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1-027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3楼3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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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杨铁军先生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刘光勇因出差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张进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全部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房屋拟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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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监事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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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律师:路卫广律师、宋桂军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0-028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人。经全体监事推举,会议由监事贺海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贺海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公司需尽快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宜,因此监事会豁免召开本次会议提前发出会议通知的要求,并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贺海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职期限与第九届监事会期限一致。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贺海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贺海洋先生简历
贺海洋,男,中共党员,1962年12月出生,中国农业大学,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博士。现任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广汇置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曾任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广汇置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