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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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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部分、公司简介

一、法定名称及缩写

法定名称: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缩写:陆家嘴国泰人寿

二、注册资本

三十亿元人民币(RMB3,000,000,000)

三、注册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B座19楼及A座11层1104室

四、成立日期

2004年12月29日

五、经营范围和经营区域

经营范围:在上海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下列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一)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三)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经营区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辽宁、北京、天津、四川、河南。

六、法定代表人

黎作强

七、客服电话和投诉电话

95374, 4008869899

第二部分、财务会计信息

(说明: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现金流量表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

五、财务报表附注

限于报纸版面,按照中国银保监会要求,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在此仅披露以下三项内容:

1、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与2019年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会计估计变更如下: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与疾病发生率、退保率和费用率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上述假设变更引起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当期利润表。本公司在2020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假设变更对2020年12月31日的准备金影响为增加准备金人民币合计16,890万元,减少税前利润合计16,890万元,其中: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不随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变化的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本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折现率假设和溢价假设,假设变动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本年度利润表。此项变动增加2020年12月31日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22,520万元,减少2020年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22,520万元。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重新修订了产品死亡率与疾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率假设,假设变动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本年度利润表。此项变动减少2020年12月31日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合计人民币5,630万元,增加2020年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5,630万元。

2、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说明:无重大会计差错。

3、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说明:本公司不适用。

财务报表附注完整内容参见公司互联网网站披露的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网址为:http://www.cathaylife.cn/ndxxplbg/index.html。

六、 审计报告的主要意见

本公司外部审计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意见:标准无保留意见。

第三部分、风险管理状况信息

一、风险评估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保险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

(一)市场风险的敞口及简要说明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利率、权益价格、房地产价格、汇率等不利变动导致保险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目前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有权益价格风险、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等。权益价格风险主要体现在持有的股票、基金等权益资产价格下跌造成资产价值的大幅下降。利率风险主要体现在利率的变动对资产及负债价值的影响。汇率风险主要体现在汇率的变动造成公司资产价值损失的风险。

目前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风险值方法(Var)作为市场风险衡量标准。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股票投资金额约为80,259.54万元,市场风险值合计为6,490.95万元,占市值的比重为8.09%。公司的基金投资金额约为75,632.70万元,市场风险值合计为2,405.99万元,占市值的比重为3.18%。整体风险状况可控。

(二)信用风险的敞口及简要说明

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交易对手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其合同义务,或者交易对手信用状况的不利变动,导致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目前公司主要面临的信用风险与资产管理业务、与再保险公司的再保险安排、保险合同借款等有关。

1、资产管理业务方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资本充足率为8%以上的银行的存款余额占总存款余额比例达到100%;在综合信用评级为A级以上的银行的存款余额占总存款余额比例达到100%,公司银行存款整体信用风险相对较低。2020年12月31日,公司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及AAA级债券占总债券投资余额比例达74%,公司债券整体信用风险相对较低。

2、再保业务方面, 2020年12月31日再保险分出业务信用分布为:AA级占91.5%,A级占8.5%(以上分级按照标准普尔评级标准)。2020年四季度末分出业务再保险资产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最低资本仅为3.94万元。再保险分出业务信用风险较低。

3、保险合同借款业务方面,公司规定保险合同借款以保单现金价值的80%为限,且当借款本息超过现金价值时,保险合同中止。因此保险合同借款的信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处于较低水平。

(三)保险风险的敞口及简要说明

公司保险业务包括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主要包括寿险和长期健康险)、短期人身险保险合同(主要包括短期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目前面临的保险风险主要指由于死亡率、疾病率、赔付率、退保率、继续率、费用率等精算假设的实际经验与预期发生偏离而造成损失的风险及其它相关风险。

公司经营区域已经覆盖11个省级行政区域,销售区域较广,降低了区域集中风险;产品方面,公司现有在售保险产品78款,类型涵盖寿险、意外、健康险、年金险等诸多险种,包含传统及新型寿险类型,产品集中风险得以降低;渠道方面,公司同时存在个人营销、经代渠道、团险直销、银行代理等丰富的销售渠道,降低了渠道集中风险。综合来看,通过区域、产品及渠道的分散,公司的集中度风险保持在较低的水平。

