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高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聪应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2016年
修订)第十一条的规定:“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说明情况及主要原因。”我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相关报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如下:(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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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币资金增加主要是商业银行存款增加。
2.投资性房地产增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国酒茅台定制营销(贵州)有限公司将部分自用房出租。
3.在建工程增加主要是完成的工程进度增加。
4.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是根据新租赁准则对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及项目列示进行调整。
5.合同负债减少主要是经销商预付货款减少。
6.应付职工薪酬减少主要是支付上年年终绩效工资。
7.应交税费减少主要是缴纳年初应交税费。
8.其他流动负债减少主要是经销商预付货款减少,待转销项税相应减少。
9.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是参股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对外投资合作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允价值变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
10.其他综合收益减少主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茅台酒巴黎贸易有限公司境外经营财务报表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报表产生的外币折算差额。
■
1.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增加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商业银行结算量较上年同期增加。
2.税金及附加增加主要是公司本部销售给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的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消费税及其附加税相应增加。
3.财务费用减少主要是商业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4.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收回贷款。
5.其他收益增加主要是收到税务机关返还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较上年同期增加。
6.营业外支出减少主要是上年同期支付新冠疫情防控捐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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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增加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归集集团公司其他成员单位资金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是公司收到商业银行存款利息较上年同期增加。
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是支付的原材料款项较上年同期增加。
4.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减少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放集团成员单位贷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5.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增加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入不可提前支取的定期银行存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6.拆出资金净增加额减少是上年同期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同业拆出资金。
7.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减少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支付
的利息较上年同期减少。
8.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是收到基本建设履约保证金。
9.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是支付的基本建设工程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10.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是退付的基本建设履约保证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11.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减少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支付股利。
12.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是根据新租赁准则对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及项目列示进行调整。
13.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减少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茅台酒巴黎贸易有限公司境外经营财务报表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报表产生的外币折算差额。
3.2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3经销商情况
单位:个
■
注:增加的主要是酱香系列酒的经销商,减少的主要是茅台酒经销商。
3.4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3.6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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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21-008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3月25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派专人送达或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2021年4月26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0)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21-010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新租赁准则规定,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以上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21-009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3月25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派专人送达或传真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2021年4月26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0)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519 公司简称:贵州茅台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赵克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历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仲乾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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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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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a)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 衍生金融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2.58亿元,主要由于燃油价格上升导致中新电力燃料掉期合约公允价值增加。
2、 应收账款较上年期末增加20.05亿元,主要由于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增加以及巴基斯坦项目应收电费增加。
3、 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期末上升46%。应收款项融资反映山东发电通过资产交易实现循环处置的部分下属电厂应收电费。一季度该部分应收电费有所增加。
4、 预付账款较上年期末上升59%,主要由于一季度电厂预付燃料款增加。
5、 固定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14.64亿元,主要由于盛东如东海上风电等基建项目部分机组陆续转固及固定资产正常折旧计提的综合影响。
6、 在建工程较上年期末减少12.43亿元,主要由于一季度基建项目转固规模大于新增投入。
7、 短期借款较上年期末减少11.61亿元,主要由于山西综合能源及沁北发电的短期借款分别减少5.7亿元、5亿元。
8、 衍生金融负债较上年期末下降49%,主要由于燃油价格上升导致中新电力燃料掉期合约公允价值上升。
9、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较上年期末分别增加11.88亿元和7.25亿元,主要由于一季度燃料价格上涨。
10、合同负债较上年期末下降21%,主要由于随着供暖季结束,预收热费减少以及济宁电厂收到拆迁补偿款14.06亿元的综合影响。
11、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期末减少20.48亿元,主要由于公司部分短期债券到期。
12、应付债券较上年期末增加10.28亿元,主要由于公司发行了10亿元“碳中和”债券。
13、长期应付款较上年期末增加9.4亿元,主要由于一季度新增庄河海上风电风机租赁长期应付款。
14、其他综合收益较上年期末增加2.40亿元,主要由于中新电力燃料掉期合约公允价值增加。
(b)合并利润表项目
1、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24%,主要由于售电量同比上升。
2、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上升27%,主要由于售电量和燃料价格同比上升使得燃料成本同比增加。
3、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35%,主要由于公司盈利同比增长,工资总额增加,按照工资总额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培训费等也相应增加,以及上年同期因疫情原因各地实施社保费用减免政策使得与上年同期相比社保费用增加。
4、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18%,主要由于公司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带息负债规模和债务成本同比下降。
5、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39亿元,主要由于对联营合营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同比增加。
6、 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74亿元,主要由于重庆珞璜发电本期发生资产处置事项取得收益。
(c)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额为113.3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1.82亿元,主要由于本期售电量同比上升等原因导致盈利增加,相应地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为92.1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1.88亿元,主要由于本期基建项目投入增加导致固定资产采购、工程支出及工程物资采购增多。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为19.3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42亿元,主要由于本期净还款同比增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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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21-021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与尚华投资签署了《投资协议书》,本公司将与尚华投资共同出资设立巫山公司。本公司将以不超过8,100万元出资,尚华投资将以2,700万元出资。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巫山公司75%的权益,尚华投资将持有巫山公司25%的权益。
● 历史关联交易情况: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指华能集团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之外的企业等交易主体)进行的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累计共2次,总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22,731.3万元。
一、释义
1、“本公司”或“华能国际”指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华能集团”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3、“华能开发”指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
4、“尚华投资”指尚华投资有限公司。
