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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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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ST科陆 公告编号:2021018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饶陆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晓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崔亮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科目:

单位:元人民币

利润表科目:

单位:元人民币

现金流量科目:

单位:元人民币

变动说明: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同比增加3,859.10万元,主要系本期采购支付减少。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同比减少9,313.15万元,主要系本期光明智慧能源产业园基建投入增加。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同比增加3,167.79万元,主要系融资规模同比下降,财务费用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已公告的日常经营合同截止报告期末进展情况

(1)公司在NepalElectricityAuthority尼泊尔国家电力局招标采购活动中,与广西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中标Design,Supply,InstallationandCommissioningofGasInsulated220kVBarhabiseSubstation巴哈必色220kV变电站设计、供货、安装、调试总包项目,中标总金额约8,000万元人民币。截止报告期末,已完成大部分设计工作,主要设备已签订采购合同,部分设备如变压器、互感器等已发货,其他设备正有序安排采购中,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整个项目工期存在滞后。

(2)公司在KENYAPOWER&LIGHTINGCOMPANYLIMITED(肯尼亚照明与电力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活动中,中标“KP1/6E.1/PT/1/17/A01-LOTF&KP1/6E.1/PT/1/17/A01-LOTGLastMile二期项目预付费电表及电表配件采购招标”项目,中标总金额约1,515万美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3)2018年9月,公司收到了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顺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恒达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深圳巴士集团出租车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标段三)项目的中标人,中标金额约为人民币15,95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4)2018年10月,公司收到国网湖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发来的《成交通知书》,确定公司为长沙电池储能站一期示范工程电池、智辅系统、预制舱成套设备租赁项目长沙延农储能电站项目标包的成交人,成交金额约3,450万元。公司实际签订的合同总额为4,515万元,截止报告期末,4,063万元合同已交货并网,公司按照约定收取租金。

(5)2019年3月,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公告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电能表、计量表箱、低压集抄等营销类设备框架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司为上述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中标金额约人民币15,023.31万元。2019年5月,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6)2019年6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在其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公告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根据公示内容,公司为上述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中标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25,463.94万元。2019年6月,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7)2019年9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公告了“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中标公告”,公司为中标人,预计中标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049.79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8)2019年10月,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公告了“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9-2020年10kVSF6全绝缘断路器柜自动化成套设备、10kV真空断路器柜(移开式)自动化成套设备框架招标中标结果公告”,公司控股孙公司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为上述招标项目的中标人,中标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8,677.95万元。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实际签订的合同总额为16,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9)2019年11月15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在其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公告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电能表(含用电信息采集)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根据公示内容,公司为上述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预计中标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2,738.88万元。2019年11月,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10)2019年12月30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其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公告了“南方电网公司2019年计量产品(电能表)第二批框架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根据公示内容,公司为上述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预计中标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1,056.53万元。2020年1月,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11)2020年5月22日,公司收到北京京能招标集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公司为“珠海市钰海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电化学储能辅助调频系统”项目的中标人,中标金额约为人民币4,3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已签订正式合同,尚未开始交付。

(12)2020年5月28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在其电子商务平台公告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营销项目2020年第一次电能表(含用电信息采集)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司为上述招标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预计中标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4,323.09万元。2020年6月,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13)2020年6月4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公告了“南方电网公司2020年计量产品第一批框架招标项目结果公示”,公司为上述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预计中标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1,520.99万元。2020年6月,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14)2020年6月29日,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发布了“云南省级电能计量检定中心设备及实验室环境项目采购中标结果公告”,公司为上述招标项目的中标人,中标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5,317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15)2020年11月2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在其电子商务平台公告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营销项目2020年第二次电能表(含用电信息采集)招标采购中标公告”,公司为上述招标项目的中标人,中标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22,027.83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16)2020年11月10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发布了“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0-2022年交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机等电动汽车充电装置框架招标结果公告”,公司为上述招标项目的中标人,中标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5,2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17)2020年11月24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公告了“南方电网公司2020年计量产品第二批框架招标项目结果公示”,公司为上述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预中标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8,095.72万元。2020年12月,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2、控股股东持股相关情况

