要包括向具有道路客运经营资质的企业提供其所属营运车辆进站发班等各类站务服务,向旅客提供候车、休息、安保、信息等相关服务。根据车站级别及交通、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费用,主要包括客运代理费、站务费、行包运输代理费、退票费、车辆停放费等。乌鲁木齐高铁国际汽车客运站是国家一级汽车站。
(3)其他业务
乌鲁木齐公铁联运国际汽车客运站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唯一国家一级汽车站,位于乌鲁木齐市高铁枢纽核心地带,公司依托自身“车”与“站”资源,大力开展城际出行、旅游、汽车后服务等协同业务,公司充分聚焦高铁枢纽区位优势,做精旅游集散平台,深挖高铁资产潜力,加快高铁资产商业化布局进程,全方位拓展高铁资产商业功能,加速推进高铁资产商业开发链包括旅游、商铺、小件快运和邮政邮包、广告、停车场、车辆租赁等多元业态发展,全力构建公司高铁商业增量资产依托,已逐渐成为客运业务的重要补充。
2、行业情况
交通运输业指国民经济中专门从事运送货物和旅客的社会生产部门,现代交通运输方式主要包括道路运输、铁路运输、水运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等运输方式。道路运输,是一种在道路上进行运输活动、实现“门到门”直达的陆上运输方式。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并存的立体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并且五种交通运输方式既相互补充,又相互竞争。
近年来,我国公路运输客运量逐年下滑,2020年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公路运输客运量大幅下降。2020年,全国公路运输客运量降至68.94亿人,同比下降47%;旅客周转量降至4,641.01亿人公里,同比下降47.6%。
由于新疆独特的地理及自然条件以及在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重要布局,自治区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规模仍呈现高位高速度大规模运行态势,道路运输与铁路运输、航空运输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新疆铁路民航夺占市场势头不减,高铁、城际、私家车已成为流量出行的首选,传统道路运输企业战略生存空间面临严峻挑战。此外,受维稳新常态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运行安全和行业管理已成为客运发展和创新突破不了的天花板。因此,公路运输只有发展转向,利用灵活机动性强、发车密集度高的特点,专注于中短途运输,在我国交通运输体系中主要承担中、短途和复杂气候、地理环境下的“兜底性”运输任务,相应的使道路运输企业业绩与毛利率水平呈下降趋势。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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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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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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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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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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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完成运输周转量1,022.63万吨公里,同比减少72.37%;客运量24.12万人次,同比减少72.87%;货运量0.99万吨,同比增加62.30%;完成旅客周转量7,957.01万人公里,同比减少70.44%;完成货运周转量226.93万吨公里,同比减少77.51%;全年共计发班8,082班,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18,432班。
报告期,公司未发生同等以上有人员伤亡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责任事故率0次/车,责任受伤率0人/车,责任死亡率0人/车,与交通运输部颁布标准持平:责任事故率、责任受伤率、责任死亡率均下降100%。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5,143.4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8.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1.7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0.60%。
(二)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7年,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2)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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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收入人民币2,452,301.95元。
(五)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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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交运 公告编号:2021-044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吕永权先生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时间已期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年限的有关规定,吕永权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以及在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全部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经董事长王仲鸣先生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薇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职届满之日止。
李薇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薇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5月出生,硕士学位,1993年至今在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会计学教授。现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研室主任、硕士生导师、新疆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成员。曾主持自治区软科学项目《新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创新及风险控制研究》、省部级《新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创新问题研究》、厅局级《新疆中小企业成长性财务评价》等课题,参与《基于生态教育效益的财政补偿机制研究》、《以结果为导向的财政抚平资金绩效评价》两项省部级课题均列第二,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著有《企业环境成本核算与控制研究》、《民营企业业绩评价与激励机制实证研究》等专著。兼任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薇女士未持有德新交运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上述董事候选人对其提供的个人资料及工作经历真实性负责。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交运 公告编号:2021-050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4月27日停牌1天;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4月28日;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为“*ST德新”,股票代码仍为“603032”,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股股票由“德新交运”变更为“*ST德新”;
(二)股票代码仍为603032;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4月28日。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3.3.2条规定的股票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5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7日停牌1天,于2021年4月28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坚定信心,从危机中寻找转机,变局中寻求发展。公司一方面深耕现有主业,充分挖掘存量资源,打造整合成为公司全新的产业依托。另一方面积极转型升级,新增锂电池裁切精密模具业务,形成“道路运输+智能制造”的双核驱动模式。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争取实现2022年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主要措施如下:
1、夯实新疆道路运输主业
