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03 公司简称:三安光电
公司代码:600703 公司简称:三安光电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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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负责人林志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科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智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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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LED芯片收入大幅增长,且三安集成实现销售收入4.09亿元,同比增长约146.39%,故公司本期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长。报告期末,存货环比2020年第四季度末增加1.63亿元,主要受LED原材料增加2.44亿元和集成电路业务存货增加1.66亿元,LED芯片库存商品环比减少2.24亿元影响。受原辅料价格大幅上涨及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涉及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0.44亿元等方面的影响,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2021年3月部分芯片的售价已开始上调,同时随着产品结构升级的占比逐步提高,预计公司后续经营性盈利能力将会逐步提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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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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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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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43.31%,系本期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2.83%,主要系报告期末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3、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77.30%,主要系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对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款出资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80.18%,主要系本报告期预付设备款、工程款增加所致;
5、短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41.75%,主要系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周转资金借款增加所致;
6、应付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6.06%,主要系使用票据结算方式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7、合同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88.95%,主要系预收客户合同对价款增加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46.98%,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上年度末年终奖所致;
9、预计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2,769,294.11元,主要系全资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增加所致;
10、其他综合收益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65.75%,主要系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影响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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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61.60%,主要系本期化合物半导体产品销量大幅增长致营业收入增加;
2、营业成本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73.80%,主要系本期化合物半导体产品销量大幅增长所致;
3、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60.71%,主要系本期计缴的城建税及附加税增加所致;
4、管理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56.47%,主要系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及折旧摊销费用增加所致;
5、研发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87.15%,主要系集成电路项目研发投入增加及费用化研发项目增多所致;
6、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7,467,318.15元,主要系汇兑净损失增加所致;
7、其他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82.80%,主要系本期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8、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8,294,136.51元,主要系参股公司盈利能力增加所致;
9、信用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8,608,360.96元,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79.69%,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11、资产处置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76,907.46元,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利得较多所致;
12、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2,975,607.95元,主要系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收到模具设计开发费用补偿金所致;
13、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663,665.96元,主要系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增加所致。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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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74.62%,主要系上年同期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收到产业发展、土地使用税奖励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489,451,156.61元,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3、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31.56%,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员工人数增加,支付的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98,824.00元,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利得较多所致;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148,090,401.99元,主要系泉州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前期建设投入资金增加所致;
6、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71.19%,主要系上年同期银行借款到期偿还较多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志强
日期 2021年4月26日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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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79,341,3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71,901,196.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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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化合物半导体材料与器件的研发与应用,以砷化物、氮化物、磷化物及碳化硅等化合物半导体新材料所涉及的外延片、芯片为核心主业,主要使用材料及相关应用领域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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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业布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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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LED封装企业(包含国内外知名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及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设计公司。