因债务违约,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341,685,208股股份于2020年6月30日起被司法冻结,占公司股份总数1,408,349,147股的24.26%,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因债务违约,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35,509,816股股份于2020年8月10日起被轮候冻结,占公司股份总数1,408,349,147股的2.52%,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因债务违约,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341,685,208股股份于2020年9月14日起被轮候冻结,占公司股份总数1,408,349,147股的24.26%,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

因债务违约,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14,399,460股股份于2020年10月14日起被轮候冻结,占公司股份总数1,408,349,147股的1.02%,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3)。

因债务纠纷,饶陆华先生被万向信托股份公司起诉,一审已判决饶陆华向原告万向信托股份公司支付回购价款108,882.32万元,违约金21,892.49万元等,如饶陆华未能履行相关付款义务,万向信托股份公司有权对饶陆华持有并提供质押的205,523,474股科陆电子(证券代码:002121)股票折价或就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7月24日、2021年1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关于公司股东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因债务纠纷,饶陆华先生被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一审已判决饶陆华向原告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融资本金6,710万元及相关利息等,如饶陆华未能履行相关付款义务,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对饶陆华提供质押的1,837万股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121)的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判决确定的债权款项内优先受偿,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8月28日、2020年12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关于公司股东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

因债务纠纷,饶陆华先生被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原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饶陆华已和解,约定饶陆华分期向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偿付本金及相关利息,如饶陆华未能履行相关付款义务,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以拍卖、变卖饶陆华质押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计5,130万股股票(证券代码:002121)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9月19日、2021年1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关于公司股东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3、关于诉讼有关事项

因与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存在委托贷款合同纠纷,分宜县城西工业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宜支行向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相关起诉材料。在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公司与原告分宜县城西工业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宜支行达成诉前和解,各方就公司履行连带担保责任代偿借款本金和逾期利息有关事宜签订了《担保代偿协议书》,约定由公司分期代偿支付本金24,300万元及逾期利息3,732.7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4)、《关于诉讼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15)。

4、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3,728.89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后的营业收入为333,289.22万元,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533.4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1,976.51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43,225.52万元。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相关规定对照,公司认为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饶陆华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ST科陆 公告编号:202102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以能源的发、配、用、储产品业务为核心,集自主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为一体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综合能源服务商,在报告期内主要从事智能电网、新能源及综合能源服务三大业务。

1、智能电网业务

智能电网板块业务是公司的核心基础,核心技术是高精度量测技术、电力系统保护控制技术和一二次融合技术,是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的主流供应商,为智能电网建设提供产品服务和系统解决方案。主要包括标准仪器仪表、智能电表和智能配电网一二次产品和设备。

A、标准仪器仪表。包括高精度交直流电力测量、计量检定用标准仪表和标准源,主要用于电网各级计量院和自动化检表线,为智能电表和电动汽车充电桩提供检定服务;

B、智能电表。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和海外智能电网建设用各种标准的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装置,提供AMI解决方案。

C、智能配电网一二次设备。为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智能配电网建设提供一二次融合柱上开关、一二次融合环网箱、智能配电终端、故障指示器、柱上开关、环网箱、配电变压器和高低压配电柜。

公司紧跟国网和南网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开展产品研发,基于分布式边缘计算、物联网技术、操作系统、容器技术等,以及“硬件平台化、业务APP化”设计理念实现电网“数据全采集、状态全感知、业务全穿透”,为国网和南网公司提供智能产品及业务系统解决方案。