紧抓“一带一路”的发展机遇,积极落实国家关于稳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公共服务水平的《城乡一体化意见》、鼓励支持运输企业创新发展《创新发展意见》、《客运转型升级意见》以及《促进交通运输和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行业顶层设计政策指导传统客运产业转型升级。要在巩固发展中短程客运市场,加快推进“互联网+”,着眼于道路客运“门对门”服务优势,形成中短程客运服务与最后一公里的联程无缝衔接,将传统客运班线改造升级为定制客运班线才是最终解决方案。与此同时依托全国旅游集散中心联盟,在旅游集散平台、商务包车、“互联网+智能客运”、班线定制、通勤车、城际约租、城区配送、冷链物流等方面向纵深更广范围推进,努力创收;注重发展现代化快速物流配套产业,构建交通运输产业的多维立体发展,发挥资本、资源和品牌优势,积极实施对外兼并,扩大经营规模和网络布局,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2、多元化产业布局提升资产质量
公司于2021年4月1日披露《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司已经完成致宏精密的股权变更及工商登记工作。2021年公司在继续做好现有道路运输主业的同时,将充分发挥自身在资本运作、公司治理、团队管理、融资渠道等方面的优势,与致宏精密市场竞争优势充分协同,促进致宏精密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并购致宏精密有助于公司优化产业布局、丰富业务类型、提升资产质量、拓展发展空间。公司面向的下游市场更加广阔,主营业务市场竞争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得到显著增强。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如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联系人:陈翔、李鹏飞
2、联系电话:0991-5873797
3、传真号码:0991-5873797
4、电子邮箱:dxjy603032@163.com
5、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北五路236号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交运 公告编号:2021-047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延长公司碾子沟重大资产
重组置换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相关事宜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延长公司碾子沟重大资产重组置换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乌鲁木齐高铁枢纽综合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碾子沟片区项目之征收补偿与置换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沙区征收办”)、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枢纽综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乌鲁木齐高铁枢纽综合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铁投资公司”)就置入资产不动产证办理至公司名下的时间重新约定,并签署补充协议。公司股东大会将本次重组事项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9月2日。除延长前述事项的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重组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相关事项保持不变。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11月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082)。
2020年4月高铁投资公司已经取得乌鲁木齐高铁国际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高铁客运站”)地上一层、二层及蓄车场不动产权证书并正在协助将相关产证办理过户至公司名下。在办理过程中了解到地下一层涉及9,957.22平米资产无法办理产权证明,原因为高铁客运站地下一层规划时未计入容积率计算范围,因此高铁投资公司仍在沟通协调有关方面办理不动产证。但受2020年新疆两次新冠疫情影响,且不动产证办理阶段的前置手续繁多、时间较长,高铁投资公司无法在补充协议约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地下一层涉及的不动产证的办理及变更等事项。至此,考虑到与政府相关部门及单位的友好合作精神,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置换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开展,公司于2020年9月与沙区征收办、高铁投资公司签署了补充协议延期协议,同意在征收办牵头下,预计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拟置入资产(高铁客运站)地下一层涉及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并将所有权人变更至公司名下。
2020年10月公司已经取得乌鲁木齐高铁国际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高铁客运站”)地上一层、二层及蓄车场不动产权证书,除地下一层涉及9,957.22平米资产无法办理产权证明,《征收补偿与置换协议》涉及各项事宜均已完成。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延长公司碾子沟重大资产重组置换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本次重组事项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除延长前述事项的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重组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相关事项保持不变。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交运 公告编号:2021-045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独立董事承担的相应职责及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新疆地区经济整体发展水平以及津贴行情,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4万元(税前)人民币调整为5万元(税前),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履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交运 公告编号:2021-040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五路236号乌鲁木齐高铁国际汽车客运站2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林芳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985号),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17,234.15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1,785,419.88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7,646,880.61元,母公司实际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43,986,636.63元。
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转型发展期,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0年度不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不转增。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交运 公告编号:2021-048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五路236号乌鲁木齐高铁国际客运站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5日
至2021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21年4月2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至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1年5月24日10:30-16:30
(二) 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五路236号乌鲁木齐高铁国际汽车客运站2楼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李鹏飞
联系电话:0991-5873797
传真:0991-5873797
电子邮箱:dxjy603032@163.com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五路236号乌鲁木齐高铁国际汽车客运站2楼证券事务部
邮编:830000
(二)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交运 公告编号:2021-042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
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且充分考虑未来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影响的综合考虑。
●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985号),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17,234.15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1,785,419.88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7,646,880.61元,母公司实际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43,986,636.63元。
