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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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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1-02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着力推进战略升级(战略2.0),积极投身智慧化浪潮,以第三方支付为切入,综合运用科技能力、大数据能力、资源匹配能力和数字化运营能力,为中小微商户的智慧经营进行多维度赋能,推动“上云用数赋智”产业政策的落地,助力于数字化生态的实现;对于深耕二十余年的专网通信业务,公司也将以“智慧化”为牵引,打造“智慧专网”,提升竞争力水平,继续保持其行业领先地位。公司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1)智慧经营领域

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店宝科技”)是公司“智慧经营”战略的主要承载者,开店宝科技始终秉承着专注服务小微商家的经营理念,以科技为驱动力,通过不断深化支付科技、数据科技等综合服务,为中小微商家的经营进行多维度赋能,建立以中小微商家为核心的商业生态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在智慧经营领域主要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及商户经营服务业务。

1)第三方支付业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20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报告显示,2020年全国支付体系运行平稳,社会资金交易规模不断扩大,支付业务量保持稳步增长。其中银行账户数量保持增长,但增速放缓:截至2020年末,全国共开立银行账户125.36亿户,同比增长10.43%,增速较上年末下降1.64个百分点。银行卡发卡量稳步增长:截至2020年末,全国银行卡在用发卡数量89.54亿张,同比增长6.36%。其中,借记卡在用发卡数量81.77亿张,同比增长6.57%;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在用发卡数量共计7.78亿张,同比增长4.26%。借记卡在用发卡数量占银行卡在用发卡数量的91.31%,较上年末有所上升。全国人均持有银行卡6.40张,同比增长6.01%。其中,人均持有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0.56张,同比增长3.91%。2020年全国银行卡消费业务笔数达到1,776.05亿笔,同比增长11.85%;全国银行卡消费业务金额116.66万亿元,同比下降0.42%。2020年全年全国银行卡均消费金额1.30万元,同比下降6.38%。由于现金交易无法可靠统计,故选取银行卡渗透率反应现金支付业务规模。我国银行卡渗透率自2008年起逐年上升,2020年全年银行卡渗透率为49.18%,较上年上升0.15个百分点,较2008年上升24.83个百分点,表明银行卡交易规模持续升高,相反现金交易规模逐年减少。

报告期内,开店宝科技全资下属公司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店宝支付”)是拥有全国性银行卡收单业务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店宝科技自主研发一整套支持多产品、集成多模块的系统平台,并构建基于“圈子电商”、“福店”的电商平台,通过MPOS硬件和智能手机客户端软件APP,推广“即付宝”、“开店宝”、“点刷”等品牌,通过多品牌的市场战略,定位不同需求的小微商户,切入实际的新零售场景中,为小微商户提供银行卡收单、便民支付等增值服务及由交易行为衍生的数据服务。开店宝科技通过持有51%股权的全城淘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城淘”),主推智能POS产品,在巩固提升原有商户服务业务基础上,大力向商户精细化、专业化发展,提供商户扩展、收单机具维护及增值服务,打造具有市场影响力品牌的收单专业化服务联合体。

2)商户经营服务业务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2020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其中提出创新数字化运营解决方案:针对不同行业中小企业的需求场景,开发使用便捷、成本低廉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解决方案,实现研发、设计、采购、生产、销售、物流、库存等业务在线协同。随着商户端设备的智能化以及各类软件服务的SaaS化,一站式服务平台所需的产业基础逐渐成熟。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20年末我国市场主体达1.4亿户。体量庞大的市场主体是经济运行的重要支撑,在严峻的外部环境下展现出充足的活力。据中国社科院和企查查联合发布的《2020中国企业发展数据年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新增注册市场主体2,735.4万家,同比增长12.8%,其中,除一季度受疫情影响一季度新增注册市场主体同比下降23.3%,二、三、四季度分别实现同比增长18.7%,14.9%及31.33%。市场主体及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的快速增长进一步促进了商户经营服务业务的需求。

