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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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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13版)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6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同方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同方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同方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合同资产、存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商誉等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在充分参考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的基础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76,491.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情况说明

1.坏账减值准备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3)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2)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一一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2020年度,公司计提坏账减值准备45,473.65万元,主要为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等。

单位: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020年度,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度公司确认存货跌价准备14,168.05万元。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2020 年度,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下属参股公司中国医疗网络有限公司、新疆芳香庄园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因业绩亏损,出现减值迹象,公司对其分别计提了长期股权投资减值7,532.23万元和4,131.86万元。

4.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合计为2,512.47万元。

5.商誉减值准备

2020 年度,公司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对因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存在估值下调情形的同方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同方洁净技术有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 合计2,673.3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2020年度公司共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76,491.55万元,对2020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76,491.55万元。

四、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有关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当前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8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同方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同方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同方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其审计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其审计费用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具体如下: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年报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2020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报酬合计为220万元。2021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原则上与2020年度相同。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认为其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相关要求。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协助公司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内控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师及内控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经过综合评估和审慎研究,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其审计费用的议案》,认为其资料基本详实,有助于董事会作出理性、科学的决策,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其审计费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4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同方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同方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同方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快推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见下表: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0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同方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同方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同方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以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比例较小,均系因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而发生,不存在对大股东或其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黄敏刚先生、温新利先生、王子瑞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王化成先生、侯志勤女士、孙汉虹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上述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日常经营。

2、上述交易内容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发现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也进行了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调整后,公司2020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汇总情况如下:

注:上述合计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总金额未超出预计发生额总金额。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2021年度,预计公司主要存在与中核集团及其所属单位和其他关联方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具体预计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于对关联方认定情况的说明

1、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为公司之关联方

目前,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资本”)直接持有公司21%的股权,系公司控股股东,其为中核集团全资子公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为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中核集团、中核资本及其附属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

2、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目前,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直接持有公司4.75%的股权,通过其下属控股公司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35%股权,共计持有公司7.10%股权,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及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3、因关联自然人兼任或控制形成的关联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0.1.3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还存在因中核集团、中核资本董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兼职或控制而形成的关联方。

4、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子公司之持股10%以上的股东为公司关联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1年3月8日正式发布的《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中将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增补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的规定,公司将各级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中持有10%以上股份的单位和个人列为关联方。

5、过去12个月内,曾经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介绍

1、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1号

法定代表人:余剑锋

注册资本:5,9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6月29日

经营范围: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专营;核军用产品、核电、同位素、核仪器设备的生产、销售;核设施建设、经营;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处置;铀矿勘查、开采、冶炼;核能、风能、太阳能、水能、地热、核技术及相关领域的科研、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国防、核军工、核电站、工业与民用工程(包括石油化工、能源、冶金、交通、电力、环保)的施工、总承包;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建筑机械、建筑构件的研制、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承包境外核工业工程、境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化工材料、电子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有色金属、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力供应、售电;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医疗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医疗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核集团通过中核资本间接持有公司21%的股权,共计持有公司21%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中核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中核资本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2、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

法定代表人:温新利

注册资本:70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7月29日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核资本系中核集团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核资本直接持有公司21%的股权,共计持有公司21%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中核资本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中核集团、中核资本和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主要为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业务,包括销售和购买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以及与中核集团相关单位的联合开发项目等。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有国家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进行;

2、没有政府定价的,按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执行;

3、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通过在成本核算加税费的基础上双方协商来确定。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业务发生时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本公司的独立经营不受影响。

四、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基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产生。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经审查,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定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机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均予以认可,并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届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认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中核集团及其所属单位发生的日常交易多系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业务,主要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相互利用各自的资源和市场,充分发挥优势,共享资源。相关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比例较小,均系因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而发生,交易内容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定价具有公允性,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其关联方输送利益事宜,不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1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同方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同方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同方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开展15亿元额度融资租赁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述: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控制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改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拟与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15亿元,上述额度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其中单笔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金额及年限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 鉴于中核租赁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资本”)的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及的交易金额已累计超过3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控制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拟与中核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自有生产设备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的售后回租业务及设备采购的直接租赁业务等,合作金额不超过15亿元,上述额度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其中单笔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金额及年限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2、截至目前,中核资本直接持有公司21%的股权,系公司控股股东,其为中核集团全资子公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中核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

鉴于中核租赁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核资本的控股股东中核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中核租赁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4、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与中核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及的交易金额已累计超过3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潘炳超

注册资本:324,752.6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251号一幢一层1020室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14R61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

控股股东:中核资本直接持股48.73%,其他股东均为中核集团成员单位,实控人为中核集团。

2、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核租赁公司总资产233.45亿元,净资产34.57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96亿元,净利润1.18亿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鉴于中核租赁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核资本均为中核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拟与中核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自有生产设备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的售后回租业务及设备采购的直接租赁业务等;

2、本次与中核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15亿元,上述额度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单笔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金额及年限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由公司与中核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并参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协商确定租赁利率及手续费率。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有效盘活公司资产,为公司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该项业务开展不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其风险可控。

六、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本次与中核租赁公司的交易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中核租赁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核资本的控股股东中核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审查,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定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机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本次与中核租赁公司的交易涉及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均予以认可,并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届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就公司向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

通过对本次议案的初步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系为了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与经营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向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加快资金周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本次交易内容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发现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向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关于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3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同方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同方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同方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公司在2021年为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债务融资提供担保,包括:同意在公司预计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的情况下,2021年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根据公司实际需求,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议案之日止,在经审批授权的为下属子公司(含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为子公司存续和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担保项下的融资机构选择及融资期限设定等),并签署所需文件。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合人民币95.88亿元(如无特别说明,本议案以下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较2019年底(96.66亿元)减少0.78亿元,占公司2020年底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60%。2020年底担保余额中均为面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经营或并购用途的债务融资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本次预计担保无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至2020年底,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合人民币95.88亿元,全部为面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经营或并购用途的债务融资担保,约占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60.86亿元的60%。2020年底担保余额较2019年底公司对外担保余额96.66亿元(占2019年底净资产163.12亿元的59%)减少约0.78亿元。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公司预计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的情况下,2021年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按照经批准的担保计划执行具体担保事项,包括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存续和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担保项下的融资机构选择及融资期限设定等,并签署所需文件,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议案之日止。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二、2020年度担保发生额情况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控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0年为下属控参股子公司发生的债务融资提供担保;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按照经批准的担保计划执行具体担保事项,包括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存续和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担保项下的融资机构选择及融资期限设定等,并签署所需文件,授权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议案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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