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赢中证全指医疗器械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4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办理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登记机构的业务规则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申购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最小申购单位为100万份。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当日申购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详见申购赎回清单。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份额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8%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金额限制
(1)投资人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最小赎回单位为100万份。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当日赎回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详见申购赎回清单。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8%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5 基金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包括: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电话: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02095575
网址:www.gf.com.cn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贺青
客服电话:95521/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参照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规定。若增加或变更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及时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将根据《永赢中证全指医疗器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永赢中证全指医疗器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或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交易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1年3月30日登载于规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永赢中证全指医疗器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永赢中证全指医疗器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如有)。
(2)有关本基金上市交易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申购和赎回场所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管理人在开始申购、赎回业务前公告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的名单,并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申购赎回代理机构。
(4) 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a、“份额申购、份额赎回”的原则,即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b、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c、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d、申购、赎回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本公司发布的相关规则、规定、通知及指南等;
e、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允许且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可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 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a、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申购赎回代理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交付申购对价,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申请时,申购生效。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有足够的赎回对价,则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申购赎回清单的规定备足申购对价,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不成立。投资人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b、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者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起可竞价卖出;投资者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起可竞价卖出。
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确实接收到该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c、申购与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申购赎回对价和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本公司发布的相关规则、规定、通知及指南等。
投资者 T 日申购成功后,登记机构在 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登记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 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 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投资者 T 日赎回成功后,登记机构在 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注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 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 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如果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并不违背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相关规则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程序。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6)申购和赎回的对价、费用及其用途
a、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申购对价是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b、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市前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c、投资人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申购或赎回份额0.8%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对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清单计算和公告时间或频率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希望了解其他有关信息和本基金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05-888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永赢货币市场基金
2021年“五一”假期前暂停申购、转换转入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4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暂停起始日为2021年4月29日。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暂停起始日为2021年4月30日。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出业务照常办理。自2021年5月6日起,本基金将恢复适用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之前公告的相关业务规则,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本基金自2021年4月28日起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E类基金份额,该类基金份额遵从以上相关业务规则。
(2)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0号)第十五条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应当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但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货币市场基金品种除外。”
(3)敬请投资者做好相关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假期带来不便。
(4)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5-88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揭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永赢货币市场基金E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04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永赢货币A已于2014年4月10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2016年1月19日开放办理日常转换业务,2018年7月20日开始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本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发布《永赢货币市场基金暂停代销机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限制通过代销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永赢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金额为5,000,000.00元。自2021年4月28日起,永赢货币E通过代销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的申请与永赢货币A合并计算,适用上述金额限制,永赢货币E暂不支持通过直销机构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等业务,如有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相关交易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或者定投等业务。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或者定投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分设A类、E类两类基金份额。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0.01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0.01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微信交易系统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或累计申购金额。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但通常不得低于上述下限。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申购金额及持有份额比例限制详见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确定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 元的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遵循“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本基金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和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最高限额,但应最迟在新的限额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投资者办理申购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赎回本基金,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0.01份。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交易平台和微信交易平台赎回本基金,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0.01份。本基金不对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保有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一般情况下不收取赎回费用,但当基金持有的现金(不含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以上的赎回申请(超过 1%的部分)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对于本基金前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的,当投资组合中现金(不含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超过1%的部分)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资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确定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的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遵循“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本基金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本基金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投资者办理赎回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的未付收益或部分转出且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为负而本次转出完成后账户剩余资产不足以弥补当前累计未付收益的负值时按转换比例结转的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如计算所得补差费用小于0,则补差费用为0
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如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如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例:投资者T日持有永赢货币市场基金E类份额10,000.00份,于T日提出将该基金全部转换成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应的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费率为1.50%。假设T日收市后该投资者所持有的永赢货币市场基金E类份额对应的累计未付收益为1.00元,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位净值为2.0000元/份,则有关转换所得的份额计算如下:
转出金额 = 10,000.00×1.00 = 10,0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0.00元
转入金额= 10,000.00 – 0.00 + 1.00=10,001.00元
转入基金申购费 = 10,001.00 / (1 + 1.50%)×1.50% = 147.80元
转出基金申购费 = 0.00元
补差费用 = 147.80 – 0.00 =147.80元
净转入金额 = 10,001.00 –147.80=9,853.20元
转入份额 = 9,853.20÷ 2.0000 = 4,926.60份
即:某投资者在T日将10,000.00份且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为1.00元的永赢货币市场基金E类份额全部申请转换为单位净值为2.0000元/份的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得到4,926.60份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可与本公司旗下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之间进行相互转换,但同一基金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②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③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④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定期开放式基金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转换业务。在开放期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转换价格以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但是,在开放期内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⑤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⑥单笔转换最低申请基金份额适用各基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关于最低赎回份额的规定。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低于该基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强制赎回。
⑦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⑧发生各基金合同约定的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另有公告的除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⑨具体份额计算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3)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②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③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④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入或某笔转出。
⑤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暂停转换或暂停后重新开放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 定投业务规则
本基金仅可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投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的投资金额(即申购金额),具体申购金额限制及级差规定以各代销机构规定为准。
6.2 定投申购费率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相同。
本基金参与代销机构开展的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代销机构活动公告为准。
本基金原费率标准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6.3 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日。
6.4 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本基金E类份额暂不通过直销机构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7.2 代销机构
1.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95021、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 www.snjijin.com
4.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5.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网址:www.danjuanapp.com
6.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电话:952555
网址:www.5ifund.com
7.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法定代表人:郑立坤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www.18.cn
8.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fund.jd.com
9.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法定代表人:葛新
客服电话:95055-4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10.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1088号7层(实际楼层6层)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投资人可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E类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以代销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最新的销售机构名单。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8 基金净值信息公告
本公司将根据《永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永赢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本公司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并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E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登载于规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永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永赢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如有)等。
希望了解其他有关信息和本基金详细情况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05-8888。
风险提示: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
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 自2021年4月28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交通银行代理本公司以下产品的基金销售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交通银行相关规定。
一、适用基金
■
二、费率优惠及约定
自2021年4月28日起,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参与交通银行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交通银行活动公告为准。上述基金原费率标准详见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交通银行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在交通银行开放销售业务之日起,将同时参与交通银行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交通银行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特别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交通银行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解释权归交通银行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交通银行的有关规定。
3、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交通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05-8888
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永赢中证全指医疗器械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赢中证全指医疗器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将于2021年4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于2021年4月27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maxwealth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5-88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