全城淘能够提供基于“支付+”模式的SaaS产品和解决方案,向商户提供互通互联的全渠道数字化经营工具,为商户提供门店管理、CRM管理、会员营销、库存管理、电子发票、小程序等服务,助力打造数字化智慧门店,帮助中小微商家实现门店收银及店铺管理的智慧化升级,用技术驱动商业革新,让生意更简单,让开店更轻松,成为商家“生意的好帮手”。

开店宝科技从2019年开始建设以支付为基础,以用户、账户体系为支撑的基于交易环节中间业务的新一代科技平台。截至本报告期末,新一代科技平台的建设已基本完成。新一代科技平台作为金融大数据布局中的基础性建设一环,将为公司智慧经营领域的业务发展提供强大的中后台支撑能力,提供快速接入、资源共享、数据大集中的底层系统架构和输出能力。以技术创新、科技驱动业务的变革与创新,提升业务效率,改善客户体验,加强对外输出科技能力,为商家提供交易过程中的一系列经营综合服务。

(2)智慧专网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智慧专网领域主要为电力、交通等行业提供信息通信技术解决方案。公司作为国内率先从事专网通信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始终坚持专网通信技术解决方案服务商的定位,具有“专业方案、优质服务、量身定制”三大优势,密切结合行业特点,突出专用性和个性化服务,为电力、交通等行业提供信息通信技术解决方案,包括相关软硬件产品的研发与服务,通过不断引入先进技术成果,持续推动专网通信技术的发展和行业解决方案的升级。

1)电力行业领域

国家能源规划鼓励信息化发展,信息化与电力行业的发展相辅相成,一方面新兴技术作为基础赋能新业务,另一方面,新业务不断提出新要求,不断催生信息化发展到新高度。2020年6月15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发布数字新基建十大重点建设任务,聚焦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5G、人工智能、电力北斗应用等新基建领域,以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为重点,带动上下游企业共同发展。同时,伴随物联网、5G等技术在电网建设中的应用,智能电网将持续安全性、智能化、科技化方向发展;智能电网亦是我国低碳化、清洁化、高效化的能源转型的关键。鼓励电力信息化、智能化是行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将为产业内相关企业带来福音。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发力电力行业领域业务,在夯实原有传统集成服务业务的基础上,加大力度向电力信息安全、物联网、工业智能等业务推进。公司拥有20余年的专网通信信息技术服务经验与能力,始终密切关注并紧跟电力行业领域相关的发展政策,通过加持公司品牌资质、专网通信技术服务经验以及内外部资源等行业优势,结合自身业务发展目标以及电力行业领域的需求与特点,积极参与行业信息化与智能化建设,在工业智能和物联网领域,积极推动产品侧的生态发展,公司基于华为Atlas人工智能计算平台开发的“无人值守变电站智能运检系统V6”及基于华为Tai Shan 200系列开发的“变电站智能网关系统V1.1”获得华为技术认证,并积极推广变电站智能网关产品以及基于AIoT融合技术的电力生产智能运维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2)交通行业领域

①轨道交通

城市轨道交通是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支撑,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先行领域,也是建设交通强国和智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推进新兴信息技术与城市轨道交通业务深度融合,推动城市轨道交通数字技术应用,推进城轨信息化,发展智能系统,建设智慧城轨,是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由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重要途径。在此背景下,我国城市轨道交通信息化、智能化系统的市场规模发展迅速,为轨道交通信息化产业的相关企业提供良好发展机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专用通信系统、警用&公安通信系统、CCTV(列车视频监控)等整体技术解决方案,积极推进维保项目的续签,推广智慧地铁示范站建设与服务案例经验,并持续在业内推广如全云化PIS(乘客信息系统)等综合解决方案。

