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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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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10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2021年5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1年5月25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30一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顺丰快递或EMS特快专递方式并按照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EMS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1-2号旭辉世纪广场8号楼

收件人: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00062

联系电话:021-3108511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李海波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海波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

1、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对于同一议案,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如委托人无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人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股东大会上代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予以确认。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03587 证券简称:地素时尚 公告编号:2021-023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注:最近三年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承担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勇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黎晖

除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外,注册会计师未担任其他上市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葛伟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注: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以立信各职级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2021年度公司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20万元,与2020年度的审计费用相比,未发生变化,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评估,认为立信遵循了独立、客观、公证的执业准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对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中,能够尽职、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能够有效地完成有关的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全面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审计服务的收费以立信各职级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立信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立信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客观、公证、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同意聘任其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7 证券简称:地素时尚 公告编号:2021-024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作出的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在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未来经营业务均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原因及内容

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关于租赁项目的会计政策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三)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7 证券简称:地素时尚 公告编号:2021-025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一号一一服装》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2021年1-3月零售终端数量变动情况

备注:DA指DAZZLE品牌

DM指DIAMOND DAZZLE品牌

DZ指d'zzit品牌

RA指RAZZLE品牌

(下同)

二、按品牌收入、成本和毛利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备注:其他指物料。

三、按模式收入、成本和毛利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备注:其他指物料。

特此公告。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7 证券简称:地素时尚 公告编号:2021-026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地素时尚”或“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13时30分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1-2号旭辉世纪广场8号楼7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以专人送出、电子邮件、快递、电话、传真或公告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瑞敏女士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时尚2020年年度报告》、《地素时尚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29,857,231.8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070,393,273.2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00元(含税)。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1,2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5,098,31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0,881,345.60元(含税),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0.47%。

(2)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098,318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0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805,355股,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为100,613,252.40元(不含交易手续费),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5.97%。

综上,公司2020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总计为481,494,598.00元,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6.4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时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联董事马瑞敏女士、马丽敏女士、马姝敏女士、马艺芯女士、江瀛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时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联董事马瑞敏女士、马丽敏女士、马姝敏女士、马艺芯女士、江瀛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时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联董事马瑞敏女士、马丽敏女士、马姝敏女士、马艺芯女士、江瀛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时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5)。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时尚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时尚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联董事马瑞敏女士、马丽敏女士、马姝敏女士、马艺芯女士、江瀛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时尚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时尚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人员薪酬情况

(1)董事2020年度的薪酬

(2)监事2020年度的薪酬

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若担任公司董事,除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外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公司未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公司监事薪酬按其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再领取监事津贴。

2、2021年度董事、监事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再领取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2021年度薪酬标准为税前18.00万元。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其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再领取监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行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认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具体薪酬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时尚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时尚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听取。

1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是经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2020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有效地完成了有关的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全面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鉴于上述情况,拟提议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以立信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聘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时尚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应当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并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未来经营业务均无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时尚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时尚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8)。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地素时尚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时尚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时尚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特此公告。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7 证券简称:地素时尚 公告编号:2021-027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素时尚”或“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14时30分以现场方式在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1-2号旭辉世纪广场8号楼7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专人送出、电子邮件、快递、电话、传真等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雪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讨论,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地素时尚2020年年度报告》、《地素时尚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提出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联监事肖锋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地素时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程序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地素时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时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联监事肖锋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时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联监事肖锋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地素时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时尚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5)。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时尚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发挥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时尚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时尚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人员薪酬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董事2020年度的薪酬

(2)监事2020年度的薪酬

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若担任公司董事,除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外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公司未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公司监事薪酬按其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再领取监事津贴。

2、2021年度董事、监事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再领取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2021年度薪酬标准为税前18.00万元。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其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再领取监事津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应当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并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时尚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地素时尚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分红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是公司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体现,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监事会同意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及公司制定的《分红回报规划》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时尚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时尚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特此公告。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7 证券简称:地素时尚 公告编号:2021-028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31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1-2号旭辉世纪广场8号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31日

至2021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李海波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地素时尚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详情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6、7、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马瑞敏、马艺芯、马丽敏、上海亿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姝敏

注:上海亿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20年12月21日更名为上海亿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5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二)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1-2号旭辉世纪广场8号楼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五)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要条件。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三)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1-2号旭辉世纪广场8号楼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00062)

联系人:张黎俐

联系电话:021-3108 5111

传真:021-3108 5352

邮箱:info@dazzle-fashion.com

特此公告。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听取《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