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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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交易金额不含税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名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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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振雄印刷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上村莲塘工业区D区第三栋
法定代表人:林国雄
注册资本:1500万
主营业务:深圳市振雄印刷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拥有全新四色印刷机、全自动对裱机、海德堡折书机、全开啤机、永顺全自动过胶机及其它后设备等数十台,是大型的深圳印刷厂,产品涵盖精装书印刷、画册印刷、手提袋印刷、彩盒印刷、书刊印刷、说明书印刷、海报印刷、月刊印刷、信封信纸印刷等几十种设计印刷,厂房面积约6000平方米,年产值近4千万元,是具有创意设计、制作输出、印刷加工、售后服务一条龙生产服务能力的深圳印刷厂,为深圳市广告包装印刷行业大型企业之一。
(二)关联关系:振雄印刷的实际控制人林国雄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国芳先生的弟弟,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三)履约能力分析
深圳市振雄印刷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305.57万元,净资产1,510.74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167.46万元,净利润-2.44万元。(未经审计)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有着长期合作的关系,公司向其采购产品,关联人均能够按照合同等相关约定及时履行义务,综合各关联人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以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人均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2、关联协议签署情况
本交易分多次进行,并且每次交易的产品数量均根据公司需求而定,签订具体的销售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采购包装印刷材料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于会前收到公司拟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相关材料。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的必要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遵循了交易定价程序合法、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是在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的基础上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批程序合规,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2021年年度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0-023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16,462,867.2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73,242,874.95元,减去按当年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7,324,287.50元,减去当年分配的2019年度现金红利426,925,832.9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2,056,359,491.83元,2020年度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65,352,246.38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为111,410,903.10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20年不送股不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综合考虑了股东投资回报、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更好地促进本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1-024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 变更原因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依据财会[2017]22号通知: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2、财政部于 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1、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2、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1、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①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②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③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④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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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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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20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最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修改涉及的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2021年年度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1-025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和资产管理计划,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管理计划基本情况
(一)资金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含目前已用于理财管理的资金),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额度仅为公司董事会审批的年度理财使用资金上限,实际使用资金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具体确定。
(二)产品种类: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资信状况良好的机构发行销售的风险可控、灵活性较强、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和资产管理计划,包括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凭证、固定收益类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等。
(三)购买理财产品限定:
1、 如果理财产品涉及股票及其衍生产品、涉及股票的证券投资基金、以股票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股票相关的投资品种,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的一般决议项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2、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月期限。
(四)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五)投资方式
公司通过委托理财所参与的金融理财计划,投资方向主要为我国金融市场上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
(六)投资授权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方案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七)、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八)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和资产管理计划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九)本次理财计划事项拟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可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和资产管理计划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危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风险可控的金融理财产品和资产管理计划,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风险可控的金融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履行的必要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理财产品和资产管理计划,拟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在该额度的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正常运营、发展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理财品种,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12亿元。该12亿元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截止公告日前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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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截至目前,公司委托理财没有出现过无法收回本金和利息的情况,也不存在减值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年度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1-026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0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公司定于2021年5月11日(15:00一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国芳先生;总经理助理林镇成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魁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龚芸女士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独立董事张龙平先生将在网上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现就2020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9日下午14:00前访问http://rs.p5w.net/c/300815.shtml,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敬请广大投资者通过全景网系统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提升此次业绩说明会的针对性。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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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1-028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1、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 2017 年 1 月 20 日召开了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7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对〈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进行调整的议案》。
2、2017 年 3 月 8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3 月 9 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为 17,402,600 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4%。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 267 人。
3、2017 年 6 月 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王俊武、康月妨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王俊武 448,000 股、康月妨 30,000 股)合计 478,000 股进行回购。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67 人调整为 265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7,402,600 股调整为 16,924,600 股。
4、2017 年 8 月 2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罗云云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罗云云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0,000 股) 合计 3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65 人 调整至 264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924,600 股调整为 16,894,600 股。
5、2017 年 10 月 2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常瑛、徐峰、郭立双、赖艾萍、黄玉香、孙娟因个人原因已 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常瑛 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65,000 股,徐峰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0,000 股, 郭立双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0,000 股,赖艾萍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7,800 股,黄玉香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5,700 股,孙娟持有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 35,000 股)合计 243,5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人数由 264 人调整至 258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894,600 股调整 至 16,651,100 股。
6、2017年11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刘乃华、李英辉、高峰3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刘乃华持有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50,000股,李英辉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0,000股,高峰持有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0,000股)合计14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其中公司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58人调整至255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651,100 股调整至16,511,100股。
7、2017年12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 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吴小倩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 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吴小倩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888,000 股)88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55人调 整至25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511,100股调整至15,623,100股。
8、2018年1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 予完成公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1月26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为4,280,000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937%。本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 102人。 此次授予完成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剩余数量为19,903,100股, 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25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623,100股, 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为102人,授予数量为4,280,000股。
9、2018年7月10日公司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 激励对象中黎峻江、刘津龙、丰晴、陈春辉、周邑、朱秀英、邓睿因个人原因已 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07,8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其中,黎峻江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28,600股,刘 津龙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8,000股,丰晴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1,200股, 陈春辉持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股,周邑持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30,000 股,朱秀英持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60,000股,邓睿持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3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 数量由19,903,100股,调整至19,095,30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54人 调整到25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623,100股调整到14,955,300股,预 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由102人调整到98人,预留部分股票授予数量由4,280,000股 调整到4,140,000股。