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转型发展期,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对于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情况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近年来,我国公路运输客运量逐年下滑,2020年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公路运输客运量大幅下降。2020年,全国公路运输客运量降至68.94亿人,同比下降47%;旅客周转量降至4,641.01亿人公里,同比下降47.6%。
由于新疆独特的地理及自然条件以及在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重要布局,自治区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规模仍呈现高位高速度大规模运行态势,道路运输与铁路运输、航空运输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新疆铁路民航夺占市场势头不减,高铁、城际、私家车已成为流量出行的首选,传统道路运输企业战略生存空间面临严峻挑战。此外,受维稳新常态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运行安全和行业管理已成为客运发展和创新突破不了的天花板。
(二)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属于新疆自治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公司之一,目前主要业务包括道路旅客运输和客运汽车站业务。公司道路旅客运输主要为自治区内各地州市之间的市际班车客运业务及部分班线的省际和国际班车客运服务。公司客运汽车站业务主要包括向具有道路客运经营资质的企业提供其所属营运车辆进、出站等各类站务服务,向旅客提供候车、休息、安保、信息等相关服务。随着“互联网+”模式在客运行业的广泛应用,国家政策对于旅游业的持续推动,自治区旅游市场火爆程度持续上升,是客运和旅游进入融合升级发展的新阶段,为企业走“运游结合”带来了机遇。
近年来,道路运输面临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日益激烈的竞争,公司虽已积极开拓市区通勤、旅游班车等形态灵活的运输业务,并努力盘活客运站、停车场等物业资产,已取得了降本增效的阶段性成果,但仍然面临一定的经营压力。
(三)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近三年来,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5.38%、15.2%和6.79%,呈逐年下降水平,2020年受新疆两次疫情影响,综合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143.4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8.05%;实现利润总额-791.2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5.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1.7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0.60%。
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1年4月1日公告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完成了致宏精密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变更等事宜,因此2021年公司生产经营等事项对资金需求较大。
(四)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为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必备条件之一,同时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度亏损,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20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
项目投资带来的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
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
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公司2020年度亏损,且并购东莞致宏精密后资金需求较大,为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要,确保公司拥有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以应对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0 年度不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不转增,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具备合理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交运 公告编号:2021-039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仲鸣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985号),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17,234.15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1,785,419.88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7,646,880.61元,母公司实际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43,986,636.63元。
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转型发展期,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3)。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德新交运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吕永权先生因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时间已期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年限的有关规定,吕永权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以及在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全部职务。吕永权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此,经董事长王仲鸣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李薇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接替原独立董事吕永权先生担任的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李薇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独立董事承担的相应职责及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新疆地区经济整体发展水平以及津贴行情,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人民币4万元(税前)调整为人民币5万元(税前)。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履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延长公司碾子沟重大资产重组置换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提请延长公司碾子沟重大资产重组置换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5月25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19日。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交运 公告编号:2021-049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依据财政部修订和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及通知,公司需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公司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相应会计准则和通知,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2018年12月发布的《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2019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2020年6月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对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及财政部2014年1月以来修订或新发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符合前述财政部最新发布相关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日期
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
(二)变更具体情况及影响
1、新收入准则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引入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新租赁准则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代码:603032 公司简称:德新交运 公告编号:2021-041
(下转24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