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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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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3版)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1-013

转股代码:113591 转债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无重大影响,本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方吾校、方能斌、方聪艺在表决时按规定已作了回避,其余非关联董事(包括 3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方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交易产品的数量、质量、成本和服务均符合各方的标准要求,促进了公司和各方经营生产活动的稳定健康发展。相关交易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对公司经营财务产生积极影响。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蒋文、曾文倩对本次交易发表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和公允性,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此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1] 前次预计金额的时间期间为2020年3月1日起12个月内。

[注2] 前次实际发生金额的时间期间为2020年3月1日起12个月内。

[注3] 实际发生总额较预计发生总额有一定差距,系公司上市后,为了交易的规范性,减少关联交易的发生所致。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3] 本次预计金额的时间期间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注4] 本表中,与浙江双可达纺织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租赁金额包含厂房租赁、宿舍租赁及仓库租赁三块,其中厂房租赁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45)

[注5]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胜达集团江苏开胜纸业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9年7月1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41,73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林

注册地址:射阳县黄沙港镇海港路28号

经营范围:卫生用品类(卫生巾、卫生纸、卫生带、纸巾)制造、销售;机制纸、高强瓦楞原纸(技术改造)制造、销售;纸、纸制品加工、销售;木质素提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废旧纸制品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胜达集团江苏开胜纸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制的法人组织。

3、履约能力分析

胜达集团江苏开胜纸业有限公司2020年末资产总额为59,607.61万元,净资产15,242.74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52,505.2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胜达集团江苏开胜纸业有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二)浙江双可达纺织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0年5月1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方能斌

注册地址:萧山区河上镇祥河桥村

经营范围:气流纺纱、混纺纤维织造;销售:纸张(不含新闻凸版纸)、油墨(除化学危险品);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禁止的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双可达纺织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制的法人组织。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双可达纺织有限公司2020年末资产总额为55,272.56万元,净资产28,818.92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37,697.9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浙江双可达纺织有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三)杭州胜商物流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3年5月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钟沙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河上镇祥河桥村(原祥里村)

经营范围:货运、普通货运;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代理、仓储理货)(以上经营范围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胜商物流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制的法人组织。

3、履约能力分析

杭州胜商物流有限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为184.82万元,净资产为-109.05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626.7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杭州胜商物流有限公司运行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四)山东新胜颜料化工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5年5月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32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国峰

注册地址:山东莒南经济开发区西五路中段西侧

经营范围:颜料及中间体、涂料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经营(国家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限制经营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新胜颜料化工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控制的法人组织。

3、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新胜颜料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为24,528.25万元,净资产为18,480.81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36,095.4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山东新胜颜料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五)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2日

注册资本:2,228.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唐水江

注册地址:萧山区浙江南阳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生产:颜料及中间体(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关联自然人间接控制的法人组织。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为44,737.68万元,净资产为31,165.40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35,725.2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六)杭州胜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1年07月28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方能斌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东方至尊国际中心1幢200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胜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关联自然人间接控制的法人组织。

3、履约能力分析

杭州胜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为72,551.33万元,净资产为1,999.40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5,509.5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杭州胜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七)浙江爱迪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8年06月29日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方吾校

注册地址:浙江省萧山区党山镇梅林村

经营范围:各类出口商品包装,卷烟商标印刷,彩色胶印,彩印纸盒、纸箱、高档纸制品、文具礼品,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

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爱迪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参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爱迪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为30,598.96万元,净资产为26,088.43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17,198.2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浙江爱迪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行为,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等同时参考与其他第三方的正常价格条件,因而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1-014

转债代码:113591 转债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对银行信贷产品及快速办理银行信贷业务的需要,根据公司2021年的经营计划,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意在上述总额度内在各家银行间进行调整,办理相应业务)。银行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信用品种,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效率,在满足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条件下,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全权办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业务的具体事宜。

上述授权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对下一年度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的议案审议通过之日止有效。超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外的授信及融资业务,应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4月27日

股票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 2021-016

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来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

●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

●本次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资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053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7.35元,募集资金总额36,75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2,595.44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7月2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61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会同保荐机构与各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24号)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 55,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50万张,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00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各项发行费用1,321.48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678.5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0年 7月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644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会同保荐机构与各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4月2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该账户的募集资金用于替换前期投入的自有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目前已经注销。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4月2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募集资金在当前阶段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1,000万元(含本数),其中来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来自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进展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将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系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六、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和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操作,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财务费用、增加了存储收益、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本次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东兴证券对此无异议。

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12个月内单日累计最高投入余额。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1-017

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胜达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24号)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5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50万张,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03号文同意,公司5.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7月2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胜达转债”,债券代码“113591”。

二、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价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10.46元/股×90%=9.414元/股)

的情况,已满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基于公司长期稳健

发展的考虑,为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胜达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向下修正后的“胜达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股票面值、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高值,转股价格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向上取整)。如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胜达转债”的转股价格(10.46元/股),则“胜达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1-011

转债代码:113591 转债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8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为278,831,807.2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8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0,830,7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936,489.7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0.02%。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化,则分配总金额不变,每股股利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278,831,807.25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7,936,489.7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纸包装行业,属于包装工业五大子行业之一,是包装工业重要的组成部分。纸包装行业整体市场规模较大,但市场集中度低,“大行业,小企业”的行业特征明显。在未来,一方面纸包装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行业间的并购整合将会加速;另一方面,市场对于高端、精美的纸包装的需求将会增加,行业升级将会加速。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适当加快转型升级和区域布局的步伐。未来计划形成以浙江为核心,辐射全国的产业布局。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度,上市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936,489.78元。出于战略布局的需要,公司对外投资并购,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等对于流动资金需求比较大。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制定了长远的发展战略,一方面不断扩大在全国的区域布局,一方面加快实施智能化升级改造的步伐,因此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量较大,故制定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本次留存未分配利润,将切实用于公司的经营,实现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区域布局和向智能化、高端化转型升级的需要。预计从长远来看,能为投资者带来更大的收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预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监事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