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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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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1-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65版)

证券代码:600158 股票简称:中体产业 编号:临2021-09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财务顾问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4月1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华体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决定》(证监许可[2020]73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3,712.53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发行股份数量45,288,811股,发行价格11.86元/股,由8名投资者以货币资金认购,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537,125,298.4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14,698,113.2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2,427,185.25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756号《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东城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 “《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34,655,294.09元,其中:发行承销费及保荐费人民币12,000,0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22,655,294.09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25,105.20元。截止2021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595,109.57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四、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后续使用计划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按照规定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结息2,595,109.57元亦将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宁波银行东城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该账户后续存在使用可能,为提高相关工作效率,公司将根据后续业务需要,视情况将该募集资金账户转为一般账户或进行注销。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的变更或注销等事项。

五、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58 股票简称:中体产业 编号:临2021-10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金额: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情况

鉴于公司(含子公司)2020年度在部分银行授信额度和贷款逐步到期,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保持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业务拓展需要和资金需求情况,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等。授信期限以与专业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

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含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含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1年。如根据银行最终审批结果,授信事项涉及抵押、担保或关联交易等,应根据抵押、担保或关联交易等具体情况,按照公司规定的审议权限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取得该项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和新业务的快速布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补充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实力,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具有积极的作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58 股票简称:中体产业 编号:临2021-11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新租赁准则

2018年12月14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2018)执行。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拆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同时,承租人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确认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对所有租赁资产(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公司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2020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该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的规定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法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58 股票简称:中体产业 编号:临2021-12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康会云,2000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迟国栋,2017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7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1997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 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二、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合计80万元。2021年度审计费用与2020年保持一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已连续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0年度年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具有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将《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具有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 2020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本次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经会议审议,全票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58 股票简称:中体产业 编号:临2021-14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稳步推进《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2023年三年行动纲要》落地实施,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人员效能,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方案》,调整后公司组织机构图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司组织机构

附件:公司组织机构图

证券代码:600158 股票简称:中体产业 编号:临2021-15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施进展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体育馆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龙潭支行、广发银行北京大望路支行

● 委托理财金额:累计46,45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 委托理财期限:28天-36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理财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2020年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理财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

自有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风险。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2、公司将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开展理财活动,公司对投资产品和理财合同进行严格审查。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周期短、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如果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34天

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型

预计最高年化收益率:2.1%

2.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90天

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型

预计最高年化收益率:2.3%

3.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360天

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型

预计最高年化收益率:3.15%

上述1-3款理财产品资金由资金管理人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工具,较高信用等级的信用债,非公开定向债券融资工具,低风险同业务资金业务,调期等可锁定风险收益的本外币货币资金市场工具,商业银行或其他符合资质的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非标准化债权,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信托计划及其他投资品种。其中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回购,高等级信用债券,非公开定向债券融资工具,现金,存款,投资比例约25%-55%:货币市场工具,投资类信托计划,非标准化债权及其他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投资比例约45%-75%,以上投资比例在(-10%-10%)区间内浮动。中国农业银行根据相关投资市场走势动态调整资产组合配置。

4.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182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WL182BBX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预计最高年化收益率:2.7%

产品期限: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182天投资周期)

本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一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回购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二是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等;三是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类信托计划、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等。

5.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随心E”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SXE16BBX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预计最高年化收益率:2.4%

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客户认/申购时,需自主选择确定该笔理财资金的预约到期日,申购确认日至预约到期日最短为28天,最长不超过90天。

6.产品名称: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 SXEDXBBX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预计最高年化收益率:2.5%

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客户认/申购时,需自主选择确定该笔理财资金的预约到期日,申购确认日至预约到期日最短为28天,最长不超过91天。

7.产品名称: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 SXE17BBX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预计最高年化收益率:3.15%

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客户认/申购时,需自主选择确定该笔理财资金的预约到期日,申购确认日至预约到期日最短为90天,最长不超过360天。

上述5-7款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一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回购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二是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等;三是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类信托计划、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等。

8.产品名称: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期限:2019.10.15-2020.01.15

预计最高年化收益率:3.8%

本产品资金本金纳入银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拆借、回购等)的比例区间为20%一100%、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票,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中期票据,公司债)等金融资产的比例区间为0%一80%,资金收益投资于与美元兑港币的汇率水平挂钩的金融衍生产品。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障本金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总体本金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公司该项投资收益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受托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4.94%,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3,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0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47%,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0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0.86%,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0年9月30日)资产总额的比例为0.56%,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将委托理财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收到的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科目。

五、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2019年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项目投资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授权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理财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授权期限壹年,自2019年9月24日起至2020年9月23日止,有效期内额度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2亿元。

2020年4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华体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39 号),核准公司向华体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华体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等交易对方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体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体彩科技”)51%股权和北京国体世纪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62%(以下简称“国体认证”)股权,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体彩印务技术有限公司30%股权(以下简称“中体彩印务”)和北京华安联合认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认证”)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0年度,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中体彩科技51%股权、中体彩印务30%股权、国体认证62%股权、华安认证100%股权已办理完毕资产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与中体彩科技、国体认证、中体彩印务、华安认证在合并前后均受国家体育总局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因此上述合并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告的委托理财中,有40,700.00万元理财产品为中体彩科技、国体认证在合并日前购买。

公司2020年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范围内,购买理财产品。授权期限1年,自2020年9月24日起至2021年9月23日止。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58 股票简称:中体产业 编号:临2021-16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中体体育传播有限公司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中体体育传播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5000万元

● 风险提示:本次全资子公司的设立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概述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设立中体体育传播有限公司的议案》。为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传承中华体育文化,发扬体育文化感召力、影响力、凝聚力,打造一批具有丰富内涵的体育文化产品,同时提升中体产业体育文化业务的竞争力和整体品牌形象,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5,000 万元人民币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体体育传播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设立子公司基本情况

1.拟设立公司名称:中体体育传播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74号(暂定)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体育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从事体育经纪业务;体育运动项目经营、组织策划体育赛事、活动;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影视策划;健身服务;体育教学产品研发运营;承办展览展会、会议服务;接受委托代理门票;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自媒体发布广告;组织体育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文艺表演、体育衍生产品开发;销售体育用品、工艺品、出版物批发、销售食品、新媒体运营服务、互联网信息运营服务。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股权结构: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为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公司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立足长远利益所作出的慎重决策,公司在北京市东城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可以依托国家体育总局资源核心地位优势,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实力,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同时也将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为公司未来持续快速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本次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本次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能否通过相关核准以及最终通过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此外,子公司设立后,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公司将密切关注子公司的设立及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子公司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