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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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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采用产品自主设计、生产外包、直营与加盟销售相结合的经营模式,致力于品牌建设与推广、营销网络建设和供应链管理,组织旗下Metersbonwe、ME&CITY、Moomoo、ME&CITY KIDS、CH'IN祺等品牌时尚休闲服饰产品的设计和销售,并通过线下店铺渠道和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自有品牌的推广和相关时尚休闲商品的销售。

服装行业主要分为服装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品牌推广、终端销售等环节,公司涉及其中的设计研发、品牌推广以及终端销售环节。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本公司属于“C制造业”大类下的“C18纺织服装、服饰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按业务年度口径汇总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一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四、(二十)。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对收入来源及客户合约流程进行复核以评估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本公司的收入主要为销售服饰产品取得的收入,收入仍于向客户交付时点确认。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除财务报表列报以外无重大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详细情况请参见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五、29。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注销子公司太原美特斯邦威服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本公司实际出资为35万元;于2020年10月16日注销子公司沈阳贸邦服饰商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本公司实际出资为65万元。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21-018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财务记录、决策记录、相关合同及实际履行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就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否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利益进行确认。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一、2020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情况如下:

二、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向关联方承租房屋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与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相关房产租赁协议,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1、根据子公司温州美特斯邦威服饰有限公司与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日签署的《租赁协议》,温州美特斯邦威服饰有限公司租赁使用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三处房地产,年租金合计人民币394.44万元,租赁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由于受到新冠疫情影响,双方在签署《租赁协议》后,随即签订了关于2020年度内减免租金的补充协议,涉及减免租金276.11万元。

根据相关租赁协议及减免租金补充协议,公司2020年度向关联方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租金为人民币118.33万元。

2、根据子公司武汉美特斯邦威服饰有限公司与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5日签署的《租赁协议》,武汉美特斯邦威服饰有限公司租赁使用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一处房地产,考虑到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双方协议减免租后合同租金合计人民币10.00万元,租赁期限自2020年2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据相关租赁协议,公司2020年度向关联方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租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

3、根据子公司昆明美特斯邦威服饰有限公司与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签署的《租赁协议》,昆明美邦租赁使用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一处房地产,年租金合计人民币500.00万元,租赁期限自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由于受到新冠疫情影响,随即签订了关于2020年度内减免租金的补充协议,涉及减免租金250.00万元。

根据上述租赁协议,公司2020年度向关联方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房屋租赁费用合计250.00万元。

(二)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三)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担保等事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控股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拟向本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0,00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根据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财务资助协议》,2020年度,公司从华服投资共计拆入资金人民币392,000,000.00元,借款年化利率为4.35%,利息为人民币2,113,133.33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

特此说明。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21-019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 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以前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在对2021年经营环境和市场情况进行总体分析之后,对公司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审批情况

相关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1)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

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邦集团”)成立于2000年5月2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温州市鹿城工业区泰力路48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其经营范围为:工艺品(不含金饰品)、玩具、家具的制造、销售;普通机械、电子设备、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建筑材料、纸制品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成建先生持有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93.30%的股权,公司董事长胡佳佳女士持有该公司6.70%的股权。

(2)黄岑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成建先生的妹夫,周建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成建先生的妹妹,周献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成建先生的姐姐,上述自然人均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自然人现为本公司加盟代理商,经营及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黄岑期、周建花、周献妹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根据以往的日常经营情况,预计2021年公司与黄岑期进行的各类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预计2021年公司与周建花进行的各类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预计2021年公司与周献妹进行的各类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公司与关联方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之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租用上述关联方的房产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根据公司拟与美邦集团续签的房屋租赁协议,预计2021年公司与美邦集团进行的房屋租赁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

待公司股东大会履行完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审批程序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订或续签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及房产租赁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充分利用上述关联方优势,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销售范围,降低成本,同时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上述交易为公司日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21-020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希格玛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提供审计等工作,聘用期一年。有关对审计机构的费用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 2013年6月27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8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吕桦;截至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5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0人。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业务收入43,139.7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787.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414.30万元。