近年来,公司主要新业务为普通型业务,包括终身寿险及重疾险。2020年12月31日普通型业务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占比为80%。公司定期进行保险风险分析,如死亡率、疾病发生率、费用率、退保率以及短期险赔付率等,及时预警潜在风险,2020年主要指标偏差率在合理范围内。同时公司通过再保险方案,转移部分保险风险及巨灾风险。整体风险状况可控。

(四)流动性风险的简要说明

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及时以合理成本获得充足资金,以支付到期债务或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2号:流动性风险》要求,公司对未来现金流进行了预测,基础情景下(报告日:2020年12月31日)预计公司2021年四个季度净现金流均为正。整体风险状况可控。

(五)操作风险的简要说明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的内部操作流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及监管合规风险。公司已发布了操作风险管理制度,对操作风险管理的组织权责归属,操作风险的责任人,操作风险的识别、评估、计量,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的报告等做了明确规定。整体风险状况可控。

(六)声誉风险的简要说明

声誉风险是指由保险机构行为、从业人员行为或外部事件等,导致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媒体等对保险机构形成负面评价,从而损害其品牌价值,不利其正常经营,甚至影响到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风险。公司始终关注和重视声誉风险管理,树立声誉风险管理意识和理念,切实做好日常监测、防范、检视等工作,同时注重公司正面形象宣传。整体风险状况可控。

(七)战略风险的简要说明

战略风险是指由于战略制定和实施的流程无效或经营环境的变化,而导致战略与市场环境和公司能力不匹配的风险。当前公司面临的战略风险主要来源于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和市场竞争加剧等。整体风险状况可控。

二、风险控制

(一)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根据《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及《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1号: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的要求,公司建立了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1、董事会

董事会对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负责审批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政策、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和职责、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等;同时需要持续关注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状况,并监督管理层对偿付能力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2、风险管理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在董事会授权下审议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政策、风险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责以及重大风险事件的解决方案,还需要评估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风险及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并持续关注公司面临的各项风险及其管理状况。

3、偿付能力及资产负债管理执行委员会(高级管理层)

偿付能力及资产负债管理执行委员会(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偿付能力风险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搭建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按照偿付能力风险管理总体目标和风险偏好要求,制定并组织执行偿付能力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定期评估偿付能力风险状况;编制偿付能力报告;研究制定偿付能力风险事件解决方案;组织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应用等。

4、首席风险官

首席风险官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协调公司层面全面风险管理等职责,有权了解公司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要系统及重要业务流程,并参与相关决策的风险评估及审批。

5、风险管理部门

风险管理部作为风险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建立与维护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协调全面风险管理,制定年度风险管理计划、风险管理培训计划、风险管理制度、完成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等。

根据不同的风险分类指定相应的风险牵头部门,各类风险牵头部门在风险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各类风险的识别、评估、计量等相关风险管理工作。

各职能部门在风险管理部门及各类风险牵头部门的组织协调下,按照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的职责分工,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工作,并提出风险应对建议及方案,相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6、内部审计部门

稽核审计部作为风险管理的监督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董事会要求,对已经建立的风险管理流程和各项风险的控制程序和活动开展稽核检查、后续整改跟踪等工作,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缺陷整改,实现对公司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持续监控。

7、分公司合规部

分公司合规部在总公司风险管理部的指导下,落实分公司层面及辖下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工作。

(二)风险管理总体策略及其执行情况

为明确全面风险管理的流程框架,规范风险管理环境建设、资产负债管理、风险偏好体系建设、风险识别与评估、计量等风险管理活动,同时实现偿付能力风险管理建设的要求,公司制定了《陆家嘴国泰人寿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以及《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规定》,各项风险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有序开展。

结合实际经营要求及市场发展状况,公司参照行业水平,修订了风险偏好陈述书,并设定了相应的风险容忍度和风险限额。若指标数值突破健康区间,指标管理部门将分析预警或超限原因,给出改善措施。通过研究分析指标预警超限情况,总体风险可控,各相关部门均采取措施积极改善。

总体而言,公司遵照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以保持稳健发展的偏好应对经营中面临的各类风险。公司遵循将风险管理活动嵌入经营管理和决策过程的管理理念,以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保障公司愿景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四部分、保险责任准备金信息

