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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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负责人刘玉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怡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3.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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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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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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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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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1年3月31日,本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066,093万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85,796万元,增幅9.88%;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290,430万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68,297万元,增幅15.00%;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为人民币675,715万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6,579万元,增幅2.52%。2021年1-3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5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99万元,增幅27.72%。本期收入及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污水处理业务收入增加,一方面是由于天津东郊提标扩建新厂自2020年7月运行,执行新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另一方面,新开发项目及存量项目水量增加。
现将变动较大的科目进行如下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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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有关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相关事项已经2020年9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和2020年9月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相关公告。
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经审慎分析并与相关各方反复沟通,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进行调整。同日,公司刊发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版)的公告。上述内容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玉军
日期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29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津创01
债券代码:143609 债券简称:18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其中3人为现场参加,4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董事顾文辉先生因公无法参加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牛波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玉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公司已于2021年4月21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外部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为健全内控体系,防范风险,公司于2021年4月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外部符合资格的、专业水平及市场认可度较高的审计师,为公司提供外部审计服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罗兵咸永道”)以质优价惠的报价中标,每年的审计服务费共计370万元,其中:普华永道审计服务费190万元/年;罗兵咸永道审计服务费 120万元/年;内控审计服务费60 万元/年,服务期限自2021年至2023年。
考虑到中标结果,以及普华永道、罗兵咸永道自本公司上市以来,一直担任本公司外部审计师,其对本公司的持续了解以及其专业水平两方面方面都具有优势,因此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为本公司提供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同时提供2021年度内控审计服务,聘请罗兵咸永道为本公司提供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并分别承担《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等规定的公司审计师应尽的职责,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该聘任及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有关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情况,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建议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污泥处置合同》《津南污泥处理厂委托运营协议》的议案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污泥处置合同》《津南污泥处理厂委托运营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长刘玉军先生、董事顾文辉先生、董事司晓龙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30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津创01
债券代码:143609 债券简称:18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就拟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机构,2020年度审计项目预计将主要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以下简称“天津分所”)人员执行。天津分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册地址为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89号津汇广场2号楼35层及36层01单元,有执行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2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5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27人。
3.业务规模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4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4.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9.50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89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6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贵公司同行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杜凯,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4至2015年期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1 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 3 年已签署或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黄焯棋,英国特许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2009年起成为香港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7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王妍,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3年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本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杜凯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黄焯棋先生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妍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本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杜凯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黄焯棋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妍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本公司拟就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普华永道中天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在业界具有较好的口碑和执业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恰当发表审计意见;根据本公司于2021年4月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资格的、专业水平及市场认可度较高的审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普华永道中天成功中标,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本公司2021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关于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外部审计师”的相关资料,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拥有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同时提供2021年度内控审计服务,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及提高工作效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在董事会批准后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外部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该聘任及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74 