2、新能源业务

新能源业务是公司目前大力拓展的业务,主要包括储能业务、新能源汽车充电及运营业务。

(1)储能业务

公司储能主要业务包括6大应用场景:火电厂联合调频、新能源配套储能、电网侧调峰、用户侧填谷套利、无电地区微电网、动力电池梯次利用。

公司储能主要产品包括能量型储能系统、功率型储能系统、室内型储能系统、室外分布式储能系统、移动储能系统、5G通讯基站后备电源、储能双向变流器、光储一体变流器、中压变流系统、BMS电池管理系统、EMS能量管理系统及定制型储能系统。

(2)新能源汽车充电及运营业务

新能源汽车充电及运营业务涵盖全系列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自主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可以提供基于公交场站、的士码头、物流园区、商业地产等全场景下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站的综合解决方案。包括:

A、集中场站式公共充电解决方案

B、住宅区及商业区充电解决方案

C、分布式充电公共充电解决方案

同时,公司基于云架构构建的充电运营平台,通过自主研发充电云平台,向上对接政府监管平台、横向完成互联互通操作,向下兼容停车,广告媒体等应用场景,完善的C端和B端应用为新能源汽车企业生产商、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充电运营企业、新能源汽车运营商、新能源汽车个人用户等提供智能高效的运营管理服务。

3、综合能源服务

通过综合能源(电、冷、热、气)为客户提供综合服务(节能、储能、多能互补、能源保障、能源增值等)。主要是以电网为依托,以电力供应为基础,面向用户电、冷、热、气等差异化的能源需求,依靠区域配电网、供热(冷)网和天然气网,采用现代科技及互联网技术,为用户提供能源供给,节能和能效监测,涵盖设计、施工、设备供应、设备运维和工程服务及能源信息化增值等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参照披露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出具了《关于下调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和“17科陆01”信用等级的公告》,决定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下调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负面,将“17科陆01”信用等级由AA下调为AA-。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出具了《关于下调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的公告》,决定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下调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负面,将“19科陆01”信用等级维持为AAA。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出具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19科陆01”、“20科陆01”信用等级均维持为AAA,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负面。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面对疫情冲击及国内外经营环境变化,公司聚焦智能电网、新能源领域主业,积极开拓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驱动,积极开拓市场,优化内部管理,提质增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2020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333,728.89万元,同比增长4.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33.40万元,同比增长107.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976.51万元,同比增长82.05%。

报告期主要工作回顾:

1、精研市场、深耕主营业务,推动公司做大做强

(1)智能电网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国家电网“三型两网”建设和南方电网“数字电网”转型,聚焦电网公司在配网侧、用户侧领域产品及解决方案的需求,利用“云大物移智链”新一代技术,配合电网公司完善数字电网基础设施升级、提高全息感知泛在物联能力为主线,大力拓展数字电网场景下的智能配用电新产品及相关解决方案。

2020年,国网智能电表和用电信息采集产品集中招标需求持续增长,公司在国网2020年进行的两次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招标中,合计中标金额约3.64亿元;在南网公司2020年进行的两次电能表和用电信息采集类产品框架招标中,合计中标金额约1.96亿元,较2019年有较大提升。

在国家电网及南方电网新一代智能电表及用电信息采集智能终端方面,公司积极交流并深入参与电网公司的标准制订,同时进行了大量前瞻性研发及技术储备,在“多芯模组”化技术基于全新的物联网架构、自主研发的边缘计算系统、稳定可靠的高速双向通信、非介入式负荷辨识等领域具备了先进的自主核心技术。在新一代智能融合终端方面,公司基于“国网芯”和“南网芯”开发了模块化、标准化、高安全性、功能可扩展的各个环节的产品并提供了智能配用电物联网整体解决方案,自主创新开发了动态拓扑识别、用电安全管理、线损精益化管理、电能质量优化治理、有序充电管理等APP的高级应用,获得电科院等相关权威部门的认证。

