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济堂 公告编号:2021-023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收到有效表决票9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李明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2021年4月26日至2022年6月13日。
二、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补选,补选李明炎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补选辛倩女士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补选李军植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补选阳前林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补选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七人):
主任委员:张美华
委员:李明炎、辛倩、李军植、王锦霞、阳前林、廖圣林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五人):
主任委员:王锦霞
委员:张美华、李明炎、阳前林、廖圣林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五人):
主任委员:廖圣林
委员:张美华、李明炎、阳前林、王锦霞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四人):
主任委员:阳前林
委员:张美华、辛倩、王锦霞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济堂 公告编号:2021-024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
被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本次被动减持前,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新疆嘉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嘉酿”)持有公司股份57,421,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本次被动减持后,新疆嘉酿持有公司股份57,262,7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8%。
● 集中竞价被动减持的实施结果情况:2021年4月26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新疆嘉酿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58,6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 本次新疆嘉酿减持行为属于股票融资引起的被动减持。新疆嘉酿与国信证券多次现场沟通,并于2020年7月8日、2021年1月5日两次进行电话会议沟通,于2020年7月3日、2020年9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4月1日四次发函至国信证券,提示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因公司尚处于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国信证券不得出售公司股份导致上市公司大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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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间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减持主体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股权融资引起的被动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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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前后股份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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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本次新疆嘉酿减持行为属于在国信证券的股票融资引起的被动减持。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4/27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济堂 公告编号:2021-022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债券逾期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债券基本情况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堂”、“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堂医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127号”文件核准,于2018年4月25日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
公司为该债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的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保证期间为该债券的存续期及到期日后两年止。同时,公司履行了相应的担保事项决策程序,具体为:公司2016年11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6年12月5日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于2016年11月18日披露的公告《同济堂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75)、于2016年12月6日披露的公告《同济堂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81)。
债券发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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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券逾期情况
2020年度国内突发新冠疫情,且公司及同济堂医药主要经营地区处于重点疫情区域。同济堂医药2020年受上述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流动资金阶段性紧张,暂无法按期兑付债券,同时对同济堂医药再融资产生较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18同济01”尚未兑付本金及利息23,040.00万元;“18同济02”尚未兑付本金及利息22,990.00万元。公司及同济堂医药与全体债权人正就债券延期兑付方案进行磋商优化。
三、采取措施及后续安排
1、为化解债务风险,公司及同济堂医药已积极调整经营情况、进行多方融资,控股股东亦加紧处置资产以加快同济堂医药资金回收。
截止目前,同济堂医药与债权方已就控股股东处置资产事宜进行了现场确认及初步沟通,并就债券延期兑付方案进行磋商,若与全体债权人就延期兑付事宜达成一致,公司及同济堂医药将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履行债券延期兑付事宜的程序。
公司及同济堂医药将积极应对、尽快解决当前债券延期兑付问题,根据市场情况,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分类施策,稳妥化解公司债务风险,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2、公司对上述公司债券的担保责任尚未终止,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若有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