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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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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15 公司简称:文投控股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15 公司简称:文投控股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业务涵盖影视和游戏两个行业及其衍生“文化+”业务,主营业务板块包括院线及影城运营管理、影视投资制作及发行、游戏研发与运营、“文化+”业务,涉及文化娱乐相关产业。

(二)经营模式

1、影城运营业务主要经营模式

影城运营业务主要为向电影观众提供影片放映服务,同时还从事影院卖品、衍生品销售等增值服务以及电影贴片广告、影院场地广告等经营业务。

2、影视业务主要经营模式

电影投资制作业务主要为公司通过审慎评估及市场分析选择优质题材,独立或与其他合作方共同开发剧本、筹建剧组,并进行拍摄制作,最终按各自出资比例或合同约定分享利益及分担风险。

电影发行业务主要为向院线和影院推广影片并与院线洽谈、安排影片放映等服务,通过收取发行佣金、固定回报等形式获取收益。

电视剧投资制作业务主要为公司与其他投资方共同投资电视剧项目或由公司提供IP及剧本并委托第三方为公司制作拍摄电视剧,通过向电视台、网络视频平台等转让传播权获取收益或分成。

3.游戏业务主要经营模式

网络游戏研发与运营业务主要为在已构建的研发、发行、渠道全产业链格局下,打造精品化的移动游戏、网页游戏与H5游戏等产品内容,并通过与国内外各大游戏平台合作,以及自有游戏平台进行发行和推广,通过游戏下载收入、道具销售等方式获取收益或分成。

4.“文化+”业务主要经营模式

“文化+”业务为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基于公司自身品牌优势和丰富的IP储备,通过横向+纵向的投资并购和业务拓展,在文化领域多元化布局,拓展公司收入渠道,提升公司竞争力。

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业务。基于公司在文化领域的资源优势及行业整合能力,文投控股积极与地方政府合作,为地方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各项服务,包括为地方文化产业发展提供规划咨询、文化企业招商、文化IP资源引入、文化产业园运营开发等。在助力地方文化产业发展的同时,拓展公司整体品牌影响力,形成公司在影视行业、游戏行业和文化+行业互促互生的良性循环。公司通过提供具体服务收取相应的服务费。

冬奥文化活动服务业务。2019年公司成为北京2022冬奥会及冬残奥会官方文化活动服务赞助商,深挖具有潜力的“头部”项目,凭借冬奥会强大IP,探索在公益、艺术、电影、音乐、动漫、科技、教育、旅游等方面“文化+IP”合作,逐步开展百姓喜闻乐见的冬奥系列文化活动,深入各业务板块的合作。公司积极参与冬奥会特许经营计划,正在申请成为冬奥特许经营生产商和零售商,通过自营及授权合作方式,生产销售北京传统文化与冬奥冰雪文化充分融合的文创精品,宣传办奥理念,传播冬奥精神。

文化娱乐经纪业务主要涵盖艺人培养、艺人经纪、商务广告、商业演出等艺人产业全链条经营模式,发掘艺人潜质,创造艺人商业价值,根据与艺人签订的经纪合约中约定的方式确认收入。

(三)行业情况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消费需求不断扩大和升级,文化产业和服务已贯穿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呈现出多向交互融合态势。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远景目标,同时提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为文化和旅游发展擘画了蓝图、明确了路径。地方政府为推动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更加注重文化旅游、文化体育、文化科技项目的发展和引进;通过老旧厂房转型、业态变更、新建等方式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推动文化项目和文化设施建设,促进文化产业发展集聚;大力推进文旅融合、数字经济、智能文创等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产品和服务创新、带动就业、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

2020年,尽管受疫情冲击,我国文化产业依旧保持上涨劲头。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中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为98,514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2.2%。2020年中国文化核心领域营业收入为60,295亿元,同比增长19.5%;中国文化相关领域营业收入为38,220亿元,同比增长5.7%。

1.影视行业

受疫情影响,2020年整体影视行业均呈现低迷的态势,影视剧生产数量相较往年有大幅度的下降,同时疫情导致国内院线停工178天,部分中小影院迫于生存压力陆续退出。生存成为影视行业在疫情期间的首要问题,基本面盈利能力改善任重道远。从长远看,疫情的出现使行业集中度提升,行业排名居前的院线将持续受益。

