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29 公司简称:华建集团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0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人民币约29,068,814.0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约105,704,778股。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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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 主营业务
华建集团是一家以前瞻科技为依托的上市企业,公司定位为以工程设计咨询为核心,为城乡建设提供高品质综合解决方案的集成服务商。公司主营业务领域涵盖建筑、规划、市政、环境、水利等多个行业,并紧紧依托建筑设计核心业务,积极开展包含工程勘察、规划设计、工程设计、市政设计、水利工程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建设装饰设计、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设计、建筑声学设计、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承包(EPC)、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科技咨询、项目策划及可行性研究等业务。
2、 经营模式
公司承接业务一般通过招投标模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客户直接委托模式两种方式。
(1)招投标模式
招投标模式是工程设计行业较为通行的业务承接模式。获取项目信息后,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同时研究、分析客户提供的资料、文件,在此基础上开展项目评审,综合考虑 客户要求、设计费用、设计周期、分包服务等多方面因素,确定是否承接该项目。评审通过后,公司将结合项目具体内容与设计部门的人员配置,指派符合项目要求的设计部门组织洽谈和投标工作。
(2)客户直接委托模式
对于部分不属于前述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投标且客户不要求招投标的部分项目,公司在取得客户提供的项目信息,完成项目前期调查研究,通过项目评审后,直接接受客户的委托,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
3、 行业情况说明
从行业发展环境来看,经济稳中有变,迈向高质量发展;国家持续深化改革,推进步伐不断加快;城市建设方式升级,推进城乡与区域协调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引领绿色生态发展,技术更新迭代不断加快,建筑行业的优化升级、技术创新发展面临新要求。
从宏观经济环境看,2020年初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际和国内社会活动受到极大限制,然而随着我国政府果断应对,疫情逐渐得到控制,全国大部分地区逐渐恢复社会活动,二季度GDP由负转正,到2020年底,国内GDP总量(国内生产总值)实现历史性突破,首次突破百万亿,同时中国是2020年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
在2020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国家提出增加一万亿赤字规模和发行一万亿抗疫特别国债,提出“两新一重”新战略,大力推进新基础设施建设、新行城镇化建设和传统重大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养老、幼托服务,推进乡村振兴,推进改造城镇老旧小区,继续推动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东部率先发展等等。同时,国家继续实行放管服政策,简化工程、建设、资质、审查等各项流程,大幅度简化资质,鼓励行业内部良性竞争。这些政策使得建筑业和勘察设计行业仍有较大的市场空间,为行业和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市场机遇。
行业总体发展的现状方面,2020年勘察设计行业总体呈现稳步发展态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全国建筑业实现总产值263947亿元,同比增长6.2%。在行业稳步发展的同时,呈现如下的主要特征:
(1)行业总体发展两极分化,大型公建项目合同额有一定增幅
根据行业内及公司自身的发展来看,2020年行业内企业两极分化明显,部分企业受到政府激励政策影响,呈现出新签合同额有所增长的态势。在一季度国内疫情防控期间随着非国有投资行为的减少,部分企业受到较大影响。但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随着国家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战略的推进,新一轮的城市群建设和发展将重新提速,成渝双城、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海南自贸港等重大发展区域成为新的业务增长点。但同时也应看到,在这些区域的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国内知名设计公司纷至沓来,激烈的市场竞争对于设计企业的技术及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上海本地市场持续缩量,全国市场业务比重不断扩大
根据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数据,上海本地勘察、设计发包金额自2014年以来连续六年缩量。但全国市场仍有较大幅度增长,从各地发布的行业情况来看,未来还有持续发展的空间,全国市场将在建筑企业的业务中持续发挥重要作用。
(3)市政交通、风景园林、生态环保、乡村建设、城镇更新业务增长较快
随着国家在“两新一重”领域的持续激励,新型城镇化和传统“铁公机”领域继续发力,同时大力推进城市老旧小区改造、乡村振兴的实施,以及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深入推进,在市政交通、风景园林、生态环保、乡村建设、旧城改造等方面的业务增长迅速,营利性也更为明显。
(4)设计企业多元化发展态势明显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以及国家对建筑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工程总承包、建筑师负责制、全过程工程咨询等业态和商业模式也受到国家和各级政府的鼓励和支持,多地出台试点推进方案。设计企业从自身的发展和业务能力出发,积极培育新的业务发展方向,设计施工一体化、建筑师负责制、全过程工程咨询等业务满足了市场需求的多样性,工程总承包、建筑师负责制、全过程工程咨询等集成化服务将成为设计企业未来市场服务的重要模式,也成为企业新的业务增长点。
(5)疫情影响下,全球范围经济联动行为减弱
受疫情影响,以及当前中美贸易摩擦加剧,行业内企业全球化商业行为受限,然而依托于过往海外业务打下的良好基础,境外业务仍然维持了稳定的发展,持续带动中国设计、施工企业、装备企业走向海外,特别是在东南亚地区、非洲和南太地区。面对疫情的不利影响,中国的设计企业仍在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国家倡议,积极拓展境外业务,努力推进项目实施。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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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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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受威尔逊公司破产清算的影响,公司计提商誉、商标权、应收款等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导致公司第四季度利润出现较大亏损。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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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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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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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86.14亿元,同比增长19.49%;归母净利润1.74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6.78%。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前述准则,并根据前述准则关于衔接的规定,于2020年1月1日对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具体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本年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范围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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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子公司基本情况详见本附注九所述。
注:如本附注三1.1所述,本公司2015年7月1日完成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非上市公司(现代集团)以所持有的对子公司投资(华东设计院)等资产为对价取得上市公司(本公司)的控制权,构成反向购买的交易实质。本合并财务报表按反向购买的原则进行编制,华东设计院为会计上的母公司,本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为子公司。
2.2 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2.2.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8日审议通过的《关于协议受让兰德咨询56.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决议》(华建董字(2020)第30号),同意本公司以兰德咨询2019年12月31日基准日的评估备案值为作价基础,向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其持有的兰德咨询56.5%股权。兰德咨询于本次股权变更前后同受现代集团最终控制,本次股权变更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上述股权变更于2020年7月6日完成国有产权登记,于2020年8月6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兰德咨询纳入合并范围,并追溯调整上期比较财务报表。
