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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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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99版)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0.3 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缩股

P=P0÷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缩股比例;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3)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4)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天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10.4 公司在以增发或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新股的情况下,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不做调整。

10.5 因标的股票除权、除息或者其他原因调整授予价格或者数量的,应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应聘请律师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调整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时公告律师事务所意见。

第十一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11.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计划中公司具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1)公司有权要求激励对象按其所聘岗位的要求为公司工作,若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将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若激励对象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经董事会批准,公司有权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已解除限售但尚未转让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还可就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追偿;

(3)公司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激励对象代扣代缴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4)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不得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5)公司应当根据本计划并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等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满足认购和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认购和解除限售;若因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的原因造成激励对象未能按其自身意愿认购和解除限售并给激励对象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责任;

(6)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本计划的申报、信息披露等义务;

(7)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具有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1.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计划中激励对象具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1)激励对象应当按公司所聘岗位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2)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规定认购标的股票的资金应为自筹资金;

(3)激励对象有权根据本计划的规定认购相应数量的限制性股票,并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的有关规定锁定其股份;

(4)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享有进行转让或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处置权;

(5)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但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锁定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6)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7)激励对象因本计划获得的收益,应当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并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8)激励对象在获授限制性股票并解除限售之后离职的,2年内不得在与公司存在业务竞争关系的机构工作。如果激励对象在获授限制性股票并解除限售之后离职,并在2 年内在与公司存在业务竞争关系的机构工作,激励对象应当将其因行权所得全部收益返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同时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9)激励对象在标的股票解除限售后转让股票时应遵守本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0)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具有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12.1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标的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标的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标的股票数量。

(2)缩股

Q=Q0×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标的股票数量;n 为缩股比例(即 1 股公司股票缩为 n 股股票);Q 为调整后的标的股票数量。

(3)配股

Q=Q0×P1×(1+n)/(P1+P2×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2.2 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规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缩股

P=P0÷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缩股比例(即 1 股股票缩为 n 股股票)。

(3)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4)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1为股权登记日当天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2.3 公司在以增发或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新股的情况下,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不做调整。

第十三章 附则

13.1 本计划所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以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13.2 本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13.3 本计划的修改应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13.4 本计划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1-012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5日上午9:30在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4号楼3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副董事长吴昊先生、独立董事唐斌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红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王征女士、马洪先生、唐斌先生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述职报告,他们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见附件一。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经营业绩增长和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同时兼顾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预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联董事孟凡博先生回避后,以八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提前认可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测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见附件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预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

十一、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该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各项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公 司会计政策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关联董事杨红女士、夏勇先生回避后,以七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已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已聘请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联董事杨红女士、夏勇先生回避后,以七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草 案)》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由中国注册会计师柴德平、周彪签字。2021年4月25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编号为XYZH/2021WHAA20478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公司的资产状况及主要经济、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49,173.69万元,较上年下降12.93%,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46,133.8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中,发往境内市场实现收入人民币104,031.3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71.19%;国际市场实现收入人民币42,102.4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28.81%;

2、公司2020年度营业成本为人民币107,177.06万元,较上年下降11.35%;

3、公司2020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19,295.01万元,较上年下降28.12%;

4、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9,203.53万元, 较上年下降26.24%;

5、公司2020年度期间费用累计发生人民币15,959.60万元(其中销售费用人民币1,136.28万元,管理费用人民币9,088.80万元,研发费用人民币8,303.65万元,财务费用人民币-2,569.13万元),较上年下降23.73%。

二、公司2020年末财务状况

1、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为人民币267,316.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人民币201,596.8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人民币33,192.04万元,无形资产净值人民币8,324.56万元;

2、公司2020年末总负债为人民币54,346.4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人民币49,209.14万元;

3、公司2020年末股东权益合计为人民币212,970.16万元,其中股本人民币67,633.91万元,库存股人民币1,960.26万元,资本公积人民币74,847.68万元,其他综合收益人民币4,156.12万元,盈余公积人民币24,385.56万元,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3,907.15万元。

三、公司有关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0.29元,资产负债率20.33%;流动比率4.10;速动比率3.54;应收账款周转天数119天;存货周转天数157天;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57%。

附件二

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制定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1年度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

独立董事2021年度津贴标准为6万元/年,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

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1)基本年薪标准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基本年薪人民币20万元一150万元/年;

监事会主席、监事:基本年薪人民币10万元一50万元/年。

(2)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提出具体意见,报董事长签批后执行。

四、其他规定

1、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本预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方可实施。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1-021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年5月11日下午3: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4号楼3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8、《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 9、议案10、议案11均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9表决通过是议案10、议案11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股东大会审议议案9、议案10时,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6、7、8、9、10、11、12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王征女士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上述9-11项议案的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视为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王征女士、马洪先生、唐斌先生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5)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4、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