一、评估方法

本公司的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可分为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和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以本公司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进行计量。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是指由保险合同产生的预期未来现金流出与预期未来现金流入的差额,即预期未来净现金流量。其中:

(一)预期未来现金流出,是指本公司为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必需的合理现金流出,主要包括:

根据保险合同承诺的保证利益,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疾病给付、生存给付、满期给付等;

根据保险合同构成推定义务的非保证利益,包括保单红利给付等;

管理保险合同或处理相关赔款必需的合理费用,包括保单维持费用、理赔费用等。

(二)预期未来现金流入,是指本公司为承担保险合同相关义务而获得的现金流入,包括保险费和其他收费。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未来净现金流量的合理估计金额。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边际因素并单独计量,在保险期间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将边际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不确认首日利得。若有首日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边际因素包括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风险边际是针对预期未来现金流的不确定性而提取的准备金,剩余边际是为满足在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不确认首日利得而计提的准备金。对于非寿险合同,本公司在整个保险期间内按时间基础将剩余边际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寿险合同,本公司考虑不同计量单元的利润模式确定剩余边际的摊销因子。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计量货币时间价值所采用的折现率,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不予以锁定。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本公司对相关现金流进行折现。对于整体准备金的久期低于1年的计量单元,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对于整体准备金的久期超过1年的计量单元,对于其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短期人身保险合同准备金的久期低于1年的,本公司在计量短期人身险保险合同准备金时不对预期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非寿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本公司作为保险人为尚未终止的非寿险业务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

非寿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未赚保费法进行计量,于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时,以合同约定的保费为基础,在减去手续费、营业税、保险保障基金和监管费用等增量成本后计提本准备金。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非寿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进行负债充足性测试。本公司按照未来现金流法,同时考虑边际因素后重新计算确定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金额超过充足性测试日已提取的准备金余额的,按照其差额补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反之,不调整相关准备金。

本公司的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是以具有同质保险风险的保险合同组合为基础确定计量单元。

由于本公司实际经验数据不足,故直接采用行业边际率确定评估非寿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风险边际,即未来现金流的无偏估计的3.0%。

● 未决赔款准备金

非寿险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本公司作为保险人为非寿险业务保险事故已发生未结案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本公司为非寿险业务保险事故已发生并已向本公司提出索赔但尚未结案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本公司采用逐案估计法,以最终赔付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边际因素,计量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本公司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向本公司提出索赔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本公司根据保险风险的性质和分布、赔款发展模式、经验数据等因素,采用链梯法、案均赔款法及终极赔付率法评估,以最终赔付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边际因素,计量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理赔费用准备金是指本公司为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结案的赔案可能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损失检验费、相关理赔人员薪酬等费用提取的准备金。本公司以未来必需发生的理赔费用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按逐案预估法、比率分摊法等计量理赔费用准备金。

由于本公司实际经验数据不足,故直接采用行业边际率确定评估非寿险未决赔款准备金的风险边际,即未来现金流的无偏估计的2.5%。

● 寿险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寿险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是指本公司作为保险人为承担尚未终止的人寿和长期健康保险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包括相关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

本公司在确定寿险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时,考虑销售渠道、产品责任特征、保单生效年度、保单风险状况等因素,将具有同质保险风险的保险合同为基础确定计量单元。

寿险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主要计量假设包括保险事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折现率等。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这些假设。

本公司在计量寿险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时,预测未来净现金流出的期间为整个保险期间。对于包含可续保选择权的保险合同,如果保单持有人很可能执行续保选择权并且本公司不具有重新厘定保险费的权利,本公司将预测期间延长至续保选择权终止的期间。

与发出保险合同相关的佣金、手续费、保险保障基金和监管费用等增量成本将减少寿险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合同的剩余边际,从而减少相关的责任准备金。

本公司采用情景对比法确定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风险边际。不利情景根据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的稳定性和可能的波动幅度选择确定。

● 负债充足性测试

本公司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对保险合同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若有不足,将调整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

二、评估假设

本公司在计量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准备金过程中须对保险事故发生率假设、退保率假设、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折现率假设等作出重大判断。这些计量假设需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