(二)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主要从事化合物半导体所涉及的部分核心原材料、外延片生长和芯片制造,是产业链的核心环节,也是附加值高的环节,属于技术、资本密集型的产业。公司业务不仅投资规模大,需要配置 MOCVD 外延炉、蒸镀机、光刻机、蚀刻机、研磨机、抛光机、划片机和各类检测等价格昂贵的设备;而且技术壁垒高,在制造过程中需要集成物理、化学、光电、机电等多领域的知识;还需要持续研发投入、丰富产品类别、优化制造工艺、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性价比。
公司作为国内产销规模首位的化合物半导体生产企业,多年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推出新产品,稳步提高国内外市场份额,持续优化客户结构,巩固化合物半导体龙头企业的优势地位。
(三)行业情况
1、2020年,全球疫情持续高发,LED整体市场需求体现较强韧性。受疫情影响,一季度国内企业开工减少,在更好、更高效地开展疫情防控后,二、三季度企业全面推进复工复产,至年底行业开始逐步回暖,整体市场需求呈现出先抑后扬的态势。据赛迪智库预计,2020年全球LED产业整体规模达到1,660亿美元,同比增加1.6%,其中上游外延芯片规模为96.4亿美元,同比降低18.7%;国内LED产业整体规模达到7,774亿元,同比增长4%,其中LED芯片行业规模达219亿元,同比增长9%。
由于LED行业前两年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原材料价格本年度大幅上涨,叠加疫情影响,中小企业面临更大的挑战,优势资源和优质客户向掌握核心技术与产业布局合理的龙头企业聚集,行业集中度得到一定提高,随着产品技术、系统服务能力等方面需求的提升,行业集中度还将会进一步提高。
目前,传统LED照明领域的增长速度逐步放缓,虽然仍将保持一定的增速,但利润空间短期很难再回到前几年的水平,唯有技术变革带来的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才是企业现阶段提升盈利能力的主要途径。新型应用的发展趋势正在加速演进,植物照明市场迎来高速增长、紫外LED市场快速成长、车用LED、红外LED等的市场渗透率正逐步提升,特别是Mini/Micro LED应用成为主要突破的着力点。
2020年迎来Mini LED发展元年,背光市场空间正在被打开。随着超高清视频产业时代到来,为达到更优显示效果和性价比,电视向大屏化、高清化、宽色域等方向发展,京东方、华星等电视品牌企业纷纷加入Mini LED背光技术联合开发和产业化应用阵营,三星、飞利浦、TCL、海信、康佳等国内外知名下游应用企业密集发布Mini LED产品。与传统背光电视所需的数十颗至数百颗芯片相比,Mini LED背光电视不仅芯片使用数量更多,而且由于产品稳定性、一致性等方面的要求更高,技术难度加大,价值量也大幅提升。除电视市场之外,Mini LED背光显示将以具备的亮度高、更节能、使用寿命更长等优势,在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Pad和车载屏幕等显示领域也将被广泛应用,进一步拓展其终端应用领域,打开新的成长空间。当前全球范围内能实现Mini LED背光芯片量产并规模出货的企业相对较少,具备相应客户、良率与量产能力的企业更为稀缺,主要集中在拥有技术支持、产能布局合理、产能规模大等具有竞争优势的头部企业。主要的供应商有Osram(欧司朗)、Nichia(日亚化学)、晶元光电等企业。据Millioninsights预计,2025年全球Mini LED市场规模将达59亿美元,预计在预测的2019-2025年期间复合年均增长率将达到86.6%。
2、全球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产业受投资规模、技术门槛及前期市场规模等因素的影响,曾一直被少数国外领先企业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随着通讯升级以及工业产业发展的需要,化合物半导体材料以其具有的节能、高效、稳定等优势,产品被广泛应用于移动通讯、大容量信息传输、光通讯、工业生产、电力电子器件等领域。特别是以碳化硅(SiC)和氮化镓(GaN)为核心材料的产品被使用于通信、新能源汽车、消费类电子等应用领域后,成为全球行业企业重要布局的焦点,随着技术推进、成本下降,未来前景广阔。近两年在国内政策的指引下,国内企业加大对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产业链的布局,行业得到快速发展。2020年,受疫情及国际贸易争端的影响,原有供应链版图被打乱,产业链向国内转移趋势愈加明显。
(1)射频前端是无线通讯重要的细分应用市场,主要起到收发射频信号的作用,包括功率放大器(PA)、双工器(Duplexer和Diplexer)、射频开关(Switch)、滤波器(Filter)和低噪放大器(LNA)等部分。在射频前端方面主要的供应商有Qorvo(美国科沃)、Skyworks(美国思佳讯)、Infineon(德国英飞凌)、muRata(日本村田)、TDK(日本)、Avago(美国安华高)等企业。砷化镓作为技术应用最成熟的化合物半导体之一,是射频前端元器件的重要应用,伴随5G商业化提速,智能终端射频及滤波器的市场规模将迎来加速成长。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全球组件与模组市场规模到2025年每年复合增长率为11%,到2025年预计将达到254亿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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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力电子器件又称为功率器件,主要应用于变频、变压、变流、功率放大和功率管理等领域,几乎用于所有的电子制造业,包括计算机、网络通信、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控制等。目前,第三代半导体功率器件发展方向主要有SiC和GaN两大方向,碳化硅(SiC)和氮化镓(GaN)等第三代半导体因禁带宽度和击穿电压高,在功率半导体领域有很大的应用潜力。SiC拥有更高的热导率和更成熟的技术,而GaN高电子迁移率和饱和电子速率、成本更低的优点,两者的不同优势决定了应用范围上的差异。GaN集中在600V以下领域,主要应用于快充、电源开关、LiDAR、服务器电源等市场,代工生产企业主要有TSMC(台积电)、Episil(台湾汉磊)、X-FAB(德国)等;而SiC适用于1200V 以上领域,主要应用于电动汽车、PFC电源、储能、充电桩、轨道交通、智能电网等领域,主要供应商有Infineon、Rohm(日本罗姆)、Cree(美国科锐)、STM(意法半导体)、中电科55所、株洲中车时代和国家电网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等具备SiC材料、器件制造能力的单位。
受益于电动车、光伏等第三代半导体电力电子器件市场规模快速增长,全球碳化硅衬底、器件厂商对碳化硅市场预期积极,步调接近。据Cree预计碳化硅衬底及功率器件2024年市场规模分别可达11亿、50亿美元;II-VI预计2030年碳化硅市场规模将超300亿美元,2020-2030年复合增速高达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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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光通信是以激光作为信息载体,以光纤作为传输媒介的通信方式,凭借传输距离长、抗干扰能力强、节省布线空间等优势,已取代电通信成为全球最主要的有线通信方式。光模块是光通信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光通信器件又是光模块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供应商有Broadcom(美国博通)、II-VI(美国二六)、 TRUMPF(德国通快)、Sumitomo(日本住友)、Mitsubishi(日本三菱)等企业。根据Yole数据显示,光通信器件行业市场规模将保持增长势头,预计2025年将达到121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约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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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营模式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坚持“技术﹢人才”的科技成果产业化模式,以技术创新为手段,以科技成果产业化为目标,不断开拓新业务,壮大实力。销售是公司生产经营的中心环节,采购、生产围绕销售展开工作。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模式主要采用“直接采购+代理采购”的模式,大部分原材料采取自行采购的方式,与供应商直接签订采购合同及下达订单。除此以外,公司部分物料采购及进口设备采购采用代理方式,由公司与代理商签订进口代理合同或由公司、代理商和供应商签订三方代理采购合同。公司负责确定供应商、对外技术、商务谈判等,代理商负责与供应商货款结算、原材料进口报关等手续。公司具有完善、严格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对主要原材料及关键配件均选择多家合格供应商,以保证供应方的长期稳定,维持合理的原材料存货水平。公司已与主要供应商建立起了长年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
2、生产模式
公司以“订单” + “市场预测”为基础,结合安全库存计划组织生产。公司市场营销中心根据对客户订单需求状况和市场预测情况提出市场需求信息,制定《产品安全库存表》和《生产通知单》并交于生管部。生管部按《生产通知单》中所列产品的种类、交货期、产能及生产适应状况安排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市场营销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设立营运中心,营运中心包含了国内业务部、国际业务下属部门,直接与最终使用客户沟通来实现产品的销售。公司对销售的管理主要从销售策略、销售目标、销售价格、销售资金运作、销售结算方式进行全方位管理。公司建立了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设立了品管部门,安排了专职的客户服务人员,以解决产品使用中的产品咨询及质量问题,通过“销售+售后服务”方式巩固现有市场,开拓新市场。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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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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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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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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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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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4.54 亿元,同比增长13.3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6 亿元,同比下降21.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96.72 亿元,同比增长36.45%。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2020年4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财务报告、附注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且公司已于2020年4月24日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年度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如下:
