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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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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80 公司简称:瑞茂通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群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吕战扬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变动原因:

交易性金融资产:报告期内,公司持有期货、纸货、期权合约等衍生品浮盈增加;

应收票据:报告期内,已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未终止确认所致;

预付账款:报告期内,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内,公司转回部分上一报告期期末未实现内部收益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合同负债:报告期内,业务规模增加使预收客户货款增加;

营业收入:报告期内,煤炭、石油化工品等大宗商品价格同比上升,同时公司油品业务规模增加使营业收入增加;

营业成本:报告期内,煤炭、石油化工品等大宗商品价格同比上升,同时公司油品业务规模增加使营业成本增加;

投资收益: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动力煤、外汇期权合约等衍生品平仓收益减少;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动力煤、外汇期权合约等衍生品持仓收益增加;

所得税费用:报告期内,盈利增加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小计:报告期内,公司因业务规模增加导致销售商品收到现金流入增加,使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去年同期增加;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增加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使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去年同期增加;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或增资合资公司增加,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报告期内,收回信用证、承兑保证金较上年同期减少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减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报告期内,偿还公司债券、金融机构借款相对去年减少,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减少。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0180 公司简称:瑞茂通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6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16,477,464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账户股份4,477,969股后,以1,011,999,495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7,057,976.5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约为30.01%。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大宗商品供应链板块

(1)煤炭供应链业务

煤炭供应链条全流程

煤炭供应链业务是公司核心业务板块,公司坚持对煤炭供应链产业的深耕,依托多年积累的渠道优势和产融协同优势,煤炭供应链业务实现稳定扩张,业务区域不仅覆盖了国内煤炭主要的生产地和消费地,同时积极开发国际市场,实现了全球化煤炭供应链网络的构建。

公司始终紧跟市场发展趋势,不断变革升级商业模式,在优化提升供应链业务盈利能力的基础上,向供应链各环节客户提供多样化、系统化的供应链服务,从而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实现煤炭供应链链条各节点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2)非煤炭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

公司非煤炭大宗商品主要包括石油化工产品、焦煤、焦炭等能源商品。主要操作模式是以现货贸易为基础,辅以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工具,通过现货与期货的有机结合进行套期保值、基差交易等对冲操作。这一模式一方面为上下游产业链客户提供稳定的交易服务,另一方面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并赚取合理商业利润。非煤炭大宗商品的布局实现了大宗商品的周期性互补,为公司带来了新的利润来源和增长点,有效扩大了公司整体的业务规模和发展空间。

2、供应链金融板块

以供应链管理业务为基础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可以更好的服务产业客户、增强客户粘性,完善公司搭建的产业服务生态,提升产业价值。在资金端,公司创新融资方式,利用多种融资渠道获取充足的资金。在资产端,围绕产业供应链各关键节点,通过二十年积累的强大供应链服务能力及众多的客户资源,挖掘低风险的优质资产,提供金融服务。公司目前供应链金融业务以商业保理和小额贷款为主。

公司的商业保理业务主要指以受让应收账款方式向原债权人提供融资。经营模式主要是以旗下保理子公司作为实施媒介,保理子公司与客户签订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以受让客户应收账款的形式,向客户提供供应链融资,增强客户黏性,在解决客户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收取服务费谋求供应链金融上的收益。

瑞茂通小额贷款业务主要为解决瑞茂通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客户均为瑞茂通煤炭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不针对个人发放贷款。

3、产业互联网平台板块

为了实现进一步提高煤炭行业的资源配置效率,深化煤炭流通领域整合的企业愿景,公司积极创新变革,通过互联网思维搭建产业互联网平台,实现线下传统运营方式线上化、标准化。

易煤网作为承载煤炭供应链生态建设的主体,依托公司在煤炭供应链细分领域多年经验积累的资源、渠道、风控等产业运营能力,致力于搭建集煤炭资源生产方、贸易商、物流方、仓储加工企业、检测机构以及消费终端于一体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大宗商品生态服务平台。平台积极探索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科技手段在煤炭供应链领域的应用,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链条的供应链管理服务。目前,公司搭建的易煤网,主要以资讯服务、交易服务、物流仓储服务、检测服务等为主,依托具体服务内容收取服务费。

