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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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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72版)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2021-048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5日,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聘任匡光政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首席信息服务官(高级副总经理)、蒋承宏先生为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总经理助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聘任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简历

匡光政,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硕士。曾任美的制冷家电集团IT管理部总监、管委会成员,公司第八届、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截至目前,匡光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97,664股;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

蒋承宏,男,汉族,1989年5月出生,硕士。曾任新天域资本分析师,现任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琳云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创始人、执行董事、总经理。截至目前,蒋承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蒋承宏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蒋锡培先生的子女;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2021-049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远东智能产业园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投资建设远东智能产业园项目,项目总投资约60亿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特别风险提示:

本投资项目公司尚未与宜宾市政府签署相关协议,尚需政府部门审批,项目必须符合宜宾三江新区产业环境保护标准,项目目前尚未开工建设,必须按照环评、安评、能评、发改部门的要求开展项目的环评、安评、能评工作,项目最终能否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存在不确定性等风险。

本次投资项目所涉投资建设周期较长,整体投资建设周期至少4年以上,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及政策波动、设备及原料未能及时供应等因素,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设备制造周期、安装调试及达产时间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而调整规划内容等风险。上述投资项目不会对本年度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本次投资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金额较大,上述投资建设项目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压力,若资金筹措的进度或规模不达预期,则可能导致上述项目存在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延期实施等风险。

本次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市场前景的判断,后续可能受如行业、市场、技术等影响,导致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等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1年4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远东智能产业园项目的议案》,为抢抓发展机遇和品牌红利,响应国家在中西部地区成渝双圈发展战略,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份额,提升品牌知名度,为客户提供更加快捷、优质的服务,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在四川省宜宾三江新区南溪经开区投资建设远东智能产业园,项目总投资约60亿元。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后续事宜。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在宜宾投资注册设立两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实体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认缴注册资本金合计不低于5亿元。

三、投资项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远东智能产业园项目

2、项目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60亿元(含固定资产投资40亿元,其中设备投资预计32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

3、项目选址:宜宾三江新区范围内的南溪经开区,项目占地1,000亩,具体用地面积以实际情况为准。

4、建设内容:

(1)建设形成新能源汽车用智能线缆和交直流充电桩专用电缆、城际轨道交通用环保电缆、智能配电网用智能环保电缆、数据中心与高端装备用智能电缆等共计约21.5万公里、绝缘电线约210万公里生产规模;

(2)年产高精度铜箔5万吨;

(3)其他符合三江新区规划和环评的项目建设内容。

5、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需在公司与宜宾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共同认可的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厂房建设、装修及设备安装和调试。项目整体投资建设周期至少4年以上,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及政策波动、设备及原料未能及时供应等因素,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设备制造周期、安装调试及达产时间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将进一步完善公司产能布局,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对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对外投资将增加公司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但从长远来看对公司业务布局和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1、项目实施的风险

本投资项目公司尚未与宜宾市政府签署相关协议,尚需政府部门审批,项目必须符合宜宾三江新区产业环境保护标准,项目目前尚未开工建设,必须按照环评、安评、能评、发改部门的要求开展项目的环评、安评、能评工作,项目最终能否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存在不确定性等风险。

2、投资项目建设的风险

本次投资项目所涉投资建设周期较长,整体投资建设周期至少4年以上,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及政策波动、设备及原料未能及时供应等因素,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设备制造周期、安装调试及达产时间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而调整规划内容等风险。上述投资项目不会对本年度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3、资金筹措风险

本次投资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金额较大,上述投资建设项目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压力,若资金筹措的进度或规模不达预期,则可能导致上述项目存在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延期实施等风险。

4、行业波动的风险

本次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市场前景的判断,后续如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价格波动、产品技术迭代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等风险。

5、市场竞争及政策变化的风险

如未来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价格波动、产品技术迭代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等风险。

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69 证券简称:远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0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7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7日

至2021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公告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包括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蒋锡培、蒋承志、张希兰、蒋华君、郎华、陈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远东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以上文件报送以2021年5月13日17:00前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亮

电话:0510-87249788

传真:0510-87249922

邮箱:87249788@600869.com

邮编:214257

(二)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食宿、交通、通讯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2021-05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5日收到因公司发展需要,郎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裁、首席投资官职务,陈静女士申请辞去首席运营官职务的报告,郎华先生、陈静女士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及其所任职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郎华先生、陈静女士在任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