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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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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沈振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随着第二季度公司网络可视化5G项目的逐步验收确认,以及国产化智能计算和智能网络业务的大幅增长,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预计将呈现高速增长,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预计将大幅好转。

公司名称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沈振宇

日期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8号楼6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翔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长沈振宇先生、独立董事罗芳女士因公务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翔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黄明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5、议案7、议案11、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5关联股东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仇晶华、王蕾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一季度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年1-3月,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合计收到政府补助1,820,291.50元,具体明细如下:

二、政府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上述期间内收到的政府补助按其类别,计入其他收益会计科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合计为1,820,291.50元,明细如下:

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496 公司简称:恒为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