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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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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85版)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7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1 年 5 月10日(星期一)下午15:00一17:00举办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中利集团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中利集团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柏兴先生、财务总监吴宏图先生、董事会秘书张冬云先生、独立董事迟梁先生。

为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及针对性,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1年5月4日(星期二)17:00前,将您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 (zhonglidm@zhongli.com),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重点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9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利集团”)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拟与关联方江苏长飞中利光纤光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飞中利”)、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电子”)、江苏中翼汽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翼汽车”)、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控股”)、江苏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鼎房产”)、苏州中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能源”)、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扬子造船”)、山东中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能”)达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73,111.18万元。2020年度,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85,504.08万元。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柏兴、王伟峰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公司介绍

1)江苏长飞中利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柏兴

注册资本:9,288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3月6日

主营业务:光纤、光缆及其系列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住所:江苏省常熟市常昆工业园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长飞中利总资产58,799.34万元,净资产30,677.75万元,1-12月营业收入55,272.48万元,净利润188.73万元(经审计)。

2)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奚杰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5月7日

主营业务:信息及通讯技术及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住所:江苏省常熟市唐市镇常昆工业园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利电子总资产253,928.32万元,净资产97,706.73万元,1-12月营业收入174,666.89万元,净利润15,803.49万元(经审计)。

3)江苏中翼汽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娟

注册资本:9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4日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及光伏接线盒的生产和销售。

住所:江苏省常熟市常昆工业园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翼汽车总资产30,691.07万元,净资产13,243.96万元,1-12月营业收入20,341.32万元,净利润820.84万元(未经审计)。

4)江苏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柏兴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8月7日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住所: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常昆路8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鼎房产总资产68,387.89万元,净资产54,228.41万元,1-12月营业收入12.86万元,净利润969.68万元(经审计)。

5)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柏兴

注册资本:8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1月10日

主营业务:线缆盘具的生产和销售。

住所:常熟市常昆工业园常昆路8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利控股总资产153,146.35万元,净资产67,110.90万元,1-12月营业收入23,912.55万元,净利润861.84万元(未经审计)。

6)苏州中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柏兴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5月18日

主营业务:为家用节能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护。

住所: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利能源总资产3,272.43万元,净资产962.74万元,1-12月营业收入348.62万元,净利润-952.79万元(未经审计)。

7)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乐天

注册资本:1246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5月12日

主营业务:从事船舶制造、改装、修理和拆解。

住所:江阴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扬子造船总资产351亿元,净资产275亿元,1-12月营业收入46亿元,净利润15.6亿元(经审计)。

8) 山东中能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建青

注册资本: 25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9年8月28日

主营业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及光伏接线盒的生产和销售。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凤凰山路1号海湾大厦10-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山东中能总资产1,906.56万元,净资产1,906.56万元,1-12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50.18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公司与长飞中利的关联关系是基于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其董事。

(2)公司与中利电子的关联关系是基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同时担任其董事。

(3)公司与中翼汽车的关联关系是基于过去十二个月内, 公司与其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4)公司与中利控股、中鼎房产、中利能源、山东中能的关联关系是基于公司与其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5)公司与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是基于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是持有公司5.02%股权的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企业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与财务情况正常,以往的交易均能够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商品

公司向长飞中利采购的商品系长飞中利生产的光缆产品,主要是公司为重点客户配套而采购的。

公司向中利控股采购的商品系线缆包装盘具、托盘;向中翼汽车、山东中能采购的商品系光伏接线盒产品,主要是满足公司日常所需部分辅材。

公司向中利电子采购的商品系通信产品,主要是公司客户指定采购。

上述产品的采购行为完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进行采购。

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公司向长飞中利销售的商品主要是光缆原材料(包括光纤)。

公司向中翼汽车、中利控股、中利能源销售的商品主要是其维修维护所需电缆。

公司向中鼎房产销售的商品主要是其自身开发建设所需电力电缆。

公司向新扬子造船销售的商品主要是公司子公司生产的船缆产品。

3、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公司向各关联方提供劳务主要为提供员工餐饮及行政服务。