电影方面,疫情对全球观众的观影习惯和票房均带来颠覆性冲击,2020年中国电影票房比2019年锐减。春节档期《囧妈》将网络作为唯一发行渠道的做法打开国内电影市场头部影片“院转网”的先河,对未来行业发展的影响仍有待观察。

电视剧方面,剧集总体播出量稳定。虽然生产数量下降,但借此机会部分积压影视剧得以消化。2020年台播剧58部,比2019年减少20%;网络剧297部,比去年增长27%。2020年,短剧崛起,短剧出现精品化趋势,短剧付费点播模式愈发成熟。而长剧的弃剧率越来越高,商业转换率不断降低。随着受众不断向视频网站转移,视频网站拥有愈发丰厚的财力及版权储备,与电视台的竞争差距不断缩小,打破热门电视剧“先台后网”的播出模式,不少热门剧的播出不仅“网台同步”,甚至开始“先网后台”。

(1)行业政策变化

2020年2月,广电总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广电发〔2020〕10号),完善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规范剧集集数长度并做好制作成本配置比例情况报备,包括提出每部电视剧网络剧全部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加强对影视项目的把控力度,推动剧集高质量发展。

2020年3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下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推动广播电视行业平稳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广电发〔2020〕17号),提出要加大对内容创作生产传播的支持力度,优化业务审批流程和方式,强化“智慧广电”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支持等12条措施,支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开展疫情防控、有序做好复工复产、实现行业平稳发展。

2020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国家财政部又联合国家电影局发布《关于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电影局公告2020年第26号),为电影产业提供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包括2020年全年电影放映服务免征增值税及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年亏损结转期延长至8年等,以支持电影企业的复工复产。

(2)行业发展情况

a.电影行业

i.电影投资制作方面

根据国家电影局数据,2020年中国电影总票房为204.17亿元,其中国产电影票房为170.93亿元,占总票房的83.72%;城市院线观影5.48亿人次。受疫情影响,自1月24日起院线电影陆续撤档,中国电影院线全面停摆近半年,2020年全年影院放映天数188天,较往年减少177天。同时为配合包括上座率管控等各项防疫管控措施,以及面对大量影片改档撤档,2020年的各项院线观影指标数据均不到2019年的三成。全国院线在2020年累计放映新片297部,其中国产片239部,进口片58部。较去年放映影片数量577部减少260部。

在疫情基本得到控制之后,国内电影市场呈现稳步回暖的态势,行业信心逐渐增强。首部上映影片《八佰》取得了31.08亿元票房的好成绩,《姜子牙》《夺冠》《急先锋》等春节档影片集体回归,也标志着国内电影市场重回正轨。疫情虽然带来了冲击和挑战,但给予身处行业中的从业者时间反思如何转化危机、调整经营结构、优化行业格局、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电影行业的健康发展。

ii.电影发行方面

自2020年7月复工以来,电影市场在重磅大片带领下持续回暖,优质片源及影院设施的供给存在较为显著的增长空间。随着国内电影创作能力提升、进口影片配额增长和终端影院建设发展,院线放映的优质影片数量将不断增长;另一方面,中国的银幕密度仍然显著低于美国等国家,位于重要商圈的现代化多厅影院仍将具有一定的稀缺性。目前,产业链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市场呈现集中化趋势,中国电影市场的竞争更多是一种资源的竞争。在现阶段的电影市场竞争格局中,投资制片方、发行方、院线和影院的投资主体日益呈现出集中化趋势。

iii.影城方面

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大多数线下商业被迫歇业,电影行业上游的内容生产、中游的影视宣发及下游的院线播映等环节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票房仅为去年同期3成,影院成为疫情影响下损失最惨重的行业之一,主要因素有:(1)疫情期间影院停业,直至2020月7月20日院陆续复工;(2)疫情影响下,上座率有限制,由最初的30%(7月20日)上调至50%(8月14日),9月20日再逐步调整为目前的75%,致整体上座率偏低;(3)影片供给较少,多部大片改档延期。

b.电视剧集行业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数据,2020年全年全国生产完成并获得《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剧目670部23,519集。其中,当代题材剧目共计469部15,811集,分别占总部数、集数的70%、67.23%;现代题材剧目共计24部861集,分别占总部数、集数的3.58%、3.66%;近代题材剧目共计111部4,122集,分别占总部数、集数的16.57%、17.53%;古代题材剧目共计66部2,725集,分别占总部数、集数的9.85%、11.59%。

