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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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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88版)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否则无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1一45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1年4月25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燕惠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二〇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载于2021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二〇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21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载于2021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二〇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财务决算情况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年度报告》,刊载于2021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二〇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二〇二〇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496.74万元,加上上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179,640.20万元、其它转入0.00万元、本年度分配2019年度普通股股利0.00万元和永续债持有人的利息12,830.94万元后,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180,974.40万元。

2020年度,公司紧抓政策和市场机遇,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进一步聚焦主业,不断提升三大板块的经营质量并实现扭亏为盈。但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及合并可供分配利润仍为负数,未满足分红条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二〇二〇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二〇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监事会意见刊载于2021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21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载于2021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一)至(四)项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1一4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已签订以下7项担保合同:

1、公司已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州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信达诺”)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2,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2、公司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物联”)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申请75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1年2月26日至2023年6月18日。

3、公司已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物联”)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5,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4、公司已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州凯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凯迪”)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5、公司已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福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福申”)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2,5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6、公司已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建国贸东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东本”)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4,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7、公司已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福京”)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召开的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前述6家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

2021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额度情况

注:资产负债率以被担保方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福州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12月10日

注册地:福州开发区快安工业园区46号地(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黄亮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乘用车维修;机动车辆保险;进口本田品牌汽车销售;东风本田品牌汽车、摩托车的批发、零售,代办汽车上牌服务,汽车租赁服务(非营运性);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广告策划、广告信息咨询;会议展览服务;代办汽车消费贷款、代办法律法规允许的抵押登记服务、汽车信息咨询服务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该公司4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6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7,385.75万元,负债总额1,629.17万元,净资产5,756.58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36,839.33万元,利润总额946.13万元,净利润708.32万元。截至2020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2,274.38万元,负债总额5,909.39万元,净资产6,364.99万元;2020年1-11月,营业收入29,333.71万元,利润总额811.21万元,净利润608.41万元。福州信达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12月22日

注册地: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洪溪南路14号

法定代表人:高新颜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物联信息系统研发;研发、销售智能软件系统、计算机软件及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研发、生产、销售、安装新型电子元器件中的片式元器件、无线射频自动识别系统、电子标签及其周边设备、软件产品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51,008.57万元,负债总额36,496.13万元,净资产14,512.44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21,546.12万元,利润总额385.09万元,净利润320.87万元。截至2020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6,333.94万元,负债总额26,123.56万元,净资产30,210.37万元;2020年1-11月,营业收入23,907.74万元,利润总额856.32万元,净利润697.94万元。信达物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福州凯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4月18日

注册地: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排下43号

法定代表人:陆冰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进口、国产凯迪拉克品牌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租赁;汽车专项维修;其他专业咨询;汽车及配件批发;机构商务代理服务;乘用车维修;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专项维修、各级维护和小修。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5,732.73万元,负债总额3,167.22万元,净资产2,565.51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25,990.16万元,利润总额-152.45万元,净利润-115.40万元。截至2020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8,548.40万元,负债总额5,810.60万元,净资产2,737.80万元;2020年1-11月,营业收入21,718.31万元,利润总额229.71万元,净利润172.28万元。福州凯迪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福建福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8年7月20日

注册地:福州市仓山区黄山高速公路连接口

法定代表人:陆冰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二类汽车维修:乘用车维修;上海大众品牌汽车销售;摩托车及配件、汽车装饰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器机械及器材、日用百货、汽车用品、汽修设备的批发、零售;汽车信息咨询服务;汽车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代办汽车消费贷款服务;贸易代理。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华夏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9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闽晨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8,904.45万元,负债总额8,994.88万元,净资产-90.43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38,975.35万元,利润总额-1,604.81万元,净利润-1,615.04万元。截至2020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7,795.96万元,负债总额7,838.53万元,净资产-42.57万元;2020年1-11月,营业收入27,841.49万元,利润总额47.86万元,净利润47.86万元。福建福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福建国贸东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7月18日

