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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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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01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书面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风险性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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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1-025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已披露的财务报表、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财会〔2018〕35号文件(以下简称“财会〔2018〕35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通知,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根据财会〔2018〕35号的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审议程序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35号的有关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本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文件要求而进行合理的变更及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的变更及调整,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0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1-028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及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4:00在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裁熊雨前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有铭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4: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收看本次业绩说明会。

2、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boardoffice@foxitsoftware.cn。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说明会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38509866

电子邮箱:boardoffice@foxitsoftware.cn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1-029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去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昕软件”)董事会获悉,公司董事向延育先生于2021年4月26日不幸因病去世。

向延育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了作为公司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公司对向延育先生为公司所做的努力和贡献深表感谢,对向延育先生的去世表示沉痛哀悼,并向其家人致以深切慰问。

向延育先生去世后,公司现任董事人数由9人减少至8人,未低于《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最低人数。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将继续致力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目前公司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1-023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2020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预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289,339.01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26,901,514.4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了如下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2020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14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512,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40%,未超过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2020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计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考虑公司2021年度经营规划,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系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1-022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4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1,204.00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38.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71,901,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85,422,606.3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86,478,593.67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9月4日出具了华兴所(2020)验字G-003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福昕软件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专户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购入的定期存款(含通知存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环球支行账号为118110100200321792的通知存款账户,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环球支行账号为118110100100250911的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智能通知存款形成的通知存款账户。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账号为8111301022200624425的通知存款账户,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账号为8111301012800598307的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智能通知存款形成的通知存款账户。

(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账号为37620181000087906的通知存款账户,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账号为37620180800625188的募集资金专户购买定期存款形成的定期存款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行投入,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132.78万元。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132.7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华兴所(2020)审核字G-039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以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金额为171,000.00万元,其余暂未使用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鉴于增加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含公司全资子公司Foxit Software Incorporated(以下简称“福昕美国”),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以及《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协议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福昕美国增资人民币20,259.04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实施。

福昕美国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2020年12月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开立,报告期内暂未投入使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福昕软件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福昕软件2020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福昕软件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1-024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人员购买

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了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人民币2,000万元

4、保费支出: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为准)

5、保险期限:保险合同生效后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可以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提供保障,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我们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1-026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国际化的业务特点和发展战略,使得美元成为公司的主要收入币种。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减少外汇汇率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以匹配公司的国际业务,充分利用外汇衍生品交易对冲国际业务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业务变动等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衍生金融产品,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需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6、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交易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2、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获取无风险收益、提高股东回报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策略。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业务授权情况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总额不超过1亿美元(含)或等值人民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且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方案及签署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合同及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公司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为了减少外汇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福昕软件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福昕软件的影响,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福昕软件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会议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福昕软件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1-027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内部管理需要,同时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现将与投资者联系的传真进行了变更。自本公告日起,将投资者联系传真变更为:0591-38509869,原传真停止使用。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其他投资者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若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公司投资者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投资者咨询电话:0591-38509866

电子邮箱:boardoffice@foxitsoftware.cn

公司传真:0591-38509869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5号

邮编:350003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1-030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风险性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回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委托理财产品最高不超过3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风险性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控内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性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风险性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