2020年度为32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收费总额6,248.59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

(二)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一锋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 2012年起从事审计业务,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邱程红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 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签字会计师胡笳妮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三)业务规模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吕桦;截至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5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0人。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业务收入43,139.7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787.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414.30万元。

2020年度为32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收费总额6,248.59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五)独立性及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事务所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5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2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以及对完成2020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希格玛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遵循执业准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继续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关对审计机构的费用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21-02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2020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1、公司2020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希会审字(2021)3636号《审计报告》确认,2020年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9,366,961.3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65,884,244.36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2020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17,360,494.67元。

2、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鉴于公司2020年度出现亏损,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公司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 2020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3)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合并报表2020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17,360,494.67元,存在未弥补亏损的情形。为保证公司的稳定发展,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公司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现行会计政策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继续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21-022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017,360,494.67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1. 受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公司全年经营活动受较大影响,致使营收同比大幅下滑。

2.公司在疫情期间,加大存量商品变现力度,导致销售毛利率下滑,对净利润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3.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0,173万元,其中存货跌价损失18,881万元,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1,292万元。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1,058万元,其中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15,076万元,长期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5,911万元,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78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信用减值损失712万元。

三、应对措施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全面推进数字化变革,基于数字化能力进行消费圈层的重新定位,匹配公司旗下各品牌差异化的分群选择。精心打磨好每一件产品,从时尚趋势变化、款式、面料、辅料、版型、工艺制作以及渠道匹配、营销推广等力求为目标消费者带来极致的消费体验,成就更具高附加值的品牌竞争力;同步公司持续推进柔性供应链快速反应机制变革,从面辅料及成衣产能规划、通用性面辅料集成度的提升、生产供应资源的匹配以及工厂直发店铺的快速流通模式,提升适销产品的快速满足。此外,公司还将全面重构渠道布局,借助社会力量抓住后疫情时代逐渐涌现出来的优质渠道店铺,充分占据线下零售市场的空间,积极致力于打造健康可持续的服装产业价值链。最后公司还将持续加强组织建设和效率提升,保障有持续造血能力的人才发展体系,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的可持续增长。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21-023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计量,并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最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修改涉及的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21-024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交易提示:

● 交易主要内容:为支持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服投资”)拟向本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利息按照资助时间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结算),财务资助期限是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不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届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情况

为提高融资效率,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拟向本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利息按照资助时间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结算),财务资助期限是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不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0.65%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华服投资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的审批情况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概况

关联方名称: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9月6日

法定代表人:周成建

注册资本:33,528.5714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康桥东路1号3号楼2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66049783P

营业期限:2007-09-06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信息咨询,企业策划,景观设计。

2、关联关系

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50.65%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华服投资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融资效率。

2、交易标的及数量

华服投资向本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3、关联财务资助资金来源

华服投资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4、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财务资助系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交易公允,定价合理。借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利息按照咨询时间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结算),本次财务资助无其他任何额外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不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5、财务资助期限

本次财务资助期限为自本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

四、接受财务资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也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同时,本次资助资金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定价公允,有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拟向本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财务资助期限是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自批准之日起至今,本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华服投资财务资助金额共计人民币392,000,000.00 元,借款年化利率为4.35%,应付利息为人民币2,113,133.33元。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实施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融资效率,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益转移,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4、财务资助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21-025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21年5月20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上午9: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至2021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审议《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21年度授信规模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将向股东大会做2020年度述职报告。

其中,议案5、6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该议案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和2021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注:100元代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即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表决,1.00元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2.00元代表对议案2进行表决,以此类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登记日17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上午9:00 至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

联系人:张利、刘宽 联系电话:021-38119999

传 真: 021-68183939 邮政编码:201315

电子邮箱:Corporate@metersbonwe.com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任何礼品,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69;

2、投票简称:美邦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如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如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如应选人数为1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在1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1位。

本次会议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说明:

1、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2、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对于累计投票议案,请填写具体票数。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各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21-026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胡佳佳、林晓东、刘岩、张纯、沈福俊、郑俊豪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胡佳佳女士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下转33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