②高速公路及智能交通

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及汽车普及程度不断提高,高速公路及城市交通的管理质量和建设质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信息化技术与智能化技术已初步运用于高速公路和智能交通的建设中,尤其是在道路监控与调度、联网收费以及通信系统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信息化和智能化是实现智慧高速公路和智能交通的重要载体和手段。推动先进信息技术应用,逐步提升公路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造、养护、运行管理等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水平,是我国建设智慧公路的主要方向之一。智慧高速公路及智能交通作为传统公路交通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深度融合的重要基础设施,是传统基础设施与新基建的融合发展的代表,也是公路交通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在城市高速公路与智能交通方面主要为客户提供高速公路智能交通系统、城市道路监控系统、路口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系统、交通信息统计系统等整体解决方案,持续不断提升项目执行能力和工程服务水平,并加大力度推进雷达技术、视频监控技术与数据综合治理技术等具体技术在行业内的应用落地。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上图所示为截至2021年4月27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2021年1月,公司控股股东乾德精一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深圳精一变更为深圳精一及深圳亿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辉女士分别持有深圳精一及深圳亿铭99%股权,为深圳精一及深圳亿铭的控股股东、乾德精一的实际控制人、亚联发展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报告期末,刘辉女士控制的乾德精一持有公司股份7,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413%,其委托设立的“国通信托·恒升318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30.266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14%,其一致行动人刘伟持有公司股份813.84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02%,上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的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744.10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428%。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着力推进落实战略升级(战略2.0),以第三方支付为切入,以赋能中小微商户智慧经营为核心;同时推进专网通信业务转型步伐,积极打造智慧专网。

1)以第三方支付为切入,以赋能中小微商户智慧经营为核心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以第三方支付为切入,服务实体经济,赋能中小微商户智慧经营,在巩固提升原有小微商户服务业务基础上,向商户精细化、专业化发展,通过销售多种MPOS、传统POS、智能POS等市场主流的POS机型,为个人、小微企业及行业客户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务。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售出MPOS支付终端2,844.71万部,累计布放POS支付终端658.90万部。受疫情影响,2020年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累计处理交易金额为30,387.07亿元(支付+结算),较2019年下降26.77%。报告期内,开店宝科技集合全城淘在SaaS服务领域的技术及解决方案能力和优势资源,为小微商户的智慧门店转型提供全面的产品服务,帮助商户提升门店营销转化率、门店管理效率以及数据分析准确率,改善顾客的购物体验,提高顾客忠诚度,全面赋能传统门店,实现消费场景、会员营销、经营管理等的升级改造,助力商家打造数字化智慧门店。在区域扩张方面,面对国内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和不断加强的监管要求,开店宝科技的全资子公司CANDYPAY HOLDINGS PTE.LTD.(以下简称“开店宝控股”)完成对新加坡POS专业化服务商Ezy Net Pte Ltd30%股份的收购,进一步深化东南亚支付领域的布局,为开店宝科技带来新的发展空间和利润增长点。

开店宝科技始终注重研发投入,积极打造核心科技竞争优势,技术研发人员数量及投入金额占比一直处于较高水平,为其后续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新一代科技平台已于报告期内完成建设,并逐步投入运行,新一代科技平台的上线运行能够激发公司的渠道价值、数据价值、用户价值,打造更加灵活高效的创新平台,为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开店宝科技受疫情影响交易量同比下降,同时受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发展形势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开店宝科技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3,490.89万元,同比下降31.89%,毛利率亦降低;开店宝科技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781.79万元,同比下降132.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01.70万元,同比下降134.67%。