从备案数量上看,相比2019年的905部备案电视剧,2020年共有670部电视剧通过备案,同比减少约26%;从月备案数量的变化来看,整体呈现下降趋势,尤其是在2020年12月,电视剧备案数量仅为39部;从题材来说,当代题材依旧是占比超过80%的重头戏,而古代、现代、近代等题材不仅数量较少,还在环比、同比上呈现出明显的下降态势。

由于受疫情影响外出活动受限,以及电影院暂停开放,用户的观影需求大规模向电视剧转移,今年电视剧获得了一定的发展红利。但由于拍摄制作受到影响,电视剧拍摄进度滞后、备案和新开机数量下滑,不利于行业部分企业的发展。

2.网络游戏行业

(1)相关政策

2020年10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游戏合规领域针对未成年人信息保护、防止网络沉迷、网络直播、网络欺凌等方面增加了相关规定。2021年6月1日前,所有上线运营的游戏须全部接入国家层面的实名验证系统。2020年12月16日发布的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指导、中国音数协游戏工委联合研究机构、媒体和游戏企业编制的《网络游戏适龄提示》团体标准,对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使用游戏内容作出明确规范,将作为游戏审核上线的一个必备内容。“适龄提示”是对我国严格、规范的內容审查制度的补充和完善,并不会放大游戏内容审核尺度。

(2)发展情况

据中国音数协游戏工委(GPC)与中国游戏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0年中国游戏产业报告》显示,2020年中国游戏用户规模逾6.6亿人,同比增长3.7%;中国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2,786.87亿元,同比增长20.71%。

从细分领域来看,2020年,中国移动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持续上升,客户端游戏市场和网页游戏市场继续萎缩,实际销售收入和市场占比下降较为明显。

2020年移动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2,096.76亿元,比2019年增加了515.65亿元,同比增长32.6%。

在版号总量控制下,游戏厂商对成功率的追逐越发明显,更加专注研发提升实力。2020年共有1,316款游戏获得版号,数量同比2019年减少16.17%;其中国产网络游戏1,219款,进口网络游戏97款;按平台划分,1,316款游戏中,有1,213款来自移动端,占比92.17%。与此同时,在现有产品存量市场中,新增用户逐渐减少,人口红利逐年消失,游戏行业竞争加剧,促使各游戏研发公司更加注重版权、游戏玩法的创意创新以及游戏整体品质。

通过近年的经验积累,国内游戏企业目前的经营模式及产品逐渐成熟,成熟的市场使用户不断明确自身对产品的需求,优秀研发人才的储备及研发实力的不断提升是内容“精品化”的基础,未来优质的内容服务和深度的游戏娱乐体验所带来的高产品质量及高用户黏性,将是公司产品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的重要模式。

3.文化及相关产业

(1)相关政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强文化领域的顶层设计,不断推动文化与旅游、科技、体育等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激活大市场、释放新动能。2020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财政部、商务部等二十三个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重点推进文旅休闲消费提质升级,提出要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鼓励文化旅游等领域产品智能化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2020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加强对文化和旅游消费的统筹;2020年8月,科技部、中宣部、财政部等六部门共同印发《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要面向文化建设重大需求,把握文化科技发展趋势,瞄准国际科技前沿,选准主攻方向和突破口,打通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最后一公里”,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创造更多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性成果,为高质量文化供给提供强有力的支撑;2020年11月,文化和旅游部印发了《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要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改造提升传统业态,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2)发展情况