1、经公司2020年6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20年7月2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在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园区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包括但不限于碳化硅等化合物第三代半导体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2020年9月10日,公司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北京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陈昭亮,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3层B306A,主要经营范围为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1-018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上午9点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任凯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全权授权委托林志强先生按照其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林志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下属委员会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本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和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2020年度进行利润分配,金额分别为20,000万元和40,000万元,剩余部分结转下年度。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及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林志强先生、任凯先生、林科闯先生、林志东先生对该项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修改《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有效区分公司各项业务的责、权、利,便于垂直管理,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将其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的光通讯和射频前端业务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和自有资金注册成立两家全资子公司,拟成立的两家子公司有关情况如下:
1、泉州市三安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蔡文必,主要从事光电子器件制造等业务,注册资本30,000万元(币种:人民币,下同),其中: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和部分固定资产(厂房及公辅设施)作价9,238.33万元,剩余以自有资金出资20,761.67万元。
2、泉州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蔡文必,主要从事射频芯片、滤波器等集成电路制造等业务,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其中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和部分固定资产(厂房及公辅设施)作价36,807.33万元,剩余以自有资金认缴13,192.67万元。
上述两家公司基本信息除注册资本及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信息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以上无形资产和部分固定资产已经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出具了中天华资评报字[2021] 第10384-1号和第10384-2号《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上述第二、三、四、九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十二、十五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1-019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6.86亿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79,341,308股计算,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71,901,196.2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66.1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分红预案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1-020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之要求,现将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2020年5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89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916,38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7.46元,共计募集人民币7,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33,912,197.7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66,087,802.21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12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010025号《验资报告》。
2、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2020年6月,本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开设原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5201560001907170000)作为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账号:3520156000191399000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账号:181102381920008813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63212261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59290678551030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账号:1578588888883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账号:12992010010035767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账号:4030300104099999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市支行(账号:13551901040015127)、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账号:80126400001034)、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000001935081901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13550000001010836)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6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市支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3、募集资金四方监管情况
2020年6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市支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6月16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109,354.30万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0年6月16日出具了众环专字(2020)011008号《关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三安光电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1-022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021年 4 月 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二)公司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方法
对于过渡期政策的采用,新租赁准则允许采用两种方法:
方法 1: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调整;
方法 2: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同时,方法2提供了多项简化处理安排。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结合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提请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在准则过渡期政策上采用上述的方法2,并采用简化处理,即:租赁负债等于剩余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使用权资产等于租赁负债金额并进行必要调整。采用该方法,不影响公司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1-024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
关联交易确认及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此议案,关联董事林志强先生、任凯先生、林科闯先生、林志东先生对该项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转7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