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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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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35版)

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完备,充分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且综合分析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状况、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等因素,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2021年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七、《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本议案的关联交易事项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属于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十、《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全体监事与本议案均有重大利害关系,监事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二、《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信永中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8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3,721,039.16元,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50,972,484.61元。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长远、健康发展、为广大股东持续创造价值的基础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具体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元(含税)。截至2021年4月17日,公司总股本为123,110,000股,以该股本为基数计算,公司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73,866,000元(含税),占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31%。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以公司总股本123,110,000股为基数计算,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72,354,000股(最终股份数以股份登记机构的数据为准)。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 发展阶段、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明显不合理情形,不存在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完备,充分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且综合分析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状况、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等因素,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会相应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9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遵循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以上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德志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是必要的、有利的,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以及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与相关交易方的交易是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及市场定价原则进行的定价,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3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关联交易的情况

2020年,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2021年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公司预计2021年将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重庆工程学院

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办事处白鹤林16号

法定代表人:王万均

注册资本:人民币1.858091万元

经营范围:本科教育,科学研究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德志先生有重大影响(间接持股49%)的单位。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重庆工程学院的校园建设是由第三方施工单位承建,公司向第三方承建单位供应商品混凝土,项目建设方重庆工程学院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第三方施工单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双方定价依据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原则。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

公司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提供服务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账的风险。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遵循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以上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0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银行授信的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2021年经营计划及资金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拟合作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银行: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开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链接贷、国内买方保理、商票保贴、商票贴现、信用证、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抵押贷款等,具体授信品种根据银行产品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审批融资具体事项及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授信的法律文书, 办理有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需求,促进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5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情况

■■

三、其他事项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不变。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公司授权管理层尽快办理《公司章程》的相关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6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文件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8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节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13、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德志、张理兰、杨勇、谢涛、喻建中、李禄静、杨永红、杨翔、彭志勇、江洪波、张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应按照下列方式准备相应材料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原件。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 1)、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1年5月17日下午15:30前送达,书面信函或邮件登记需提供股东姓名、股票账户、有效联系地址、有效联系电话,并附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书面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书面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登记时间: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于2021年5月17日16:00前的工作日时间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南湖路306号。

六、其他事项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会议联系电话:023-66241528

3、电子信箱:security@cqsifang.com

4、联系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南湖路306号。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