在智能配电领域,公司深度参与国网、南网的一二次融合及深度融合的标准制定,参与一二次融合环网箱等产品的标准化制定,紧跟电网公司重点工作及技术路线,研发新一代深度融合及标准配电自动化终端及一二次融合智能配电产品,打造创新的智能配用电整体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包含智能网关、低压回路测控终端、智能断路器在内的全体系全覆盖的智能台区解决方案及产品,实现了对各级低压开关、智能电表、无功补偿、配电站房环境监控等各类低压设备的全景感知与智能管控,支撑精确到户的低压故障研判抢修等场景应用。公司首次中标湖南电网公司物联网感知终端、南方电网基于智能配用电V3.0的低压回路测控终端等新产品,中标江苏电力公司第三批协议库存融合终端。公司在2020年国网配网设备协议库存招标中,中标四川、湖南、内蒙等省公司配网协议库存的一二次融合设备,连续三年中标广东电网公司自动化成套柜框架招标,中标贵州电网公司2020-2021年柱上断路器自动化成套设备。

此外,公司致力于打造高精度的智能检测设备,在多个领域保持国内领先。公司开发出国内第一台0.02级高精度交流标准表,在直流领域的0.01级标准表和0.01级直流检定装置一直处在国内最高等级,单、三相谐波标准表的部分测试指标已经达到0.01级,是国内较为先进的产品;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各省公司基于IR46新一代电能计量检定技术升级改造过程中,公司综合实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在充电桩检测领域,公司于2011年推出国内第一台充电桩检测装置后,一直保持着技术领先。报告期内,公司陆续推出充电桩检定系统、谐波标准表、谐波功率源、多芯表检测装置、能源控制器检测装置、融合终端检测装置、端子排测温装置等系列新产品,得到客户广泛认可。

海外市场方面,尽管报告期内海外新冠疫情较严重,公司也积极应对,尤其在疫情初期采用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与客户紧密互动,化被动为主动。疫情逐渐明朗后,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开展以渠道为中心,行业攻坚的销售策略,深入一线,抓住积压需求释放的机会,积极获取关键市场订单,克服疫情影响。

(2)储能业务

公司自2009年涉足储能领域,是国内最早进入储能行业的企业之一,行业经验丰富,已布局和运营多个标杆项目。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国内外储能领域的应用,持续加强技术研发、成本管控和品牌服务价值,实现了从产品销售、项目建设向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的转变,运行项目放电量已累计超过100GWh,继续保持在储能行业的先发优势。公司目前是国内火电联合调频运营收益最高的集成商和运营商,其中,公司投资运营的海丰30MW储能辅助调频项目荣获国家能源局首批科技创新(储能)试点示范项目、2020年度中国储能产业最佳示范项目奖。

报告期内,公司在海外储能市场持续发力,稳固并加强美洲、欧洲及非洲市场的布局,累计签单逾150MWh。其中,储能系统全年在美国出货量约100MWh。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储能业务已涉及北美洲、非洲、南美洲、亚洲及大洋洲。

(3)新能源汽车充电及运营业务

2020年,公司结合地产行业停车场配套充电桩的需求特点,研发出低成本、高智能,且具备负荷可控特点的充电桩产品,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持续进入全国及地方知名品牌开发商战略采购供应商名录,其中,万科集采项目先后在贵州、广东、湖北等省份落地,并逐渐拓展至全国。报告期内,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公司在公交行业累计合作客户超过100家。公司成功中标广东交投高速路服务区项目,为2021年其它高速路市场的业务拓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受益于新能源乘用车在第二季度的强劲增长,公司配套的随车桩业绩也有大幅增长,其中,小鹏汽车单一客户累计签单数量近万台。电网市场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0-2022年交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机等电动汽车充电装置框架招标采购中,中标5200万元,并先后与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河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为后续开拓电网业务打下了良好基础。截至2020年12月末,公司充电云平台接入量总桩数位居全国第7位,总功率位居全国第5位,充电量位居全国第3位,在实现接入规模稳步增长的同时,始终保持了较高的单桩使用率。