(一)折现率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本司遵照财会部函【2017】637号,确定折现率为基础利率加溢价。在确定溢价时,综合考虑流动性、税收、收益率曲线波动等因素,并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更新。2020年12月31日评估使用的即期折现率假设为3.09%-4.85%(2019年12月31日:3.57%-4.85%)。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随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变化的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采用的折现率基于当前的资产市场状况、本公司当前和预期的资产配置及主要资产类型的投资收益率等因素确定,对于2020年12月31日折现率假设,除陆家嘴国泰金满盈两全保险(万能型)采用6.00%、陆家嘴国泰智盈未来两全保险(分红型)采用5.50%外,其他一律采用5.00% (2019年12月31日折现率假设,除陆家嘴国泰金满盈两全保险(万能型)采用6.00%外,其他一律采用5.00%)。

(二)死亡发生率和疾病发生率

死亡率假设是基于行业经验与本公司以往的死亡率经验、对当前和未来预期的估计等因素,同时考虑一定的风险边际确定。

疾病发生率假设是基于行业经验与本公司的发病率经验数据、对当前和未来预期的估计等因素,同时考虑一定的风险边际确定。

(三)退保率及保单失效率

本公司根据过去实际经验、目前状况及对未来的预期,确定退保率及保单失效率的合理估计值,同时考虑一定的风险边际确定。

(四)费用

本公司经营时间不长,规模较小,目前尚处于快速发展时期,费用经验较不稳定,因此采用公司实际经验及对于未来长期财务预测的计划,预测公司达到一定规模后的费用水平订定,作为费用假设。未来费用水平对通货膨胀反应敏感的,本公司在确定费用假设时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费用假设主要分为取得费用和维持费用假设,维持费用假设同时考虑一定的风险边际。

(五)保单红利

由于保单红利假设受分红保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本公司的红利政策、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

三、评估结果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保险合同准备金余额为72.1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0.77%。本年度保险合同责任准备金的变动主要源于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

单位:人民币元

■第五部分、保险产品经营信息

一、原保险保费收入前5位保险产品

二、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前3位保险产品

三、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交费前3位保险产品

■第六部分、偿付能力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194%,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下表显示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表根据偿二代相关监管规则编制。表中数字均为经审计后结果。

偿付能力充足率变化的原因说明: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保险业务及投资规模的扩大增加了最低资本要求。

第七部分、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公司根据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于2019年在董事会下设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来统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工作。于2020年3月在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下设立跨部门的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关联方识别维护、关联交易的管理、审查、批准和风险控制。于2020年7月完成对《陆家嘴国泰人寿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修订。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类型包括与关联方之间的保险业务类、资金运用类、利益转移类一般关联交易,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关联价格及条件公允,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侵害保险机构或保险消费者利益的情况。所有关联交易均按照监管要求进行报告及披露。

第八部分、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大信息

“以客户为中心”是我们永续经营的优先准则,为能夯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2021年1月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同时颁布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积极推动各条线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二、投诉管理信息

(一)年度投诉数量:

我公司2020年全系统受理客户投诉共计339件,其中银保监会系统转办投诉案件61件,涉及投诉人数247人。

(二)投诉业务类别:

2020年客户投诉反映的问题情况:

销售纠纷67.85%,保全纠纷12.09%,续收续保纠纷9.73%,理赔纠纷8.55%,其他服务纠纷1.77%。

(三)投诉地区分布:

2020年我公司分公司投诉情况:

2020年我公司投诉量排名前三为北京地区53件,占比15.63%;山东地区52件,占比15.34%;上海地区46件,占比13.69%。

(四)投诉业务渠道:

2020年我公司业务渠道投诉情况:

个险渠道174件,占比51.33%;多元经代渠道142件,占比41.89%;团险渠道22件,占比6.49%;银保渠道1件,占比0.29%。

三、其他信息

陆家嘴国泰人寿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通过科技赋能开启主动服务、智能服务时代。多项线上智能化服务,为客户提供需求咨询、保单管理、业务变更、理赔申请、年金领取、借款等各项保单服务,让客户足不出户享受服务便利。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客户服务体验是我们持续努力的目标,也是未来服务工作开展的优先重要考量。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