据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公布《2020年国内旅游数据情况》,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度国内旅游人数28.79亿人次,比上年同期减少30.22亿人次,下降52.1%。其中,城镇居民出游20.65亿人次,下降53.8%;农村居民出游8.14亿人次,下降47.0%。分季度看,呈现降幅收窄趋势,其中一季度国内旅游人数2.95亿人次,同比下降83.4%;二季度国内旅游人数6.37亿人次,同比下降51.0%;三季度国内旅游人数10.01亿人次,同比下降34.3%;四季度国内旅游人数9.46亿人次,同比下降32.9%。全年国内旅游收入2.23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50万亿元,下降61.1%。通过数据来看,旅游行业整体正处于快速恢复状态。受疫情冲击后,人们对旅游的需求不减反增,预计2021年文旅产业将会迎来爆发高点。

据国家体育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数据,2019年,全国体育产业总规模(总产出)为29,483亿元,增加值为11,248亿元。从名义增长看,总产出比2018年增长10.9%,增加值增长11.6%。体育服务业发展势头增强,增加值为7615亿元,在体育产业中所占比重增加到67.7%。随着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临近,全民健身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8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76.26%,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63亿元,主要原因为受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全国影城院线长时间停摆,电影放映业务及影视投资业务收入大幅度下降,同时导致商誉等长期资产出现减值,截至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84,817.87万元,较2019年末减少55.50%,总资产为724,334.44万元,较2019年末减少34.40%。

截至2020年末,公司总股本为185,485.35万股,与上期相比没有变化。

具体各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参见“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有关内容。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58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5户,减少8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编号:2021-025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执行,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仅对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权益类、资产类项目进行调整,对公司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无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起始日,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由于公司主营业务影院经营涉及大量租赁资产,因此本次会计政策调整对公司资产、负债类科目影响较大。具体财务报表项目调整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会计准则进行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编号:2021-022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投控股”、“公司”)根据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6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7年6月向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05,724,5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1.18元。截至2017年6月15日,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299,999,91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365,724.50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269,634,185.50元(其中与发行相关的验资及股权登记费365,724.50元未从募集资金户支出)。

截至2017年6月15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281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431,990,400.45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740,198,757.44元,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739,800,000.00元,剩余人民币398,757.44元不再置换;于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1,685,988.00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5,432,804.56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4,999,867.15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071,740.74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700,000,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83,596,565.0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5,587,055.50元,不包括2020年7月8日审议通过的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正常履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83,596,565.05元,其中人民币7,000,000.00元系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七天通知存款),存放在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02490006848000020账户。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7年5月31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人民币74,019.88万元。具体情况为:新建影城项目已预先投入资金人民币49,102.38万元;补充影视业务营运资金项目已预先投入资金人民币24,917.50万元。2017年7月1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完成,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人民币74,019.88万元自筹资金进行置换。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人民币73,980.00万元,剩余39.88万元不再置换。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0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70,00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1月12日,文投控股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实施方式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实施方式及实施主体事项发表了意见。2018年1月23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影城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70,000.00万元,由直接投资新建影城,变更为“收购经营成熟的影城项目及收购影城项目中盈利前景良好的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收购及新建影城项目”)。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北京耀莱腾龙国际影城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文投互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变更“收购及新建影城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实施方式如下:(1)收购单体影城:以股权收购或资产收购的方式收购运营成熟的单体影城项目;(2)收购影城资产包:以股权收购或资产收购方式收购优质影城资产包;(3)新建影城:投资于收购影城资产包中盈利前景好的新建项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8年12月20日,文投控股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意见。2019年1月8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将“收购经营成熟的影城项目及收购影城项目中盈利前景良好的新建项目”类别下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变更为投入到影视业务中,用于“影视剧制作及发行项目”投资。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募集资金专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账户(20000039661700026734

626)于2019年1月30日划出人民币147,000,000.00元,并于2019年2月13日因投资金额调整退回9,309,582.30元,即共划出人民币137,690,417.70元,购汇后划入耀莱文娱发展有限公司渣打银行美元户(44708030540),拟用于投资于电影《防弹特工》,后因市场原因投资计划变动终止了该项目,故于2020年7月28日退回投资资金及利息人民币144,533,305.8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及利息已全部转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有效,且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于本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在重大方面与实际情况相符。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编号:2021-023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以通讯及现场方式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行使上述决策权力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拟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本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理财方案主要内容