“供应链管理”、“供应链金融”和“产业互联网平台”三大战略板块业务保持高度协同,通过加强三大战略板块的运作能力和协同发展的能力,达到相辅相成的良性产业循环,进一步打造公司的供应链核心竞争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9月1日,17瑞茂01债券兑付本金及利息。兑付本金292,500,000元及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的利息21,937,500.00元。债券已于2020年9月1日摘牌。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66.65亿元,同比减少8.92%;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亿元,同比下降62.06%;实现总资产283.55亿元,同比增长25.3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1.19亿元,同比减少0.78%。具体情况分析请详见本章节其他版块内容。

2020年初,新冠疫情的爆发给国内经济带来明显冲击,下游电力需求出现明显收紧;自二季度我国疫情防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社会经济复苏工作取得重大成果,需求逐步回升。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全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约1,015,986亿元,同比增长2.3%,全年发电量约77,79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

报告期内,年初新冠疫情导致的停工停产、煤炭价格波动幅度加大、海外疫情的爆发等种种不确定性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公司在报告期内主要着力于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克服宏观波动因素影响,保障传统业务稳定发展

1、煤炭供应链业务

传统煤炭供应链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板块,通过多年积累的资源优势、渠道优势和领先的供应链管理模式共同构成了公司产业互联网平台的线下基础。

报告期初,国内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受疫情影响,煤炭上游生产企业复工迟缓,市场短期内出现供应紧张局面,煤价小幅上涨;二季度初,随着国家保障煤炭能源供应工作的推进,由于下游企业复工复产进度明显晚于上游企业,导致下游需求整体疲软,煤炭价格跌破绿色区间;二季度末,国内疫情得到明显控制,需求恢复,供给缩紧,煤炭价格快速反弹;第四季度伊始,受安全生产等因素影响,供给持续缩紧,随着拉尼娜效应带来“冷冬”降临, 供需失衡推升煤价至红色区间。总的来说,2020年煤炭价格行情大起大落,不确定性显著增加。

2020年,全球经济增速进一步放缓,国际贸易争端加剧,公司进口业务订单执行难度加大,通关时间大幅延长,同时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在此环境下,公司加强与国企在国际大宗商品进口、代理采购等相关业务的合作,在开展境外采购业务时多使用美元信用证与客户结算,信用证还款前,开证公司账面会形成大量美元负债。为对冲汇率波动导致的资产减值风险,公司结合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制定并执行了适当的外汇衍生品避险策略。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实现煤炭发运约6,427万吨,同比下降4.36%,其中国内煤炭业务约3,811万吨,同比下降9.00%;国际煤炭业务约2,616万吨,同比增长3.32%。国际煤炭业务中,东南亚部分国家受疫情影响封闭或停工,直接境外销售约703万吨,规模同比减少6.76%;进口焦煤业务实现从“0”到“1”的开拓,全年实现发运约75万吨。

2、非煤大宗商品业务

多品类经营始终是公司坚持的战略方针,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石油化工、LPG等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依托套期保值实现风险对冲,降低价格波动风险,在不断波动的宏观环境中寻求稳定的发展。报告期内,公司非煤大宗商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2.99亿元,同比增长1.57%,占公司大宗商品总营业收入的25.74%。

3、供应链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小民营企业融资能力有限,公司供应链金融业务为产业中小企业克服融资难等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报告期末,公司应收保理款余额35.65亿,较期初业务规模略有所下降。未来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公司战略安排,适时调整供应链金融业务规模。

(二)产业互联网平台

2020年,公司加深科技化升级,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改造传统供应链商业模式,完善建设集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于一体的产业互联网平台。

1、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2020年,宏观环境的不确定性坚定了公司战略转型步伐的迈进与决心,依托做市商制度对平台线下核心能力的完善,以及公司前期多年的摸索与储备,产业互联网平台业务推进实现加速,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7,260.40万元,其中资讯服务费收入1,642.57万元,平台服务费收入5,617.83万元。

报告期内,在资讯端,致力于疫情期间让产业客户足不出户就能掌握最及时、准确的行业信息,易煤资讯APP注册用户已超16,000个,共发布资讯内容16,394篇,合计阅读283,722次;累计发布研究报告1,682篇,合计阅读161,199次;累计发布快讯8,346条。

交易端,易煤交易APP正式上线运营;同时探索区域产业互联网交易平台的搭建,和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打造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平台,平台以宁东基地为核心,辐射陕西榆林、内蒙鄂尔多斯等地区的煤化工企业,提供从煤炭及煤化工信息资讯、产品交易、仓储、物流运输、质量检测、财务结算、银企对接的煤炭及化工供应链全过程服务。