证券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2021-03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天津创业环保大厦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7日
至2021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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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7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其他议案已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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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本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18楼公司治理中心。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如下:
本公司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
邮编:300381
联系人姓名:牛波 郭凤先
联系部门:公司治理中心
电话:86-22-23930128
传真:86-22-23930126
电子邮箱:tjcep@tjcep.com
提醒各位股东注意,预期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需时半天,往返交通费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32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津创01
债券代码:143609 债券简称:18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污泥处置合同》
《津南污泥处理厂委托运营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本公司产出污泥的处理,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的情况。
● 本公告中涉及的财务数字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要求,中心城区各污水厂所产出的污泥必须100%进行无害化处置。为此,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间接控制股东天津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城投”),按照市政府的安排,投资建设了津南污泥处理厂,规模800吨/日,主要接收、处置本公司天津中心城区四座污水处理厂产出的污泥,其中以津沽污水处理厂产出的污泥为主,并同意津南污泥处理厂运营费用来源于本公司天津四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中包含的污泥处置费。
由于天津城投不具备运营资质和能力,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凯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英公司”)在污泥处理方面具有丰富的运营经验,因此,自2015年起,本公司将污泥交由凯英公司,利用津南污泥厂进行处置,本公司支付给凯英公司运行费用,但不支付给天津城投费用。
目前,随着污泥处置业务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经综合考虑天津污泥处置市场环境及本公司、凯英公司实际情况,经与天津城投洽商,本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与天津城投签署《污泥处置合同》,本公司按照污泥处置市场价格370元/吨,将天津四座污水处理厂产出的污泥运至津南污泥处理厂,交由津南污泥处理厂进行处置,370元/吨的污泥处置费支付给天津城投。
鉴于凯英公司具有污泥处置运营方面的丰富经验,天津城投正式委托凯英公司运营津南污泥处理厂,凯英公司与天津城投签署《津南污泥处理厂委托运营协议》,委托运营服务费249元/吨,由天津城投按实际处理污泥量支付给凯英公司。249元/吨的服务费标准,与之前本公司向凯英公司支付的污泥处置费标准相同;考虑到津南污泥处理厂的建设目的、政府部门的行业管理要求,本公司一方面应向津南污泥处理厂提供其满负荷运转的污泥量,另一方面需承担运营安全监管工作,因此,本公司作为其中一方,参与签署《津南污泥处理厂委托运营协议》。
《污泥处置合同》及《津南污泥处理厂委托运营协议》期限均自2021年4月26日起一年。
天津城投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投资”)的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2. 董事会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污泥处置合同》《津南污泥处理厂委托运营协议》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本公司董事长刘玉军先生、董事顾文辉先生和董事司晓龙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3. 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供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污泥处置合同》、《津南污泥处理厂委托运营协议》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过认真审核此次日常关联交易的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有效沟通后,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一般商业原则,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并按规定进行披露。
4.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的审查,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本公司解决污水处理厂产出污泥的处置出路,符合政府关于污泥处置的相关规定,且交易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公平原则及交易双方的意愿,协议所有条款是经订约双方公平磋商确定,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遵照市场原则和交易各方意愿进行,并按规定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工作,保护了非关联股东的权益,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
5.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否需要经过股东大会批准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19年7月1日本公司与天津城投签署的《张贵庄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协议》、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天津城投签署的补充协议及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与天津城投签署的《张贵庄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协议》,2020年本公司为天津城投提供劳务(污水厂委托运营)取得收入共计约7,147.05万元(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2日、2020年1月2日和2020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与关联方续签《张贵庄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张贵庄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补充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和“关于与关联方续签《张贵庄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该项业务2020年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绝对值0.5%。
2.根据2019年7月1日和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与天津城投分别签署的2份关于张贵庄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中心运营协议,2020年本公司为天津城投提供劳务(运营及维护污泥处置)取得收入共计人民币约1,629.67万元(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2日和2020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H股公告”)。该项业务2020年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绝对值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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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按照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与天津城投签署的《张贵庄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协议》,2021年度,本公司为天津城投提供劳务(污水厂委托运营)预计金额为人民币4,257.12万元。
