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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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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91版)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转股代码:191537 转股简称:文灿转股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新租赁准则将租赁定义为“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并进一步说明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同时,新租赁准则还对包含租赁和非租赁成分的合同如何分拆,以及何种情形下应将多份合同合并为一项租赁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承租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是采用与现经营租赁相似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原租赁准则未对租赁期开始日后选择权重估或合同变更等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作出明确规范,导致实务中多有争议且会计处理不统一。新租赁准则明确规定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企业应视其变更情况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或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关于出租人发生的经营租赁,原租赁准则仅要求出租人披露各类租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新租赁准则要求出租人增加披露相关租赁收入及未折现租赁收款额等信息。此外,出租人还应当根据理解财务报表的需要,披露有关租赁活动的其他定性和定量信息。

(二)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并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的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财务报告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转股代码:191537 转股简称:文灿转股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百炼集团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吸引并留住高端人才,建立员工激励约束体系,促进其业务长远发展,百炼集团(“Le Bélier S.A.”)于2021年制定了《Le Bélier S.A.2021年度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计划向法国百炼集团核心管理人员发放附带业绩考核条件的法国百炼集团免费股权,用于激励其核心人员。

一、百炼集团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百炼集团基本情况

(1)成立时间:1994年1月

(2)总股本:10,004,822.40欧元

(3)注册地址:Plantier de la Reine, BP 103, Vérac, 33240, France

(4)注册编号:393 629 779R.C.S. Libourne

(5)股权结构:

2、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股票来源:以转让公司持有的法国百炼集团的股份及使用法国百炼集团库存股的方式对百炼集团的核心骨干员工进行股权激励。

(2)授予的股票总额:授予股票价值总额为300万欧元,具体每股价格、新发股份数量、转让库存股份数量授权法国百炼集团董事会根据法国百炼集团股份的公允价值及当地税务、社保规定进行核算并确定。

(3)股权激励授予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授予与2021年、2022年、2023年设置的业绩指标挂钩,业绩指标分为公司层面以及个人层面指标,只有达到业绩指标要求的被激励对象才会被授予相应的股权。股票被分成三期授予,每期都设置两年的等待期,第一年考核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第二年要求被激励对象保持留任。股票于每期时间跨度为两年的等待期结束后发放,分别为2023、2024、2025年。为了获得股票,被激励对象在等待期第一年需要满足业绩考核指标,被激励对象在等待期第二年应该在职(除死亡和残疾)才能有权在等待期结束后被授予股票。

被激励对象在等待期结束后的实际可获得的股票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实际授予股权份额=计划授予股权份额×(70%×公司层面考核指标达成率(A)+30%×个人层面激励发放调整系数(B))。其中,公司层面指标目标综合达成率(A)=收入目标达成率×权重(33.3%)+EBITDA目标达成率×权重(33.3%)+净利润目标达成率×权重(33.4%)。个人层面业绩指标根据个人岗位职责不同,由定性和定量指标构成并分别赋予权重,每项指标根据业绩目标完成情况乘以权重调整系数汇总后,构成个人指标综合评定结果,并提交法国百炼集团董事会进行最终评定。

公司层面指标的达成是在等待期结束后向被激励对象发放股权激励的基础条件,并设置考核指标的门槛值与目标值:等待期结束后公司层面业绩成果小于门槛值,不发放股权激励;等待期结束后公司层面业绩成果大于等于目标值,目标达成率(A)为100%;等待期结束后公司层面业绩成果大于等于门槛值且小于目标值,目标综合达成率(A)为:各个指标分别“(指标结果R-门槛值t)/(目标值T-门槛值t)”计算后的权重组合结果。

个人层面指标的达成也影响被激励对象实际可获得的股份数量,以个人绩效考评为依据:等待期结束后个人层面业绩考评综合得分小于60%(CEO小于90%),不发放股权激励;等待期结束后个人层面业绩考评综合得分大于等于60%(CEO大于等于90%),激励发放调整系数(B)为100%。

单位:百万欧元

注:2022年、2023年目标值与门槛值将届时由百炼董事会根据百炼集团2021年经营情况另行召开董事会进行确定。

(4)激励对象:涵盖法国百炼集团总部及工厂核心人员,授权法国百炼集团董事会结合实际情况最终确定激励对象的具体名单。

(5)授予的股票价格:0元/股。

(6)股权激励的回售/回购情形:回售/回购价格基于回售/回购时的股权估值价格界定,回售/回购价格的上限为授予价上浮20%。

(7)其他:百炼集团董事会拥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最终决定权,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授予条件、授予时间、授予数量、回售/回购价格。

