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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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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72版)

如蓝海购仅因自身业务经营纳税所得之税费返还产生的财政补贴及纳税返还收入,可以计入前述业绩承诺利润中。相应金额为当年蓝海购收到的全部返还金额扣除上述(2)中所列的收入及其他不属于蓝海购自身经营业务所产生的的财政补贴及纳税返还收入。

为保证税费返还的规模性,仅当蓝海购账面实际收到的财政补贴及纳税返还金额累计达到1,500万元,相关蓝海购业务财政补贴及纳税返还收入才可以在当期一次性计入到前述业绩承诺利润中,在此之后,蓝海购新增收到的蓝海购业务纳税返还收入金额每年按照年度税费返还额实际计入当年业绩承诺利润中。

四、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2019年度重大资产购买之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480299_A01号),蓝海购2019年度和2020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后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累积净利润为17,539.16万元,已达到2020年度业绩承诺的净利润数。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关于2019年度重大资产购买之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480299_A01号)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1-024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0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0年度董事会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为公司2020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在董事长谢勇先生的主持下,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朝来高科技产业园西区创远路36号院8号楼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经营层工作报告》

公司2020 年度经营层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的“公司业务概要”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等部分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7,494.45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4.60%;实现营业利润49,388.78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7.54%;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198.88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2.3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1,977.0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6.5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4,305.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9.30%;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012,374.31万元,较期初增长3.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28,234.30万元,较期初增长1.03%。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11,988,782.13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455,860.97元,当年形成未分配利润299,532,921.16元,报告期末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17,735,016.49元。

经公司2008年6月27日召开的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自2008年6月1日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计价模式。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后,本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收益为4,026,413.98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本报告期实际因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收益为3,019,810.49元。截止2020年末,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收益为776,163,674.92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实际因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收益为582,122,756.20元。根据相关规定,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尚未变现暂不能进行分配。扣除上述因素影响后,合并报表本期形成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96,513,110.67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535,612,260.30元。

2020年度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124,558,609.72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2,455,860.97元,母公司当年形成的未分配利润为112,102,748.75元,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77,140,190.39元。本期母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收益为1,739,000.00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本期因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收益为1,304,250.00元。截止2020年末,母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收益为570,585,312.69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实际因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收益为427,938,984.52元。剔除母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影响后,母公司本期形成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10,798,498.75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49,201,205.87元。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情况、盈利水平、资本公积情况等因素,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要求,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的方案为:以目前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2,320,636,878股为基数(总股本2,355,500,851股、回购股份34,863,973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13元(含税),本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0,168,279.41元,占合并报表本期可分配利润的10.17%,占母公司报表本期可分配利润的27.23%。本次派发现金股利后,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505,443,980.89元,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19,032,926.46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采用了现金分红的形式,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所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符合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满足公司出具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相关规定。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实现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拟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重大资产购买之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经本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6日和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9年5月3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我爱我家”)实施完成了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北京我爱我家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了湖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购”)8名股东合计持有的蓝海购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或“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之交易对方中的业绩承诺方及补偿义务人谢照、黄磊、胡洋及湖南玖行企业股权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2019年1月1日起,蓝海购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累积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000万元、15,000万元及24,000万元。若蓝海购业绩补偿年度实现的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低于上述当年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则业绩承诺方向北京我爱我家进行补偿。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相关补充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方承诺蓝海购业绩补偿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业绩承诺利润”),但该等实际净利润计算时不包含以下方面:

(1)因北京我爱我家或北京我爱我家所在集团统筹,由蓝海购从北京我爱我家及子公司收取的信息系统使用费及产生的利润;

(2)因前述事项(1)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财政补贴、税收返还等的任何形式的其他收入或利润;

(3)蓝海购为开展前述(1)事项所承担的相关成本。

如蓝海购仅因自身业务经营纳税所得之税费返还产生的财政补贴及纳税返还收入,可以计入前述业绩承诺利润中。相应金额为当年蓝海购收到的全部返还金额扣除上述(2)中所列的收入及其他不属于蓝海购自身经营业务所产生的的财政补贴及纳税返还收入。

