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审议通过了本季度报告,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亲自出席董事12名。

1.3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陈震山,行长、财务负责人宋剑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章建夫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季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与指标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货币单位以人民币列示。

1.5 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下同。

2、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3、公司于2020年1月发行人民币7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永续债”)。2021年1月,公司按照票面利率4.10%计算,向全体债券持有者支付第一期利息人民币2.87亿元。在计算本报告披露的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公司考虑了相应的永续债利息。

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未年化处理。

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整体经营情况分析

2021年一季度,受益于疫情的有力管控,我国经济加快复苏,经济运行总体保持良好。期内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和金融监管要求,精心谋划实施“春耕行动”并取得积极成效,较好实现客户金融资产增长、融资投放、结构优化以及客户拓展目标,规模、效益与质量稳步提升,全年发展目标及新一轮五年战略规划实现良好开局。

(一)经营效益稳步提升:2021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7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15%,其中利息净收入53.8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08%,非利息净收入21.9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7%;实现减值损失前营业利润59.1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21%;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25.1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33%。

(二)业务规模稳健增长:报告期,公司加大融资投放力度并优化行业投向结构,存款吸收速度同比加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2,280.3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87.82亿元,增幅5.03%;其中贷款总额5,194.8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58.36亿元,增幅7.41%,贷款总额占资产总额比例42.30%,较上年末提升0.94个百分点;负债总额11,450.5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66.60亿元,增幅5.21%,其中存款总额7,351.4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71.23亿元,增幅5.32%,存款总额占负债总额比例64.20%,较上年末提升0.07个百分点。

(三)资产质量稳定向好:报告期,公司信用风险指标保持继续改善趋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良贷款率1.05%,较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比例0.49%,较上年末下降0.09个百分点。期内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8.5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23%,其中计提贷款减值损失27.5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69%;期末拨备覆盖率498.63%,较上年末提升29.09个百分点;拨贷比5.22%,较上年末提升0.20个百分点。

四、重要事项

4.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4.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启动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开发行工作,发行数量1.50亿张,募集资金150亿元。2021年4月23日,公司发行的150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债券代码“110079”。相关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8月28日、2020年10月9日、2020年10月29日、2021年2月24日、2021年3月25日、2021年4月21日公告。

4.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无。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不适用。

五、银行业务数据

5.1 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报告期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均未年化处理;

2、公司贷款包括票据贴现,其他存款包括财政性存款、开出汇票、信用卡存款、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

3、上表“贷款总额”“存款总额”及其明细项目均为不含息金额。

5.2 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按照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公司合并范围包括杭州银行和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并表、非并表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上表按照2012年6月7日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监会令2012年第1号)相关规定,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市场风险采用标准法、操作风险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计量方法保持一致,对资本充足率计算无影响。

5.3 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上表指标根据2015年4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1号)计算。

5.4 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上表各指标依据中国银保监会于2018年5月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计算。

5.5 其他监管财务指标

注:1、上表中同业拆借资金比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2007年发布的《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使用人民币口径计算;

2、上表中流动性比例依据中国银保监会于2018年5月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计算;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以非并表口径的资本净额计算。

5.6 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按贷款五级分类口径,公司后三类不良贷款总额为54.41亿元,较年初增加2.6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05%,较年初下降0.02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千元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章,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8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童咏静,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2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胡亮,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5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章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胡亮先生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童咏静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章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胡亮先生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童咏静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拟就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38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2万元),较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20万元,同比增长6.29%。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普华永道中天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并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相关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担任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1-020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4月27日在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5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参会董事12人,现场出席董事11名,Ian Park(严博)董事以视频连线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年战略规划(2021-2025)暨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考虑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和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为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为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拟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当年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70,027.8万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风险资产余额的1.5%差额计提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119,872.8万元;

3、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3.50元(含税)。以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公司普通股总股本5,930,200,432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75,570,151.20元(含税)。

4、经上述分配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推进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支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同时加强资本积累,不断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持续满足资本监管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六、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批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批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批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同意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管检查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主要股东履职履约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批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五、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公司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对本议案确定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项下的单笔交易进行审批,该额度可使用至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止。

表决结果:非关联董事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吴建民、章小华、徐云鹤、赵鹰、范卿午回避本议案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二级资本债券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议案》

同意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发行期限为不少于5年期,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二级资本。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在发行额度内视市场实际情况具体实施并办理本次二级资本债券发行过程中相关的所有事宜。本议案决议的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议案》

同意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的绿色金融债券,发行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规定的绿色产业项目,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环保、节能、污染防治等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的绿色项目,项目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清洁能源、绿色交通、可持续建筑、工业低碳改造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在发行额度内视市场实际情况具体实施并办理本次绿色金融债券发行过程中相关的所有事宜。本议案决议的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同意将2021年、2022年内公司资产证券化发行总额度提高至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期内该发行总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同时授权高级管理层可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全行资产负债管理需要,在各类资产证券化产品中互相调配及制订相应的发行计划,并确定各期资产证券化项目的中介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沈明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沈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沈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陈捷女士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的议案》

决定聘任陈捷女士为公司审计部总经理,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陈捷女士担任公司审计部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核准。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对亚运会、亚残运会专项捐赠进行确认的议案》

为支持杭州市举办亚运会、亚残运会,公司决定公益捐赠人民币100万元用于支持杭州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筹办、公益捐赠人民币900万元用于支持杭州2022年第4届亚残运会筹办。本次董事会会议对前述捐赠事项进行了确认。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拟召开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5月21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沈明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南京审计学院,本科学历,审计师职称。现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曾任苏州高新区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中心科员、苏州高新区财政局预算处处长、苏州高新区财政局副局长等职务。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1-021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4月26日至27日在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5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郭瑜监事长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亲自出席监事8名,股东监事缪新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股东监事柴洁丹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结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的要求以及平衡股东短期和中长期利益等因素制定的,且制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督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年战略规划(2021-2025)暨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管检查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1-025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1日

至2021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以下报告:

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2、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结果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已和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进行披露。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后续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8、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江干区财政局、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苏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的,现场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登记资料的原件。

(二)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5月19日(星期三)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27楼

(四)会议现场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前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前,在会议现场签到处提供本条规定的登记文件办理登记手续,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27楼

邮政编码:310003

联 系 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253058、85151339

传 真:0571-85151339

(二) 出席会议现场的人员需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出示能够表明其身份的相关证明文件,验证入场。

(三) 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法人股东

委托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注册号:

个人股东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1-022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4月27日,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非关联董事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建民、章小华、徐云鹤、赵鹰、范卿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江干区财政局、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苏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1、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对公司2021年度与部分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3、同意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吴建民、章小华、徐云鹤、赵鹰、范卿午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1、公司预计的部分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2、公司部分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吴建民、章小华、徐云鹤、赵鹰、范卿午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3、同意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注:1、上表中“一”表示2020年度该企业非本公司之关联方;“/”表示2020年度该企业未与本公司发生授信类关联交易,或2021年度本公司未给予该企业预计授信额度。

2、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对关联方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公司高级管理层可根据市场情况调剂使用集团授信总量额度内各成员公司之间的授信额度。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情况介绍》。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属于商业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基于与相关关联方原有的合作基础,以及对关联方业务发展的合理预期,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求,不存在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情况介绍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上接5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