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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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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71版)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1-030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业务发展需要,为提升营运效率,对未来12个月内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并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0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情况概述

1.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度,基于经营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新增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含现有债务到期归还后续借,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银团借款、已经审批但尚未发行的公司债及其他债务型融资方式的融资总额)。因部分子公司的新增债务融资可能需要提供担保,为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根据该等子公司业务需要及其担保需求,公司对未来12个月内对外担保的被担保方及担保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38.6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4.4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34.25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公司原担保的债务到期归还后续借并继续由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资产抵押等方式。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担保事项进行决策。

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担保议案之日起至审议相关担保额度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注:除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外,此前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其已审议通过的担保期限内保持有效。

3.担保事项相关说明

上述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由本公司为其向金融机构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本公司认为,上述被担保公司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经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方面综合分析,担保风险可控,且上述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亦可将上述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调剂至其他新增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审议或审批情况

本公司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0年度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担保系本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因被担保对象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杭州爱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昆明百大集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昆明百大新纪元大酒店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当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上述被担保子公司可基于自身的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最高担保金额范围内,与各银行及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担保条件,并按各银行及金融机构的要求出具相应的担保文件,约定具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内,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根据各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融资担保额度,同时签署与融资担保相关的法律文本;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对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7001735358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210.758 万元

(4)公司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工业东区南二路168号

(5)法定代表人:谢勇

(6)成立日期:1998年11月13日

(7)营业期限:1998年11月13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家居装饰;销售建筑材料、百货、家用电器、家具;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69,366.37万元,总负债为615,960.49万元,净资产为153,405.88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703,624.62万元,利润总额34,552.65万元,净利润26,764.21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1年3月31日,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76,749.34万元,总负债为705,843.34万元,净资产为270,906.01万元。2021年1~3月营业收入202,918.41万元,利润总额22,741.42万元,净利润13,817.71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2.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25878902R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保俶北路51号二层

(5)法定代表人:陈毅刚

(6)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7日

(7)营业期限:2000年12月27日至2050年12月27日

(8)经营范围:服务:商品房代购代销,房地产权证代办,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屋租赁、置换,房地产中介服务,代客户办理银行房屋贷款手续。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8,546.52万元,总负债为52,894.11万元,净资产为15,652.41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138,421.45万元,利润总额9,051.60万元,净利润6,788.70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1年3月31日,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7,540.38万元,总负债为61,888.69万元,净资产为15,651.69万元。2021年1~3月营业收入41,838.21万元,利润总额-0.73万元,净利润-0.73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3.杭州爱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8290476X6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533号

(5)法定代表人:岳波

(6)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7日

(7)营业期限:2008年11月17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代理,住房租赁经营,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水电维修,室内装修,家政服务,家电维修,环境绿化服务;批发、零售:建材;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爱家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杭州爱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6,998.37万元,总负债为92,571.16万元,净资产为14,427.21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39,977.98万元,利润总额2,796.81万元,净利润2,097.61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1年3月31日,杭州爱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8,593.49万元,总负债为104,171.53万元,净资产为14,421.96万元。2021年1~3月营业收入10,554.39万元,利润总额-5.24万元,净利润-5.24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4.湖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064204408N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300.3679万元

(4)公司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枫林三路1599号骏达大厦综合楼1605-1号房

(5)法定代表人:谢照

(6)成立日期:2013年3月15日

(7)营业期限:2013年3月15日至2063年3月14日

(8)经营范围: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广告设计;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服务;公司礼仪服务;婚庆礼仪服务;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书刊项目的设计、策划;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咨询;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网络平台的开发及建设;广告制作服务;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室内装饰、风景园林工程的设计服务;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房屋装饰;互联网信息技术咨询;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湖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7,101.12万元,总负债为14,989.53万元,净资产为102,111.59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64,993.43万元,利润总额54,379.28万元,净利润46,513.31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1年3月31日,湖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36,447.81万元,总负债为21,537.02万元,净资产为114,910.79万元。2021年1~3月营业收入14,409.48万元,利润总额12,799.19万元,净利润12,799.19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5.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1942455X2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1号

