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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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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860 公司简称:紫金银行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上述议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外汇同业拆借,资信调查、资信和见证业务,结售汇业务,基金销售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响应监管政策,回归本源、服务实体,坚守“服务三农、服务中小、服务城乡”的市场地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服务本地客户、聚焦涉农小微、专注做小做散,实施差异化经营,推动各项业务可持续发展。

面对新冠疫情和复杂经济形势考验,全行保持迎难而上的姿态,实现“质量、效益、规模”均衡发展。

(三)报告期内的主要荣誉

2020年,公司在英国《银行家》2020年全球1000强银行榜单中首次攀升第497名,较上年提升30位,在全国农商银行中排名第15位,连续4年实现进位。荣获“2020年度银行投资者关系天玑奖”“中国上市公司百强高峰论坛2020年中国百强企业奖”“2020年银团贷款业务最佳发展奖”“2020年江苏省绿色金融十大杰出机构”“2020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交易300强。”等专业奖项,“1+N”防疫专项服务方案,获得2020年南京市金融创新三等奖,上市银行品牌形象不断提升。

(四)行业情况

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稳妥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不断开拓服务发展新路径,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经济社会提供了坚实的金融保障,在推进我国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金融主力军作用。

作为支农支小的地方金融主力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战略,积极响应监管政策,在疫情背景下,精准对接信贷投放,助力企业降本减负,扎实做好区域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未来农村商业银行将继续坚守定位、回归本源,专注服务本地市场,下沉经营管理和服务重心,扩大普惠金融服务覆盖面,在提升自身稳健发展能力的同时,全面提高“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商业银行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资本结构

杠杆率

流动性覆盖率

净稳定资金比例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经营业绩保持稳定。截至2020年末,资产总额达2176.6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12%。存款余额1481.7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95%。贷款余额1206.90亿元,较年初增长18.37%。全年实现净利润14.41亿元,同比增长1.72%。全年实现金融增加值41.4亿元。

结构优化成效显著。资产方面,贷款占比55.45%,同比提高4.81个百分点,连续3年上升;同业资产占比38.89%,同比下降0.77个百分点,连续3年下降。负债方面,存款占比73.05%,同比提高3.11个百分点;同业负债占比21.1%,同比下降5.16个百分点。

发展质效稳步提升。成本收入比30.36%,同比上升0.67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6.81%,较年初提高2.03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1.19%,同比上升0.12个百分点。贷款不良率1.68%,与年初持平。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占比44.36%,利息回收率96.61%,拨备覆盖率220.15%。全年保持零事故、零案件。

2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收入和成本分析

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4.77亿元,较上年同期降低4.25%,营业支出29.15亿元,较上年同期降低3.97%,营业利润15.62亿元,较上年同期降低4.76%。

(1). 收入分析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 成本分析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科目说明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吸收存款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债券

股东权益变动

3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修订带来的变化和影响

本行在本期财务报告中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的修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过渡条款,本行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做追溯调整,且将该会计处理应用于所有发生在首次生效日之前的合同修订。由于比较信息采用的是修订前准则要求,所以特定的比较信息可能并不可比。

1.应用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的关键变化:

新收入准则通过五步法确认收入: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第二步: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

第四步: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第五步: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在新收入准则下,本行在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即当一项履约义务项下的一项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已经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行向客户转让一项或一组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服务,或者一系列实质上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相关收入在该履约义务履行的期间内确认:

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行履约过程中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行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合同资产,是指本行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资产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减值。相反地,应收款项是指本行拥有无条件的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即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

合同负债,是指本行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

包含多项履约义务的合同(包括交易价格的分配)

对于包含多项履约义务的合同,本行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分配折扣和可变对价除外)。

基于各项履约义务的可区分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在合同开始日确定。本行在类似环境下向类似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是确定该商品或服务单独售价的最佳证据。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行使用适当技术估计其最终分配至任何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以反映本行预期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获取的对价。

衡量完成履约义务的进度

本行完成履约义务的进度按照产出法进行计量,该法是根据直接计量已向客户转让的服务的价值相对于合同项下剩余服务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这最能说明本行在转移对服务的控制方面的表现。

可变对价

对于包含可变对价的合同,本行使用期望值法或最可能发生金额估计其将获得的对价金额,该选择取决于哪种方法能够更好地预测本行将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的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本行于报告期末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以反映报告期末的情况以及报告期间的变化情况。

委托人与代理人

当另一方参与向客户提供服务时,本行会厘定其承诺的性质是否为提供指定服务本身(即本行为委托人)的履约义务或安排该等服务由另一方提供服务(即本行为代理人)。

本行在向客户转让服务前能够控制该服务的,本行为主要责任人。如果履约义务是安排另一方提供指定服务,则本行为代理人。在这种情况下,本行在该服务转移给客户之前不会控制另一方提供的指定服务。当本行作为代理人身份时,本行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作为安排由另一方提供的指定服务的回报。

2.首次应用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本行首次应用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不产生影响。

6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 601860 证券简称: 紫金银行 公告编号:2021-010

可转债代码:113037 可转债简称:紫银转债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4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81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4日

至2021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报告:

(1)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2020年度三农金融服务情况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第三届监事会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的公告已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各议案具体内容将在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8、9、10、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金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飞元实业有限公司、南京汇弘(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苏豪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股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股权证、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或股权证凭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股权证凭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的,现场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8-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381号紫金农商银行37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381号紫金农商银行37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9

联系人:缪女士

联系电话:025-88866596

传真:025-88866676

(二)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出席本次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特此公告。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下转6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