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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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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29版)

注1: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青岛)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期18个月,目前已按照分阶段目标逐步开展工作。

注1: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唐山)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期18个月,目前已按照分阶段目标逐步开展工作。

注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期24个月,目前已按照分阶段目标逐步开展工作。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投资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下同)。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

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委托理财概述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购买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4、委托理财额度

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或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现金管理相关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仅限于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的理财品种,总体风险可控。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上述现金管理业务可能会受潜在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并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保本收益型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收益型或中等及以下风险型、浮动收益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滚动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威奥股份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1一017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人民币(含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3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56.00万股,发行价格16.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9,538,4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28,896,686.7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15日全部到账,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11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青岛)建设项目、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唐山)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

3、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投资额度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拟定的理财产品购买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6、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该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0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1年04月2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议案确定的内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变更相关

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变更的影响

(一)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财会〔2018〕35 号)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1一019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内部审计部门

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张永春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决定聘任马专章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马专章简历如下:

马专章先生:1967年8月14日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青岛第二针织厂成本会计、青岛鸿博电缆厂成本会计、青岛大溪地有限公司成本主管、青岛德尔信服装有限公司成本经理。2015年2月进入公司从事成本会计工作,2016年11月至今从事审计工作。

马专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1一011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庆双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同时能保障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支付的监事人员薪酬共计人民币25.34万元,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金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滚动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

对外提供担保及接收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 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及接受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80,000.00万元。

● 本拟对外担保没有要求反担保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8,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21%,均系公司(包括子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202年度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担保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7日,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对外提供担保及接受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及接受担保预计情况

考虑到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经营发展需要,基于对2021年度的预计债务融资金额,公司财务部门对2021年度(指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和接受担保的额度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和接受担保无需另行取得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担保额度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财务负责人有权在公司及子公司的上述对外担保和接受担保总额度内调整各公司的具体对外担保和接受担保数额。超过上述额度的对外担保事项,应依照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另行进行审批。

公司及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财务负责人有权处理与各自的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担保事项涉及的相关主体商讨、修改、确定、签署相关担保文件等。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青岛罗美威奥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美威奥”)

罗美威奥成立于2004年,注册地址为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双埠社区,法定代表人为孙继龙先生,罗美威奥的经营范围为开发、生产、装配和销售GRP和SMC制品,以及提供售后服务;金属、玻璃钢、塑料材料的表面处理;船艇的设计、生产、组装、销售以及相关的售后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罗美威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11.76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罗美威奥的总资产为人民币70,165.64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38,014.29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2,151.3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17,385.1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9,229.79万元);2020年度,罗美威奥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0,352.12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884.77万元。

(二)唐山威奥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威奥”)

唐山威奥成立于2010年,注册地址为唐山(丰润)中国动车城内,法定代表人为孙汉本先生,唐山威奥的经营范围为轨道交通装备、模具、玻璃钢制品、通用零部件设计、加工、制造、维修、销售;铝制零部件清洗、喷涂;地铁、城轨车体制造;自用、自营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自有场地、厂房、设备租赁;普通货运;轨道车辆检修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唐山威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唐山威奥的总资产为人民币42,088.82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7,813.78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4,275.0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2,596.33万元);2020年度,唐山威奥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717.77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846.92万元。

(三)长春威奥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威奥”)

长春威奥成立于2016年,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姜家村建业大街1688号4017室,法定代表人为宿青燕女士,经营范围为轨道车辆装备研发、制造、检修、销售、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长春威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长春威奥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3,390.66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6,751.21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639.4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500.10万元);2020年度,长春威奥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1,146.48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821.27万元。

(四)丹纳威奥贯通道系统(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纳青岛”)

丹纳青岛成立于2016年,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空港产业聚集区嵩山路西100米,法定代表人为孙汉本先生,经营范围为贯通道系统的开发、生产、组装、测试、销售及售后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丹纳青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丹纳威奥贯通道系统(长春)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丹纳青岛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083.49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659.82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743.3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743.32万元);2020年度,丹纳青岛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20.37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01.19万元。

(五)成都威奥畅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威奥畅通”)

成都威奥畅通成立于2001年,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成都经济开发区(龙泉驿区)雅士路228号,法定代表人孙汉本,经营范围为开发、生产、销售:机车车辆配件、机车电子及网络控制设备、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及附属设备;软件开发、销售;信息系统集成;销售机械设备、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建筑材料、普通机电设备、五金工具;承接机电、水电、暖通设备安装;建筑安装、装饰;铁路运输设备修理,铁路机车车辆设备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成都威奥畅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95%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成都畅通威奥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5,238.06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7,883.69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7,354.3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420.51万元);2020年度,成都畅通威奥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441.26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311.8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具体担保金额等相关事项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融资机构实际确认的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对外提供担保及接受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预计对外担保及接受担保属公司及子公司间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积金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8,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21%,均系公司(包括子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2020年度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