(5)法定代表人:谢勇

(6)成立日期:1999年7月5日

(7)营业期限:2009年7月5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国内贸易、物资供销:家用电器及日用品的维修服务;废旧家电回收;对昆百大拥有的物业进行委托管理;市场调研;黄金及黄金制品加工;货物进出口业务。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4,947.00万元,总负债为31,854.33万元,净资产为3,092.67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24,047.88万元,利润总额-935.12万元,净利润-707.04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1年3月31日,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4,715.65万元,总负债为31,581.90万元,净资产为3,133.75万元。2021年1~3月营业收入7,089.69万元,利润总额55.27万元,净利润41.08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6.昆明新西南商贸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92872519P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6700万元

(4)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29号地块水岸御园高层商务办公4幢1110号

(5)法定代表人:谢勇

(6)成立日期:2006年8月24日

(7)营业期限:2006年8月24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国内贸易、物资供销;承办会议及商品展示活动;柜台租赁;场地租赁。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昆明新西南商贸有限公司公司总资产为122,174.45万元,总负债为85,325.74万元,净资产为36,848.70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1,796.06万元,利润总额64.58万元,净利润37.54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1年3月31日,昆明新西南商贸有限公司公司总资产为122,260.97万元,总负债为85,377.44万元,净资产为36,883.52万元。2021年1~3月营业收入268.30万元,利润总额46.54万元,净利润32.35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7.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34296867L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35,835.75万元

(4)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1号

(5)法定代表人:谢勇

(6)成立日期:2001年12月30日

(7)营业期限:2011年12月30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国内贸易、物资供销;市场调研;黄金及黄金制品加工;预包装食品的销售。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对昆百大拥有的物业进行委托管理;小型儿童游乐。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3,597.10万元,总负债为70,747.02万元,净资产为42,850.09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33,439.51万元,利润总额-2,208.82万元,净利润-1,657.50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1年3月31日,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20,494.72万元,总负债为77,918.97万元,净资产为42,575.76万元。2021年1~3月营业收入10,131.95万元,利润总额-365.97万元,净利润-274.33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8.昆明百大集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6956522665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00万元

(4)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29号地块水岸御园高层商务办公4幢1110号

(5)法定代表人:谢勇

(6)成立日期:2009年9月28日

(7)营业期限:2009年9月28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市场调查研究;企业营销策划;图文设计;摄影摄像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商场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国内贸易、物资供销(危险化学品及国家限定违禁管制品除外)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日,昆明百大集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3,631.01 万元,总负债为42,761.84万元,净资产为869.17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11,415.63万元,利润总额1,369.49万元,净利润1,026.94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1年3月31日,昆明百大集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4,575.18万元,总负债为42,914.44万元,净资产为1,660.74万元。2021年1~3月营业收入3,050.57万元,利润总额1,005.51万元,净利润791.57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9.昆明百大新纪元大酒店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346683793K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818.5789万元

(4)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东风西路1号

(5)法定代表人:郑小海

(6)成立日期:2015年7月9日

(7)营业期限:2015年7月9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旅游饭店;正餐服务;快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休闲娱乐活动;专业停车场服务;充电桩的经营与维护;房地产租赁经营;美容美发服务;打字、复印、摄影服务;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礼仪庆典服务;健康咨询;国内贸易、物资供销。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昆明百大新纪元大酒店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057.07万元,总负债为2,529.62万元,净资产为527.44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2,183.24万元,利润总额-696.07万元,净利润-591.25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1年3月31日,昆明百大新纪元大酒店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854.94万元,总负债为2,447.20万元,净资产为407.74万元。2021年1~3月营业收入534.93万元,利润总额-159.44万元,净利润-119.70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10.其他说明:上述被担保公司均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上述被担保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2021年度拟为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65亿元担保额度事项尚需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截止目前,有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被担保对象与金融机构或相关合作方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方式、期限和金额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基于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子公司拟通过债务融资补充流动资金。在符合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根据部分子公司获取新增债务融资所需的担保需求,由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相关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提高其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从而有利于支持和促进子公司的业务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上述担保事项被担保公司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经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方面综合分析,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且提供担保所取得的融资全部用于经营,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本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的担保均已取得股东大会批准,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为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8.65亿元。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能提高决策效率,解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有效促进子公司业务健康发展,增强股东回报。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良好,且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该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8.65亿元,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8,893.34万元,占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2.26%,无逾期担保金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上述担保均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预计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发生后,公司担保累计金额为615,393.34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9.85%。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0年度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1-031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目前可用于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总额度为400,000万元,投资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至下一次投资额度审批或调整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经公司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0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在上述400,000万元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到期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投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投资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至审议相关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

