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亚民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麟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峰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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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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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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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情况及原因分析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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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情况及原因分析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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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变动项目情况及原因分析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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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全资子公司利君科技产品销售诉讼事项于2019年3月一审、2019年12月二审判决,相关情况详见2016年9月2日、2018年12月12日、2019年3月16日、2019年12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再审申请人)上海夏洲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申请人)利君科技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京02民终13520号民事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1年1月,利君科技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京民申257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海夏洲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相关情况详见2020年5月30日、2021年1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2、2020年7月,公司实施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1,782万股股票锁定期自购买日起十二个月,即2020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1日;2021年1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相关情况详见2020年7月2日、7月18日、7月23日、2021年1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3、2021年3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在现有经营范围内新增“飞机零部件的特种检测、理化试验及热表处理”。经德坤航空向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因工商系统企业经营范围目录调整,无适合德坤航空增加上述经营范围相关内容,因此,德坤航空撤回了上述增加经营范围的申请(相关情况详见2021年3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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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1、募投项目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于2013年12月终止,相关情况详见2013年12月10日、2013年12月11日、2013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截止报告期末,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159.57万元(含应付及协议扣款不予支付款项等合计70.46万元)。
2、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于2016年12月终止,相关情况详见2016年12月6日、2016年12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截止报告期末,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余额42,288.32万元,其中专用账户余额27,288.32万元(含应付及协议扣款不予支付款项等合计4.43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15,000.00万元。
3、募投项目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于2018年11月终止,相关情况详见2018年10月26日、2018年11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截止报告期末,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1,508.09万元(含应付未付款1.82万元)。
(二)其他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1、2015年,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32,100万元(超募资金26,500万元及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600万元)和自有资金4,900万元,合计人民币37,000万元现金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相关情况详见2015年8月26日、2015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2、2019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对全资孙公司出资的议案》、《关于投资新建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投项目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结余募集资金10,000万元和自有资金5,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同意德坤航空使用上述资金15,000万元对其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利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出资用于德坤利国在投资新建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生产线项目(一期)(相关情况详见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7日、2月26日、3月6日、3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2020年7月,德坤利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定程序竞拍获得“温江区天府街道学府社区1、2、7组,维新村6组”宗地使用权(相关情况详见2020年7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项目正常推进中。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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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何亚民
2021年4月26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