为保证税费返还的规模性,仅当蓝海购账面实际收到的财政补贴及纳税返还金额累计达到1,500万元,相关蓝海购业务财政补贴及纳税返还收入才可以在当期一次性计入到前述业绩承诺利润中,在此之后,蓝海购新增收到的蓝海购业务纳税返还收入金额每年按照年度税费返还额实际计入当年业绩承诺利润中。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2019年度重大资产购买之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480299_A01号),截至2020年12月31日,蓝海购2019年度和2020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后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累积净利润为17,539.16万元,已达到2020年度业绩承诺的净利润数,完成率116.93%。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针对蓝海购上述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编制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公司湖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亦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针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咨询结果及影响的议案》

经本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自2008年6月1日起,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计价模式。

为保证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合法有效取得,确保投资性房地产计量结果的合理与公允,本公司制定了《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价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该制度,2020年末,针对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项目百大新都会地下一层至地上五层商铺、悦尚西城A座写字楼和商铺、昆明走廊201个产权商铺、百大新天地商业购物中心地下二层至地上九层及新纪元广场地下一层的17个产权商铺、新西南广场地下二层至地上七层,公司聘请昆明风之铃市场调查与研究有限公司对相关市场交易情况进行调查,并提供《昆明高新区办公物业与一环内、新都会片区商业物业情况调查报告》后,由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北京亚超评报字(2021)第A094号、A095号、A097号、A098号、A099号、A100号《资产评估报告》。百大新都会二层至五层及部分一层的商铺为2020年度新增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其评估价值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针对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位于南京市秦淮区建康路253号2单元607-620室、707-720室、807-820室(共42套)住宅用途房地产,公司委托南京康特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估价,并出具宁康房地估字(2021)第G0001号《房地产市场价值咨询报告》。针对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81弄41号201室住宅、浦东新区张杨路1515弄3号2501室住宅、闵行区虹井路618弄32号602室住宅、闵行区虹井路618弄32号601室住宅,公司委托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进行估价,并出具沪八达估字(2020)FD0193号、FD0194号、FD0195号、FD019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针对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祝路348、358、376、386号105室等65套店铺,公司委托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进行估价,并出具沪八达估字(2020)FA008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根据上述报告,本公司2020年末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为242,678.33万元,剔除2020年度新增转入部分,本报告期应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金额为402.64万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将增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1.98万元。公司财务管理部将根据上述评估结果进行会计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充分评估、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测试结果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5,580,166.20元,其中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66,455,945.96元、预付账款坏账准备538,937.39元、其他流动资产坏账准备26,421,201.48元、财务担保合同减值准备-143,942.87元、存货跌价准备1,108,824.24元,商誉减值准备 11,199,200.00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等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形。董事会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信用及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05,580,166.20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津贴或薪酬2020年度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的基础上,董事会对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予以确认。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对该议案审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0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谢勇先生、文彬先生、代文娟女士、郑小海先生、虞金晶女士、解萍女士回避表决,由公司3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0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联董事徐建军先生、陈苏勤女士、常明先生回避表决,由公司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0年度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九节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新增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经营需要,为确保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中有充足的资金保障,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未来12个月内新增债务融资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拟新增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含现有债务到期归还后续借,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银团借款、已经审批但尚未发行的公司债及其他债务型融资方式的融资总额)。上述新增债务融资增信方式包括以公司房产、土地等提供抵押,或通过应收款项等提供质押,或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等形式。为提高决策效率,在上述新增债务融资额度内,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经营工作需要按步骤实施债务融资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债务融资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2020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度董事会审批相关债务融资下一年度额度之日止。在债务融资及授权有效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021年度,基于经营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新增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含现有债务到期归还后续借,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银团借款、已经审批但尚未发行的公司债及其他债务型融资方式的融资总额)。因部分子公司的新增债务融资可能需要提供担保,为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根据该等子公司业务需要及其担保需求,公司对未来12个月内对外担保的被担保方及担保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38.6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4.4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34.25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资产抵押等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亦可将上述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调剂至其他新增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当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上述被担保子公司可基于自身的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最高担保金额范围内,与各银行及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担保条件,并按各银行及金融机构的要求出具相应的担保文件,约定具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内,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根据各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融资担保额度,同时签署与融资担保相关的法律文本;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对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担保议案之日起至审议相关担保额度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用于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总额度为400,000万元,投资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至下一次投资额度审批或调整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400,000万元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到期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其中200,000万元投资额度进行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二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130,000万元投资额度用于购买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其它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至审议相关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累计330,000万元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总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将本次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的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行为纳入本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总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投资总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基于2021年度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与58集团旗下的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瑞庭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五八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上述公司的分子公司分别签订相关服务合同,采购网络端口或为其提供渠道销售服务。预计2021年度采购和为其提供渠道销售服务金额为27,000万元。鉴于上述交易对方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方发生的上述交易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7,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28,234.30万元的2.63%,属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具体办理与上述各关联方签署单项业务合同等事宜。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董事须回避表决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具体情况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确认《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确认上述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任一赔偿请求及保险期间内总累计赔偿责任)