邮政编码:430200

电话:027-81388855

传真:027-81383847

邮箱:fingu@fingu.com

联系人:彭娜、李珍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4”,投票简称为“凡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具体情况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上述非累积投票提案,在每项议案“同意”、“反对”、“弃权”中填“√”,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不选或多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按弃权处理;

3、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1-017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概述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将与关联方武汉协力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力信”)、武汉正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维电子”)、武汉协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力精密”)、湖北梵谷昕泉农林生态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昕泉农林”)、湖北惠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风”)、武汉衍煕微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衍煕微器件”)、武汉光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目科技”)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272.50万元。

2、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时,关联董事孟凡博先生进行了回避。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勿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武汉协力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文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666781106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住所地:武汉东湖开发区武黄公路30号森林花园4单元9层02号;主营业务:电子产品、机械零配件的设计、开发,金属材料、五金工具、机电设备的销售;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精确到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49.5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6.5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6.4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3万元。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武汉协力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武汉协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文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57483034317;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地: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内;主营业务: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及模具的开发;开发产品制造、销售;数控加工技术服务;机械零件的设计及加工;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精确到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949.5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43.7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0.2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84.73万元。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武汉协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武汉正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孟庆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4477923XX;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住所地:洪山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3号地块;主营业务:通讯、电子、计算机软件开发、研制、技术服务;通信设备、电子器件制造;仪器仪表、计算机、电子元器件零售兼批发;通信网络安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精确到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8,38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75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85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593万元。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武汉正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湖北梵谷昕泉农林生态旅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丽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5081961064R;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住所地: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工业园九凤街5号;主营业务:农作物、花卉种植及销售;农业基础的开发及建设;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对农业、林业、养殖业的投资,农业信息咨询服务;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精确到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06.4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00.9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0.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45万元。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湖北梵谷昕泉农林生态旅游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湖北惠风房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5672754809H;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地: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内;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精确到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3,976.0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8,899.7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9.5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41.81万元。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湖北惠风房地产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武汉衍煕微器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5MA4KUYQ557;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地: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藏龙大道19号凡谷电子研发中心研发楼(2号楼);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计算机及配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计算机硬件开发、销售;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已经武汉方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精确到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7,568.9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035.3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0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514.93万元。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武汉衍煕微器件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武汉光目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殷晓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MA49BMRT1P;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住所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科技工业园3-3栋4楼17号-01;主营业务:工业自动化设备、激光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的研发、生产、批发兼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租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精确到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684.0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80.9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09.2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79.03万元。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武汉光目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关系

1、协力信、协力精密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股东王凯先生。王凯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丽丽女士之弟。王凯先生分别持有协力信、协力精密40%、60%的股份,且在该公司担任监事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协力信、协力精密属于本公司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合计间接持有正维电子70%的股份,且孟庆南先生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公司董事孟凡博先生间接持有正维电子15%的股份;该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丽丽女士现时持有昕泉农林90%的股份,且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公司董事孟凡博先生现时持有昕泉农林10%的股份;该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丽丽女士现时持有惠风公司35%的股份,且担任该公司董事;公司董事孟凡博先生现时持有惠风公司33%的股份,且担任该公司董事;该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丽丽女士现时持有衍煕微器件39.5%的股份;公司董事孟凡博先生现时持有衍煕微器件39.5%的股份;该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6、公司董事孟凡博先生现时持有光目科技70%的股份,该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1、经公司采购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核,协力信、协力精密、正维电子、光目科技为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公司购买协力信、正维电子、协力精密的产品或接受协力精密提供的劳务,是在相关产品经检验合格入库后在约定的账期内付款。公司购买光目科技的产品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分期付款,因此,此项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2、根据对正维电子、协力精密历年与公司签订合同的执行情况跟踪检查,对方严格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对公司的款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因此,此项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3、昕泉农林、惠风、衍煕微器件、正维电子、光目科技租赁公司房屋仅为办公之用,交易金额较小,结合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此项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向协力信、协力精密采购刀具、夹具、配件等,定价严格按照规定的报价、比价、核价的定价程序执行,并综合考虑产品质量、账期、交货周期等因素确定。采购以分批采购方式进行,每次采购涉及金额及数量较少,公司按照每批所需采购的品种及订单金额单次签署购销合同,以电汇或承兑汇票方式结算。

2、正维电子除了其主要产品功放外,还有部分产品为RRU(Radio Remote Unit即射频拉远单元)和直放站,这两种产品是由多种设备和元器件组装而成的,其中,滤波器、环形器是构成这两种产品的众多器件中的一个。因为正维电子自身不生产滤波器、环形器这样的无源器件,因此产品中用到的滤波器、环形器需面向市场采购。公司在无源射频器件领域是最专业的企业之一,产品质量有保证,而且公司和正维电子两家公司同处武汉,产品的运输成本较低,因此正维电子拟采购公司滤波器和环形器。

