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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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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3、本行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现场出席董事9人,叶建芳董事、兰奇董事通过视频的方式接入,委托出席董事1人,张姝董事委托闵文军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本行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333,333,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元(含税),2020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本行董事长王兰凤女士、行长赵琨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洁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峰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6、本年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本行及控股子公司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泗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泗洪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宿豫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货币单位以人民币列示。

7、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国内会计准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8、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9、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本行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主要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具体详见《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有关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

10、本年度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千元为单位,可能因四舍五入而存在尾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行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本集团于2019年7月发行A股,因此在计算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和“加权平均净资产”已考虑A股增加因素的影响。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3)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本集团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是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0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执行。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4)补充财务指标

注:1、上述监管指标中,资本充足率指标、存贷款比例、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拨贷比、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总资产收益率、成本收入比、资产负债率为按照监管口径根据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计算,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为上报监管部门合并口径数据,正常类贷款迁徙率、关注类贷款迁徙率、次级类贷款迁徙率、可疑类贷款迁徙率为上报监管部门母公司口径数据。

2、根据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财会〔2021〕2号文件要求,信用卡分期收入计入利息收入,为使同期数据可比调整了2018、2019年度的净利差及净利息收益率。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报告期末,本行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 是 √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全球经济,全球动荡源和风险点显著增多,国内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三期叠加”影响持续深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外部形势复杂严峻。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市场冲击以及日益复杂的经济环境,全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党中央“六稳”、“六保”政策,坚持“稳中求进、进中调优、深融区域”的工作主基调,以服务区域实体经济、服务民生消费为战略目标,紧盯 “客户体验友好、合规风控有效、数据驱动转型、特色专营突破、精准管理赋能”的战略制高点,合理控制负债成本,精细管控经营开支,强化全员内控管理,加大风险资产化解与处置力度,全面完成三年战略规划指标。报告期内,本集团经营业绩良好,资产质量向好,战略转型坚定,品牌形象提升,保持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态势,夺取了防疫抗疫和稳健经营双胜利。

1、经营业绩稳健增长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3,880.6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45.97亿元,增幅12.98%;吸收存款2,501.0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79.95亿元,增幅12.60%;发放贷款及垫款1,810.3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57.08亿元,增幅16.55%。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03.6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40亿元,增幅9.97%;实现净利润27.2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5亿元,增幅4.4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99亿元,增幅4.00%。

2、业务结构持续优化

资产方面,本集团继续回归贷款主业,精准服务实体经济,总贷款占总资产比重46.65%,较上年提升1.43个百分点。信贷结构不断优化,对公政信类业务占比下降,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占比均低于贷款集中度上限。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及农、林、牧、渔业贷款较上年末增幅均高于贷款平均增幅。负债方面,积极拓展负债来源,保持存款增长稳定的同时,综合运用多种负债工具,获得MLF资格,申请再贷款、MLF低成本资金超过190亿元。报告期内,苏州银行成功发行15亿元双创债和45亿元二级资本债,苏州金融租赁成功发行15亿元金融债。

3、非息收入凸显亮点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9.4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31亿元,增幅32.45%,占营业收入比重同比提升1.55个百分点,其中零售代理业务、代客理财业务、债券承销业务表现突出,代客理财业务、债券承销业务中收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09%、156%。本集团不断完善中间业务服务功能,积极争取托管、承销等各类业务资质,精准对接客户服务需求,定制开发服务产品,持续提升中间业务收入多样性。

4、投入产出效率提升

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关注人力费用、固定费用及变动费用的使用情况,加大投入产出分析力度,深挖费用压降空间,实施预算专项管控、科学规划网点建设,探索银行数字化转型创新,节约刚性成本支出,科学论证科技项目投入的必要性,合理压降成本支出。报告期内,业务及管理费30.2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幅3.14%。成本收入比为29.74%,较上年末下降1.94个百分点。

5、风险防控积极有效

本集团牢牢践行“风控有效”的工作思路,信贷资产和非信贷资产质量“两手抓”、表内资产和表外资产风控“两手硬”,全行资产质量实现了持续向好。报告期内,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38.63亿元,其中贷款减值损失30.0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54亿元,增幅39.76%,风险抵补能力进一步增强。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率为1.38 %,较上年末下降0.15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91.74 %,较上年末增加67.67个百分点;拨贷比4.02 %,较上年末增加0.60个百分点。各项经营指标表现良好,风险抵御能力稳步提高。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总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变动幅度在30%以上的主要报表项目和财务指标及其主要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集团采用了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的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该准则的首次执行日为2020年1月1日。该准则的执行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王兰凤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1-026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日常经营管理需要,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拟对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授信114987.50万元。此次授信实施后,该公司授信总额为114987.50万元。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2.70%的股份且本行股东董事张姝女士任其副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信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4条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信属于金额在三百万元以上,且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及时披露。另外,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一一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规定,此次交易尚不需要经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姝女士在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

本行独立董事侯福宁、叶建芳、刘晓春、范从来、兰奇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宝带东路38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朱天晓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纳税人识别号:91320506251374525G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教育、旅游产业及其他产业投资;企业管理;国内贸易;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投资管理咨询服务;销售:黄金、黄金饰品、工艺品、有色金属材料;下设分支机构经营国内外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房地产开发经营。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是苏州晓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润业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朱天晓。