(4)综合能源服务业务

公司依托在智能电网和新能源产业链方面的优势,整合能效诊断、节能改造、用能监测、分布式新能源发电、冷热电三联供、储能、云平台、变配电自动化等产品和技术,积极开展综合能源服务业务,从供能、配电、储能、用能到运维,从前端咨询到方案整合,提供全生命周期产品及服务一揽子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突破了“5G+智慧城市多功能智慧杆”智能电源环境关键技术,推出了集智慧杆直流供电、法定电能计量计费、充电桩、储能、能效管理于一体的系统解决方案,把公司的技术优势快速转化成产品优势,解决行业发展的技术痛点。公司采用咨询+PC模式,从10kV高压电极锅炉、蓄热水罐及配套供热管网工程到110KV变电站内设备到配电网网络设备,为兰州新区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提供源端咨询、负荷测算、电力能源建设咨询、暖通设备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和系统的安装、调试与运维等一站式交钥匙工程。依托公司自主研发的智慧运维管理平台,可实现电力监控、设备健康管理、移动管理、能效管理的一体管控,为用户提供增值服务。

2、开展精细化管理,优化组织架构与绩效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开展精细化运营管理,对各项费用支出进行有效管控,期间费用同比下降;通过工艺改进、技术革新等方式提升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从提升组织能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推进公司组织结构的优化,建立以公司战略为牵引、以关键业绩为导向的绩效管理体系,强调干部“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激发公司发展内生动力。

3、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风险防控意识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及管理制度体系,加强风险排查;对子公司印鉴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子公司财务监管和印鉴管理;制定和优化内控流程,强化内部审计监督职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此外,公司积极组织董监高及中高层管理人员参加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有关人员的风险意识及履职能力。

