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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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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755 公司简称:日辰股份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98,613,6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9,584,104.30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预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复合调味料的定制、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面向食品加工企业和餐饮企业,为其提供复合调味料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酱汁类调味料、粉体类调味料以及少量食品添加剂三大类,千余个品种。除食品加工和餐饮类客户之外,公司还拥有“味之物语”自有品牌,在商超、电商等终端消费市场进行布局。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订单生产,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如淀粉、白糖、酱油、小麦粉等,按照生产经验以月度常规采购。其他原辅料由生产部根据产品订单排产后,根据仓储情况向采购部提出采购申请。研发部制作样品及其他物料需求部门直接向采购部提出采购需求申请。采购部向合格供应商下发采购订单,进行物资追踪;采购产品到货后,由采购部、品管部、仓库对原辅料进行验收入库。

2、生产模式

公司下设三个生产工厂,一厂主要生产酱汁类标准化(小包装)产品;二厂主要生产面向食品加工客户的大包装酱汁类调味料产品;三厂主要生产粉体类调味料。

公司的生产流程为:销售部下达订单后,生产部生产计划员根据各工厂生产线的计划产能安排生产计划,下发给各工厂内勤,各工厂内勤根据其生产计划安排本厂的生产计划单,经工厂厂长审核后组织生产。由品管部现场人员进行抽样检测,生产完成产品检验合格后,成品入库。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包括对食品加工企业、连锁餐饮企业的销售,部分对商超的销售,以及通过电商平台对消费者的自营销售等,均为直销。经销商的销售对象主要是部分餐饮企业、商场超市。详见下图:

销售部负责食品加工客户、餐饮客户、商超客户、经销商客户的销售拓展工作,包括市场调研与信息收集反馈,客户开拓与管理,客户关系维护,并协助研发部开展产品创新管理。

销售部设有北京、上海、广州、山东四个区域销售大区,主要负责餐饮客户拓展;食品加工客户部负责食品加工企业客户的营销拓展、服务维护;KA销售部负责山东区域内的商超直供市场的开发与管理;OEM销售部主要负责零售商类OEM客户的销售拓展、客户维护。电商运营部负责电商平台销售。

(1)直销模式

公司对食品加工企业、餐饮企业客户和商超客户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公司对食品加工企业、餐饮企业提供定制化服务,由研发部进行产品样品研发,形成新产品配方,进入订单生产;已有配方产品直接进入订单生产。

对于食品加工企业客户,公司销售的复合调味料作为其加工调理食品的辅料,主要出口至日本等国外市场,出口对象主要为国外的食品类贸易商或食品企业,最终进入便利店、超市、餐馆、学校等。

鉴于调理食品加工行业的自身特点,公司虽然面对的直接客户为国内的食品加工企业,但新产品研发、信息交流、跟踪服务却延伸到国外进口商。主要原因是由于调味料为此类调理食品的关键辅料,调味料对产品的口味、色泽、形态起到重要影响,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因此国外进口商及其下游客户一般会直接上溯到调味料生产企业,提出配方要求。其次,日本2003年颁布《食品安全基本法》,建立了完整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而复合调味料由于原料构成及生产工艺复杂,日本客户对于产品的上游辅料供应商也需进行产品安全与品质的监控,在采购产品的时候也会直接考察、选择到供应商的供应商。

(2)经销模式

公司对部分产品采取经销的模式,且均为买断式经销。公司经销商主要分为对餐饮渠道的经销,以及对商超、流通渠道的经销。经销商主要分布在华东、华北地区,由销售部进行拓展与管理。日辰上海负责长三角地区的经销商拓展与管理。餐饮渠道经销商主要从公司采购定制化产品,零售商超、流通批发渠道经销商主要从公司采购标准化产品。

4、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方向主要分为产品研发与工艺研发。研发部由粉类产品研发科、酱类产品研发科、汤类产品研发科、产品应用科、专项技术拓展科、工艺设计与标准化科等多个研发科室组成,分别负责对复合调味料各品类的新品种、工艺技术等进行创新与研发,并负责客户的技术指导与服务等。

公司的产品研发流程为:销售部人员、研发部人员提出研发需求,包括新品开发,老产品改良、客传配方(客户专有配方)改良等,形成《样品研发委托书》,由研发经理下发给研发组组员进行专题研发。采购部对新原材料进行采购,检测中心对采购原材料进行检测。研发部完成样品后出具配方,将样品和工艺发送至客户,客户提出反馈意见,研发部进行样品改良,完成样品研发。形成新产品后,检测中心需对新产品进行食品安全性检测、评价并制定产品标准。新产品通过安全性评价后,由研发部计算产品成本,业务人员向客户进行报价,形成产品订单后,完成《新产品形成登记表》。

(三)行业情况

1、所属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属于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行业(行业代码为C146)。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食品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14)。