注册地:福州市仓山区黄山高速公路连接口

法定代表人:黄亮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摩托车及零配件、五金、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汽车租赁;汽车修理与维护;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代办汽车消费贷款服务;贸易代理。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华夏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6,660.61万元,负债总额5,592.30万元,净资产1,068.32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33,847.28万元,利润总额-107.57万元,净利润-81.36万元。截至2020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7,917.30万元,负债总额6,731.63万元,净资产1,185.67万元;2020年1-11月,营业收入31,032.68万元,利润总额156.48万元,净利润117.36万元。福建东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福建省福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8年7月15日

注册地:福州市仓山区黄山高速公路连接口

法定代表人:陆冰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摩托车及配件、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电器机械及器材、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建筑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的批发、零售;汽车内装饰;汽车信息咨询服务;汽车租赁。二类汽车维修(乘用车维修);一汽大众品牌汽车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代办汽车消费贷款服务;贸易代理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华夏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9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福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5,860.27万元,负债总额4,183.78万元,净资产1,676.49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35,029.32万元,利润总额258.83万元,净利润193.48万元。截至2020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8,678.54万元,负债总额6,797.14万元,净资产1,881.40万元;2020年1-11月,营业收入27,034.16万元,利润总额273.22万元,净利润204.92万元。福建福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四、反担保情况

福州信达诺、信达物联、福州凯迪、福建福申、福建东本及福建福京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2021年度经审议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50,000万元+美元69,800万元。其中,2021年度新签署的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22,3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95%,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27,700万元+美元69,800万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417,884.21万元+美元12,5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2.11%。

上述担保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没有发生涉及逾期债务、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1一49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时间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按照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取消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

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1一50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真实反映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经测试,公司2020年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25,854.39万元,2021年第一季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4,926.26万元,2020年第四季度核销各类资产原值为6,801.30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二〇二〇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同意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2020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25,854.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本公告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公告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而非数据错误。

注2:因执行新收入准则,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对应期初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调整0.93万元至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及应收保理款等金融资产及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或当单项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上述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确定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金额2,236.51万元,其中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2.79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666.92万元,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284.53万元,计提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和其他流动资产坏账准备金额1,287.85万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8.06万元。

2、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1,720.90万元。

3、其他各类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公司每年年末进行商誉减值测试,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根据管理层批准的5年期财务预算为基础的现金流量来确定,其后年度采用稳定的净现金流量。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613.62万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8.41万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4.91万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41.98万元。

(四)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情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类资产减值损失影响本期利润总额为-22,660.25万元,影响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695.92万元。

二、二〇二一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1年3月31日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同意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会计政策对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831.39万元。

公司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途物资等市场价格下跌,存货原值共计173,592.70万元,第一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97.26万元,转回2.38万元。

(二)公司计提资产价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情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926.26万元,共计影响2021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4,926.26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679.04万元。

三、二〇二〇年第四季度核销部分资产情况

二〇二〇年第四季度,公司对部分明确表明无法收回的资产进行核销,合计金额为6,801.30万元,影响本年利润总额-22.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核销公司及子公司对洛矶山石油(福建)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祥创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光能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的应收账款,原值1,483.69万元,申请强制执行后无可供执行财产,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属非关联方应收账款,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1,483.69万元,不影响本年利润,核销后账销案存,并继续追讨。

2、核销公司及子公司对上海翌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普华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卓达进出口有限公司等54家公司的应收账款,原值共计4,817.68万元。上述应收账款或因现有证据资料不充分,以及部分客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营出现困难,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可能性极小,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属非关联方应收款项,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4,817.68万元,不影响本年利润,核销后账销案存,并继续追讨。

3、核销公司及子公司对浙江宝润实业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200.00万元,上述其他应收款强制执行后无可供执行财产,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属非关联方应收账款,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200.00万元,不影响本年利润,核销后账销案存,并继续追讨。

4、核销子公司对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银联商务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等6家公司其他应收款63.79万元,上述其他应收账款或因超过诉讼时效或客户经营出现困难,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可能性极小,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属非关联方应收款项,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63.79万元,不影响本年利润,核销后账销案存,并继续追讨。

5、公司部分运输设备和办公设备因性能、稳定性等原因无法满足日常使用要求,设备使用不具经济效益,经综合评定,公司对该部分固定资产作报废处理。第四季度报废核销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人民币236.14万元,累计折旧人民币212.66万元,账面净值23.48万元,报废影响本年利润总额-22.74万元。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