2.2.2 处置子公司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3月27日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华东院公司持有的武汉正华51%股权的决议》(华建董字(2020)第1号),同意以武汉正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正华”)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按武汉正华51%股权对应评估值与原收购价格孰高原则,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以现金交易的方式转让华东设计院持有的武汉正华51%股权。根据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6月17日审议通过的《关于华东院公司转让武汉正华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决议》(华建董字(2020)第35号),同意华东设计院以现金交易的方式向武汉正华自然人股东控制的荣信泰实业(武汉)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武汉正华51%股权。上述股权转让于2020年7月20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再将武汉正华及其控股子公司华建新时代(武汉)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新时代”)纳入合并范围。
2.2.3 清算子公司
本期景域园林全资子公司鞍山景域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由于已无实际业务且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于2020年5月9日完成清算注销登记而本公司合并范围减少该子公司。
除上述外,合并范围无变动。本期合并范围的变更详见本附注八所述。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21-045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6日,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12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67,202股进行回购注销。2021年3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67,202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上述回购注销实施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3,390.1758万元减少至人民币53,383.4556万元,总股本将由53,390.1758万股减少至53,383.4556万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9]10号)、《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29号)、《上海市国有控股公司章程指引(2020版)》的文件精神,拟对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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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与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相关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21-042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屋装修费摊销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对房屋装修费摊销年限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本期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业务范围无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涉及追溯调整,不会对本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一、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为了使办公楼房屋装修费摊销年限与经营租入资产的使用寿命相匹配,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以便于报表使用者的阅读和理解,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长期待摊费用一房屋装修费摊销年限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二、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一)变更日期
本期会计估计变更的起始日期为2021年4月1日。
(二)变更内容
对长期待摊费用一房屋装修费的摊销年限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三)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于2021年4月26日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变更前后会计估计的变化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房屋装修费摊销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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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业务范围无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涉及追溯调整,不会对本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按照本公司对整体装修费用的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后对本公司2021年当期及以后年度的影响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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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摊销金额差异为变更后摊销金额减变更前摊销金额,上述表格中各年度摊销额及摊销金额差异仅系管理层初步测算情况,最终以实际装修完成时间以及发生的装修金额为准。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结合经营租入资产的租赁期限、使用寿命等情况,对长期待摊费用一房屋装修费的摊销年限进行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本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在考虑了经营租入资产的租赁期限、使用寿命等因素后作出的。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文号为众会字(2021)第04532号《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专项审核报告》,认为公司的事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21-041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并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 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将自 2021年一季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新准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21-043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5,080,092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日为2019年3月20日,授予激励对象339人,授予价格为5.86元/股,实际授予数量为1,291.94万股。
2、根据《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九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和解除限售条件”第二条“限制性股票授予及解除限售时的业绩条件”第三点“本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为”,“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2020年为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0年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90%,低于业绩考核要求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5%”的要求,根据上述规定,所有激励对象对应2020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
根据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人数为339人,因离职、调动、退休等原因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共11人(其中,高承勇等人的回购注销工作已完成,王鹏、姜向红等人的回购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因此,除上述11人外,其余激励对象共328人对应2020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总股数为5,005,124股。
3、根据《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一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中第二款:“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并注销。”,第四条“激励对象因正常调动、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当年已达到可解除限售条件的,可解除限售的部分可在离职之日起半年内解除限售;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黄芳芳、陈武清、巩师泉等3人已调任,其所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减去因公司业绩未达标而回购部分)按照《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按市场惯例,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进行回购注销。鉴于柯克俭、沈轶、糜思慧等3人已离职,所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减去因公司业绩未达标而回购部分)按照《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上述6人所所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减去因公司业绩未达标而回购部分)共计74,968股。