复合调味料是以基础调味料为原料,经过进一步加工,成为具有特殊风味的调味料。我国饮食讲究酸、甜、苦、辣、咸“五味调和”,烹调以味道复杂为特征,正是调味品之间按照不同比例的复合与调剂才可达到美味的境界。由于烹饪技能为长期经验积累,烹饪中多种单一味调味品材料准备及操作繁琐,初学者存在调和的难度,而且难以保证稳定口感,因此,复合调味品应运而生。

我国实现复合调味料的工业化生产在上世纪70年代,传统的十三香、五香粉等复合香辛料,以及豆酱、蚕豆酱为原料配制的各种复合酱实现了工业化生产。2007年,我国颁布国家标准《调味品分类(GB/T20903一2007)》,将复合调味品定义为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配制,经过特殊加工而成的调味料。

2、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主要的为食品加工企业和餐饮企业提供复合调味料解决方案的供应商之一。公司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复合调味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早期主要客户均为食品加工企业,为其提供酱汁、裹粉、裹浆等复合调味料,作为该类企业生产鸡肉调理食品(主要对日本出口)所使用的辅料。

目前中国鸡肉制品加工企业中,共有上百家拥有对日本出口热加工禽肉制品的资质。圣农食品是南方代表性的出口企业,其他主要出口企业大多集中在以山东为主的北方地区,以正大食品、山东凤祥、青岛九联等为代表,其占据了国内鸡肉制品的重要市场地位。

2012年以来,公司较早的发掘和瞄准了国内餐饮业市场,为连锁餐饮企业提供复合调味料定制业务。伴随着国内连锁餐饮企业的快速发展,中央厨房集中采购和配送模式的广泛采用,该项业务迅速成长。公司拥有呷哺呷哺、味千拉面、鱼酷等一批国内优质连锁餐饮企业战略客户,新客户不断涌现,在下游餐饮行业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26,327.63万元,同比下滑7.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25.05万元,同比下滑4.72%。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期执行新租赁准则,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编制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后的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计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租赁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26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二、 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具体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期执行新租赁准则,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编制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后的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计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租赁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月28 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编号:2020-028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一食品制造》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主营业务收入分渠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报告期经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6.46%。2020年度,公司经销商数量为151家,较上年同期增加27家。

五、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4月16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董事李惠阳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赞成 7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2、审议通过《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赞成 7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通过《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赞成 7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赞成 7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赞成 7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 7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意对外报出。

审议结果:赞成 7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8、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意对外报出。

审议结果:赞成 7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9、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9,861.3681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584,104.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审议结果:赞成 7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 7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 7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2021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7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管理层2021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 7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4、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7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内控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7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日辰股份2020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编号:2020-029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一食品制造》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一季度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主营业务收入分渠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报告期经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9.08%。2021年一季度,公司经销商数量为104家,较上年同期增加47家。

五、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编号:2021-030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管理层2021年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2021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在2021年度根据需要分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含一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额度、信用证、抵押贷款等),额度总计不超过叁亿元人民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营业务相关或相近的投资活动等。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授权公司管理层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4月16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隋锡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赞成 3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 3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意对外报出。

审议结果:赞成 3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意对外报出。

审议结果:赞成 3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5、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9,861.3681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584,104.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审议结果:赞成 3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 3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赞成3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3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内控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3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1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 3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3号楼2048-62。首席合伙人李尊农。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4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2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23人。2019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48,340.7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2,444.5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1,258.80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68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住宿和餐饮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总额7,651.80万元。

拟聘任本所上市公司属于制造业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310.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因涉及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高玉良、高源等9人对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理据不足,应予驳回。2019年二审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兴华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2011-2013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中兴华所于2018年9月27日收到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8)苏10民初125号】。2019年12月25日收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为(2019)苏1003民初9692号,传唤2020年2月20日开庭,因疫情原因,电话通知开庭取消,案件尚未审理。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所14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吕建幕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1998年12月到2014年1月在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自2014年2月至今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澳柯玛股份(600336)、正海磁材(300224)、海利尔(603639)、大业股份(603278)、朗进科技(300594)、日辰股份(603755)等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

兼职情况: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2)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阳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从1999年7月至2014年1月在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从2014年2月至今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担任过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质量复核。

兼职情况: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莫迪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2013年7月到2014年6月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自2014年12月至今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为海利尔(603639)、日辰股份(603755)提供年度审计服务。

兼职情况: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2、相关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吕建幕、拟签字会计师莫迪及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审计费用变动情况

2021年度审计费用合计4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财务报告费用较上年未发生变化,增加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经公司独立董事书面认可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和评估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胜任能力,相关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相关制度要求。

(三)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98,613,681股为基数。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 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111,926,406.59元,加上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1,250,497.7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8,125,049.77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8,125,049.77元,以及扣除2020利润分配54,237,524.55元后,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0,814,329.98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9,861.3681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584,104.30元(含税),占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6.41%。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其他形式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 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20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 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于2021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董事的报酬

(一)独立董事

(下转9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