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上接347版)
的利益,公司决定延长募投项目的投资期限。
独立董事对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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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1-030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和《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同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其中《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和《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薪酬/津贴方案
1、内部董事(指与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报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其他报酬包括工龄津贴等收入。
2、外部董事:12万元/年
3、独立董事:12万元/年
4、外部监事:6万元/年
5、其他监事(指包括职工监事在内的与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监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监事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报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其他报酬包括工龄津贴等收入。
二、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取得薪酬中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管理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人力资源部配合具体实施。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将持续完善薪酬激励体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参与,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披露要求。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1-031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进行
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额度金额及期限: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金额不超过68,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 本次对外担保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煦贸易”、“子公司”)。
● 本次对外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预计为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6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524.9万元人民币。
● 本次对外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银行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68,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票据、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结算前风险等。上述综合授信期限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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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2019年11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华培芮培工业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芮培工业”)的1,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总额1,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该担保期限自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两年。
本次授信额度68,000万元不含芮培工业的授信额度,本次担保金额68,000万元不含为芮培工业提供的1,000万元担保。
备注2:如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公司合计授信总额为69,000万元,合计对外担保总额为69,000万元。
二、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需求,确保生产经营及业务的正常进行,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2021年度本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下同)的担保,并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1年度担保预计总额
2021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68,000万元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0.77%。。
(二)担保期限
上述担保计划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有关担保计划项下具体担保业务审批的授权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公司本部及子公司在本次担保计划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业务进行审批;董事会授权财务部门具体负责办理和跟进。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华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环龙路65弄1号三层、四层
法定代表人:李燕
注册资本:5,000 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3年 04 月 15 日
营业期限:2013年 04月 15 日至 2033年04月14日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投资咨询,汽摩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检测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石油制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纺织品、仪器仪表、服装、办公用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煦贸易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煦贸易财务报表指标情况如下:
■
注:华煦贸易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主要是因为:华煦贸易是一家对接终端客户的贸易公司,其主要资产为外部客户的应收账款,当前大部分客户的账期为90天左右,截至2020年底应收账款的余额为17,322.56万元。其主要债务为应付华培动力的货款和银行短期借款。华煦贸易的注册资本仅为5,000万元,截至2020年底净资产5,737.71万元。因华煦贸易的净资产远低于客户的应收账款,从而资产负债率较高。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逾期担保,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或有负债,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诉讼事项。
四、预计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具体担保协议待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进行签署。预计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主要介绍担保的方式、类型、期限、金额
1、担保金额:6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用途:为被担保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保函等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4、担保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特殊担保事项:不涉及以资产等标的提供担保
在不超过上述各项担保金额范围和担保期限,不改变担保方式、担保用途等实质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财务部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协议。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及保荐机构意见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融资需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进行担保的议案》,批准相关授信及担保计划事项。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公司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基于上述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7,024.9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4.16%。除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七、其他说明
本次预计为子公司担保不超过68,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0.77%。本次对外担保预计中涉及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的担保,仅指为华煦贸易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1-035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2楼大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全荣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状况、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1-036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培动力”)及子公司上海华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煦”)、上海华培芮培工业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培芮培”)、武汉华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培”)、江苏华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培”)、上海华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材料”)、无锡盛迈克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盛迈克”)于 2020年4月27日至2021年4月26日期间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各类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7,062,570.72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1.98%。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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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到的上述7,062,570.72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根据与企业日常活动是否相关分别计入“其他收益”和“营业外收入”。影响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5,100,124.36元,影响2021年净利润1,962,446.36元。
3、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获得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知悉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依据文件和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上接348版)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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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 2021 年5月18日(周二,上午 9:00-11:00,下午 15:00-17:30)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10楼公司合规法务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三)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四)会议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五)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海南省美兰区海口市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
联系部门:合规法务部
联系电话:0898-65310486
联系人: 云理华
传 真:0898-65310486
邮政编码:570203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6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牛干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牛干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牛干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7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
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名称:定安海汽实业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 投资金额及来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在海南省定安县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全资子公司尚未设立,该全资子公司的名称、注册地、经营范围等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 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能否通过相关核准以及最终通过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此外,子公司设立后,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
为满足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布局,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定安海汽实业有限公司,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增值创收,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合计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在海南省定安县设立全资子公司。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定安海汽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定安海汽实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批复为准)。
(二)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三)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四)股权结构:海汽集团100%全资控股。
(五)出资方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六)经营范围:汽车场站项目及附着物投资;物业管理;物业资产出租和销售;车站经营;道路客运;物流快递;车辆检测;车辆维修;加油加气;充电站;旅游综合服务;票务代理;免税品销售;百货销售;广告代理;文化娱乐服务(以工商批复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开拓新市场及升级转型,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要求。
(二)本次对外投资拟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受到因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所带来的风险,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8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该议案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不超过2亿元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概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本议案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金额
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二)投资方式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主要方式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银行结构性存款,并不得用于非保本型理财、股票、期货及衍生类产品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
(四)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自该议案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不超过2亿元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 风险控制
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公司自有资金在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经核查,我们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购买限于金融机构发售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同时,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继续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上接349版)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21-032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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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77 证券简称:雅戈尔 公告编号:2021-033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鄞县大道西段二号 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审议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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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1年4月23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4、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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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代表应持有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表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县大道西段二号8楼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冯小姐、虞小姐
电话号码:0574-56198177 传真号码:0574-87425390
(二)请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的股东,在传真或信函发出后通过电话予以确认,避免因电子设备出错或信件遗漏出现未予登记在案的情况。
(三)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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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21-034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
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43人,实际出席持有人43人,代表本次持股计划份额40,000万份,占公司本次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会议由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新宇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和《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设立第一期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公司第一期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40,00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吴幼光先生、刘新宇女士、陈晓春女士作为公司第一期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其中吴幼光先生为公司第一期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以上人员的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吴幼光先生在雅戈尔置业控股有限公司担任副董事长,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新宇女士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晓春女士在公司担任西服事业部总经理,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40,00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第一期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5、代表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按照《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十、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7、决策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收回份额的归属;
8、管理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及份额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9、办理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0、负责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第一期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一期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40,00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