4、公司向关联方出租房产

公司利用闲置厂房与宿舍,对中翼汽车、长飞中利、中利控股、中利电子进行出租使用。上述出租行为完全遵循了市场原则,即按市场定价。

5、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是根据具体订单要求,逐单进行商务行为并签订相关协议,付款方式为按合同约定的进度分期付款。公司对中翼汽车、长飞中利、中利控股、中利电子进行出租使用闲置厂房与宿舍行为也签订了相关协议,付款方式为按合同约定的进度分期付款。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2021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

2、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房产租赁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充分利用了关联方的优势,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公司客户需求的目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降低成本与费用,公司日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交易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交易的批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

本次关联交易是交易各方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业务往来,具有持续性。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公平、公正,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4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制订了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1年1月1日一2021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基本年薪,依据其年度KPI绩效考核结果领取绩效工资。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人员绩效工资部分因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变动。

五、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六、本方案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8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的全资孙公司TS Energy Rooftops S.r.l.(以下简称“TS”)、Talesun Solar Switzerland AG(以下简称“瑞士腾晖”)与客户Solegreen Italia s.a.s. della Renewable Energies Abroad – General Partner Ltd.(以下简称“意大利客户”)签订电站转让协议,公司全资孙公司瑞士腾晖作为TS的母公司,为TS的上述协议下的义务和责任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销售价格的40%,即不超过72.44万欧元,担保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同时,公司全资孙公司Zhongli New Energy (Hong Kong) Investment Ltd(以下简称“中利香港”)作为瑞士腾晖的母公司保证为其提供充足的财务支持,为上述担保提供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市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该项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一

公司名称:TS Energy Rooftops S.r.l.

成立时间:2016-12-14

注册地点:意大利

注册资本:10000欧元

经营范围:光伏电站投资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欧元(万元)

2、被担保人二

公司名称:Talesun Solar Switzerland AG

成立时间:2011-6-29

注册地点:瑞士

注册资本:100000法郎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投资其他光伏公司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瑞士法郎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内容:TS、瑞士腾晖与意大利客户签订电站转让协议,瑞士腾晖为TS在电站转让协议下的义务和责任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中利香港为上述担保提供再担保;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止;

4、担保金额:上限为销售价格的40%,即不超过销售价格的72.44万欧元。

四、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为 382,106.63 万 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7.93%;公司及子公司对合 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为 155,519.99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7.6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电站销售协议》;

2、《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6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91号《关于核准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2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3.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6,144,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1,322,67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4,821,83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的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17)0016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2020年度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0年度使用情况为:

注1:如“三(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所述,经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2020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2,800万元。

注2:本期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归还103,960.00万元,其中含归还2019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8,200.00万元,归还2020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76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07年12月28日,公司制定了《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4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按照公司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手续。

2018年1月18日,公司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1月2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一一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晖光伏”)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8年4月11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一一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中利”)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8年11月16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腾晖光伏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3月13日公司,因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将保荐机构变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华英证券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沙家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东南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华英证券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沙家浜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华英证券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沙家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东南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5月30日,公司与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针对新设募集资金账户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0年3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开设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5000091595813)变更至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沙家浜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521201040012118),并注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余额(含银行利息收入)转入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5月21日原专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专户变更工作已经完成。

注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50MW光伏电站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授权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2020年5月12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光纤预制棒及光纤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600吨光纤预制棒、1,300万芯公里光纤项目”实施的主体由常熟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由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腾晖路8号变更为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17号。

