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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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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1-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1-039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18年9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8年9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2018年10月30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18年10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五)2019年6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19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七)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2020年6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回购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一)回购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该员工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7,320股。

同时,由于公司2020年度业绩未达到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第五章“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中关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规定,“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应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59,000股,占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40%;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51,000股,占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预留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50%。

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06,320股,本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51,000股。

2、回购价格

(1)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5.20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5.35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为回购数量(1,906,320股)×回购价格(每股5.20元+同期存款利息);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为回购数量(351,000股)×回购价格(每股5.35元+同期存款利息)。

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205,057,320股减至202,800,000股,公司将依法履行减资程序,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因激励对象离职、2020年公司业绩未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激励对象名单、注销数量及因公司2020年业绩未达到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注销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06,320股,同意注销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51,000股。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剩余全部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剩余全部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决议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根据《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公告、通知债权人、股份注销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等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程序。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注销剩余全部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1-031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公司监事一致推举,会议由监事王静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所做的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主要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亿元人民币进行投资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额度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包括现有及授权期内新设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控股子公司)2021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等业务。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及时筹措经营所需资金,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依法公正执业,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激励对象名单、注销数量及因公司2020年业绩未达到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注销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06,320股,同意注销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51,000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全部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激励对象名单、注销数量及因公司2020年业绩未达到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需注销的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且公司2020年业绩未达到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监事会同意注销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53,016份,同意注销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77,450份,合计注销股票期权830,466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全部股票期权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静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1-045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17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孟庆林先生、芮鹏先生、徐福云女士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许哲先生(届满离任)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7、《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关于修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1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9、《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20、《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9和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中,议案9《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是议案1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前提,作为前提的提案表决通过后,后续提案表决结果方可生效。

议案9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同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书面信函、传真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9:00-12:00,13:00-16: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凌宇

联系电话:010-83817835

联系传真:010-83817800-8002

电子邮箱:htrl@huatongreli.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

邮政编码:100160

6、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93”,投票简称为“华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提案设置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投票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股东监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1-040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剩余全部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全部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18年9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8年9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2018年10月30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18年10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五)2019年6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2020年6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4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员工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员工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6,364份。

同时由于公司2020年度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第五章“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中关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规定,“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公司应注销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26,652份、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77,450份。

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830,466份。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因激励对象离职、2020年公司业绩未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而注销剩余全部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激励对象名单、注销数量及因公司2020年业绩未达到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需注销的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且公司2020年业绩未达到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监事会同意注销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53,016份,同意注销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77,450份,合计注销股票期权830,466份。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剩余全部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剩余全部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决议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根据《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公告、通知债权人、股份注销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等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程序。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注销剩余全部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1-042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战略发展与实际业务情况,结合公司发展规划,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运营水平,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如下: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公告编号:2021-030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5日分别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会议由董事长李赫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层2020年度所做的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www.cninfo.com.cn)《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孟庆林先生、芮鹏先生、徐福云女士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许哲先生(届满离任)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相关部门编制完成《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548,715.7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764,918.32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42,637,293.89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99,776,485.34元。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现有及未来投资资金需求、经营资金周转等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适当增加资金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亿元人民币进行投资理财,由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由分配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的额度以及进行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的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括现有及授权期内新设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有效期限为一年。在以上授信额度内,限额内的授信可分多次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由其负责本公司财务审计相关工作,聘期一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06,320股,本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51,000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5.20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5.35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董事李赫、卢宏广、谢凌宇、马岩、赵臣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全部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次注销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53,016份,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77,450份。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830,466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全部股票期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与实际业务情况,结合公司发展规划,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运营水平,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公司组织架构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机构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机构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总经理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7、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其职能,需要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予以调整,同意选举芮鹏先生(简历附后)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8、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其职能,需要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予以调整,同意选举徐福云女士(简历附后)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拟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会议室,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1、芮鹏,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具有美国境外居留权。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至2003年任深圳发展银行柜员;2007年至2014年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经理;2015年3月至2015年11月任上海奇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5年12月至今任尚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合规风控负责人。2017年11月至今,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芮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芮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2、徐福云,女,1973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11月年至2010年6月,历任山东君任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贵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律师)、北京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年6月至今任北京尚勤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律师。2019年4月至今,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徐福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福云女士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1-041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由于激励对象离职、2020年公司业绩未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第五章“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中关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规定,“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应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906,320股,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51,000股。

基于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2,257,32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205,057,320股变更为202,80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05,057,320元变更为202,800,000元。

鉴于上述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