10、2018年10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唐志林、周志云、孟苏焘、李明、许蝶龙、涂丽平、李星星、 张一博、许妙虹、潘虹、马庐山、王燕红、罗娟、张静楠、陈昌、叱干白娟16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574,5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其中,唐志林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8,000股,周志云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1,000股,孟苏焘持有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105,000股,李明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70,000股,许蝶龙持有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84,000股,涂丽平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1,000股,李星星持有首 次授予14,000股,张一博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5,200股,许妙虹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1,000股,潘虹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500股,马庐山持有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5,000股,王燕红持有首次持有限制性股票21,000股,罗娟持 有首次限制性股票23,800股,张静楠持有首次限制性股票21,000股,陈昌持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5,000股,叱干白娟持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45,000 股)。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9,095,300股,调整至18,520,800股,其中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51人调整至238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955,300股调整至14,475,800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由98人调整到95人,预留部分股票授予数量由4,140,000股调整到4,045,000股。
11、2019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贾萧赫、张明林、刘芳荣、李直强、石春林、段小敏、 李桂芳、杨勃、李强 9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 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贾萧赫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3,050 股,张明林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5,410 股,刘芳荣持有三期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6,480 股,李直强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7,500 股, 段小敏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5,000 股,李桂芳持有三期首次限制性股 票 28,000 股,李强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0,300 股,石春林持有三期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20,000 股,杨勃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80,000 股) 415,74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 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 4.59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 5.01 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8,520,800 股,调整至 18,105,06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38 人调整至 231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475,800 股,调整至 14,260,060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由 95 人调整至 93 人,预留授予数量由 4,045,000 股调整至 3,845,000 股。
12、2019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王辉、刘崇德、袁飚、潘燕青4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王辉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84,000 股,刘崇德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7,740 股,袁飚持有 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4,500 股,潘艳青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3,800 股,)180,04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 4.59 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8,105,060 股,调整至 17,925,02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31 人调整至 227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260,060 股,调整至 14,080,020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 93 人,预留授 予数量 3,845,000 股,保持不变。
13、2019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张虹、孙志君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张虹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1,000股,孙志君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股票49,000股)7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59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7,925,020股,调整至 17,855,02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27人调整至 225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080,020 股,调整至 14,010,020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 93 人,预留授予数量 3,845,000 股,保持不变。
14、2019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王丽婷、李尉、林日、聂静4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李尉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5,000股,王丽婷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4,000股,林日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4,000股,聂静持有三期预留限制性股票14,000股)77,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59元/股,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5.01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7,855,020股,调整至 17,778,02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25人调整至 22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010,020股,调整至 13,975,020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对象 由93 人调整至90人,预留授予数量 由3,845,000 股调整至3,803,000。
15、2019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张洋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59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7,778,020股调整至17,750,02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24人调整至 223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975,020股调整至13,947,020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对象90人,预留授予数量3,803,000股,保持不变。
16、2019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韩洪志、李玲、张彬、李海根、涂小伟、陈绪春、万宏文、徐飞、黄小勇9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韩洪志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35,000股,李玲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21,000股,张彬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8,000股,李海根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4,000股,涂小伟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4,000股,陈绪春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4,000股,万宏文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4,000股,徐飞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7,500股,黄小勇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35,000股)192,5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5.01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750,020股调整至17,557,52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223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947,020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对象由90人调整至81人,预留授予数量由3,803,000股调整至3,610,500股。
17、2019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姚毛毛、赵玮、张善平、王求发、肖顺波、雷慧明、杨慧银、刘祈琍、文韬、高艳涛、荀鹰1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姚毛毛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0股,赵玮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6,440股,张善平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4,000股,王求发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3,320股,肖顺波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840股,雷慧明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6,000股,杨慧银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6,200股,刘祈琍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6,000股,文韬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3,200股,高艳涛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000股,荀鹰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000股)16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59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557,520股调整至17,397,52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23人调整至212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947,020 股调整至13,787,020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对象81人,预留授予数量3,610,500股。
18、2019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高明生、张梦华、苏海峰、李小明、叶艳丽、曾祥辉、张彬、潘美琴、颜义平、姚玉金、王创文、杨淳、薛玉、刘晶、王刚、刘少明、伍志平、王健、陈永胜、李海姣、李桂荣、黄文雄2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高明生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2,000股,张梦华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5,040股,苏海峰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0,000股,李小明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0股,叶艳丽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0股,曾祥辉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1,680股,张彬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2,000股,潘美琴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800股,颜义平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560股,姚玉金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0股,王创文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8,000股,杨淳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股,薛玉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4,000股,刘晶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1,720股,王刚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0,000股,刘少明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股,伍志平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股,王健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8,000股,陈永胜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6,560股,李海姣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0,000股,李桂荣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0股,黄文雄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840股)467,2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59元/股。
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肖倩倩、薛玉、李桂荣、黄文雄4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肖倩倩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4,000股,薛玉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19,000股,李桂荣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4,000股,黄文雄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4,000股)16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5.01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397,520股调整至16,769,32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12人调整至190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787,020股调整至13,319,820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对象由81人调整至77人,预留授予数量由3,610,500股调整至3,449,500股。
19、2020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张学银、吕儒航、盛莎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张学银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840股,吕儒航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股,盛莎持有三期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960股)57,8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59元/ 股。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张学银、张小君、夏冰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张学银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4,500股,张小君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7,500 股,夏冰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7,500股)59,5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5.01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769,320 股调整至 16,652,02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190 人调整至 187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3,319,820 股调整至 13,262,020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对象由 77 人调整至 74人,预留授予数量由 3,449,500 股调整至 3,390,000 股。