2.按照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与天津城投签署的关于张贵庄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中心运营协议和本次签署的津南污泥处理厂委托运营协议,2021年度,本公司为天津城投提供劳务(运营及维护污泥处置)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987.8万元。
综合上述协议,2021年本公司为天津城投提供劳务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244.92万元。
根据本次签署的《污泥处置合同》,2021年度,本公司接受天津城投提供的劳务(污泥处置)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48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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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天津城投成立于2004年7月23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72,587,360,000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海河综合开发改造、地铁、城际铁路、城市路桥、高速公路、污水处理、供水、供热、垃圾处理、停车场(楼)、地下管网、公园绿地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政府授权的土地整理、区域开发;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性建设、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类工程项目管理;投资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市场建设开发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基础设施租赁以及公用设施项目开发经营;经政府授权进行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建设投资咨询(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天津城投由天津市委市政府于2004年直接批准成立,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天津城投100%股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市政投资持有本公司50.14%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天津城投持有市政投资100%股权,因此天津城投是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对天津城投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分析,本公司认为其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应支付本公司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协议执行情况及关联方履约情况正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污泥处置合同》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本公司委托天津城投对天津城投投资建设的津南污泥处理厂进行污泥处置,本公司保证将所属污水厂处置后的污泥(含水率不大于80%)供应津南污泥处理厂,保证其正常运营需求,具体内容如下:
1.协议签署日期:2021年4月26日
2.订约方:
(1)本公司(甲方,作为“污泥供应方”)
(2)天津城投(乙方,作为“津南污泥处理厂的所有者”)
3.服务内容:
天津城投所持有的津南污泥处理厂接收并处置来自本公司的污泥。
4.服务期限、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服务期限:
自2021年4月26日至2022年4月25日(若在此期间实施特许经营、资产转让等资产处置工作则协议自行提前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费用及结算方式:
1)污泥处置费为人民币370元/吨,预计平均每日处理污泥量为720吨,每年的处置费用预计为人民币97,236,000元;污泥处置量以地磅计量为准。
2)结算确认:双方结算周期为每月,以五联单及津沽污水厂的污泥流量计折算为依据,甲乙双方根据污泥处置当月统计量书面确认污泥处置费。
3)付款方式: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处置费。
上述污泥处置费的单位价格乃经参考下列因素后确定:
1. 污泥处置合同双方参照天津污泥处置市场价格;
2. 本公司委托市场上其他污泥处置单位的独立第三方所签订的委托合同(以下简称“独立委托合同”)。污泥处置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条款及污泥处置合同项下的污泥处置费的单价水平,与独立委托合同相比基本相同。
(二)《津南污泥处理厂委托运营协议》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为保证津南污泥处理厂正常运行,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投资建设的津南污泥处理厂的运营工作,同时全权委托丙方对本项目运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经三方友好协商,对以下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
1.协议签署日期:2021年4月26日
2.订约方:
(1)天津城投(甲方,作为“委托方”)
(2)凯英公司(乙方,作为“运营方”)
(3)本公司(丙方,作为“污泥供应方及监督管理方”)
3.服务内容:
津南污泥处理厂全部资产的运营维护工作,包括:污泥处理及处理后污泥的运输、处置。
4.服务期限、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服务期限:
自2021年4月26日至2022年4月25日(若在此期间甲方实施特许经营、资产转让等资产处置工作则协议自行提前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费用及结算方式:
1)按照进泥量,服务费单价249元/吨;预计天津城投于服务期内需支付给凯英公司的该委托运营服务费总额将不高于人民币65,400,000元。
2)结算及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结算周期为每月,结算依据为经与污泥产生方确认后的《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转移联单》及津沽污水厂的污泥流量计折算数。
上述委托运营服务费的单位价格乃经参考下列因素后确定:
1.本公司于委托运营协议签订之日前,委托凯英公司利用津南污泥处理厂处置污泥而向凯英公司支付的污泥处置费标准,与委托运营协议项下的服务费标准相同;
2.凯英公司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或类似污泥处置及运营维护服务时所收取的服务费标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城投集团签署的《污泥处置合同》,有助于本公司产出污泥的处理。由于天津城投不具备污泥运行相关经验和资质,同时天津城投也不会从事该项业务以免与本公司形成同业竞争,因此,天津城投拟委托本公司子公司凯英公司运营该项污泥业务。与本公司委托市场上其他污泥处置单位之间的委托合同相比,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基本相同,合同单价水平基本相同。因此,本公司及凯英公司与城投集团签署的《污泥处置合同》及《津南污泥处理厂委托运营协议》,符合市场化、商业化、公平化的原则。本公司董事认为上述协议是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36,387.4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6,263.6万元,仅占本公司营业收入的4.83%,因此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33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津创01
债券代码:143609 债券简称:18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资产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收购资产的交易事项概述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高邮康博环境资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和《关于收购江苏永辉资源利用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为提升公司危废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完善危废业务区域布局,构建全产业链及区域综合服务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以人民币78,000万元的总代价收购高邮康博环境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博公司”)100%股权和江苏永辉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辉公司”)100%股权,其中康博公司股权转让基准价款为人民币38,291万元,永辉公司股权转让基准价款为人民币39,709万元。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高邮康博环境资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江苏永辉资源利用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1)。
二、公司收购资产交易的进展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1月8日与康博公司、永辉公司的原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于2021年1月26日完成了康博公司、永辉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根据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和《股权转让协议》第二条转让价款及其支付方式的约定,经审计确定永辉公司银行贷款账面余额人民币4,700万元,经核减后,永辉公司实际支付价款为人民币35,009万元,
根据上述协议约定,康博公司收购价款为人民币38,291万元,截止目前,本公司已按约定支付康博公司的收购款项人民币37,962.87万元,还剩余人民币328.13万元未支付;永辉公司收购价款为人民币35,009万元,截止目前,本公司已按约定支付永辉公司的收购款项的支付人民币34,918.31万元,还剩余人民币90.69万元未支付。
公司本次资产收购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具体实施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874 公司简称:创业环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