1.证券投资目的及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2020年4月28日和2020年6月16日分别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用于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总额度为400,000万元,其中:250,000万元投资额度进行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二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150,000万元投资额度用于购买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其它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在上述投资总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至下一次投资额度审批或调整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和2020年6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公告》(2020-027号)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44号)等相关公告。

现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自有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为提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资金收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上述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总额度的投资期限到期后,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在上述投资总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至审议相关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投资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视情况确定具体投资期限。

2.证券投资额度、投资方向及资金来源

本次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总额度为330,000万元,投资方向及具体额度如下:

(1)其中200,000万元投资额度进行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二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

(2)其中130,000万元投资额度用于购买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其它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上述累计330,000万元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总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投资资金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3.投资管理

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根据资金、市场情况确定具体投资产品和投资金额,并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组织实施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具体事宜。

公司针对证券投资事项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对资金工作进行精细化管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理财产品投资,可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收益。公司总裁指定专人负责证券投资的具体运作,并对证券账户进行日常管理;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就相关证券投资事宜提请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负责信息披露;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并指定专人对资金账户进行日常管理;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证券投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充分评估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4.本次对外投资的审批情况

公司2021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0年度董事会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20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将本次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的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行为纳入本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总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投资总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由于证券投资存在不确定因素,为防范风险,公司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的同时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证券投资操作,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2)参与和实施证券投资计划的人员须具备较强的证券投资理论知识及丰富的证券投资管理经验,保证公司在证券投资前进行严格和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为防范风险,投资前应进行充分分析及调研,向总裁提交投资报告书,经总裁批准后方可进行投资。投资操作人员应建立投资盈亏情况台账,定期报送公司总裁、董事长,并抄报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4)公司审计部负责证券投资情况的日常监督,每季度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核实,对存在的问题应立即向董事长汇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证券投资情况,加强对公司证券投资项目的前期与跟踪管理,控制风险。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证券投资活动。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对证券投资事项及其收益情况进行披露,接受公众投资者的监督。

三、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以“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进行证券投资,本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中低风险证券投资品种及理财产品,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较高的短期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2.本次用于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资金,公司将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总额内适当配置证券投资产品及数量,因此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资金运作和对外支付造成影响。

3.公司已建立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投资制度,明确了证券投资管理规范和流程,在具体操作中,公司将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的控制力度,强化投资责任,防范、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4.公司将视日常经营和项目投资需求情况,适时减少相应投资额度的证券及理财产品的投资,转用于经营和项目投资。

四、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监事会意见

针对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保障主营业务发展的同时,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较高的短期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收益。公司本次使用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较高的短期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就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行为,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并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本次使用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0年度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20年度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1-032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 2021年度日常经营需要,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对2021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不超过27,000万元,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与58集团旗下的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八信息”)、瑞庭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庭网络”)、五八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八同城”) 及上述公司的分子公司分别签订相关服务合同,采购网络端口或为其提供渠道销售服务。2020年,公司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就上述同类交易实际发生的金额为19,397.64万元,未超过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0年度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董事须回避表决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7,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28,234.30万元的2.63%,属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具体办理与上述各关联方签署单项业务合同等事宜。