(一)投资金额

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二)投资方式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主要方式为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银行理财等。

(三)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四)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上述事项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风险控制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与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其审议流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编号:2021-018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下午14:00以通讯及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有5名监事参会,实有5名监事参会,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公司各监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等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周茂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德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德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占比较大且变动较大的项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较期初增加100.00%,主要由于2021年适用新租赁准则导致,详情参见“四、附录、4.2”。

2.利润表变动较大的项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2021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90.30%,主要由于去年同期影院暂停,营收较少,本期影院电影放映收入相对有所增长所致。

2.2020年第一季度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上年同期增长572.95%,和去年同期相比,本年影院放映量有所增加,从而使得缴纳的电影专项基金等相关税费也随之增长。

3.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8.41%,主要由于一季度公司新增融资,利息费用增长所致。

4.2020年第一季度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73.67%,主要由于票房增长,收到的电影专项基金返还有所增长所致。

5.2020年第一季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111.13%,主要为影城收到赔偿款所致。

6.2020年第一季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198.81%,主要为部分固定资产的盘亏损失。

3.现金流量表变动较大的项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77%,主要为本期电影票房带来的现金流入增长。

2.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4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88%,主要是公司第一季度投资项目有所减少导致。

3.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91万元,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主要由于报告期内新增融资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参与认购锦程资本02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016年9月12日,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资不超过3亿元参与认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议案》和《关于为拟认购的信托计划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出资不超过3亿元认购由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托”)拟设立的锦程资本02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劣后级信托份额,并由公司对信托计划承担不超过11亿元的差额补足义务,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披露的临2016-060号、临2016-061号公告。

2016年9月23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出资不超过3亿元参与认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议案》及《关于为拟认购的信托计划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24日披露的临2016-064号公告。2016年9月26日,公司与北京信托完成了《北京信托-锦程资本02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差额支付协议》等信托文件的正式签署,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28日披露的临2016-065号、临2016-066号公告。

2016年10月9日,公司收到北京信托的通知,公司参与认购的锦程资本02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与英国公司Guidedraw Limited的21名股东签署了《股份购买协议》,约定本次交易金额为106,941,345英镑(约合人民币886,789,715元),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0日披露的临2016-067号公告。2017年2月14日,公司收到北京信托的通知,公司参与认购的锦程资本02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完成购买英国Guidedraw Limited公司75%股权的工作,实际交易对价为106,941,345英镑(约合人民币886,789,715元),上述交易的股权变更手续已经完成,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披露的临2017-002号公告。

2019年9月26日,公司参与认购的锦程资本020号集合信托计划到期,由于本次信托计划所投资标的尚未实现投资退出,根据公司与北京信托签署的《差额支付协议》,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向信托计划支付差额补足款总计817,306,167.70元,完成差额补足后公司将成为该信托唯一受益人。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披露的2019-059号、2019-060号,于2019年9月27日披露的2019-065号公告。

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信托计划份额进行处置退出的议案》,同意公司于近期对持有的273,750,000份信托计划份额进行部分或全部处置退出,包括对信托计划份额进行转让出售、积极推进信托计划的清算及分配等。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8日发布的2019-088号公告、于2020年1月15日发布的2020-003号公告、于2020年7月4日发布的2020-030号公告。

2020年11月25日,公司收到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托”)的通知,公司参与认购的信托计划已通过其在香港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Ithink International Cultural Investment Co., Limited(以下简称“Ithink”),连同英国特效制作公司Guidedraw Limited(以下简称“Guidedraw”)的其他股东(Ithink、Guidedraw的其他股东统称为“卖家”),与Infinity Bidco Limited(以下简称“Bidco”)签署《股份出售协议》,拟由卖家向Bidco出售其持有的Guidedraw100%的股权,Bidco向卖家新增发行股份作为本次交易对价。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发布2020-054号公告。

2020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北京信托的通知,公司参与认购的信托计划项下Ithink已完成了与Bidco的换股合并交易工作,并已于近日完成了在Bidco公司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交易完成后,Bidco持有Guidedraw100%的股权,Ithink持有Bidco34.85%的股权。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发布的2020-063号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转38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