20、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龙艳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5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5.01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652,020 股调整至 16,634,52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87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3,262,020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对象由 74人调整至 73人, 预留授予数量由3,390,000 股调整至3,372,500股。
21、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程蔚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04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 格为4.59元/股。
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 象中张黎、陈旋、方金勇、张琴琴4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其中,张黎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股,陈旋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0股,方金勇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6,000股, 张琴琴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48,000股股,) 。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5.01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634,520股调整至16,531,480股, 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87人调整至186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3,262,020 股调整至13,254,980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对象由 73人调整至 69人, 预留授予数量由3,372,500股调整至3,276,500股。
22、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王铭、任琴琴、周洪涛、罗欢欢、宋仁 5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王铭 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2,000 股,任琴琴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2,000 股,周洪涛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48,000 股,罗欢欢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 12,000 股,宋仁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8,000 股)92,000 股进行回购 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 5.01 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439,480股调整至16,347,480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3,254,980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对象由 69人调整至 64人, 预留授予数量由3,276,500股调整至3,184,500股。
二、本次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高清波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5.01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347,480股调整至16,323,480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3,254,980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对象由 64人调整至 63人, 预留授予数量由3,184,500股调整至3,160,500股。
上述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 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 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该次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单价准确。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认为: 根 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原激励对象高清波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经不符合激励条件,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六、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程序、数量和 价格确定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泽君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21-019
深圳市富安娜家 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部7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独立董事张燃先生,董事陈国红和何雪晴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林国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张龙平先生、孔英先生、张燃先生、郑贤玲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74,049,807.28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82,261,893.11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6,462,867.24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89%。
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部分,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16,462,867.2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73,242,874.95元,减去按当年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7,324,287.50元,减去当年分配的2019年度现金红利426,925,832.9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2,056,359,491.83元,2020年度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65,352,246.38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为111,410,903.10元。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20年不送股不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年度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年度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发表了鉴证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年度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2020年度)》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2020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年度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经关联董事林国芳、陈国红回避表决,会议以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确认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确认意见》和《2020年年度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确认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确认意见》和《2020年年度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额度(含)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0年年度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同日的《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标准的议案》
董事在本司任职的,同意按其在本公司现有任职职务的薪酬待遇确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人名币6万元(含税),不足一年者按比例逐日计算。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其职权对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另行支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薪酬方案前提下,进一步授权薪酬与考核委托员会组织考核及决定具体薪酬发放事宜。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其在本公司现有任职职务的薪酬待遇,根据本公司经济效益,依据其岗位职责、实际工作业绩,并参考同行业规模相当的公司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并进一步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考核及决定具体薪酬发放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0年年度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经营计划,公司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包括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为公司与银行签订(授信合同)之日起一年内。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45亿(等值2.4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为公司与银行签订(授信合同)之日起一年内。
十六、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三期的解锁事宜1,056,000股,占公司解锁前股本总额的0.13%。
十七、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高清波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5.01元/ 股。
上述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于上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1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正 文 》 内 容 详 见 《 上海证券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21-027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公司已于2021年4月26日发出《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事项内容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至2021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工业区南光路富安娜工业大厦公司二楼总裁办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议案1.00:《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2.00:《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3.00:《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4.00:《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议案5.00:《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6.00:《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7.00:《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8.00:《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标准的议案》;
议案9.0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议案10.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2023)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1.00和提案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案2已由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见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5月17日(星期一)9:00-16: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或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或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或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或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以2021年5月17日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深圳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工业区南光路富安娜工业大厦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8054
电子邮箱:gongyun@fuanna.com
投资者关系热线:0755-26055079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龚芸
联系电话:0755-26055079
特此通知。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327”,投票简称:“富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参加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书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投票说明:
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1-020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二楼总裁办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方式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徐庆贤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74,049,807.28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82,261,893.11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6,462,867.24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89%。
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部分,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16,462,867.2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73,242,874.95元,减去按当年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7,324,287.50元,减去当年分配的2019年度现金红利426,925,832.9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2,056,359,491.83元,2020年度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65,352,246.38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为111,410,903.10元。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20年不送股不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发表了鉴证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健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2020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此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十、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根据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事宜。
十一、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高清波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5.01元/ 股。
上述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及资格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及资格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 63 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