4、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80,092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0,241,290股调整为5,161,198股。
5、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述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价格和其它说明
1、回购数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尚在办理中。
上述所有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533,834,556股减少至528,754,464股,注册资本由533,834,556元人民币减少至528,754,464元人民币。
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2、回购价格
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86元/股调整为4.61元/股。
3、股东大会授权
根据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决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上述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各项必需事宜。
三、预计本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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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尚在办理中,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528,754,464股,注册资本变更为528,754,464元人民币。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该部分股份按照回购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九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和解除限售条件”第二条“限制性股票授予及解除限售时的业绩条件”第三点“本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为”,“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2020年为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0年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90%,低于业绩考核要求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5%”的要求,根据上述规定,所有激励对象对应2020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十四、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黄芳芳、陈武清、巩师泉等3人已调任,柯克俭、沈轶、糜思慧等3人已离职,其持有的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减去因公司业绩未达标而回购部分)需回购注销;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080,092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了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股份合计5,080,092股。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
本所认为,公司董事会已取得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合法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数量和价格的确定等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外,公司已履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21-044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公司2020年业绩考核未达标,激励对象黄芳芳等人已调任,激励对象柯克俭等人因辞职已离开公司,公司拟对上述人员所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080,092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533,834,556股减少至528,754,464股,注册资本由533,834,556元人民币减少至528,754,464元人民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21-046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十届监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商誉减值测试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和《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迹象。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公司应当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2020年对威尔逊公司商誉计提1,544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0,073万元的商誉减值准备,同时对威尔逊公司商标权计提89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008万元的商标权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因合并Wilson & Associates,LLC(以下简称“威尔逊公司”)、上海景域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域园林”)产生的商誉原值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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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合并威尔逊公司形成的商誉及减值测试情况
近年来威尔逊公司经营持续下滑,特别是2020年受全球疫情影响,市场环境进一步恶化,导致经营收入大幅下降,亏损严重,应收账款回收难度较大,现金流周转不善,资金链存在断裂的风险。
针对持续亏损情况,威尔逊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减损和配套管理措施。但受制于疫情持续影响,上述措施未能够从实质上帮助威尔逊公司经营实现好转,威尔逊公司的经营情况愈加严峻。基于其运行现状,依据美国相关法律、外部律师的专业建议,以及威尔逊公司内部决策机构形成的决议,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威尔逊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的申请。2021年3月2日威尔逊公司停止日常经营活动并向美国特拉华州破产法院指定的受托人移交相关资料。
合理评估了威尔逊公司破产清算后本公司作为威尔逊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可收回的现金流量,预计难以收回初始投资成本及相关债权,因此威尔逊公司剩余商誉存在明显的减值迹象。2020年度,公司对威尔逊公司剩余商誉1,544万美元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对威尔逊公司商标权890万美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1、威尔逊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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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誉减值测试的详细过程及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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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于上述并购威尔逊公司形成的商誉已全部减值,拟在2020年度对威尔逊公司剩余商誉计提1,544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0,073万元的商誉减值准备;同时对威尔逊公司商标权计提89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008万元的商标权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后,公司因收购威尔逊公司产生的商誉和商标权的账面价值均减为0元。
(二)合并景域园林形成的商誉及减值测试情况
公司在对因购买景域园林51%产生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对景域园林所在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相应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认。公司利用了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涉及的上海景域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组可回收金额评估报告》(沪财瑞评报字(2021)第2027号)的评估结论。
1、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及关键参数
在对景域园林商誉所在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行预测时,采用了管理层批准的前述资产组五年期的财务预算为基础,并按照标的公司主要经营地的无风险报酬率和各自综合所得税率计算其对应的税前折现率,相关具体参数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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