2、平台核心线下能力构建

报告期内,公司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三大国有煤炭资源型企业组建的三家合资公司依托双方股东的核心优势,发运规模实现快速增长;公司搭建的产业互联网平台借助核心企业发运规模的扩张,提升平台为上下游客户以及中小贸易商匹配资源、对接第三方机构检测及仓储等服务的能力。

(三)主动提升经营管理和风控能力,应对宏观环境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风险管理部围绕公司战略进行风控能力提升,主要包括:

1、培育风险管理文化,风险管理部专门推出风险管理制度汇编、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学习手册和风险管理工作指导手册三本书,将以往风险管理的经验进行全面的沉淀与升级,让风险管理文化在业务一线生根,为全面风险管理打下文化基础;

2、增强对风险的前瞻性分析,在地缘政治风险常态化的局面下,风险管理团队在境外布局人员,紧跟国内外行情政策和地缘政治动态,从宏观和外部环境方面对公司大宗商品业务的潜在风险进行分析来降低地缘政治、政策和行情风险,全年共出具了60篇行情政策研究专项报告;

3、打造数字化风控能力,借助公司科技板块基础,转型智慧风控,初步形成了合同电子化、交易线上化、物流可视化、信用动态化、异常实时提醒等数字风控功能,提升公司风险控制能力。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参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50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合并范围比上年增加8户,减少9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1-030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担保情况: 币种:人民币

注:“已提供担保余额”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嘉瑞”)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是否涉及反担保:否

3、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郑州嘉瑞同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中旅银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焦作中旅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2021中旅银最保字第30023号,公司在1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郑州嘉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0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4层

法定代表人:黄欢喜

注册资本:18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煤炭供应链管理(制造业、金融业除外);汽车租赁;房屋租赁;销售:煤炭、焦炭、有色金属(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前置审批方可经营的除外)、钢材、铁矿石、棉花、食用油、食品、菜粕、矿产品(除专控)、肉类、预包装食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初级农产品、饲料、饲料添加剂;建筑材料销售;粮油及农副产品收购、加工、原料及制成品的销售;仓储服务(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金融、期货、股票、证券类除外);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8,011,726,408.33元;负债总额为6,003,318,450.58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3,044,671,236.6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853,318,450.58元;净资产为2,008,407,957.75元;营业收入为10,661,114,750.02元;净利润为71,906,166.35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1年一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8,442,473,695.82元;负债总额为6,412,794,709.32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3,741,005,289.78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282,794,709.32元;净资产为2,029,678,986.50元;营业收入为2,533,229,594.62元;净利润为21,271,028.75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股东情况:公司出资130,000万元人民币,持股72.22%;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出资50,000万元人民币,持股27.7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保证人”)

被担保人: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

债权人: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担保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并得到保证人同意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该部分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债权人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债权人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乙方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四、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担保事项认为:本次公司担保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及2020年度公司的战略部署,有利于增强全资及参股公司融资能力,确保其良性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时各被担保对象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均没有贷款逾期情形出现,担保风险可控。此次担保预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事项。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预计对外担保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0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担保事项认为:本次追加2020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是基于公司的发展实际及后续经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且各被担保公司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均具有相应的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追加2020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追加2020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27,347.278614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0.59%。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34,447.278614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6.38%。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1-031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群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6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16,477,464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账户股份4,477,969股,以1,011,999,495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057,976.5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1%。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因董事李群立先生、路明多先生、章显明先生和周宇女士与本议案有关而回避表决,导致本议案的表决人数不足3人,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请该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因董事王兴运先生2020年12月21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本议案与其相关,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兴运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因董事李群立先生、路明多先生、王兴运先生与本议案有关而回避表决,导致本议案的表决人数不超过董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请该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因董事李群立先生、路明多先生、王兴运先生与本议案有关而回避表决,导致本议案的表决人数不超过董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请该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期权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1)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2)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的锁定事宜。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因董事李群立先生、路明多先生、王兴运先生与本议案有关而回避表决,导致本议案的表决人数不超过董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请该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14:30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1层瑞茂通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上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1-03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红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报告编制过程中有违反保密等相关规定之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该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发对,0票弃权。

该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6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16,477,464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账户股份4,477,969股,以1,011,999,495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057,976.5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1%。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因职工监事刘春燕女士2020年度在公司领薪,本议案与其相关,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春燕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该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核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1-033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下转6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