4、加大对非主业资产、风险资产的处置力度,推动资产盘活变现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龙岗工业园资产及成都科陆洲股权转让的交割,推动剩余光伏电站项目处置相关工作,加速资产变现及资金回笼,将资源投入到核心业务中。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2020年度报告第十二节附注五。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注:公司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收入准则,将原销售费用中运输费计入营业成本,该运输费是公司为履行合同,在商品控制权转移之前发生的与实现销售相关的履约成本。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5户,减少19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2020年度报告第十二节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饶陆华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ST科陆 公告编号:2021019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3441号)确认,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7,744,203.6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51,427,452.09元,可供母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63,683,248.48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相关规定如下:“现金分配的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如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应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020年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044,622,646.67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763,683,248.48元,未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ST科陆 公告编号:2021023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鸿陆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商品;向关联方深圳市科中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驿站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省车电广北新能源有限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向关联方深圳市华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鹏融创业财富管理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科中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陆技术有限公司、南昌市景中光电有限公司、海豚大数据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服务;接受关联方深圳市科中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服务;均属日常经营活动。预计2021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为2,163万元人民币。2020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为1,282.72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饶陆华先生、王道海先生、蔡赟东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饶陆华先生、桂国才先生、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应当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含下属控股/全资子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深圳市鸿陆技术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鄢玉云,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射频识别系统及产品、物联网系统及产品、电子通讯设备、自动识别产品、仪器仪表、其他通用仪器、电子设备、电力电气设备、高低压电气成套设备、自动化设备、充电设备、电能计量箱及相关配件、封印、施封锁、计算机软硬件及系统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集成电路、能源服务技术的设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电力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电力设备在线监测系统、视频系统、变电站智能辅助系统、安防系统开发;智能电网系统集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电力工具、机电产品、电力设备、金属制品、塑料制品、安全防护器具、防坠落装置、标识系统的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安全工具器、五金器具、液压工具、水暖器材、劳保用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射频识别系统及产品、物联网系统及产品、电子通讯设备、自动识别产品、手持抄表器、手持终端(PDA)、用户交互终端、缴费终端及系统、缴费POS机及系统、封印的生产制造;电力系统设备生产、安装;金属制品销售、安装及技术维护;通信器材及设备安装;自动化控制工程的设计、安装、技术维护;仪器仪表生产、研发、销售、安装。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科技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A座17层。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022.30万元,净资产为8,361.59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071.35万元,净利润为105.59万元(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饶陆华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深圳市鸿陆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深圳市科中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饶亦然,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软件系统的设计、研发、销售与相关技术服务;计算机硬件、节能设备、机电设备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节能工程、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节能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充电桩、储能设备的销售(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宝深路科陆大厦A座13层1304室。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48.37万元,净资产为39.62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61.90万元,净利润为-189.68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饶陆华先生的子女为深圳市科中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上海驿站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沈璐璐,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从事能源技术、电子产品技术、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充电桩设施的安装、维护,汽车、汽车零部件、新能源汽车电池(除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汽车、新能源汽车电池、机械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停车场管理,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供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曹安公路4801号610室。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786.54万元,净资产为882.59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357.04万元,净利润为-691.94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上海驿站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副总裁桂国才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上海驿站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贵州省车电广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柏含,注册资本 5000万元,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制造、充电服务;充电设施的开发、设计、安装、管理;新能源项目投资(利用自有资金投资,不含投融资理财、投融资理财咨询业务);新能源技术咨询服务;新能源项目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销售:汽车、自动售货机、售票机、柜员机及零配件;汽车租赁。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V区15栋亚太中心写字楼3612号房[五里冲办事处]。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052.45万元,净资产为-80.51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5.69万元,净利润为-80.51万元(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贵州省车电广北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副总裁桂国才先生担任贵州省车电广北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冯周让,注册资本227,299.771万元,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资产管理、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与保荐、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海口市南沙路49号通信广场二楼。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759,161.09万元,净资产为537,064.45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53,527.82万元,净利润为7,294.03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是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深圳市华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AIBINGRAO,注册资本130.48万元,经营范围:精准医疗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让、市场推广;第三方医学检测实验室服务(经政府有关机构的审批合格);精准医疗技术和互联网计算机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销售;精准医疗技术设备、仪器、耗材、试剂的研究开发、成果转让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项目须取得经营许可)。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科技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B栋10楼。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11万元,净资产为287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4万元,净利润为-336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饶陆华先生担任深圳市华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海豚大数据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进,注册资本为8,372.093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上门维修、技术服务;网络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科技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软件设计与开发;游戏开发;网络工程、电子商务平台、软件的销售、技术支持、技术服务;网络云、数据处理与应用、数据库开发、数据统计、大数据分析、大数据应用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大数据应用相关的云平台和整体解决方案的设计;电子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高科技产品、电子、数码科技产品;股权投资;自有物业租赁;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计算机和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办公设备、家用电器(家用电子产品、日用电器)修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凭经营许可证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增值电信业务。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882.28万元,净资产为6,069.14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6,731.06万元,净利润为-206.15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海豚大数据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饶陆华先生担任海豚大数据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8、深圳鹏融创业财富管理网络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彭绍庆,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业务及与创业投资相关的咨询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投资顾问;财务顾问。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宝深路科陆大厦A座3层301室。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243.03万元,净资产为1,216.98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47.88万元,净利润为86.89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深圳鹏融创业财富管理网络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饶陆华先生担任深圳鹏融创业财富管理网络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9、南昌市景中光电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鄢玉云,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精细玻璃及周边设施的销售;镀膜产品、触摸屏材料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国内贸易;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天祥北大道688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6,758万元,净资产为2,044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117万元,净利润为-38.79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南昌市景中光电有限公司系公司董事长饶陆华先生控制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在与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信用良好,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鸿陆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商品;向关联方深圳市科中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驿站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销售商品;向关联方深圳市华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鹏融创业财富管理网络有限公司等提供服务;接受关联方深圳市科中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服务。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为定价原则,房屋租赁参照了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的租赁标准,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下转54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