2)加快推进专网通信业务转型步伐,促进其所服务行业智慧化水平的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专网通信业务处于由设备集成与技术服务商向平台型服务商转型阶段,尽管受疫情及国际形势方面的影响,公司专网通信业务在电力、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及智能交通等行业领域仍取得一定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在电力行业领域实现销售业绩合计1.78亿元。公司积极开展电力行业领域业务,在夯实原有传统集成服务业务的基础上,围绕国家电网“数字新基建”主方向,积极挖掘开拓公司业务,加大对电力信息安全、工业智能、物联网等业务以及电力新能源项目的投入力度,不断切入电力核心业务板块,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的新突破。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业务宣传以及生态合作力度,公司与华为、中兴、新华三等ICT行业知名供应商持续开展合作,在电力调度控制、运行维护和电力信息安全、人工智能以及物联网领域的业务拓展均取得良好进展与业绩。在工业智能和物联网领域,积极推动产品侧的生态发展,公司基于华为Atlas人工智能计算平台开发的“无人值守变电站智能运检系统V6”及基于华为Tai Shan 200系列开发的“变电站智能网关系统V1.1”获得华为技术认证,并积极推广变电站智能网关产品以及基于AIoT融合技术的电力生产智能运维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在5G行业应用领域,公司积极探索电力5G网络系列产品,深挖5G“高带宽、低时延、广覆盖”优势,承载电网多样化业务需求,适时推出了支持5G通信的相关产品和解决方案。同时公司继续保持与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广东电力科学研究院、南瑞集团等之间的合作,不断探索与挖掘行业用户需求以及具体应用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在轨道交通行业领域实现销售业绩合计3.86亿元。公司积极开拓浙江新市场,巩固核心区域市场,中标金华-义乌-东阳市域轨道交通工程-专用通信系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中标金额9,350万元;中标深圳地铁14号线专用通信系统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中标金额21,818万元。公司参与建设实施的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通信部分子系统采购及集成服务项目开始试运行,参与建设实施的深圳地铁三期工程10号线通信系统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顺利开通运行。公司在执行前期中标的各项目的同时,积极推进维保项目的续签,推广智慧地铁示范站建设与服务案例经验,继续开拓常州、厦门、昆明、金华等地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在高速公路及智能交通行业领域实现销售业绩合计3.37亿元。高速公路业务领域,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凌云中标陕西平利至镇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JD-9标段施工项目,中标金额3,811万元;中标太白至凤县高速公路田坝至凤县(陕西界)段机电工程施工TF-JD02标段项目,中标金额4,355万元;中标S11泾源(甘宁界)至华亭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中标金额5,000万元;中标贵州省凯里市环城高速公路北段三大系统专业工程项目,中标金额9,642万元。南京凌云不断提升项目执行能力、工程服务水平以及客户满意度,并重点布局从以工程总包的传统集成业务不断迈向产品和技术开发的战略目标。报告期内,南京凌云通过安全标准化一级评审,并在传统高速公路业务基础上,通过工程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增加营收,同时进行研发投入,推动产品研发与技术合作,其中多目标交通监测雷达完成测试,获取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监测中心监测报告,交通监测雷达管理平台、智能运维管理设备箱完成开发。报告期内,南京凌云在夯实江苏本省公路局项目的基础上,持续加大力度开拓外省如陕西、河南、山东、云南、安徽、湖北等省域的新市场。

3)持续加强内部管控,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全员内部控制培训工作的开展,通过内刊宣传、经营管理会宣导等方式,强化企业规范运作意识。公司总部职能部门加强对子公司运营情况的动态跟踪和动态管理。公司内部审计部以规范公司内控管理流程、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果为出发点,对公司及重要子公司、参股公司进行内控评估,通过多种形式的工作开展,切实发挥了内部审计部的风险防范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修订情况,公司于2020年4月至5月期间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等进行修订及完善。公司通过不断优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内控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4)加强品牌建设,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以“联结美好生活”为组织使命,秉承诚信、精进、创新、共享的企业价值观,推广公司发展战略2.0,对公司品牌进行重塑与推广,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知名度。

2020年疫情以来,为更好地联结公司各地同事,公司以内刊《取映》为牵引,组织员工进行发展战略2.0的推广与宣导,并组织了主题与当下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和事件密切相关的线上读书会系列活动,通过一系列举措促进各地同事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有效提升了员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提升了团队的凝聚力,亦是对公司“精进”“共享”的核心价值观的践行。

