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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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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03版)

证券代码:601162 证券简称:天风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2号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1年4月27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光谷希尔顿酒店武汉厅以现场会议方式完成表决并形成会议决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4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4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号)。

表决结果:赞成【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八、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5号)。

表决结果:赞成【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九、审议通过《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反洗钱工作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风险控制指标监控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一级指标限额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七、审议通过《2020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八、审议通过《2020年度反洗钱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报酬总额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报酬总额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监事2020年度报酬总额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0年度报酬总额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非职工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名胡剑先生、余皓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十二、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简历

胡剑先生,曾担任江岸区园林局职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首席审计师、审计部副经理、法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现任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经理,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监事。

余皓先生,曾担任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ERP项目财务经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海外区域财务总监、中兴新能源汽车财务总监,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际电商财务总监。现任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拟任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1162 证券简称:天风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4号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将增加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及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执行,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的识别、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列报与披露等方面均有较大变化,统一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下承租人的会计处理,除符合条件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外,承租人须在初始计量时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后续计量时,对于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内计提折旧,评估减值情况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对于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计提利息费用。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成本或当期损益。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按照准则衔接规定,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对公司财务数据、经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以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62 证券简称:天风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5号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9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完成了配股发行股票工作,发行数量为1,485,967,280股,发行价格3.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49,482,208.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833,581.82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24,648,626.18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3月19日全部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2-00009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020年,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330,593,734.29元(包含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增值税进项税支出1,490,014.91元,以及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5,945,108.11元)。公司配股发行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合计人民币0元(含募集资金产生的活期利息收入及未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与本次配股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根据上述监管规定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于2020年3月签订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配售股份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0年配股发行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5,945,108.11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配股发行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0.00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配股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承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扩展相关业务,扩大公司业务规模,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实现。具体说明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承诺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配股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配股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配售股份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中信证券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投入的资金均包含公司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持续运营,无法单独核算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注2: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增值税进项税支出。

证券代码:601162 证券简称:天风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6号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开展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和中介服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也包括公司的关联方。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涉及自己公司事项的表决,该议案待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和审议,并出具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属于正常业务往来,能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的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同意公司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2020年,公司严格在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执行交易,交易公允且未对公司造成任何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见下表: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2020年公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结合本年度公司经营计划、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市场情况,公司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

(一)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

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包括: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由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出任本公司董事所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

截至2020年末,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42%的股份,注册地为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路32号B座5-9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3856亿元。经营范围为: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及投资;股权投资;物业管理;仓储、物流信息服务;物流实施服务方案咨询;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或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及其相关企业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包括: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由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出任本公司董事所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

截至2020年末,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持有公司10.20%的股份,注册地为武汉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666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3307亿元。经营范围为:药品研发;生物技术研发;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的研发、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对医药产业、医疗机构的投资;对医药产业、医疗机构的管理;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组织“三来一补”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包括: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任本公司董事所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

截至2020年末,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公司7.79%的股份,注册地为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大厦A座17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2834亿元。经营范围为: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委托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土地开发及整理;园区建设;风险投资业务;房地产开发业务;工程施工与设计;商贸(不含许可经营项目)、仓储(不含危化品)物流(不含道路运输)业务;对项目的评估、咨询和担保业务(融资性担保业务除外);国际技术、经济合作业务。

(四)其他关联企业

其他关联企业包括:

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关联自然人艾路明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艾路明先生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上述已列明的关联方除外);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家庭成员(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

4.本公司的联营企业: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三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帮创科技有限公司。

(五)关联自然人

关联自然人包括:

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艾路明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一)证券经纪业务:参照市场上同类服务佣金费率定价;

(二)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参照产品发行方统一的销售政策收取;

(三)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服务等投行业务:参照市场上同类服务费率定价;

(四)资产管理业务: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标准定价收取;

(五)投资咨询顾问业务:参照市场上同类服务费率定价;

(六)房屋租赁:参照市场价格收取租金;

(七)业务及管理费支出:参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

(二)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及监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除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保荐机构对天风证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62 证券简称:天风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7号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原《公司章程》中董事会人数进行修订,具体条款的修订详见附件。

以上《公司章程》的修订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本次《公司章程》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注:《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证券代码:601162 证券简称:天风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9号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期召开2021年度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吴建钢先生、戚耕耘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见附件)。

吴建钢先生、戚耕耘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吴建钢先生,曾担任上海亚洲商务投资咨询公司研究发展部职员,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监事、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裁。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戚耕耘先生,曾担任电子工业部第十研究所科员、成都联合期货交易所办公室主任,公司董事长助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职工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