另外,公司某客户有集成功放和滤波器为一体的需求,正维电子拥有成熟的功放制造能力,所以从质量控制、降低成本等角度出发,公司拟从正维电子采购部分功放。

同时,因公司与正维电子新业务拓展需要,公司拟向正维电子采购特种电源,正维电子拟向公司采购适配器,双方同处武汉,联合开发及测试更加便捷,有利于缩短项目开发周期。

公司与正维电子之间购销商品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根据,交易价格公允,按照每批采购订单金额单次签署购销合同,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3、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协力精密之间拟相互发生少许委外加工服务,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根据,交易价格公允,按照每次委外加工金额单次签署委外加工合同,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4、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德威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因有部分闲置厂房,为了提高资产利用率、增加经济效益,租赁给正维电子、昕泉农林公司、惠风公司、衍煕微器件公司、光目科技公司。为给公司引进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提供居住场所,公司拟向惠风公司租赁惠风同庆花园少量房屋。前述交易严格按照市场价,且履行严格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5、光目科技核心人员由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团队组成,在AI算法和软件方面有核心技术,并在机器视觉检测方面有丰富经验和成功实践,同时在智能制造、工业4.0方面有很深的研究。公司目前正在全面推行自动化生产,对机器视觉产品、调试机、软件等有较大的需求,而且公司和光目科技两家公司同处武汉,便于双方联合开发,加快项目进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充分利用上述关联方的采购、销售和技术优势,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销售范围,降低采购成本,缩短新项目开发周期,提高公司智能制造水平,保持双方之间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同时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公司日常的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对关联方的购销额较同期公司购销总额而言很小,公司没有因上述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公司将部分闲置房屋分别出租给正维电子、昕泉农林、惠风公司、衍煕微器件公司、光目科技,提高了资产周转率,增加了经济效益。公司拟向惠风公司租赁少量房屋供公司引进的技术或管理人员居住所用,有利于提高员工归属感。以上交易对公司的生产及发展均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征女士、马洪先生、唐斌先生事前已查阅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资料,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讨论。

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和未来的发展需求,独立董事认为:

武汉凡谷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的业务行为,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协议确定,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与日常关联交易相关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1-023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5日14:00在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4号楼3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艳华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的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见附件一。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预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提前认可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测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相关规章制度,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符合内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十一、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该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已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已聘请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公司特制定《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确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三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且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 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以三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草 案)》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由中国注册会计师柴德平、周彪签字。2021年4月25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编号为XYZH/2021WHAA20478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公司的资产状况及主要经济、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49,173.69万元,较上年下降12.93%,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46,133.8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中,发往境内市场实现收入人民币104,031.3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71.19%;国际市场实现收入人民币42,102.4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28.81%;

2、公司2020年度营业成本为人民币107,177.06万元,较上年下降11.35%;

3、公司2020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19,295.01万元,较上年下降28.12%;

4、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9,203.53万元, 较上年下降26.24%;

5、公司2020年度期间费用累计发生人民币15,959.60万元(其中销售费用人民币1,136.28万元,管理费用人民币9,088.80万元,研发费用人民币8,303.65万元,财务费用人民币-2,569.13万元),较上年下降23.73%。

二、公司2020年末财务状况

1、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为人民币267,316.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人民币201,596.8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人民币33,192.04万元,无形资产净值人民币8,324.56万元;

2、公司2020年末总负债为人民币54,346.4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人民币49,209.14万元;

3、公司2020年末股东权益合计为人民币212,970.16万元,其中股本人民币67,633.91万元,库存股人民币1,960.26万元,资本公积人民币74,847.68万元,其他综合收益人民币4,156.12万元,盈余公积人民币24,385.56万元,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3,907.15万元。

三、公司有关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0.29元,资产负债率20.33%;流动比率4.10;速动比率3.54;应收账款周转天数119天;存货周转天数157天;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57%。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1-014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0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78.9722万股,发行价格每股14.7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999,988.38元,扣除发行费和承销费人民币4,201,092.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798,895.51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9月8日全部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9月8日出具“XYZH/2016WHA20314”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发生募集资金支出4,508.76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587.24万元,置换出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2,921.52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0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0万元。

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移动通信天馈系统电子生产扩建二期项目”,并暂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投资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5日、2018年9月7日、2019年1月18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0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3M)。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上述理财产品均已全部到期赎回,累计收回理财收益243.24万元。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剩余闲置募集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300.00 万元(含本数)剩余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根据公司2019年8月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10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3M),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累计收回理财收益65.33万元。

根据公司2019年8月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10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累计收回理财收益74.90万元。

根据公司2019年8月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300.00万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累计收回理财收益72.65万元。

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5日、2020年8月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已终止实施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移动通信天馈系统电子生产扩建二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8,551.17 万元(含利息收入和投资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注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面余额8,637.45万元转入民生银行洪山支行87419022210201000450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兴业银行武汉分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637.45万元已转入民生银行洪山支行,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鉴于该项目的市场环境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继续投资已经很难取得预期的投资回报,存在一定的风险,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避免造成投资浪费,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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