2020年,开店宝科技连续第三年获评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组织颁发的“2020上海软件核心竞争力企业”称号;开店宝支付获评CPEA联盟2020优秀支付服务商金藤奖“优质第三方支付企业”称号,并入选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的“2020上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百强”企业名单。

(2)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由于开店宝科技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27,921.9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08%;同时由于开店宝科技出现亏损盈利不达预期,公司对收购开店宝科技45%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受上述主要原因影响,2020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571.8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7.42%。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227.42%,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开店宝科技受疫情影响交易量下滑,同时受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发展形势影响,毛利率亦下降,全年盈利不达预期,出现亏损,公司对购买开店宝科技45%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所致。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无。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①合并资产负债表

(续)

②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续)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5家,与上年持平(本年新设子公司1家,年底转让1家子公司部分股权丧失控股)。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永彬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1-027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下转40版)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永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道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司红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说明

单位:元

(二)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的说明

单位:元

(三)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项目的说明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诉讼事项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乾德精一及其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精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精一”)因与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台农商行”)营业信托纠纷一案,分别于2020年3月、2020年7月及2021年4月收到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0)陕01民初第156号】、《民事起诉状》、《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陕01民初156号】及《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陕01执恢162号】。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接到乾德精一的通知,获悉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将于2021年5月24日10时至2021年5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主页网址:https://sifa.jd.com/360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2020年7月11日、2021年4月7日、2021年4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2、关于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比例变更的事项

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乾德精一的通知,获悉乾德精一于近日收到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变更登记情况表,乾德精一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深圳精一变更为深圳精一及深圳亿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比例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3、关于控股企业的仲裁事项

公司控股企业共青城正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正融”)于2020年6月28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送达的《仲裁通知》【(2020)中国贸仲京字第056542号】,于2021年3月1日收到贸仲委送达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1)中国贸仲京字第0509号】,仲裁庭裁决如下:(1)被申请人郝日芳向申请人共青城正融支付股权原始认购价成本人民币5,000万元,以及以人民币5,00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1月30日起至2020年1月30日止,按照10%年复合回报率的标准计算的回报收益款人民币2,320.50万元,以上本金和回报收益款总计人民币7,320.50万元;(2)被申请人郝日芳向申请人共青城正融支付以人民币7,320.50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3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0年1月20日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15%标准计算的资金利息损失;(3)被申请人郝日芳赔偿申请人共青城正融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30万元;(4)本案仲裁费为人民币581,414元,全部由被申请人郝日芳承担。该笔款项已由申请人共青城正融全额预缴并相冲抵,被申请人郝日芳应当向共青城正融支付人民币581,414元以补偿申请人共青城正融代其垫付的仲裁费。本裁决确定的义务应当于裁决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完毕。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2021年3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企业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关于控股企业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4、关于公司出售房产的事项

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名下房产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新竹路4号新竹苑6幢办公101-501出售,房产面积合计4,076.87平方米,拟出售金额合计人民币4,890万元。同日公司与贾春绿、东莞市友邻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纪方”)共同签署了《房屋买卖合约》。公司在签订购房合约后,及时履行了公司作为卖方应当承担的实现物业无瑕疵的义务,物业已经满足无障碍出售之条件。贾春绿由于资金安排原因,未能及时完成交易定金的支付。自购房合约签署后,公司多次与贾春绿及其担保方沟通并要求其补充签署相关文件,贾春绿及其担保方亦表示会尽快安排资金将款项支付给公司。但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收到上述款项,该物业亦未办理过户仍登记在公司名下,公司将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并保留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的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2021年3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关于出售资产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5、关于参股公司的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的参股公司深圳盈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继续对部分违约客户提起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截至2021年4月27日,尚未完结案件共计34起,涉诉金额合计39,133.56万元。其中,报告期内有8个案件判决已生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申请强制执行金额含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8,977.09万元,及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有14个案件已收到判决书,等待确认生效申请执行。尚有1个案件已开庭尚待判决。有11个案件为2021年3月新增诉讼案件,尚未排期开庭。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永彬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