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末,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25.05亿元,净资产总额为53.84亿元;截至2020年9月末,其资产总额为252.86亿元,净资产总额为55.44亿元;2019年度,其营业收入为137.37亿元,净利润为5.31亿元;2020年1-9月,其营业收入为108.59亿元,净利润为2.28亿元。

关联关系: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2.70%的股份且本行股东董事张姝女士任其副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定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基于本行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本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本行日常经营授信业务,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未损害本行股东利益,对本行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行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初至本公告日,包含本次授信本行给予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的授信总额累计为114987.50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声明

关于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授信,为本行政策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符合本行经营发展的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具公允性,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对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将此次关联交易提交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并待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批。

(二)独立意见

关于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授信属于本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没有损害本行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行独立性,不会对本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且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行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苏州银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出具了事前认可该关联交易的书面文件,并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上述关联交易基于苏州银行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苏州银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该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该行独立性,不会对该行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公司相关内部制度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苏州银行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1-022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5日在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苏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行应出席监事8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委托出席监事1人,韩燕监事委托孟卫元监事表决。会议由杨建清监事长主持,总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1-023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行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现场出席董事9人,叶建芳董事、兰奇董事通过视频的方式接入,委托出席董事1人,张姝董事委托闵文军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本季度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千元为单位,可能因四舍五入而存在尾差。

五、本季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为本行及控股子公司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泗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宿豫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泗洪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货币单位以人民币列示。

六、本行本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七、本行董事长王兰凤女士、行长赵琨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洁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峰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补充披露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36号)要求,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利息计入发放贷款及垫款和吸收存款。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本行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是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0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执行。

本行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补充财务指标

注:1、上述监管指标中,资本充足率指标、存贷款比例、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拨贷比、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总资产收益率、成本收入比、资产负债率为按照监管口径根据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计算,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为上报监管部门合并口径数据,正常类贷款迁徙率、关注类贷款迁徙率、次级类贷款迁徙率、可疑类贷款迁徙率为上报监管部门母公司口径数据。

2、根据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财会〔2021〕2号文件要求,信用卡分期收入计入利息收入,为使同期数据可比调整了2019年度的净利差及净利息收益率。

(四)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情况

资本充足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依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第1号令)要求,根据合并财务报表数据重新计算。

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杠杆率相关指标依照2015年4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原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1号)要求,根据合并财务报表数据重新计算。

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报监管部门合并口径数据。

(五)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6]82号),本行在计算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及拨备覆盖率时,将本行在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中因持有部分劣后级份额导致的继续涉入部分计入统计口径。

(六)贷款损失准备计提与核销情况

报告期内,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报告期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七)经营情况分析

2021年一季度,本行锚定新三年发展规划,聚焦“客户体验友好、合规风控有效、数据驱动转型、特色专营突破、精准管理赋能”战略制高点,坚持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主基调,坚定信心,直面挑战,以服务和效率提升为重点,以资产质量持续优化为保障,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加强政策研究落地,加快结构调整,做大做实客户群,稳步推进数字化转型和经营管理创新。报告期内,本行总体情况如下:

1、业务规模稳健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4,317.12亿元,较年初增加436.44亿元,增幅11.25%;负债总额3,995.39亿元,较年初增加427.01亿元,增幅11.97%;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1,984.65亿元,较年初增加103.47亿元,增幅5.50%;吸收存款本金2,650.22亿元,较年初增加212.79亿元,增幅8.73%;存贷比74.89%,较年初下降2.29个百分点。

2、盈利能力稳步提升:报告期内,本行实现营业收入28.58亿元,同比增长2.05亿元,增幅7.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0亿元,同比增长1.14亿元,增幅14.74%;实现利息净收入19.43亿元,同比增长1.12亿元,增幅6.14%;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43亿元,同比增长1.72亿元,增幅63.79%;成本收入比28.43%,较年初下降1.31个百分点。

3、资产质量持续向好: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不良贷款率1.27%,较年初下降0.1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336.63 %,较年初提升44.89个百分点;拨贷比4.28%,较年初提升0.26个百分点,资产质量持续保持在稳定水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62%,一级资本充足率10.66%,资本充足率13.42%;流动性比例59.61%,流动性覆盖率149.98%。各项指标符合监管要求,处于稳健合理水平。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本行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批准,本行于2021年1月29日在全国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绿色金融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品种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3.55%,募集资金将依据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全部用于绿色信贷。

截至2021年2月18日,本行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过半,有关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本行股份15.93万股,占本行总股本的0.0048%,累计增持金额120.96万元,成交价格区间为每股人民币7.44元至7.84元。

2021年2月22日,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本行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本行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21年3月16日,本行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严格按照报送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兼顾流动性管理与盈利增长需要,合理配置债券投资。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持有的面值最大的十只金融债券合计面值金额为82.60亿元,主要为政策性银行债。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持有的前十大金融债券余额的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人民币千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银行正常业务范围之外的委托理财事项。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行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本行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王兰凤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下转402版)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