(二)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注: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因采购网络端口或提供渠道销售服务,预计与五八信息、瑞庭网络、五八同城及其分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27,000万元。鉴于五八信息、瑞庭网络、五八同城涉及的同一控制下分子公司数量较多,且预计交易金额较小,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本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0年,本公司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1.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83991313X;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姚劲波;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甲18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学院园三层301室;

(6)成立时间:2005年12月12日;

(7)营业期限:200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1日;

(8)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研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自产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管理咨询;出租办公用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市场调查;会议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家政服务(不符合家政服务通用要求不得开展经营活动);经营邮政通信业务;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代理记账;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从事拍卖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含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4月29日);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职业介绍信息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人力资源信息服务、开展网络招聘、开展高级人才寻访服务(其他许可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从事拍卖业务、代理记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东持股情况:姚劲波持有五八信息46.84%股权,张联庆持有39.82%股权,北京网邻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13.34%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828,160.43万元、总负债为718,619.69万元、净资产为109,540.73 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为 415,161.7万元、营业利润为40,462.02 万元、净利润为39,046.39万元。

2.瑞庭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694050857;

(2)证照编号:41000002201707270060;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庄建东;

(5)注册资本:19,650万美元;

(6)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平家桥路100弄6号20、21层(名义楼层,实际楼层18、19层);

(7)成立时间:2007年12月25日;

(8)营业期限:2007年12月25日至2027年12月24日;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受母公司及其授权管理的中国境内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委托,为其提供投资经营管理和咨询服务、市场营销服务、财务管理服务、技术支持和研究开发服务、信息服务、员工培训和管理服务、承接本集团内部的共享服务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计算机软件及相关网络技术的开发和设计、制作,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的计算机系统的安装、维护、调试及技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金融信息服务除外);房地产经纪;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经纪、文艺表演团体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电子产品销售;销售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股东持股情况:ANJUKE HONGKONG LIMITED 持有瑞庭网络100%股权。

(11)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瑞庭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595,769.38万元、总负债为180,206.62万元、净资产为415,562.76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为450,367.48万元、营业利润为123,710.70万元、净利润为105,676.45万元。

3.五八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5864489368;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胡迪;

(4)注册资本:10,668万美元;

(5)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C座二层210-02室;

(6)成立时间:2012年03月15日;

(7)营业期限:2012年03月15日至2042年03月14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广告设计、代理;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商登记代理代办;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财务咨询;科技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服务);汽车租赁;二手车经销;二手车经纪;家政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销售代理;软件销售;日用品零售;国内贸易代理;二手车鉴定评估;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大数据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总部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持股情况:中国分类信息集团有限公司(CHINA CLASSIFIED INFORMATION CORPORATION LIMITED)持有五八同城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五八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504,069.05万元、总负债为978,267.40万元、净资产为525,801.65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为501,560.96万元、营业利润为64,213.36万元、净利润为57,767.79万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鉴于五八信息的全资子公司五八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截止目前,五八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8.28%的股份),且五八信息总经理和执行董事姚劲波先生同时担任五八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瑞庭网络总经理,五八信息监事周浩先生同时担任五八有限公司监事、五八同城监事和瑞庭网络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四)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本公司关联方,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我爱我家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五八信息、瑞庭网络和五八同城及其分子公司采购网络端口或为其提供渠道销售服务的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五八信息、瑞庭网络、五八同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责任主体。根据上述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内容及定价原则

2021年度,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预计拟与五八信息及其分子公司、瑞庭网络及其分子公司和、五八同城及其及上述公司的分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27,000万元,交易涉及向上述公司分别采购网络端口或为其提供渠道销售服务。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定价。本次交易遵循市场化运作,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本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内,我爱我家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需要,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在实际业务发生时与上述相关交易对方签署服务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

本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定价依据遵循市场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量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未损害公司利益。该类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业务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上述公司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过了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查,独立董事同意将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基于日常业务需要向58集团旗下的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瑞庭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五八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上述公司的分子公司采购网络端口或为其提供渠道销售服务。公司预计2021年因上述交易事项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7,000万元。该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时,公司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履行了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0年度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本公司子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签订的相关服务合同模板。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1-035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合计16,936.17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4,819.58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116.59万元(不含由以前年度递延收益转入损益的金额);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合计2,255.22万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补助情况如下:

1. 2020年1-12月获得各类政府补助明细

上述政府补助均以现金形式发放,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

2. 2021年1-3月获得各类政府补助明细表

上述政府补助均以现金形式发放,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收到补助16936.17万元,其中直接计入其他收益金额为14,889.22万元(不含由以前年度递延收益转入损益的金额),直接计入递延收益2,005.19万元,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41.76万元。

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收到补助2,255.22万元,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资金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人民币14,930.98万元,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人民币2,255.22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的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利用。因上述部分政府补助资金不具有持续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或资产转移证明。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1-026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0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具体情况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上述通知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其中关于租赁的会计政策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影响较大,但不会对公司的净资产、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此外,根据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并选择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计量使用权资产,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2021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0年度董事会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20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0年度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20年度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1-027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部分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

经减值测试,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2020年度提取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5,580,166.20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各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测试结果,公司2020年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5,580,166.20元,其中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66,455,945.96元、预付账款坏账准备538,937.39元、其他流动资产坏账准备26,421,201.48元、财务担保合同减值准备-143,942.87元、存货跌价准备1,108,824.24元,商誉减值准备 11,199,2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2020 年,本公司报告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40,768,030.91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5,687,915.05元、预付账款坏账准备538,937.39元、其他流动资产坏账准备26,421,201.48元及财务担保合同减值准备-143,942.87元。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2020 年末,本公司综合考虑存货状态、库龄、持有目的、市场销售价格、是否已有合同订单等因素,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并与存货成本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对存货进行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020 年度,本公司计提各项存货跌价准备1,108,824.24元。

3.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规定,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 公司在每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商誉所在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2020 年公司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以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回收金额执行评估业务。公司参考评估结论,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经减值测试,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常州爱家伟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并购江苏鑫洋不动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房地产经纪业务所形成的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11,199,200.00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105,580,166.20元,计入公司2020年度损益,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有利于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公司2021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05,580,166.20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及审核意见

1.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等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形。董事会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信用及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05,580,166.20元。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的标准和计提依据合理、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减值准备金额的计提充分考虑了市场因素,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计提的内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3.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金额总计105,580,166.20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0年度董事会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20年度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1-029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公司湖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基本情况

经本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6日和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了湖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购”)8名股东谢照、胡洋、黄磊、田春杉、湖南玖行企业股权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沃富金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麦伽玖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唯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蓝海购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56,000万元。2019年5月20日,标的公司蓝海购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向蓝海购换发了营业执照,蓝海购100%的股权已经变更登记至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名下,蓝海购成为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9年5月31日,本次交易的交割先决条件已经全部达成,标的公司的交割已经完成。

二、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业绩承诺情况

针对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业绩承诺及补偿事项,2019年4月16日,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与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谢照、黄磊、胡洋、湖南玖行企业股权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南玖行”)签署了《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谢照、黄磊、胡洋、湖南玖行企业股权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湖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谢照、黄磊、胡洋、湖南玖行承诺,自2019年1月1日起,蓝海购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累积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000万元、15,000万元及24,000万元,若蓝海购业绩补偿年度实现的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低于上述当年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则补偿义务人向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进行补偿。蓝海购实现的累积实际净利润与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差额由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当年年度审计聘请的或经本次交易双方同意的具备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三、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业绩承诺利润之补充协议约定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相关补充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方承诺蓝海购业绩补偿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业绩承诺利润”),但该等实际净利润计算时不包含以下方面:

(1)因北京我爱我家或北京我爱我家所在集团统筹,由蓝海购从北京我爱我家及子公司收取的信息系统使用费及产生的利润;

(2)因前述事项(1)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财政补贴、税收返还等的任何形式的其他收入或利润;

(3)蓝海购为开展前述(1)事项所承担的相关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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