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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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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39版)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3日下午13:00,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洪雷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4)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477,223.7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186,405.59元(母公司口径,下同),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71,416,211.54元,本年度期末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244,229,805.95元。

结合2020年度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及2021年发展规划,拟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该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

本预案需提请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符合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的要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顺利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资金或履约需求而提供的担保,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该担保事项有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 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未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精神相违背,符合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和充分性原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对 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41)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提名耿驰骋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5年度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 2986号文《关于核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 2016年1月21日,公司向兰坤、王寿纯、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方德-香山3号证券投资基金3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2,19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15元,共募集资金24,496.55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251,97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28,713,53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6)第000012号《验资报告》。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6年度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 2025号文《关于核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2016年10月25日,公司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孙晓光、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103,856,382股,每股发行价格7.52元,共募集资金780,999,992.64元。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募集的资金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6,000,000.00元后的净额为人民币764,999,992.64元汇入公司账户,其中330,000,000.00元汇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营业部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8110601012700438973);290,000,000.00元汇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营业部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378010100100441652);60,000,000.00元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营业部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376001156018010051525);84,999,992.64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营业部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37050166726000000209),同时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273,856.38元(含支付的进项税)。扣除上述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3,726,136.2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6)第000110号《验资报告》。

3、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2017年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1886号文《关于核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第一期向投资者发行5年期公司债券人民币2.5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25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佣金1,500,000.00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48,500,000.00元,全部汇至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东坊支行人民币账户(账号:40040122000187778)。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7)第000135号《验资报告》。

4、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9年度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965号文《关于核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中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210,526,315.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2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79,999,998.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210,195.71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8,789,802.4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0)第00004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1、2015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公司于2016年1月27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烟台牟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16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分别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2,000万元以现金增资形式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全部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于2016年12月12日分别与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2017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项目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东坊支行签署了《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4,850万元以现金转账方式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进行转款,转款金额全部用于募投项目。

4、2019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于2020年10月17日分别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00.00万元以现金转账方式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大冶市劲鹏制盖有限司进行转款,转款金额全部用于募投项目。

(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

1、2015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15386101040037376)账户于2016年12月15日销户。

注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12610154500000752) 账户于2019年7月1日销户。

2、2016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37801010010044165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8110601012700438973)募集资金专户本金以增资的方式转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

注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378010100100441652)账户于2018年6月12日注销。

注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37050166726000000209)账户于2019年7月4日注销。

注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8110601012700438973)账户于2019年7月1日注销。

3、2017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项目

单位:元

注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东坊支行(40040122000187778)账户于2020年8月27日注销。

4、2019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5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2020年度无募集资金增减变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878.53万元,累计收到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18万元。

2019年7月1日,公司将银行账户注销,剩余存款0.33元转入基本户。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一)。

2、2016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二)。

3、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2020年度无募集资金增减变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850.00万元,累计收到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34万元。

2020年8月27日,公司将银行账户注销,剩余存款3.34万元转入基本户。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三)。

4、2019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单位: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0年度,公司给予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报酬为11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36 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7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66 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0487.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7825.6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9207.05 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1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 5650 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王丽敏女士,2001年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8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英先生,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7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花建平女士,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丽敏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英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花建平女士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王丽敏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英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花建平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自受聘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报表的审计机构,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0 年度,公司给予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报酬为110万元。请董事会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公司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或“中锐股份”)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1年度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度预计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决定基于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23.8亿元人民币。

(二)因第三方机构(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为子公司融资、授信或履约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对第三方机构提供反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亿元

注:1、本次担保预计的担保方或被担保方还包括本次担保授权有效期内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2、上市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上表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原则上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当上市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该控股子公司有绝对控制权、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小且不参与该控股子公司运营决策时,因上市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有能力对该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前述要求可以适当豁免。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预计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伟厚

成立时间:2001年6月15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709392777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各种规模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植树、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城市规划咨询;苗木种植、销售、租赁;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水环境治理;土壤修复;污水处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二)成都海川制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田

成立时间:2002年9月24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91510131743600453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金属包装容器制造、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零件制造、模具制造;五金交电、钢材、铝材、电子产品、器件和元件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大冶市劲鹏制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亚辉

成立时间:2001年7月19日

注册资本:4,05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81728331400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及销售防伪瓶盖、机械模具、橡胶塑料制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口及普通货物运输业务(不含国家限制及禁止进出口货物)。(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亳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国祝

成立时间:2010年5月11日

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41600554582188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铝防伪瓶盖,组合式防伪瓶盖加工销售,制盖模具、机械设备销售,铝板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不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易燃易爆物品);橡胶塑料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五)四川泸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罗田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24日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0565654562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作)

经营范围:金属包装容器、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塑料零件制造及销售;五金交电、钢材、铝材、金属废料、非金属废料的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企业自有住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六)苏州中锐产城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孙伟厚

成立时间:2020年05月18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21H2FL7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七)华阴市双华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国光

成立时间:2018年06月28日

注册资本:9,869.2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582MA6Y7GTN3M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施工、城乡基础设施及公共公益设施建设、市政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园林景观规划、城乡规划咨询、苗木种植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八)安顺华宇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汤洪波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17日

注册资本:47,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402MA6DJJ0F8E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市政施工;城乡基础设施及公共公益设施建设;市政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城市规划咨询;苗木种植、销售;荒山造林;石漠化治理。)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九)南通中锐创谷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3MA25RGB736

法定代表人: 朱亚辉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1年4月20日

营业期限: 2021年4月20日至长期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江成路1088号江成研发园8号楼4楼8408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销售代理;企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该公司设立于2021年4月20日,尚无财务数据。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母公司为子公司或第三方机构担保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签署等事宜;子公司之间担保授权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事项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旨在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以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促使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为第三方机构提供反担保系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债务或履约义务提供的反担保,不会给上市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可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或履约需求,有利于子公司日常经营持续和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预计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2021年度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顺利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资金或履约需求而提供的担保,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该担保事项有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 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经核查后认为:中锐股份上述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需要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中锐股份本次对外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4月23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10.1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48%,另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6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1年度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亿元

注:本次担保预计的担保方还包括本次担保授权有效期内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预计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伟厚

成立时间:2001年6月15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709392777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各种规模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植树、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城市规划咨询;苗木种植、销售、租赁;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水环境治理;土壤修复;污水处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成都海川制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田

成立时间:2002年9月24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91510131743600453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金属包装容器制造、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零件制造、模具制造;五金交电、钢材、铝材、电子产品、器件和元件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三)大冶市劲鹏制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亚辉

成立时间:2001年7月19日

注册资本:4,05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81728331400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及销售防伪瓶盖、机械模具、橡胶塑料制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口及普通货物运输业务(不含国家限制及禁止进出口货物)。(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建蓉

公司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1号

注册资本:108,795.3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265526403D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金属成形机床制造;金属成形机床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从事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五、担保的主要内容

授权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事项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六、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旨在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以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促使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子公司对公司融资等业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系全资子及控股子公司对母公司经营活动需要提供的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年修订)》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2021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未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精神相违背,符合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4月23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10.1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48%,另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6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六)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下转34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