4.保费:不超过人民币45万元/年

5.保险期限:1年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因投保对象包含全体董事,董事会全体成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方案框架内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未来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1年5月26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主要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审议《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8)审议《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公司董事会听取了独立董事提交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向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上述述职报告。

上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中包含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公司2020 年度经营层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公司湖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事项、2021年度为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关于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独立董事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及独立董事意见等内容详见本公司2021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0年度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1-034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爱我家”)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0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1年5月26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除现场表决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来高科技产业园西区创远路36号院8号楼5层我爱我家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审议《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8.审议《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上述第1、2及4-8项提案经公司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0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第3项提案经公司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20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8项提案涉及关联事项,股东大会审议该提案时,关联股东谢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以上全部提案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二)听取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非审议事项)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将就2020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注: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除总议案外,提案编码按规定顺序排列,提案编码1.00代表提案1,依此类推。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其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其本人身份证、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均以2021年5月25日17:30前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24日至5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昆明市东风西路1号新纪元广场C座12楼我爱我家证券事务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亚君、黄莉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1-65626688

邮政编码:650021

联系地址:昆明市东风西路1号新纪元广场C座12楼我爱我家证券事务办公室。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0年度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0,投票简称:爱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委托指示对会议提案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未明确表决意见的,由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表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1-025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20年度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20年度监事会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在监事会主席葛欣女士的主持下,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朝来高科技产业园西区创远路36号院8号楼5层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到会监事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并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相关要求, 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所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相关规定。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核查和系统评估,并编制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认真审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原则,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性、经营方式、资产结构及自身特点, 持续完善健全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比较全面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活动各个环节能够得到了合理控制,能够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及健康运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与现有公司架构是适宜的,执行是有效的,不存在不合理的重大缺陷。

(2)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健全、运转有效,能够确保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以及信息披露等重点控制活动的控制、执行和监督的合规、有效。

(3)公司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能够对经营风险起到相应的控制作用,能够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4)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相关要求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控体系、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评价意见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2020年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持续健全与完善。今后,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公司仍应持续落实和完善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持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6.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应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金额总计为105,580,166.20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监事会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金额总计105,580,166.20元。

7.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用于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总额度为400,000万元,投资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至下一次投资额度审批或调整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400,000万元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到期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投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投资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至审议相关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投资总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监事会认为,针对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保障主营业务发展的同时,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较高的短期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收益。公司本次使用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具体情况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9.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20年度监事会决议。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1-036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上升

特别说明:经2018年7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截至2018年11月2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4,863,973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回购的股份属于库存股,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予以扣除。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半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原因如下:

面对新的市场格局,公司积极向数字驱动的居住服务平台转型,在始终践行高质量发展的经营理念前提下,执行规模扩张策略,探索直营、合伙等业务发展模式,积极推进加盟业务。

1.线上流量大幅提升,支撑业绩增长。公司持续加大对自身官网及APP 建设,实现了自有流量的快速增长,获客能力持续增强。目前,公司官网月均活跃用户数(MAU)达1638万,较2020年月均活跃用户数增长了53.5%;

2.公司数字化战略已初见成效,转化效率提升。公司依托大数据、AI等技术,自主研发并投产了一系列智能化、数字化工具并应用到客户找房、经纪人作业和中台管理诸多场景中。数字化战略的落地促进服务的及时性和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客户体验和经纪人体验大幅提升,进而提升了核心业务转化效率。2021年上半年度的二手房经纪业务GTV、收入和单量均较2020年和2019年同期有大幅提升;

3.公司规模扩张开始提速,为未来发展打下基础。2021年上半年公司执行直营城市市占率提升战略;在南京和太原跑通合伙人模式,并完成了第一轮的合伙门店招募;在i+Saas加盟业务系统上线的拉动下,加盟业务一季度新增2个直营城市,新增4个代理城市。截至目前,公司自营门店总数已近4000家,覆盖城市增长到28城,网点覆盖能力和核心城市的市占率均有所增强。

通过以上举措,公司持续发展动能显现,促使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实现较大幅增长,为公司步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业绩预告的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