二、实施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法国百炼集团是公司海外战略中重要的业务载体。本次实施法国百炼集团核心骨干人员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最终更好的推动公司海外业务的开拓,推进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的实施。法国百炼集团股权激励计划完成后,假如股权激励股票资源池的股票全部完成授予,公司仍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

本次激励计划分三期实施,如每期全额实施,从每期授予日当月起,按照 (100万欧元+100万欧元*20%)/24的成本计入当年损益;同时在未来法国百炼集团股份回购时,法国百炼集团需按照届时的回购股权估值的20%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转股代码:191537 转股简称:文灿转股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为定期会议,会议通知已提前10日以书面、通讯等方式发送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新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认为: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期限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资金投向与公司主营业务方向一致,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要求。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期限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期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披露的《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转股代码:191537 转股简称:文灿转股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收到公司股东代表监事曾德友先生的辞去监事职务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曾德友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曾德友先生的辞职申请将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任监事后生效。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顺利开展,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由监事会提名卢润泽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

卢润泽先生简历如下:

卢润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雄邦压铸(南通)有限公司开发部主任、敏实集团有限公司产品经理,现任江苏文灿压铸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转股代码:191537 转股简称:文灿转股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65号)核准,于2019年6月1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8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60.2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8,639.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6月14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224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27,261.56万元,2020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29,114.67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52,114.67万元,差额23,000.00万元。差异原因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23,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 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9年6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子公司雄邦压铸(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雄邦”)、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雄邦”)、江苏文灿压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文灿”)均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9年6月18日,本公司、子公司南通雄邦、子公司天津雄邦、子公司江苏文灿已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里水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6月18日,本公司已同子公司南通雄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6月18日,本公司已同子公司天津雄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狮山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6月18日,本公司已同子公司江苏文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6月18日,本公司已同子公司江苏文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狮山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用募集资金120,012,591.3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出具了大华核字[2019]004660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确认,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实际使用24,976.56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截至2020年3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24,976.56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有2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拟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以备随时使用,并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进行结构性存款等。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拟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以备随时使用,并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存款产品等。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赎回理财(含结构性存款)明细以及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六、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本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按照中国证券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一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十、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文灿股份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表

注: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期限的议案》,“文灿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6月调整至2023年6月。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转股代码:191537 转股简称:文灿转股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期限的议案》,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文灿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6月调整至2023年6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65号)核准,于2019年6月1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8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60.2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8,639.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6月14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224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实施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建设期的原因及影响

“文灿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2021年6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文灿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投入金额8.00万元,投入进度0.31%,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主要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为控制投资风险,审慎投资,对投资项目进行进一步的详细咨询、论证,导致“文灿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

本次调整实施期限,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项目的可行性方案未有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影响。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期限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期限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期限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资金投向与公司主营业务方向一致,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要求。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期限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期限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限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限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转股代码:191537 转股简称:文灿转股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文灿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2021年7月27日前,如公司触发“文灿转债”的赎回条款均不行使“文灿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65号)核准,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公开发行了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0,000.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122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7月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文灿转债”,债券代码“113537”,可转债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6日至2025年6月9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9.93元/股。由于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向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被激励对象定向增发限制性股票,“文灿转债”最新的转股价调整为19.43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A: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三、公司可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文灿转债”的议案》。考虑到“文灿转债”于2019年7月5日上市,存续时间较短,目前公司相关资金已有支出安排,拟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支出等,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决定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1年4月28日-2021年7月27日),如公司触发“文灿转债”的赎回条款均不行使“文灿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敬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转股代码:191537 转股简称:文灿转股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月收到独立董事程华女士的辞职报告,程华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程华女士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华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程华女士的辞职申请将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特此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申慧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接任程华女士在公司担任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申慧女士简历如下:

申慧女士,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自2011年起任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参与主持佛山市纺织企业集团、佛山市佛陶企业集团等国企转制项目审计,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等首发上市项目审计,曾兼任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佛山分所副所长。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转股代码:191537 转股简称:文灿转股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里和公路东侧(白蒙桥)地段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A1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8日

至2021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公司2021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5月27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5:3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里和公路东侧(白蒙桥)地段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电话:0757-85121488。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里和公路东侧(白蒙桥)地段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241

联系人:刘世博 联系电话:0757-85121488 邮箱:securities@wencan.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