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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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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0版)

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移动通信天馈系统电子生产扩建二期项目”,并暂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投资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19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剩余闲置募集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300.00 万元(含本数)剩余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5 日、 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已终止实施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移动通信天馈系统电子生产扩建二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8,551.17 万元(含利息收入和投资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2,921.52万元,该预先投入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XYZH/2016WHA20333),于2016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于2016年11月30日公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1、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一年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 9月到账,超过一年,符合相关条件。

2、不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实施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数字移动通信天馈系统电子生产扩建二期项目”,无其他募投项目。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1-016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2,327,241.94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66,042,280.6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10%计提法定公积金16,232,724.19元,减去报告期内分配的利润27,917,346.1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384,219,452.25元。

公司已实施回购股份方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为此,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并与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上述预案尚待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注:以 673,177,106股(公司现时总股本676,339,106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现时持有股份3,162,000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00,976,565.90 元(含税)。】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经营业绩增长和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同时兼顾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2020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1-020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

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后公司采用会计政策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的新租赁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承租人会计处理由“双重模型”修改为“单一模型”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根据现行准则,承租人对融资租赁需在资产负债表列示资产和负债,而经营租赁不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新租赁准则提出全部需要在资产负债表反映资产和负债的单一模型。除了满足豁免规定的情况外(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几乎所有租赁均需在资产负债表反映,意味着承租人的资产和负债将随着现时经营租赁的租金承诺而相应增加。

此外,经营租赁承租人的费用分摊方式,将由现行的直线法变为与融资租赁一致的“前大后小”模式,即在租赁期的前半段时间内的总费用(即资产折旧加上利息)要高于现行准则下直线法确认的经营租赁费用。

(二)完善租赁和服务的区分原则

新租赁准则将租赁定义为“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并引入了“已识别资产”、“控制资产使用的权利”等概念,对租赁的识别以及租赁与服务的区分提供了更加详细的指引。

新租赁准则下,判断是否存在一项租赁的关键点为是否存在一项已识别资产,以及企业是否具有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

(三)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公司承租的部分厂房和仓库等,在新租赁准则实施日,公司采用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在资产负债表项目上,由于经营性承租合同的存在,资产和负债同时增加,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在利润表项目上,新租赁准则下新增加了对相应租赁负债按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利息支出”和对使用权资产计提的“折旧费用”,已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承租合同支出不再计入“租赁费用”,同一租赁合同总支出将呈现前高后低特点,即租赁前期支出较高、后期支出较小、逐年减少,但租赁期内总支出与现行准则下相等。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该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各项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该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1-015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20年12 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和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0年度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6,398,612.11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7.82%。明细如下: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对预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作了合理性的说明,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该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独立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4,639.86万元,计入2020年度财务报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639.86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人民币4,639.86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减值项目、金额详见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本次计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具体说明

1、公司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方法

本集团的应收票据是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在到期日内票据违约风险极低,不计提预期信用风险损失,逾期的票据按照应收账款中账龄组合方法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票据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票据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票据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票据”。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2、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方法

本集团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集团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计量的模型和数值、基础和假设、国内外宏观经济变化趋势估计、金融外汇市场变化趋势判断,公司及其客户所处于行业变化趋势评价。以及行业地位和竞争能力的估计等。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本集团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按照交易对象类别、款项账龄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 “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为:

3、公司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方法

本集团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集团按照客户性质或账龄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其他应收款,以单项进行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农民工保证金、信用保证金、未逾期押金、未逾期备用金等;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单项评价信用风险结果的类别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本集团基于其他应收款交易对象类别、款项账龄等共同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不同的组合,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共同风险特征类型不同,确定以下组合:

本集团以单项为基础进行评价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以单项直接进行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本集团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价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以组合进行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对于其中的账龄组合是根据其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确定预计信用损失率计量该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具体的会计估计政策为:

四、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说明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七、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1-022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15:00-17:00在“武汉凡谷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武汉凡谷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武汉凡谷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武汉凡谷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财务总监杨红女士、董事兼总裁(总经理)夏勇先生、独立董事王征女士、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彭娜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1-018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5日,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事务所”或“信永中和 ”)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事务所最早可追溯到 1986 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30多年的历史。2000年,信永中和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事务所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为3,600万元。

信永中和事务所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事务所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2.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是谭小青先生,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3.业务规模

2019年度,信永中和事务所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柴德平先生,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殷明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彪先生,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两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的收费基于信永中和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所负责任的程度、工作量及所需的工作技能确定。董事会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与信永中和事务所协商,确定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次续聘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调查,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1)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2)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委托事项的要求;(3)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公司业务的连续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具有合法的证券从业资格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的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同时,信永中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作为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在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认真负责、扎实严谨。续聘事宜得到了我们的事前审核并认可,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

(三)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