5、“巫山公司”指本公司拟与尚华投资共同出资设立的华能重庆巫山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6、“本次交易”指本公司根据《投资协议书》的条款和条件,与尚华投资共同出资设立巫山公司。其中,本公司以不超过8,100万元认缴巫山公司75%的注册资本,尚华投资以2,700万元认缴巫山公司25%的注册资本。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巫山公司75%的权益,尚华投资将持有巫山公司25%的权益。
7、“《投资协议书》”指本公司拟与尚华投资签署的《华能重庆巫山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协议书》。
8、“《上交所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9、“《联交所上市规则》”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10、“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二、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与尚华投资签署了《投资协议书》。根据《投资协议书》的条款和条件,本公司将与尚华投资共同出资设立巫山公司,本公司将以不超过8,100万元出资,尚华投资将以2,700万元出资。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巫山公司75%的权益,尚华投资将持有巫山公司25%的权益。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华能集团直接持有华能开发75%的权益,间接持有华能开发25%的权益,而华能开发持有本公司32.28%的权益,为本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华能集团亦直接持有本公司9.91%的权益,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华能香港”)间接持有本公司3.01%的权益,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财资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0.84%的权益,通过其控股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华能财务”)间接持有本公司0.39%的权益。尚华投资是华能香港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和《联交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尚华投资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指华能集团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之外的企业等交易主体)进行的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累计共2次,总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22,731.3万元,与本次交易累计计算未达到《上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及时披露的标准。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本次交易需获得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
三、关联方介绍
1、尚华投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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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华投资成立于2003年5月28日,注册地为香港,是由华能香港全资设立的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业务等。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于2020年3月9日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华投资资产总计10,550,373,303.11元,负债总计9,550,268,796.9元,净资产总计1,000,104,506.21元,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117,310,561.81元。
2、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司与尚华投资的关联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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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华能香港间接持有尚华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而尚华投资持有华能开发25%的股权,因此华能集团间接持有华能开发25%的权益。
**华能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9.91%的权益,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华能香港持有本公司3.01%的权益,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财资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0.84%的权益,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华能财务间接持有本公司0.39%的权益。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为本公司与关联方尚华投资共同投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拟由本公司与尚华投资共同出资设立巫山公司。为开发巫山风电项目,同时由于外商投资企业能充分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因此本公司拟与尚华投资合资成立巫山公司。
(三)本次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公司将以不超过8,100万元出资,尚华投资将以2,700万元出资。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巫山公司75%股权,尚华投资将持有巫山公司25%股权。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投资协议书》的主要条款如下:
1、合同主体:
甲方: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尚华投资有限公司
2、出资方案:
巫山公司注册资本为10,800万元,其中,华能国际以人民币现金出资8,100万元,持股比例为75%,尚华投资以等值美元现金出资2,700万元,持股比例为25%。出资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3、公司治理
巫山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任期三年,由华能国际推荐;不设监事会,设两名监事,任期三年,由华能国际和尚华投资分别委派一名监事;设总经理一名,由华能国际提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提名。
4、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巫山风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要求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拟成立巫山公司,由公司持股75%,尚华投资持股25%。
本次交易后本公司对巫山公司合并报表。本次交易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审议通过了有关本次交易的议案。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和《联交所上市规则》,本公司的关联董事赵克宇、赵平、黄坚、王葵、陆飞、滕玉先生未参加本次交易有关议案的表决。
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认为,《投资协议书》是按下列原则签订的:(1)按一般商业条款(即按公平磋商基准或不逊于公司能够获得的来自独立第三者之条款);(2)按公平合理的条款并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和(3)属于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
本公司独立董事徐孟洲、刘吉臻、徐海锋、张先治、夏清对本次交易已经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1)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和(2)本次交易对本公司及其全体股东是公平的,符合本公司利益。
本次交易未达到《上交所上市规则》及《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指华能集团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之外的企业等交易主体)发生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历史关联交易共2次,总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22,731.3万元,均按有关合同条款如期履行或正在履行过程中。
九、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3、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21-020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或“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分别于2021年4月12日和2021年4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同意《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关于调整本部机构设置的议案
根据公司管理工作需要,同意对公司本部的机构设置进行调整。
四、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华能重庆巫山风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1、同意公司出资不超过人民币8,100万元与尚华投资有限公司(“尚华投资”)共同设立华能重庆巫山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巫山公司”)。出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巫山公司75%的权益,尚华投资持有巫山公司25%的权益。
2、同意公司与尚华投资签订《华能重庆巫山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协议书》(“《投资合作协议》”),授权赵克宇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以维护公司的最大利益为原则,对《投资协议书》进行非实质性修改,并在与相关各方达成一致后,代表公司签署《投资协议书》及相关文件。
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认为,《投资协议书》是按下列原则签订的:(1)按一般商业条款(即按公平磋商基准或不逊于公司能够获得的来自独立第三者之条款);(2)按公平合理的条款并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和(3)属于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
3、同意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并授权赵克宇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以维护公司的最大利益为原则,对该关联交易公告进行非实质性修改,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授权赵克宇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以维护公司最大利益为原则,采取适当行动处理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宜。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公司股份上市地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赵克宇、赵平、黄坚、王葵、陆飞、滕玉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上述第四项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四项议案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以上决议于2021年4月27日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2021-022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0年6月16日通过决议,同意公司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时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一次或分次滚动发行本金余额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即在前述授权期限内的任一时点,公司发行的处于有效存续期内的超短期融资券本金余额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期债券”)的发行。本期债券发行额为2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7天,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2.10%。
本期债券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本部营运资金、调整债务结构、偿还银行借款及即将到期的债券。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上公告,网址分别为www.chinamoney.com.cn和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011 公司简称:华能国际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7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因“重要内容提示”中部分内容列示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
更正后:“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5元(含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就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61 证券简称:田中精机 公告编号:2021-021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21年0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04 月 28 日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31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21年4月28日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