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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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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17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业务资格,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极视信息提供担保事项,有助于拓宽子公司的融资渠道,缓解流动资金压力,优化融资结构,提升其核心竞争能力。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的该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极视信息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2020年末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修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需求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董事钱炽峰先生,副总裁王义先生作为保证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联董事王刚、钱炽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沃驰科技和大一互联《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及公司与金泼及其一致行动人、钱炽峰及其一致行动人签订《业绩补偿协议》,金泼及其一致行动人和钱炽峰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经董事会审核认为该业绩补偿方案符合协议约定,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钱炽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保证公司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同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副董事长主持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描述进行修改,公司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回购注销业绩补偿义务应补偿股份,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51,431,112股,由421,529,461股减少至370,098,349股,注册资本将由421,529,461元减少至370,098,349元。此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暂不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另行发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1-03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2020年度报告摘要》于2021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1-031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其中,监事会主席黄映辉女士以及李贝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映辉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在2020年度里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核查,对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李贝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李贝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监事李贝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蓝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总结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相对应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通过对2020年度的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分析,编制出《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考虑到目前新冠疫情仍有不确定性,公司尚无法判断本次新冠疫情持续时间及影响程度,公司经过对行业市场信息的收集、总结和分析,结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预计172,418.10万元,净利润预计8,273.95万元,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预算数据合理,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2135号),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3,232,779.0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11,658,581.21元,减去2020年度已分配的2019年度现金股利42,157,750.65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43,731,948.47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719,334,227.15元。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主营业务的积极拓展,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况,披露的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严格遵照履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此报告出具了确认意见及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的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与会监事决议通过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此报告出具了确认意见,公司监事对此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监事会同意上述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1年度根据发展需求及资金情况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风险可控,可以进一步补充公司可用的流动资金,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与金泼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钱炽峰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金泼及其一致行动人、钱炽峰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以总价1元对价定向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该事项符合协议约定,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进行《公司章程》的修订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根据公司与补偿义务人所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所作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和对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1-034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1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核查,对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0年度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12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会议召开及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1、历次会议日期审议事项

2、2020年,各位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情况

二、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

对公司2020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公司有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勤勉尽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勤勉尽职,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认真细致的审核。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保持独立性。

(五)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0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关联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工作,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公司及相关人员未发生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或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及公司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主要工作为:

1、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加强监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

2、加强监事的学习培训。公司监事将进一步学习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提高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专业的监督、检查作用。

3、将继续加强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 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4、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 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