2、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350MW光伏电站项目中“河南祥符区80MW项目”和“江西余干100MW项目”进行变更,原计划投入该些项目的53,534.49万元募集资金拟全部变更分别投入“安图县32.48MW光伏扶贫项目”、“承德县33.3MW光伏扶贫项目”、“民和县43.4MW光伏扶贫项目”和“丰宁县37.5MW光伏扶贫项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腾晖光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中利集团全资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73,496.82万元置换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先期投入“ 河南马村区50MW项目、安徽定远一期20MW项目、安徽定远二期20MW项目、安徽丰乐20MW项目、浙江湖州60MW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5月21日,公司已将1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5月19日,公司已将1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2,8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5,76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50MW光伏电站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受利息收入的影响,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该事项已经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350MW光伏电站项目中“河南祥符区80MW项目”和“江西余干100MW项目”进行变更,原计划投入该些项目的53,534.49万元募集资金拟全部变更分别投入“安图县32.48MW光伏扶贫项目”、“承德县33.3MW光伏扶贫项目”、“民和县43.4MW光伏扶贫项目”和“丰宁县37.5MW光伏扶贫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其他违规情形。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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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0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测试结果,公司按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之差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对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子公司对2020年12月31日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0年1-12月拟新增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29,392.78万元,明细如下:

本次新增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的说明

(1)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单位:万元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万元

计提主要原因:

1.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针对公司原材料、产成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3,014.71万元。其中电缆板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310.83万元;光伏制造板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6,703.88万元。减值主要原因如下:

1)电缆板块中光纤光棒业务受行业竞争加剧影响,价格进一步大幅下滑。

2)光伏组件业务受“美国重启双面组件课征201税”的影响,对公司已签约尚未交付的商品增加了20%的关税成本。

2.光伏电站业务对开发成本、开发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4,281.82万元。其中开发成本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263.82万元;开发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9,018.00万元。减值主要原因如下:

1)开发成本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主要原因:根据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和国务院扶贫办开发指导司联合颁布的《光伏扶贫工作百问百答》,目前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已经收口,国家不再下达新的光伏扶贫计划,公司前期建设的部分光伏扶贫电站收益不达预期,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

2)受部分地区土地使用税、土地规划以及国家能源局下发的财建〔2020〕4号文中规定的关于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和补贴退坡机制等因素影响,开发产品预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中:①对于未确定销售价格的光伏电站,在评估机构初步测算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的基础上,预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419.29万元。②对于已确定销售价格的光伏电站,销售价格小于账面价值,预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3,598.71万元。

(2)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单位:万元

计提主要原因:2020年,5G建设速度、网络覆盖率不及预期,光纤市场需求量未出现大幅增长,行业产能过剩;受光缆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影响,平均中标价格较2019年下降约30%,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对在建工程进行评估后计提减值准备23,399.14万元。

(3)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单位:万元

计提主要原因:

(1)随着光伏行业技术的革新,光伏行业2020年产能布局的市场需求朝着18X、21X大尺寸单晶PERC组件方向发展,为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决定处置淘汰落后产能,对公司现有多晶电池产线、小尺寸单晶电池、组件产线预计报废处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预计光伏板块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6,523.84万元。

(2)2020年,5G建设速度、网络覆盖率不及预期,光纤市场需求量未出现大幅增长,行业产能过剩;受光缆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影响,平均中标价格较2019年下降约30%,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对固定资产预计计提减值准备21,755.97万元。

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具体说明

2018年2月,公司对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克动力”) 增资3亿元获得其2.93%股权,2018年4月和2018年5月分别出资2亿元、3.5 亿元获得其 1.95%股权、3.41%股权,合计持有其 8.29%股权。

2019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公司对比克动力的投资目的、意图,公司对比克动力的投资作为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进行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该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报表列示科目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公司对比克动力的股权聘请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对截至2020年 12 月 31 日进行了公允价值评估,根据初步评估结果,上述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异为-11,116.89万元,其中0元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11,116.89万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规定,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2020年度预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29,392.78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后,预计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237.51万元,预计减少2020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129,237.51万元。

本次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中的-11,116.89万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减少公司2020年度其他综合收益11,116.89万元,减少公司2020年末所有者权益11,116.89万元。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