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度母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178,671,149.84元,净利润为139,760,545.4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13,976,054.54元,扣除2020年6月实施2019年度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4.50元(含税)计315,000,000元(含税),2020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34,746,343.54元。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0年末总股本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15,5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的利润滚存至2021年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染料、染料中间体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拥有分散染料产能7万吨,活性染料产能1.5万吨,其他染料1万吨,H酸产能2万吨,硫酸产能33万吨,涂料产能6000吨,聚氨酯海绵6000吨。

公司建立了对供应商的比价招标机制,由供应部负责原辅料的采购,并协同质检中心、仓库等相关部门做好供应商监控,保证所采购的原材料物资适质、适量、适时、适价。同时与部分重要原材料的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公司生产采用以销定产和常规产品备货相结合方式。公司销售由销售部统一负责公司产品营销与市场推广,目前已在全国所有印染产业集中区域设立了多个销售网点,直接面向各地印染企业客户,保持与最终客户的近距离和快捷的沟通。

随着世界纺织工业及印染行业的不断发展,全球染料工业保持了平稳的增长趋势,中国和印度已逐渐成为世界染料的主要生产基地。经过多年市场竞争和整合,我国染料生产的集中度在不断提高,我国染料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浙江、江苏、山东等地,其中,浙江省是目前我国乃至世界上最大的染料生产基地。

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球经济带来了重大影响。受疫情影响,全球供应链多环节受阻国际贸易和投资更是遭受重创,全球不同经济领域都遭受了下行的风险。公司主营的染料产品,下游市场也出现负增长,国内染料行业发展一波三折,但经受住了考验,在疫情的严重冲击下行业实现了较快复苏。2020年底,下游印染企业产能利用率已经基本恢复至2019年同期水平。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8.32亿元,同比降低30.4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1亿元,同比降低46.94%。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54.1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0.59%;负债总额9.1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16.89%,比上年末增加了1.26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总额为45.03亿元,比上年末降低2.07%。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1年4月27日三届十六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华江东公司)、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吉华公司)、杭州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华进出口公司)、杭州创丽聚氨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丽聚氨酯公司)、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华材料公司)、杭州萧山吉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华科技公司)、滨海润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润华公司)、江苏吉华医药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华医药公司)及江苏康倍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倍得公司)共9家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之说明。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2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换届选举。公司已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叶青先生、王齐兵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行使监事权利,履行监事义务。

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张叶青

男,1988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器工程师,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副经理,现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王齐兵

男,1987年7月出生,硕士,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2月至2015年1月,任杭州杭新印花整理有限公司棉纱车间副主任。2015年4月至2015年10月,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应用服务部技术员。2015年10月至2018年2月,任杭州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综合科科长。2018年2月至今,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销售部副经理。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6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7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五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五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单波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度母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178,671,149.84元,净利润为139,760,545.4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13,976,054.54元,扣除2020年6月实施2019年度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4.50元(含税)计315,000,000元(含税),2020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34,746,343.54元。

为向股东提供充分合理的投资回报,结合公司目前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并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股东未来与既得利益综合权衡出发,拟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0年末总股本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15,500,000元(含税),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0.10%,剩余未分配的利润滚存至2021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合同内容公允,定价机制遵循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在此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的募集资金,以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1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6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15,5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度母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178,671,149.84元,净利润为139,760,545.4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13,976,054.54元,扣除2020年6月实施2019年度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4.50元(含税)计315,000,000元(含税),2020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34,746,343.54元。

为向股东提供充分合理的投资回报,结合公司目前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并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股东未来与既得利益综合权衡出发,拟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0年末总股本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15,500,000元(含税),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0.10%,剩余未分配的利润滚存至2021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 年4 月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 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所处成长期的发展阶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提升股票流动性以及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有关规定,符合上交所及证监会提出的有关现金分红文件的精神,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总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所处的实际发展阶段以及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 年4 月2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有关规定,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总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所处的实际发展阶段以及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4 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3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500万元,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在召开此次董事会前,已将《关于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给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对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熟悉资料和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的,并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有利于保证公司稳定发展,关联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市场价格协议协商确定的,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合同内容公允,定价机制遵循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800万元。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3,852.61万元,与预计金额相比,差额为52.61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额的0.01%。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江热电”),2008年1月2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许钦宝,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蒸汽、灰渣综合利用、热电技术服务。

关联关系:临江热电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三、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市场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采购的蒸汽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将《关于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给了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前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对于本公司2021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熟悉资料和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2021年度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的,并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有利于保证公司稳定发展,关联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市场价格协议协商确定的,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合同内容公允,定价机制遵循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吉华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吉华集团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1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名单波先生、周海军先生、胡兴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对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上述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三年。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单 波

男,198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杭州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组组长、公司销售部经理,现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市场总监。

2、周海军

男,1976年4月出生,专科学历。1999-2001年任吉华集团三分厂车间班组长;2002年任吉华集团活性车间主任;2003-2005年任职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活性车间;2005至今任职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现任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3、胡兴旭

男,1978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浙江联众卫生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技术人员、杭州优时软件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现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企管中心副主任、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4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

● 本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参股子公司之提供担保总额度为999,000,000.00元,下属子公司对本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674,000,000.00元。

●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各子公司经营需要,以及尽量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核定的担保额度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杭州创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2、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

4、杭州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5、杭州萧山吉华科技有限公司

6、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对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1亿元,其余担保额度为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在2021年的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担保期限是指银行贷款发生之日起计算,在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前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具体的担保合同等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对外担保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法担保。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本次对外担保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法担保。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20年末公司担保总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2%,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吉华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吉华集团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5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辉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度母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178,671,149.84元,净利润为139,760,545.4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13,976,054.54元,扣除2020年6月实施2019年度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4.50元(含税)计315,000,000元(含税),2020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34,746,343.54元。

为向股东提供充分合理的投资回报,结合公司目前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并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股东未来与既得利益综合权衡出发,拟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0年末总股本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15,500,000元(含税),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0.10%,剩余未分配的利润滚存至2021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邵伯金、邵辉、杨泉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除董事长、副董事长外)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邵伯金、邵辉、杨泉明、周火良、殷健、徐建初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邵伯金、邵辉、杨泉明、周火良、殷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邵伯金、杨泉明、邵辉、周火良、殷健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徐勤玲、来兴扬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邵伯金、杨泉明、邵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拟定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021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6,900万元的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0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一一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是由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租赁》,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内容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吉华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吉华集团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2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 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 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 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上述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拟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110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1、本公司董事会辖下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天健的职业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公司情况,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聘任天健作为本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工作认真负责、作风严谨务实,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好地履行了责任与义务。因此,同意我们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4、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核,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天健为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决策程序合法,支付的报酬水平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四、备查文件

1、吉华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吉华集团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8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同业存款、票据、同业理财、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天天理财、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公司及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同业存款、票据、同业理财、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天天理财、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

3、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

4、投资期限

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公司代码:603980 公司简称:吉华集团

(下转5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